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心」「唯物」,哲學的誤區
07-15
半個多世紀以來,我們接受的都是灌輸式的唯物主義思想,並對馬列的理論深信不移。當對自己的民族經典《易經》《老子》深研後,才發現以「唯物」論世界的狹隘與不足。《易經》《老子》都是唯物的,同時又是唯心的。《易》的64卦,每卦或記述,或評述一種事物(不含寓理部份);《老子》的81章,或言事物之「道」,或言修身進德,或言濟世治國,所以說是唯物的。但是這兩部經典的精髓,都建立在「陰陽」上,如果馬克思、列寧還能講話,他們不會說「陰陽」是唯物的。唯心,主張精神第一性,物質第二性,僅以精神、意識形態談事物;唯物則反之,僅以物質,客觀物質的世界談事物。它的誤區在於「唯」,以「唯心」論之,有它的缺陷,以「唯物」論之有它的不足,因此一直爭論不休,都難以使對方誠服。提起唯心,都會把它與宗教、神學聯繫起來,二者有聯繫但有區別。宗教神學,屬於信仰,信仰往往禁錮了「唯心」。唯心,是馳騁在六合之中的意識形態。它分為兩類,一是受禁錮於某種意識形態,取向於一定的價值觀,有的成為宗教信仰,如天主教的「上帝」說,佛教的「輪迴」說;有的為道德法則,如《易.繫辭》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及「形而上者謂之道」,後者意為高尚的意識形態為遵從的法則。二是不受任何意識形態的禁錮,如現代人所說的「夢想」,「幻想」「假說」等。關於唯物,馬列學說把其狹隘的說為「事物」,M把它與「物質」掛鉤,即辯證唯物主義。列寧的「三結論」比較有名,是「唯物」的理論基礎。就此三點而論之:一是「物不是依賴人們的意識而客觀存在的」,「物」,列寧如果是指物質,即自然界中的碳(C)、氫(H)、氧(O)等物質元素,無可厚非,但他指的是事物與物種(見列寧《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列寧時代,沒有電視,手機。電視手機是物,在當時它客觀存在於哪裡?電視手機不是依賴人們「意識」才出現而存在嗎?顯然此結論之一是站不住腳的。二是「在現象和自在之物之間,沒有任何原則的差別,只有認識和尚未認識的差別」,如果列寧指的是「自在之物」的「現象」,就無須「原則」之詞。《易. 繫辭》曰「象其物宜」,任何事物的「現象」,都與該事物的內容(性質、作用)相一致的,如有差別,就不是同類事物與物種。對「尚未認識」的事物承認與已經「認識」的事物有差別,肯定是「唯心」的,因為「尚未認識」,並不知其性質,何處差別僅憑「唯心」去臆斷。例如宇宙中「天外來客」,現代科學已經越來越說明,地球僅是天體中「滄海一粟」,若否定宇宙存在其他物種,一定是愚蠢的。但是「天外來客」,「尚未認識」,談差別只能「唯心」。三是「要辯證的思考,即分析怎樣從不知到知,從不完全、不確切的知識到比較完全,比較確切的知識」。《老子》曰「…..是以聖人不行而知, 不見而名, 弗為而成」。看來列寧並非聖人,老子在此也批判「經驗主義」,此章老子是說認識事物,獲得知識,靠書本教條不行,靠經驗主義也不行,要靠「悟」,「唯心」的馳騁,包括「形而上者謂之道」的上層建築,和「形而下者謂之器」(《易. 繫辭》)的創造發明,豈能僅以「辯證的思想」而「比較完全」?例如列寧《國家與革命》中的「國家消亡」的觀點,就是「悟」出來的。因此,列寧關於「唯物」理論基礎是狹隘的。M是如何認識辯證唯物主義的?他說:「一個正確的認識,往往需要經過由物質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質,即由實踐到認識,由認識到實踐這樣多次的反覆,才能完成。這就是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也是辯證唯物論的認識論。」(《毛澤東著作選讀》1965年版384頁),M在這裡混淆了一個概念,即物質與事物。物質與事物的關係,如老子所言:「猶小谷之與江海也」(《老子》第32章)。「由物質到精神」,可以說人的認識、意識形態,來於宇宙間物質的能量放射的信息,單一的物質,如碳(C)氫(H)等物質元素,施放信息極弱,不可能形成「精神」,當「小谷」匯至成「江海」,就形成事物,有「事物」才產生精神。人之軀體就是無數碳、氫等元素的組合體。由於其元素排列組合的差異,形成有生命和無生命的物種,有生命的物種才有「精神」。「由精神到物質」此話謬矣!應該是由精神到事物、到物種!我們現在所有的發明創造,所有的新材料、新物品研製,都源於人的「精神」,即「唯心」的想往。不幻想與鳥比翼,就不會有今天的飛機;不幻想在江河與魚競游,就不會有今天的潛艇。飛機、潛艇不是物質,是物種。關於「唯心」的「夢想」與「幻想」,多數人認為不切合實際,與切合實際的「唯物」的「理想」有區隔。其實,它們是孿生的「雙胞胚」。例如「共產主義遠大理想」的「各取所需」「國家消亡」,本身就是幻想,持這種觀點者,連最起碼的「人之初」(人之本性)都不知。老子曰「天之道,損有餘而益不足;人之道,損不足而奉有餘」。「損不足而奉有餘」,乃人性之本,自私、貪婪,不是灌輸「為人民服務」所能解除的;等級、差異,不是社會福利所能彌補的。再例如說「嫦娥奔月」稱為千年夢想,現在實現了,夢想成真。理想與夢想相差幾何?因此結論如下:在生命的起源上,物質第一性;在生命的運行中,精神第一性。關於生命的起源,老子說「有物昆成,先天地生」,這個「物」是指物質成份,包括有機的「金、木、土」,和無機的「水、火」,即所有的物質元素,在地球,太陽系沒形成以前,就存在了。也如老子所說的「無名,萬物之始也」。一部份物質,由於適應了地球的環境模式,「萬物資始」的組合物種。由於物質成份的不同與排列組合的差異,形成的物種有的有生命,有的無生命。有生命者就有了「精神」,人僅為其中的一種。有生命的物種,為了自身的生存,依靠的是「精神」。自身生存的「精神」是本能的,就如鼠能打洞、鳥會築巢、雌雄吸引;超越本能的「精神」在地球範圍內,只有人類才有。因此在意識形態上,就有《聖經》《古蘭經》等宗教之典,以及人們遵循的道德觀、價值觀,在人類社會上,是靠人的「精神」,不斷地產生新物種。如上文所言的飛機、潛艇、神州六號等物種,都基於「精神」,基於「唯心」。「唯物」的正確處,是承認整個宇宙是由物質(元素)構成的。「唯心」的正確處,在於整個社會是由「精神」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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