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看點】 中國歷史上的四次滅佛運動

據《中國通史》等資料記載,「在北魏太武帝真君七年(公元446年)、北周武帝建德三年(公元574年)、唐武宗會昌五年(公元845年)和後周世宗顯德二年(公元954年)」的四次滅佛運動,即稱為佛教史上的「三武一宗」法難。公元前後,佛教傳入中國。盛行就是在兩晉南北朝時期。那個時候社會動亂不安,很多人家庭經濟破產。佛家寺院又有特殊政策保護,可以不交稅,有自己的財產,甚至可以有自己的武裝。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出家是最好的出路了。但是這些人入了佛門,可未必就遵守佛教的清規戒律,可能很多人根本也沒想遵守。所以那個時期的和尚的素質有所降低。這是導致第一次滅佛運動的直接原因。第一次大規模的滅佛發生在南北朝的北魏時期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公元446年)二月,長安發生兵變,太武領兵親征,部隊在長安不遠的地方駐營,附近有個佛寺,兵士們沒事時,到寺里看玩,發現寺里有很多刀槍甲盾,回來就給他們的軍官講,這軍官去看了確實如此,於是報到一個叫崔浩的官員那裡,崔浩上報太武帝,太武下令搜查。這一搜可不得了,搜出了大量武器,和長安叛軍的往來信件等,更有甚者是還搜出多個暗藏在密室中,供僧人淫樂的年青婦女。太武帝大怒,下令毀長安一切佛像胡經,凡暗藏武器淫樂婦女的,無論老少一律活埋擊殺。其餘罰為奴。並召令四方用長安之法,自此魏境寺不復存,由於太子南安王的保護,有些沙門得以逃走,只留下一條性命。時隔不到六年,文成帝繼位後的第三年,就將太武帝的滅法措施全部廢除,同時,推行了復興和發展佛教的舉措。他首先在北魏的都城平陽(今大同)附近,大規模地開鑿石窟,接著在五台山被燒毀寺廟的廢墟上大興土木,如對五台山的大孚靈鷲寺(今顯通寺)首先動工新建,特別是北魏孝文帝即位後,對靈鷲寺又進行了擴建,在該寺周圍又新建了善經院、真容院等十二個院。他不僅在台內大修寺廟,而且在台外,也新建了不少寺廟,如佛光寺、嵌岩寺等。故而佛教發展之快、規模之大、僧人之多和寺廟經濟的急劇增加,實令世人驚嘆。據史料記載,到北齊時,僅五台山寺廟就增到近二百餘處,到了隋朝隋文帝又下詔在五個台頂各建一寺,使佛教發展出現了歷史上第一個高峰。第二次滅佛發生在北周時期在南北朝時,北周的開國皇帝孝閔帝宇文覺和明帝宇文毓很虔誠地信佛,佛教在其境內長盛不衰。公元561年,明帝宇文毓駕崩,宇文邕繼位為北周武帝(公元561年至578年在位)。他是一位勵精圖治、負有遠見的皇帝,平時身著布袍,夜寢布被,無金寶飾物。他性格果決,能斷大事,有統一天下的雄心。面對興盛的佛教,他認為:人民信佛,供養出家人會不專心於生產;出家人沒有財產,不從事物質生產不用交稅,影響國家財政收入。於是,北周式帝宣布廢佛,令僧尼還俗,並允許辯論。這次滅法只毀像破塔燒經,令僧尼還俗,不殺僧人。共還俗僧人300萬人,退寺院4萬座,這是歷史上的第二次滅法。南北朝時期,佛教過於興盛,從北齊始,皇家崇佛,全國有寺廟四萬所,僧尼三百萬人,佔全部人口的七分之一還多,給國家經濟帶來了嚴重的威脅。南北朝時期,佛教過於興盛,從北齊始,皇家崇佛,全國有寺廟四萬所,僧尼三百萬人,佔全部人口的七分之一還多,給國家經濟帶來了嚴重的威脅。結果不用說也考慮到了。僧尼還俗給社會增加了勞動力和軍隊士兵來源。廢除寺院,使大量土地回到國家手中,同時從精神上也打破了人們對於佛寺萬能的幻覺。這次滅佛在全國大一統、走向封建制度巔峰的前夕。第三次, 唐武宗會昌五年的滅佛運動佛教在受到北魏太武帝和北周武帝的兩次打擊後。並沒有在中國消亡。到了唐朝,經太宗時的玄奘天竺取經,憲宗時的迎取佛骨,佛教地位得到明顯提升。到唐代宗、肅宗時期,宮裡專門開設有道場,養有數百個和尚拜佛念經。公元841年,唐武宗李炎登基。此時,佛教勢力的影響十分強大,全國大中型寺院將近5000座,小型廟宇更是多達40000餘座,僧尼近30萬人,寺院奴隸達15萬人。全國寺院佔有良田數十萬畝,形成了一個又一個相對封閉的莊園,寺院內部的經濟大權掌握在住持手中。僧尼們極少耕種,而是靠農民耕種寺院土地以收取地租和發放高利貸作為經濟來源,這種做法使寺院經濟得以迅速膨脹起來,以至達到了「十分天下財,而佛有七八」的程度。在朝廷內部,有30多名僧人被封官重用,其中不乏有司徒、司空、國公等一類的顯官貴爵,有的甚至被封為將軍而參與軍機事務,涉及國家軍事機密:至於那些雖無官爵但與權貴交往密切因而氣焰囂張的僧人,更是屢見不鮮。由於僧侶隊伍日漸形成的政治勢力,衝擊了正常的國家政治秩序。加之大量青壯年為了逃避賦稅徭役,紛紛投奔佛寺,使國家兵源日趨緊張,財稅收入日益減少。對此,朝中大臣們十分憎惡,剛剛登基的唐武宗也感到擔憂偏好道術的唐武宗登基後不久,即召請道士趙歸真等81人入宮,在三大殿修金籙。第二年6月慶陽節,武宗又設齋請僧人、道士講法,結果兩名道士被賜紫,釋門大德卻什麼也沒得到。這本來只是樁不起眼的小事,然而一個明確的信號已經發出了:新皇上不喜歡佛法。在中國傳法的天竺國僧人聞此極為不滿,未經同意便擅闖內宮,面見武宗請求回歸本國。見他驕狂的模樣和舉動,武宗大怒,當即詔令將天竺僧人收禁5日,不放其歸國。天竺僧人的狂放傲慢,在武宗心中埋下了最終滅佛的種子。  很快,一個接一個對僧人們發難的詔令由皇帝簽署、發布,一樁接一樁的災難降臨到佛教徒的頭上:公元842年,唐武宗開始沒收寺院財產;公元843年,唐武宗下「殺沙門令」,僅因為謠傳有藩鎮的姦細假扮僧人藏在京師,被京兆府在長安城中打殺而死的裹頭僧就有300餘人;公元844年,唐武宗敕令盡拆大型寺院、佛堂,勒令僧尼還俗;公元845年,唐武宗又對滅佛的成果進行了鞏固,勒令全國東西二都可以留寺兩所,每寺留僧30人,天下各節度使治所留寺一所,留僧5至30人不等。其他寺廟全部拆毀,僧尼全部還俗。  在武宗發動的一系列滅佛運動中,全國共有4600座佛寺被毀,其他有關佛教建築被毀4萬餘座,勒令還俗的僧尼達26萬之多,沒收寺院土地達數千畝。收寺院奴婢為兩稅戶達15萬人,沒收寺院財產則無以計數,使佛教遭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打擊。這就是佛教徒稱之為的「會昌法難」。第四次,後周世宗顯德二年的滅佛運動公元 955 年,後周世宗柴榮下詔:惡僧尼耗碩天下,非敕額者悉廢之。上都、東都兩街各二寺,每留僧30人,天下節度使、觀察使治所,及同州、華州、商州、汝州各留一寺,列三等,上留僧20人,中留10人,下留5人。余僧、尼、大秦穆護、妖僧皆勒歸俗。寺非留者,令立毀撤,遣御史分道督之。財貨田產並沒官,寺材以茸公廨驛舍,銅像鐘磬以鑄錢。還俗僧尼261000人,收寺院奴婢15萬人。同樣,這次滅佛也是發生在國家統一,經濟迅速發展的前夕。迫使僧尼還俗回家,自謀出路,並令將寺廟銅佛全部熔毀鑄錢,國家鑄錢是為了利於商品交換和促進經濟發展。總之,後周世宗的這些重大舉措,對當時經濟發展和加強中央集權都有重大意義。但由於這位封建君主正處在大勢將去的「五代」末期,執政不到六年,就被(宋)趙匡胤滅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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