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挖走了一個練習生,結果……
來自專欄星娛樂法5 人贊了文章
是時候將這個行業的一些劣習拿出來祭祭了
入行太久
慢慢發現自己身上也多了些圈裡人的義氣
對很多原本在法律人看來匪夷所思的事情
現在也見怪不見了
但唯有一件事情
是我始終也不能妥協和習慣的
那就是圈裡的挖人渾水
我至今仍然無法接受的話是
「沒事,我有下家接盤,多少我都賠得起」
有些話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我今天就想讓你們來看看
你們是不是都賠得起
以及
你們是不是有資格賠錢走人
當然
這些話
說給練習生聽
更要說給那些習慣「拿來主義」的公司聽
來來來
給你們看看你們爭著想要賠的錢
至今法院判決的最高解約金為4900萬元(嗨氏)
還有
3000萬元(韋神)
2400萬元(蛇哥)
1392萬元(sy是個萌妹)
還有
全平台封殺
別再跟我說以前的標準了
一兩百萬就走人
粉絲還掏錢為偶像贖身
就問現在還有敢眾籌幾千萬的粉頭嗎
他們難道不懂集資詐騙是個啥嗎
對
你會跟我說
我就是有錢
我就要走
分手就要在今天
得,好勒
法院可不是你家開的
「藝人與經紀公司之間的信任雖是履行經紀合同的重要基礎,但缺乏信任並非是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權的法定理由,藝人以缺乏信任為由主張行使合同解除權,於法無據。」
讀書少不怪你
「於法無據」四個字總看得懂吧
看看蔣勁夫、金晨、孫信宏……
「唐人影視與金晨女士簽訂的《演藝經紀合同》仍在有效履行期內,任何與金晨女士有關的演藝事務均須通過唐人影視洽談、簽署和執行。」
想走沒走成
吃雞不成反蝕把米
你想想
你該怎麼面對原公司
你真以為
分手還能做朋友?
演藝生涯也許就此
斷崖了吧
你以為
你今天的出走
是為了獲得更多的資源和成功
但一個輸了人格的藝人
遲早不會在圈內混的太久
你要明白
這個圈子
瞬間照亮你
瞬間也會讓你
灰飛煙滅
當然
也不能全怪練習生
關鍵這個圈子總有些不靠譜的公司
我只想說
看過太多你不仁我不義的圈套
誰輸誰贏還真是說不清楚呢
但有句話是鐵律
沒有契約精神的公司
最終也會被這個圈子淘汰
那些見不得別人好的公司
看到一些好苗子就拚命的搶
以為這個圈子所有人都唯利是圖
但
能被利益誘惑的練習生
遲早也會因為利益而再次出走啊
你得到了他今天的顏
卻得不到他明天的心
你今天做的一切
就是明天你將要面對的一切
當然
對於那些只為捆綁藝人啥也不幹的公司而言
走
是正確的選擇
因為你們於他
只是一顆棋子
我甚至可以自信的告訴你們
不管合同約定違約金多少
我一定能幫你們爭取到低額違約金而贖身
因為
法律也不會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但
對於那些在真正做事的公司而言
你真的挖不走他們的練習生
朝九晚九
甚至深夜、凌晨都在訓練
老師基本全是頂級外教
控制飲食
苦口婆心
打擊你是為了讓你能更好的抗壓
進入這個圈子
你受到的責備和辱罵不會被現在少
心理抗壓
是每一個成熟藝人必修的功課
娛樂圈是個你來我往的圈子
低頭不見抬頭見
你偷雞摸狗做過的一些悄悄的事情
明天可能就變成了報端新聞
你以為今天帶你走的這個公司
會給你更多的資源和露出
當你落筆簽字後的那一剎那
你只是他們又一個產品而已
長情
是一個藝人最好的品質
為自己和曾經將你帶上這條路的公司
一起奮鬥
不是更好嗎
畢竟你現在得到的一切
軍功章有他們至少一半的功勞吧
你這一年練習的生涯
坐過的飛機和火車
數過的清晨和日暮
表演過的舞台
接受過的採訪
哪一個不是他們陪你走過的
你的每一次出鏡
你的初舞台
你的妝容和服裝
哪一個不是他們操碎了心而設計的
回過頭來看
那些在娛樂圈混的長久的藝人
都是口碑和人品極好的人
因為你首先得是人
才能是藝人
而生而為人
滴水之恩 定當湧泉相報
最後
愚人節快樂
就當這些是我想說的謊話吧
願你們始終保持內心強大
溫暖別人
也不冷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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