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國民體質監測公報

(2011年9月2日)為系統掌握我國國民體質現狀和變化規律,推動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提高國民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促進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全民健身條例》的規定,按照《國民體質監測規定》的要求,2010年,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科技部、國家民委、民政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家統計局、全國總工會10個部門聯合在全國31個省(區、市)進行了第三次國民體質監測工作。監測指標包含身體形態、身體機能和身體素質三個方面。監測對象為3~69周歲的中國國民[1]。採用分層隨機整群的抽樣原則,從全國31個省(區、市)的2874個機關單位、企事業、學校、幼兒園、行政村中抽取了459,184 人,其中,3~6歲幼兒51,159人;7~19歲兒童青少年(學生) 227,259人;20~59歲成年人155,054人;60~69歲老年人25,712人。現將主要監測結果公布如下[2]:一、國民體質基本狀況(一)國民體質單項指標情況1、幼兒表1 2010年全國3~6歲幼兒各項體質指標平均數性別年齡組(歲)身高(厘米)體重(千克)坐高(厘米)胸圍(厘米)皮褶厚度(毫米)上臂部肩胛部腹部男3101.216.458.152.58.55.25.34107.118.160.854.08.55.35.65113.720.563.856.08.65.56.26118.622.566.057.58.85.96.9女399.815.757.351.29.15.65.94105.917.460.052.69.25.76.35112.419.563.054.29.35.96.76117.021.164.955.59.56.27.3表2 2010年全國3~6歲幼兒各項體質指標平均數(續)

2、兒童青少年表3 2010年全國7~19歲兒童青少年各項體質指標平均數

表4 2010年全國7~19歲兒童青少年各項體質指標平均數(續)

3、成年人表5 2010年全國20~59歲成年人各項體質指標平均數

表6 2010年全國20~59歲成年人各項體質指標平均數(續1)

表7 2010年全國20~59歲成年人各項體質指標平均數(續2)

4、老年人表8 2010年全國60~69歲老年人各項體質指標平均數

表9 2010年全國60~69歲老年人各項體質指標平均數(續)

(二)國民體質達標率1、全國總體水平2010年全國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3]「合格」等級以上的人數比例為88.9%。3~6歲幼兒達到「合格」等級以上的比例為92.9%,20~39歲成年人為88.4%,40~59歲成年人為87.6%,60~69歲老年人為86.4%。男性達到「合格」等級以上的比例為88.3%,女性為89.4%。城鎮人群達到「合格」等級以上的比例為91.5%,鄉村為84.7%。2、各省(區、市)水平各省(區、市)達到「合格」等級以上的人數比例在78.9%~96.1%(表10)。表10 各省(區、市)達到「合格」等級以上的人數比例(%)

(三)國民體質綜合指數[4]1、全國總體水平2010年的國民體質綜合指數為100.39,其中, 3~6歲幼兒為102.03,20~39歲成年人為102.28,40~59成年人為99.98,60~69歲老年人為98.78。男性為99.69,女性為100.77;鄉村為99.84,城鎮為100.81。2、各省(區、市)水平各省(區、市)國民體質綜合指數的總體水平在106.18~93.71之間(表10)。表11 各省(區、市)國民體質綜合指數

二、國民體質變化情況(一)單項指標的變化1、幼兒(3~6歲)與2005年相比較,2010年3~6歲幼兒的身高、體重、坐高、胸圍、10米往返跑、立定跳遠、走平衡木、雙腳連續跳等指標有所提高,男性提高幅度在0.7%~3.4%之間,女性在0.7%~3.7%之間。皮褶厚度(上臂部、肩胛部和腹部)、安靜心率、體前屈、網球擲遠等指標有所降低,男性降低幅度在0.9%~6.7%之間,女性在0.1%~7.4%之間(圖1、圖2)。

2、成年人(20~39歲)與2005年相比,2010年20~39歲成年男性的身高、體重、胸圍、腰圍、臀圍、上臂部皮褶厚度、腹部皮褶厚度、肺活量、收縮壓、舒張壓、背力和俯卧撐等指標有所提高,幅度在0.2%~5.2%之間;選擇反應時、肩胛部皮褶厚度、安靜脈搏、握力、縱跳、閉眼單腳站立和坐位體前屈等指標有所降低,幅度在0.1%~9.1%之間(圖3)。

女性的身高、體重、胸圍、腰圍、臀圍、上臂部皮褶厚度、肺活量、收縮壓、舒張壓和一分鐘仰卧起坐等指標有所提高,幅度在0.1%~8.0%之間;選擇反應時、安靜脈搏、肩胛部皮褶厚度、腹部皮褶厚度、背力、握力、縱跳、閉眼單腳站立和坐位體前屈等指標有所降低,幅度在0.6%~5.2%之間(圖4)。

3、成年人(40~59歲)與2005年相比,2010年40~59歲成年男性的身高、體重、胸圍、腰圍、臀圍、肺活量、收縮壓、舒張壓、選擇反應時等指標有所提高,幅度在0.1%~2.3%之間;皮褶厚度(上臂部、肩胛部、腹部)、安靜脈搏、握力、閉眼單腳站立和坐位體前屈等指標有所降低,幅度在1.0%~5.1%之間(圖5)。

女性的身高、體重、臀圍、肺活量、胸圍、收縮壓、腰圍、舒張壓等指標有所提高,幅度在0.1%~2.3%之間;皮褶厚度(上臂部、肩胛部、腹部)、坐位體前屈、握力、安靜脈搏、選擇反應時、閉眼單腳站立等指標有所降低,幅度在0.3%~9.9%之間(圖6)。

4、老年人(60~69歲)與2005年相比,2010年60~69歲老年男性的身高、體重、胸圍、腰圍、臀圍、收縮壓、舒張壓、肺活量、坐位體前屈、選擇反應時等指標有所提高,幅度在0.1%~2.4%之間;皮褶厚度(上臂部、肩胛部、腹部)、安靜脈搏、握力、閉眼單腳站立等指標有所降低,幅度在0.6%~6.2%之間(圖7)。

女性的身高、體重、上臂部皮褶厚度、臀圍、收縮壓、舒張壓、腰圍、胸圍、肺活量、選擇反應時、坐位體前屈等指標有所提高,幅度在0.2%~3.2%之間;腹部皮褶厚度、肩胛部皮褶厚度、閉眼單腳站立、安靜脈搏、握力等指標有所降低,幅度在1.3%~6.9%之間(圖8)。

(二)國民體質達標率的變化與2005年相比,2010年全國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標準的人數比例增長1.7個百分點。3~6歲幼兒增長3.0個百分點,20~39歲成年人增長0.3百分點,40~59歲成年人增長2.0個百分點,60~69歲老年人增長2.0個百分點。男、女性分別增長0.9個百分點和2.3個百分點。城鎮、鄉村分別增長1.0個百分點和2.1個百分點。與2005年相比,全國有14個省(區、市)達到 「合格」以上標準的人數比例有所增長、9個省(區、市)持平、8個省(區、市)有所降低。(三)國民體質綜合指數的變化2010年國民體質綜合指數比2005年降低0.36個百分點。幼兒增長0.06個百分點,20~39歲成年人降低0.39個百分點,40~59歲成年人增長0.39個百分點,60-69歲老年人降低0.84個百分點。與2005年相比,全國有13個省(區、市)的國民體質綜合指數有所增長,18個省(區、市)的國民體質綜合指數有所降低。三、國民體質主要變化特點(一)身體形態的變化特點1、幼兒身體形態生長發育水平呈持續增長趨勢2010年,幼兒各年齡組的身高、體重、胸圍等形態指標平均數比2005年均有明顯增長,體重增長幅度最大、胸圍等圍度指標增幅次之、身高等長度指標增幅最小。自2000年以來,我國幼兒身體形態發育水平呈持續增長趨勢,處於快速發展階段。2、成年人、老年人超重與肥胖率持續增長按照我國頒布的BMI[6]各等級劃分標準進行篩查顯示,2010年,成年人和老年人的超重率分別為32.1%和39.8%,比2005年分別增長3.0和4.2個百分點;成年人和老年人的肥胖率分別為9.9%和13.0%,比2005年分別增長1.9和1.7個百分點。自2000年以來,我國成年人、老年人的體重增長幅度大於身高增長幅度,呈現出超重與肥胖率持續增長。(二)身體機能的變化特點反映身體機能水平的成年人肺活量、台階指數和老年人肺活量,比2005年有較大提高,但與2000年基本持平,表明2010年成年人、老年人的身體機能水平有所回升。(三)身體素質的變化特點1、幼兒身體素質呈持續增長趨勢2010年,幼兒多數年齡組的大部分身體素質指標略高於2005年的水平。自2000年以來,我國幼兒身體素質總體呈持續增長趨勢。2、成年人力量耐力持續增長,絕對力量和爆發力呈持續下降趨勢反映力量耐力的俯卧撐和一分鐘仰卧起坐等指標的平均數,自2000年以來呈持續增長趨勢。2010年,成年人的身體素質中的握力、背力、坐位體前屈等指標平均數略低於2005年,更低於2000年,呈持續下降趨勢;縱跳、閉眼單腳站立、選擇反應時等指標平均數則低於2005年,高於2000年。3、老年人柔韌性和反應能力有所提高,力量素質有所降低。(四) 國民體質總體合格率持續上升與2005年相比,2010年國民體質總體合格率(即達到「合格」以上標準的人數比例)有所增長,這種增長的趨勢在不同年齡、性別以及城鄉人群中均有所體現。同時,與2000年體質監測結果比較,國民體質總體合格率呈持續上升趨勢,說明自2000年以來,我國國民體質的總體水平在不斷提高。註:[1]監測對象要求身體健康,發育健全,無先天、遺傳性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撓性癱瘓、聾啞、痴呆、精神異常、發育遲緩等),以及急、慢性疾病(如風濕性心臟性、高血壓等),具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思維能力和接受能力,能完成簡單的身體活動。[2]本公報數據為基本數據,詳細結果見《2010年國民體質監測報告》和《2010年中國學生體質與健康調研報告》。[3]國家體育總局等10個部門聯合於2003年頒布實施《國民體質測定標準》,適用於3~6歲,20~69歲國民個體的身體形態、機能和素質的測試與評定;綜合評級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7~19歲的兒童青少年執行教育部頒布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結果可參見「2010年中國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公報」。[4]是反映人口體質總體綜合水平的無量綱動態的相對數。以2000年為基期,數值為100,數值越大表明體質水平越高。指標體系由身體形態、機能、素質三大類共計20項指標組成,依據不同年齡段人群體質特點,各選用6~9個指標。基礎數據採集的是總體或局部總體人口各單項指標的平均數。計算時,根據各指標在人體體質評價中不同的作用程度對指標進行加權處理;同時對局部人口在總體中所佔比例不同進行加權處理。[5]不含7~19歲年齡群。[6]計算公式為體重/身高2(千克/米2),評價標準:BMI<18.5為「體重過輕」,18.5≤BMI<24.0為「體重正常」,24.0≤BMI<28.0為「超重」,BMI≥28.0為「肥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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