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遊十大禁忌

西藏旅遊十大禁忌

 藏族作為一個歷史悠久的少數民族,長期聚居在與外界聯繫不便的高原。在獨特的社會生活環境中,他們形成了一套獨有的風俗和禁忌習慣。這些禁忌很多,像一部不成文的法律,約束著人們的日常行為。因此到西藏旅遊,入鄉隨俗就顯得尤為重要。  1、禮俗禁忌  對尊者、長老、僧人、老師等忌諱直呼其名,應在稱呼後面加「啦」字。  ·外出行路時,忌搶在他人前面,特別是老人、長者、僧人和老師。  在室內、帳篷內就坐時,要求盤腿端坐,忌東倒西歪。特別是在大雅之堂,如開會、舉行儀式或會客等場合,要端坐。忌雙腿伸直,腳底朝天,甚至把腳放在茶几、桌子等物上。  在眾人面前忌諱放屁,此舉被視為沒教養、沒禮貌的表現。  忌諱從別人手中直接拿過掃把,需將掃把交由對方時,必須先把掃把扔在地上,再由對方撿起來。  翻越雪山、經過湖泊時,忌高聲喧嘩。  給客人上茶斟酒,忌用臟碗或將手指放在碗口上。  忌諱在室內和夜間吹口哨,藏族同胞認為吹口哨會引來鬼魂和夜間活動的精靈。  客人忌諱在他們剛走幾步,主人就將門使勁關上,那樣說明主人不歡迎客人。  忌諱在別人後面吐痰(無意)、拍巴掌。  家中來客人,忌將空桶、空背簍等放在客人經過的道路或眼前。  忌諱用有裂縫、缺口的碗、杯,這些破損的東西會阻擋福運。  忌諱向客人獻破舊的哈達。  父女、母子、兄姐、弟妹、祖孫之間,或當著長輩、尊者的面,不能談論男女之事、講醜話髒話。如果違  反禁忌,就被視為對祖上和長輩不敬,會當即遭到公眾輿論斥責。  給客人、老者、上師、僧人、老師、官員端飯、上茶、斟酒、遞物時必須用雙手,否則會被認為不禮貌。  接受別人饋贈時,要雙手接;如果手臟,則將手擦拭後再接,以示尊重。  2 飲食禁忌  主人忌諱剛吃完飯後來客人,這意味著客人在主人背後說壞話。  忌吃馬、驢、騾等圓蹄、奇蹄類牲畜的肉,忌吃貓、狗等帶利爪動物及飛禽的肉。  忌諱跨越別人家中的炊具和食物。  吃飯時要做到食不滿口、咬不出聲、喝不作響、不大聲嬉鬧,挑食物時不可越盤。  忌食死牛、死羊、死豬肉。  用餐的碗忌倒扣放置,因為去世的人生前用過的碗才扣著放。  忌諱反手用勺添茶倒水,這是給已故之人添茶倒水的動作。  3、宗教禁忌  宗教人士忌殺生,特別是禁止僧尼和佛教信徒殺生,也不能在他們面前殺一切有生命之物。  遇到寺院刻有經文的石堆、佛塔等宗教設施時,要從左向右繞行;但到苯教寺院時則要反轉。  進入寺院,須經寺院管理喇嘛的同意,進廟時忌吃大蒜、忌戴帽子、忌吸煙、忌摸佛像包括其他宗教用具、忌翻經書、忌敲鐘鼓。  在寺院內就坐時,一般身子要端正,切忌坐活佛、法台和其他高僧的座位。  忌諱在寺院內外或附近大聲喧嘩、唱歌、跳舞、殺生和男女嬉戲。  忌諱用寫(印)有經文的紙張做手紙或擦東西。  忌諱跨越僧人座位、用具、衣物和各種法器,不能跨越佛像佛經,更不能將上述東西當坐墊來坐。  忌諱用手指去指佛像、唐卡、經書和壁畫,要用手掌向上平指以示敬意。  對僧人不能叫俗名,對已經還俗的僧人不能呼法名。  4、衣著禁忌  活佛、僧侶之外的人忌穿黃色衣物。  忌戴別人使用過的舊帽,也不能戴帽子睡覺或疊戴兩頂以上帽子,更不能反戴帽子、反穿衣服。  不能跨過或踩在別人的衣服上,也不能把自己的衣物放在別人的衣服上,更不能從人身上跨過去。  男子忌用婦女穿過的衣帽,若丈夫健在的婦女不得隨意摘下耳(墜)環,不能跳越男子衣飾,母親也不得跳越成年兒子的衣飾。  不能披麻袋之類物品,忌用麻繩、毛繩當作腰帶系身,除服孝者之外,腰帶兩端是不能在身前打結的。  婦女晾衣服,尤其褲子、內褲不能晾在有人經過的地方。  5、社交言行禁忌  即使是再好的朋友,見面時也不能隨意地搭肩、摸頂。  在誇獎、親昵藏家小孩時,切忌用手撫摸小孩臉蛋。  家中忌講不吉利的話和忌用污言穢語咒人。  忌諱在別人面前咳嗽。  登大雅之堂喝酒時,先用無名指在杯中蘸酒向空中彈三次,以示敬佛、敬法、敬僧。  6、起居禁忌  遇到乞討的人應施捨。藏族有「遇乞丐要施捨,遇強盜分文不給」的古訓。  親人出門後忌馬上掃地。丈夫剛離家外出時,忌諱妻子梳妝打扮。  進入室內,入座要男左女右。  忌諱外人通過小孩打聽家中父母的事情。  家中或經堂的油燈上忌接火吸煙。  出遠門做生意,上山打獵,外出辦事時,忌諱路上遇到空背簍、空水桶、空口袋的人。  忌腳踩灶台,忌在灶內燒狗、豬糞死烤肉、燒頭髮等帶熏味的東西。  7、婚姻禁忌  忌近親結婚,禁止父系血統和母系之間的戀愛和婚配。  有血緣關係的親屬之間婚配與亂倫,是十分可恥的行為,被視為畜生不如。  迎親和出遠門時,忌諱看到倒垃圾、抬病人、空背簍、空水桶等,被視為不吉之兆。反之則是吉利之事,向過路者獻哈達表示謝意。  寡婦不佩戴髮飾上端的三環、中間的海螺,不戴鑲松耳石、珊瑚的金銀耳墜(已改嫁者例外)。  8、生育禁忌  家中有病人或生小孩時,藏族同胞怕外人帶邪氣進來對病人和產婦不利,會在門口放火堆、掛紅布或壘石頭、插柏枝作標記,忌諱客人入內或喊人,尤其在午後和夜晚。  若有遠客必須進家時,也得由主人在門口燒一堆火,客人從火上跳過,方可入室。  在以前,藏族婦女是不能在屋裡生育的,一般是在帳篷外或牛圈等地方,因為藏族同胞認為婦女生育是銀y穢的,會帶來霉運。但小孩出世後帶來的卻是喜慶。  9、喪葬禁忌  喪葬期間,家裡來客人不宜笑出聲,不能唱歌跳舞。藏族地區有的地方家人為了寄託對死者的哀悼,在七七忌日期間不洗頭,不買新衣,不戴項鏈首飾。  家中有人去世,在49天內,鄰居、村子不辦喜事,不舉行任何娛樂活動,以示對死者家屬的尊重。死者家屬在49天內不殺害一切生靈。  忌諱他族人到天 葬場觀看。如果遊客無意中見到了,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千萬不能搶景拍照,若激怒遺屬,後果不堪設想。  10、生產勞動禁忌  每人均有凶日和吉日。凶日中,一切事情都不能做,只能在家裡念經或出去朝佛。  每個人的13歲、25歲、37歲、49歲(以此類推),都是凶年或年關,要特別小心,只有多念經、放布施才能避免災難。  忌在公認的神山聖湖狩獵、捕魚。  不允許隨意從別人的刀、扇擔、馬韁繩和鞍具等上跨過。  在拴牛、拴馬和圈羊的地方不能大小便。  忌用不吉利的語言罵牲畜。  忌諱獵殺貓頭鷹,藏族同胞認為它們的祖先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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