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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聲樂演唱中的「聲情並茂」

摘要:從古至今,歌唱都是人類用以抒發和交流思想的最自然、最親切、最直接的一種語言形式。歌唱是聲音的藝術,是演唱者與觀眾心與心的交流,是通過以聲傳情、以情帶聲來進行的藝術再創作的過程。有人說,歌唱是最動人的音樂,而筆者認為,其動人之處就在於以親切的語言和優美的聲音表現動人的情感,達到兩者完美的結合—聲情並茂。   關鍵詞:聲樂演唱藝術聲情並茂   音樂中聲與情的關係,在中國可謂由來已久。在歌唱藝術中,聲與情是不可分割的藝術整體。「聲」是音樂(尤其聲樂)中最基本的要素,是表達情感的重要途徑;「情」是聲音的表達內核,在現今浮躁的社會中「情」顯得尤為重要,同時真情流露的演唱方式也成為人們最為歡迎的表現手段。因此,只有達到聲情並茂,才是真正的歌唱藝術。只有這樣,歌唱者才能完整且完美地將詞作者和曲作者想要表達的事物和情感表達出來,把心靈深處的情感傳遞到聽眾的內心。   一、以聲傳情   (一)氣息   我們都知道,氣息是歌唱發聲的原動力,是聲樂演唱的基礎,其本身也是重要的音樂表情手段。演唱中強、弱、快、慢、歡樂和悲傷、幽默和憤怒等音樂和情緒的變化,與氣息的正確運用和控制分不開,沒有控制氣息的正確方法和能力,就不能科學地發聲,就無法唱好歌,好似小提琴沒有弓子就無法演奏出美妙的聲音一樣。這便是正確運用氣息的重要性。作為演唱者,我們要正確地運用呼吸,科學地處理聲樂作品中聲音的強弱關係,做好歌唱前的這一基礎工作。   (二)發聲   我國現在的聲樂大體分為兩大唱法,一種是西洋的「美聲唱法」,另一種是民族風格較強的「民族唱法」,近幾年在國家重大聲樂比賽的舞台上,還漸漸看到了一支新的隊伍的出現,那就是「原生態唱法」。由於語言上的差別,無論是在氣息和發聲等方面,都存在著一定的差別。美聲唱法十分講究咬字吐字的清晰度,尤其是中國作品更是要求如此。而在一些作品具有非常鮮明的民族風格,若用純粹的美聲唱法來進行詮釋,便失去了作品本身所應該有的特性,同時也讓聽眾難以接受。所以,演唱者必須具備熟練掌握「美聲唱法」和「民族唱法」的異同,同時針對不同風格的作品,並結合作品中沉澱出的意境,輔以自己的真情實感,才能將作品得以完美的詮釋,引起聽眾的共鳴。由此可見,掌握熟練的發聲方法對於一個演唱者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它關係到演唱者演唱技術水平的高低,甚至影響到歌唱者的歌唱壽命。   (三)咬字、吐字   咬字與吐字,是發聲時前後出現而又密不可分的兩個步驟。咬字主要是指咬住字頭,一般要求是字頭咬得要准且緊。需要注意的是,咬字頭既不能鬆散,也不能僵硬,要遵循自然的咬字原則。咬字是聲母的形成,吐字是韻母出來時形成的一個點,咬字必須在吐字的基礎上產生。吐字必須根據「四呼」的要求(「四呼」即開口呼、合口呼、齊齒呼和撮口呼),將韻母各因素結合為一體,並保持一定的口形,尤其當一個字唱幾個音時,要一直保持到該音的韻母到最後時刻。在詮釋作品時,又不能片面地講究咬字和吐字的原則。咬字、吐字的規律是表達聲樂作品思想情感的一種方式,它的目的是更清晰有效地表達作品思想內容的實質。因此,演唱者應該養成良好的咬字和吐字習慣,這是完整表達聲樂作品內容和情感的一個必要環節。   二、以情帶聲   清代聲樂理論家徐大椿在《樂府傳聲》中說到:「歌曲之法,不但聲之宜講,而得曲之情宜重。」這說明了歌唱中「聲」與「情」的關係,強調了情在歌唱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情感是人們對客觀世界的一種特殊反映形式,是人們對於客觀事物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而產生的體驗。情感是歌唱藝術的精髓靈魂。每一首作品它所蘊含的內容、所要抒發的情感,都是需要通過一個主體——演唱者將自身融入到作品中,用自己的切身感受去將它演繹出來,演唱者的情感出來了,動人的聲音必將油然而生。   (一)挖掘歌詞內容   每一首好的聲樂作品,總要揭示一個主題,反映作者的內心感情,在選擇一首音樂作品之前,首先要了解該作品產生的時代背景,挖掘歌詞要表現的真實內容。例如歌劇《原野》中女主人公「金子」的詠嘆調《啊!我的虎子哥》中的歌詞是這樣的:「啊!我的虎子哥,你這野地里的鬼。這十天的日子,勝過一世!我又活了,我又活了活了,這活著的滋味,什麼也不能比!」歌詞雖然簡短,但是充分表達了金子對虎子深深的情,一個「鬼」字,足以說明金子心中對虎子的愛之深、恨之切。這樣的歌詞如果只是通過演唱者乏味單調地演唱出來,便無法激起聽眾心中的漣漪,進而也達不到作曲家創作這部歌劇的預期效果。因此演唱者不僅要再現那些曲譜上原有的元素,更要深入挖掘那些無法記錄、不易被表現的內在情感。作為每一個學習聲樂演唱的同仁,我們都要清楚地知道:在聲樂藝術表情的再創作中,時刻離不開對歌詞的挖掘與主題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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