樂談 | 組合還是單飛,這是一個問題 | 政見
問:樂隊的分合由什麼決定?答:錢!問:樂隊成員憑什麼決定是否單飛?答:能力!You can you fly,no can no bibi.
聶可 / 政見特約觀察員作為與邁克爾·傑克遜一樣的劃時代巨星,音樂奇才王子(Prince)不久前的逝世再次震動樂壇,引發男女老少又一輪山呼海嘯般的懷念。今年尚未過半,已有多位樂壇重要人物離我們遠去。繼大衛·鮑依的 「五年」(Five Years)和老鷹樂隊的 「加州旅館」(Hotel California)之後,單曲 「紫雨」(Purple Rain)成為唱片店裡循環的又一哀樂,令人嘆惋。
Purple Rain Prince;The Revolution - Late Night Tales - At The Movies-The 2010 Redux CD Version
解散:王子與其樂隊的命運
1984 年,王子發表專輯 「Purple Rain」。這張銷量超 1500 萬張的專輯,在排行榜冠軍一待就是 24 周,成為王子音樂生涯的里程碑之一。稍加留心就會發現,這張專輯不是以王子的個人名義發表的,其藝術家全稱為 「王子與革命樂隊」(Prince and the Revolution)。
Purple Rain 封面這種以 「某某與某樂隊」 作為藝術家稱呼的方式並不少見,著名的如黛安娜與至高無上組合(Diana Ross & the Supremes)、斯萊與斯通家族樂隊(Sly & the Family Stone)、弗蘭克·扎帕與創造之源樂隊(Frank Zappa & Mothers of Invention)以及巴主席與雲母逼樂隊(Chairman Ba & Yumbi)。一般來說,前者是後者的領軍人物或話題性人物,兩者之間有若即若離的微妙關係。
「王子與革命樂隊」 同樣如此。「革命樂隊」 是王子出道不久後於 1982 年發起並組建的一支樂隊,他在樂隊中擔任主唱、吉他和鍵盤手,並以 「王子與革命樂隊」 的名義錄製了 1982 年至 1986 年的幾張專輯。在其 1982 年發表的專輯 「1999」 的唱片內頁里,我們能發現 「革命樂隊」 的名字。而在隨後的 「紫雨」、「一天環遊世界」(Around the World In a Day)、「遊行」(Parade)三張專輯的封面上,也都有 「王子與革命樂隊」 的名字。自 1987 年發表專輯 「Sign "o』 the times」 起,王子正式與 「革命樂隊」 分道揚鑣。
Around the World In a Day 封面王子當初為什麼要組建這個樂隊,並以 「王子與革命樂隊」 發表專輯?後來又為什麼要單飛,以個人名義發表作品?簡單梳理 「革命樂隊」 的歷史,我們會發現,王子在 1978 年發表第一張專輯 「為你」(For You)後就組建了 「革命樂隊」 的前身 「反抗者樂隊」(The Rebels)。本來王子只是把它當做一個玩兒票的旁支音樂計劃,但隨著巡演提上日程,他需要一個固定的樂隊來支持巡演,於是便有了成員基本來自 「反抗者樂隊」 的 「革命樂隊」。為了向偶像斯萊·斯通和其 「斯萊與斯通家族樂隊」 致敬,王子也開始以 「王子與革命樂隊」 的名義發表專輯。隨著王子的名氣越來越大,樂隊成員越來越多,成員之間的摩擦也越來越大。1986 年,樂隊正式解散,王子單飛。除了成員之間音樂品味的矛盾外,造成樂隊瓦解的最重要原因便是錢。貝斯手布朗·馬克(Brown Mark)離開樂隊的導火索,便是王子沒有支付給他曾經答應過的大筆薪酬。2000 年左右,「革命樂隊」 本有機會重組,但卻因為王子不願為吉他手溫蒂·梅爾文以及鍵盤手麗莎·科爾曼(Lisa Coleman)支付路費而告吹。收入分配:樂隊中存在的永恆問題在一支樂隊里,樂手們如何分配經濟收入,是一支樂隊能否長久生存的頭等大事。一個關鍵問題是,樂隊成員應當按勞分配嗎?如果按勞分配,如何衡量每個人對樂隊的貢獻呢?一個貝斯手對於樂隊的貢獻,是否等同於吉他手?他們是否應當平分所有報酬?在一支樂隊中,每位成員的身份、地位和功能都有很大差別。從功能上說,主唱掌握著樂隊外宣,而吉他手往往是樂隊的主要創作人,因此樂隊的主心骨更多是主唱或吉他手。相比之下,貝斯手、鼓手的地位常常會顯得尷尬:如果說主唱和吉他手是建築設計師,那麼貝斯手和鼓手似乎只是打地基的民工。當然,情況並不總是這樣,但無論樂隊以哪位樂手為核心,都必然會出現貢獻大小的問題。樂隊在剛開始起步的時候,成員貢獻都差不多,平均分配那少得可憐的收入也問題不大。但當樂隊依靠其中某個人的才華或能力一舉成名之後,成員之間關於貢獻的爭論和嫌隙也必將隨之而來。平心而論,披頭士四人組裡,約翰·列儂、保羅·麥卡特尼、喬治·哈里森和林戈·斯塔應該平分收入嗎?Phillips(2014)從這個角度出發,對樂隊成員是否選擇單飛進行了一翻考察。通過對上世紀 60 年代及 2000 年至 2010 年打入 「公告牌」(Billboard)流行排行榜單的樂隊及個人進行分析,Phillips 發現,在 1965 年,擁有上榜歌曲的 352 位 / 組藝人中,有 146 支是樂隊,其中 64 支樂隊有成員單飛,71 支出現過成員變動,108 支最終解散,樂隊平均存在時間為 5 年。而在 2005 年,擁有上榜歌曲的的 324 位 / 組藝人中,只有 82 支是樂隊,近一半的樂隊有成員單飛,46 支出現過成員變動,25 支最終解散,但樂隊平均存在時間達到 8 年。此外,在擁有上榜歌曲的樂隊中,樂隊成員的出走並不一定帶來整支樂隊的解散;相反,這樣的樂隊活得更長久。在 60 年代,這種樂隊的平均存活年數為 11 年,而單飛藝人的單飛生涯往往只能持續 8 年左右。而在 2000 年以後,有人員變動的樂隊平均生存時間超過了 10 年,而單飛藝人的單飛生涯平均只超過 3 年。無論從職業生涯還是收入上來講,單飛都面臨著很大風險。因此,無論在哪個年代,從一個成功的組合單飛似乎是都需要仔細的權衡。單飛:想說愛你不容易
一個有意思的例子是 50 年代的巨星巴迪·霍利(Buddy Holly)。他在早期組建了著名的蟋蟀樂隊(The Crickets),並與迪卡(Decca)公司旗下的布倫瑞克公司(Brunswick)簽訂了唱片合約。然而,霍利本人是如此出眾,以致於他在樂隊中的地位要遠超其他成員。因此,在他的經紀人諾曼·佩蒂(Norman Petty)的引導下,霍利同時以個人名義與迪卡旗下的另一家公司珊瑚唱片(Coral Records)簽約。據稱,這樣做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為了儘可能多地擴大銷路:電台 DJ 可能不會願意連續播放同一個藝術家的兩首歌,此舉解決了這樣的問題。當然,這建立在霍利本人擁有巨大才能的前提下。
Don"t Ever Change The Crickets - The Songs King Wrote, Vol. 6
即便如此,由於蟋蟀樂隊這個名號本身擁有巨大影響力,霍利並不願意完全從蟋蟀樂隊中脫離出來。經過協商,無論是以個人名義錄製還是以蟋蟀樂隊的名義錄製,霍利的收入都佔到總收入的 65%;對於巡演收入,霍利則與樂隊成員平分。在他看來,這有益於他保持自己的地位。霍利和樂隊的這種分配方式,受制於那個年代聽眾對樂隊的忠誠以及唱片公司的強勢。而新世紀的音樂人似乎更獨立和靈活,從樂隊中單飛、以個人名義做音樂似乎成了目前趨勢。尤其是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人們自己完成專輯製作的能力越來越強,唱片公司的地位逐漸下降,全能音樂人掌握著更多話語權。2000 年後,個人之間的靈活合作成了一種重要模式。在 2005 年進入榜單的 142 首由單飛音樂人發表的曲目中,有 126 首是音樂人之間合作的作品,只有 16 首是純個人發表的作品。然而,單飛藝人要與一個樂團的招牌抗衡,需要極強的音樂能力和足夠好的運氣。儘管保羅·麥卡特尼的單飛生涯是披頭士四位中最成功的,但他所取得的商業成就仍然難以與在披頭士時相提並論。而一些五六十年代獲得成功的樂團至今仍然還在巡演,例如誘惑組合(The Temptations)、航海船組合(The Coasters)。儘管組合成員已經幾經變動,但其招牌和影響力猶存。很現實的是,收入是這些靠音樂吃飯的藝人們重要的衡量指標。如何最大化自己的能力,把它們變現,很大程度上決定著音樂人們是否要離開樂隊單飛。越是出眾的音樂人,越能規避單飛的風險,例如文章開頭提到的傑克遜與王子。尤其是傑克遜,在從傑克遜五人組(Jackson 5)單飛後,取得了令全世界震驚的偉大成就。儘管王子嚴格意義上並不算單飛藝人(因為 「革命樂隊」 從未正式以單獨的樂隊名義發表過作品),但他與 「革命樂隊」 的分道揚鑣,仍然徹底釋放了其古靈精怪的音樂才能。對一個樂隊來說,組合還是單飛,從過去到現在,都是一個問題。參考文獻Phillips, R. J., & Strachan, I. C. (2014). Breaking up is hard to do: The resilience of the rock group as an organizational form for creating music. Journal of Cultural Economics, 1-46.Nilsen P. (2003). Dance music sex romance: Prince: The first decade. London: SAP Publishing.
文字編輯:汪瑩
微信編輯:張燁
圖片編輯:江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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