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法的七大條件你必須知道!
美國移民入籍條件之二與美國公民結婚的外籍公民必須在保持兩年的婚姻生活之後,才能夫妻雙方一同向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請。新移民法規定,與美國公民或美國永久居民結婚的外國公民,因結婚而獲得美國永久居民證後,應在符合申請美國公民條件時,儘快申請入籍,以便早日成為美國公民,享有完全的美國公民的權利。但前提條件必須是有持續兩年以上的婚姻關係。美國移民入籍條件之三在提出入籍申請時,必須是在美國已連續居住5年的最後半年裡,並且是已在當地的州或城市裡至少居留了6個月的時間。美國移民入籍條件之四入籍的申請者必須年滿18歲。在美國已具有永久居留資格的16歲以下的外籍人士,其父母已取得美國公民權,這時,可隨同父母自動取得美國國籍。但16歲至18歲之間的子女,則必須獨立申請入籍。如果未滿18歲的孩童,其父母當中有一名是美國公民而一名是外國人時,有美國公民身份的一方可在其子女滿18歲之前代其申請入籍。美國移民入籍條件之五必須具備初步的英語讀、聽、說和寫的能力。入籍的申請人應對英語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具有一定的英語能力,審查入籍資格時移民局官員以口試方式,入籍申請者要用英語回答有關美國歷史和美國政府方面的知識。美國移民入籍條件之六必須在美國5年的居留時間裡表現良好。美國移民法規定,與他人有通姦行為、賣淫行為或重婚行為,或不盡撫養義務,以及有酗酒、吸毒行為等,都屬於品行不良,不能入籍。美國移民入籍條件之七必須對美國歷史與憲法、移民法有一定的了解。主要是對美國歷史上重要的事件、人物、政府組織機構與權利的了解,以及對美國憲法原則和重要修正案內容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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