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農業改革「二次飛躍」,是時候落實了
編者的話:
30多年前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極大地促進了農業生產力,改善了農民生活。但隨著市場化、工業化、城鎮化的發展,農業作為低收益產業的弱點逐漸突顯。分散經營、缺乏協作的小農戶,面對高度市場化、規模化的二三產業,處於弱勢地位。
近20多年來,農民大規模進城務工,改變了我國城鄉人口比例。隨之而來的問題,一方面是要在城市中保障農民工的基本權益,創造條件讓他們逐步融入城市;另一方面,廣大農村「人走,地荒,村空」,農村社會治理渙散,農業處於困局。
黨中央高度重視「三農」問題。進入新世紀,中央提出「統籌城鄉,反哺農業」的方針,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國家取消了農業稅和各項稅費,不斷加大支農投入。中央出台了多項有關三農的政策:耕地承包權長期不變,鼓勵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發展農業專業合作社,推進西部貧困地區農村脫貧攻堅,等等。
農村改革的原則是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但長期以來,農村工作中重視「分」而忽視「統」,廣大地區的集體經濟或者被削弱,或者垮台。沒有集體經濟的基礎,農村基層組織處於渙散無力狀態。取消農業稅費後,鄉村行政機構得不到制度性的資金保障,負債嚴重。由於基層政權組織權能缺失,市場化缺乏社會公正與社會秩序的制約,造成支農項目資金使用缺乏效率,政府支持建設的基礎設施缺乏維護,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也難實現「強幫弱」的初衷。
凡此種種說明,面對新時期和新的特點,農村深化改革需要重新重視「統」的一面,要重視加強農村基層建設和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我們在基層調研中不斷聽到強烈的呼聲。
鄧小平同志在1990年就提出了中國社會主義農業改革和發展的「兩個飛躍」的思想,指出:在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製為主的責任制之後,要適應科學種田和生產社會化的需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集體經濟。
2014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七次深改小組會議上提出了「土地公有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這一農村深化改革的原則。
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指示「堅持農民集體所有,不能把集體經濟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體資產流失」;並規定集體資產股份的有償退出和農戶承包土地的流轉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以保障集體所有性質。
集體經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經濟基礎。加強農村集體經濟是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證,是振興貧困地區農業的必由之路,是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堅強後盾。
許多研究三農問題的學者,長期堅持田野調研,深入農村,參與鄉村建設,指導和推動農民合作組織的發展。各地農村也出現了一批堅持合作經濟,發展多種經營,帶領全村共同致富的典型。我們向帶領農民發展新型集體經濟、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基層幹部和骨幹表示敬意。
2017年2月25日,中信改革發展研究基金會邀請19位來自各方面的專家學者和農村基層幹部,就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問題進行了座談。本刊將連續刊發到會部分同志發言的摘要。
到會專家有(按姓氏筆劃):王東賓、王宏甲、呂新雨、嚴海蓉、楊團、何平、張宇、周萍、周建明、周春光、鄭冰、鄭理堅、賀雪峰、徐俊忠、徐祥臨、崔之元、智廣俊、溫鐵軍、潘維。
目前農村社會存在的主要問題
青壯年流失,土地拋荒,社會渙散
當前農村問題在「三農」中比較突出,和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相比,越來越顯得滯後和邊緣化。
農民大規模進城打工,農村空心化。留在農村的大部分是老人婦女兒童。王東賓說,張家口地區有的三四百戶人家的村莊,這幾年只剩下了一二十戶,留在村裡的老人生存困難,要合併村莊,建養老院,組織土地復墾。
土地被不同程度拋荒。如貴州湖南一些山區,拋荒地已飛籽成林;內蒙烏盟一些多年棄耕的土地,政府種了防護林。一般認為承包地確權有利於土地經營權流轉和集中種植,但基層幹部普遍反映,承包地確權後,農民反而不願意流轉,因為他們認為土地確了權就是自己的了,轉租出去可能要不回來,所以寧可拋荒。
基層治理渙散,社會失序。集體經濟分散後,村幹部說話沒人聽,無錢辦事、無人辦事、無章理事。青壯年長期在外,家庭破碎,帶來種種社會問題。集體合作觀念淡漠,私有觀念膨脹,精神生活貧乏,大操大辦成風。歪風邪氣抬頭,賭博成風,宗教迷信活動擴張。
勞動力流失導致人才缺乏,影響基層幹部的選拔。很多村基層組織基本靠50-60多歲的人維持,組織管理能力不足。由於基層民主水平所限,村裡留下的能人很容易成為寡頭式人物,把持村集體經濟。
農民打工難致富,貧富分化加劇
在市場化、工業化、城鎮化的大潮面前,農村一家一戶為單位的經營模式呈現高風險和低收入的狀態。我國農村人口佔全國總人口45%,而農業增加值只佔GDP的8%,農民收入的提高大部分來自二三產的就業,進城打工。但遇到家人大病、工傷、孩子上學等等情況,就只好舉債,據調查,農戶平均負債率達到30%,打工難以致富。農村貧富分化加劇。
集體組織癱瘓,國家支農扶貧政策缺少依託
周春光說,由於農村集體組織作用的缺失,國家資源的投入產出比與社會公正性降低了。如國家對農村的土地道路綜合治理有大量投入,搞了不少工程,但工程實施中存在諸多問題。參與競標的施工企業的「工程資質」水分大,普遍存在幕後交易,工程層層轉包、偷工減料,嚴重影響工程質量。當今市場經濟,工程建築領域長期存在管理缺失、有章不循和腐敗問題,這和計劃經濟時期嚴格管理、群眾監督的情況很不同。
在靠近城市的農村,因城市和工業交通建設發生的土地性質用途的變化,馬上引起土地價值的變化。農地徵用補償費隨周邊地價提高,形成超級地租。超級地租收益引起農村內部的矛盾。能否在國家,集體和個人之間實現合理分配,取決於村集體組織的把控能力。很多情況下,這部分利益歸了承包戶,造成貧富不均。
到了認真落實「二次飛躍」的時候了
農村改革的原則是「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這是寫進憲法的。專家們一致認為,實行家庭聯產承包制不是純粹以市場化的手段進行「分」。但多年來在指導思想上沒有凝聚形成共識,是否還要堅持集體經濟,即「統」的問題一直沒有解決。今天農村問題更加突出,而且出現了許多新問題,「統」的問題已經不僅是「三農」問題,也關係到整個社會基礎的穩定,是關係國家的前途命運和方向的問題。
鄧小平同志1990年說,中國農業的改革和發展,第一個飛躍是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製為主的責任制。第二個飛躍,是「適應科學種田和生產社會化的需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集體經濟。這又是一個很大的前進。」27年過去了,如何落實小平同志關於「第二次飛躍」已迫在眉睫。
進入新世紀以來,黨和國家十分重視三農問題,提出了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方針和思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對農業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給廣大農村工作者很大鼓舞。但新農村建設為誰建、誰來建、怎麼建的問題,理論界始終存在不同認識,還缺乏完整的判斷和思路。
近幾年中央文件和中央領導同志批示中,一直特別注意並強調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問題。習總書記在第七次深改小組會議提出「土地公有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原則。2016年中辦、國辦發的關於脫貧攻堅的文件,規定貧困村必須要集體經濟發展到一定規模才能夠摘帽。但在具體工作中,縣鄉村領導都感到發展集體經濟困難重重,而且不是「硬指標」,沒有認識到其必要性。在具體工作中還是強調「分」的一面。
目前農村集體經濟的狀態
據農業部數據,到2015年底,全國有58萬個行政村,其中沒有集體經濟的佔50%,有集體經濟、經營收入低於5萬元的佔30%,5萬到20萬之間大約為10%,20萬以上的在10%左右。
目前全國58萬個行政村中,土地沒有分到戶、集體經營的大概有2萬個村。「分田到戶」後能夠堅持集體經濟的村,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村領導集體的強弱,甚至是主要帶頭人的個人能力和水平。
賀雪峰認為,2萬個保持土地集體統一經營的,主要是兩種情況:
第一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發達地區的一些村莊。這些村莊佔2萬個村的絕大部分。這也是今天中國最富的村,其集體收入基本來自土地廠房(或礦產資源)租金,收入穩定,本質是城市化工業化的超級地租,與經營能力沒有關係。由於土地已非農化,地也沒法分,主要問題是土地收益分到誰手裡。(這也是2016.12.26文件重點強調的那部分村。)
第二是「明星村」,像華西村、南街村,集體統一經營,發展二,三產業。這些村的總數不超過1000個(周建明:堅持集體統一經營、統一分配的,有7000到1萬個行政村,以及河北晉州周家莊鄉、西藏雙湖縣嘎措鄉)。這些村較好地實現了共同富裕,公共建設、環境整治、基層治理和群眾性文化活動都走在前列。有人認為,這些村能夠長期堅持並很好地發展,有其特定的歷史條件,要求帶頭人和領導班子有很強的能力和水平,在當前政策大環境下很難複製。一般農村要辦集體企業搞二三產,主要困難是組織成本高,收益不確定,不容易取得效益。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一些地方的基層幹部和積極分子,主動負起組織農民的責任,探索新形勢下的合作化路子,出現了一批各有特點的集體經濟組織,使農村經濟社會面貌煥然一新。到會專家提供了一些這方面的生動案例。
村兩委組織村民,發揮集體優勢,重走合作化道路
作家王宏甲介紹了貴州安順市塘約村,在村黨支部領導下帶領全體村民,發展集體經濟,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的情況。王宏甲說,塘約在遭到百年不遇的洪災時,只有黨支部能出面組織群眾,進行集體抗災。在中國目前的條件下,只要黨支部沒垮,就是基層治理名正言順的組織者。組織起來,使鄉村的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村兩委動員村民將土地入股合作社,集中種植,發展多種經營和三產。村民收入的增加吸引了大多數在外打工的村民回鄉。短短兩年,村民人均收入從4000元增加到1萬元。今年兩會期間,政協主席俞正聲在參加貴州代表團會議時,特意提到《塘約道路》一文,稱讚塘約村是新時期的大寨。
塘約村的變化說明,要擺脫貧困,一定要走組織起來的道路,越是貧困地區,這一需要就越迫切。組織起來的人是最重要的生產要素。不能放任農村土地走向私有制。農村的土地集體所有制是中國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的最重要陣地,是避免農村兩極分化的制度性保障。社會主義的集體制度,孕育了新中國最寶貴的制度優勢和精神財富。
由村黨支部出面重新組織農民合作的情況,在各地都有類似情況。
何平介紹,改革以來,山西過去全國聞名的典型村逐漸被淡忘,但還有幾個村沒有分田,堅持走集體道路,現在成了全國聞名的富裕村。這裡不僅沒有外出打工的,還吸引了不少外地的大學生甚至國家幹部。
周建明說,山東德州的寧津縣,由縣委組織部推動部分村的黨支部帶頭,整村流轉農民的土地成立合作社,集體耕種。土地面積增加了10%,增產部分50%分紅,50%作為集體經濟收益。青海海西州天峻縣牧區的梅隴村也是整村搞了合作社。
鄭理堅介紹了他在浙江縉雲縣好溪村帶領本村推行發展民俗旅遊經濟的情況。村裡動員村民將土地流轉回集體,村委統一規劃,改造村民舊房,統一建設新居。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新村建設,再用成本價配售給村民,並可還請所有貸款,村集體經濟也由弱轉強。他的切身體會是,農村建設和發展集體經濟,帶頭人很重要,村長、書記一定要「和」,班子如果不「和」,外部條件再好也沒用。
這些堅持集體經營的村莊,經濟發展和社會面貌都強於當地其他農村。但是對他們的經驗,還沒有從發展道路的高度來予以總結。
何平說,組織農民走共同富裕道路,不依靠基層組織不行。有人說應該靠老闆、靠能人,先富帶後富。但30多年的實踐,證明這是靠不住的。山西煤老闆全國有名,他們揮金如土,給山西帶來的災難也是最大的。山西兩極分化也是相當嚴重的。
綜合農協模式
山西永濟市蒲韓聯合社理事長鄭冰,介紹了她們聯合社的發展歷程和經驗。聯合社包括蒲州、韓陽兩鄉鎮42村的3800戶社員,耕種7萬畝地。她們根據農村特點,從組織技術培訓、跳舞、搞環境衛生起步,逐步團結了100多人的骨幹隊伍,依靠他們聯繫群眾,拓展了經濟、社會、文化各方面的綜合服務業務。如組織統一購銷,信貸互助,養老和幼兒教育等。
楊團認為,農村要發展雙層經營模式,穩步發展集體經濟,首先要解決靠誰做、怎麼做的問題。中央提出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蒲韓聯合社是一個非行政性的集體組織,它的組合有自己的特點,在實踐中逐步形成了一個穩定的團隊,其骨幹成員有共同的目標、共同的意願,有一套管理和指導系統。它的實踐超過了日韓台綜合農協,提供了很多可討論和借鑒的經驗。
中發(2015)11號文件指出,基層鄉鎮供銷社的改革要姓農、為農、務農,密切聯繫群眾,把政府和農民連起來。可以把基層供銷社這個平台激活,發揮它服務農業生產和流通的功能。供銷社系統本來就是紮根基層、為農民服務的流通組織,可以發展成為聯繫農民、提高組織化程度的重要平台。
國企通過信託方式流轉土地,規模經營,惠及農民
周萍介紹了中信信託利用信託這個金融工具,推動農村土地流轉的實踐。中信之所以做土地信託,是出於對農村現存問題的關切。當前農民進城導致土地撂荒嚴重,農村勞動力不足,耕作粗放;個體農民在購銷環節受大公司壓榨,融資成本過高。
作為國有企業,中信信託有責任服務三農。具體做法,是與當地合作,村鄉組織出面將村民承包地經營權集中,再信託給中信信託,由中信信託委託專業農業企業進行集中種植。這樣就可以增加耕種面積,進行科學種植,規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標準,提高產品品質和價值。在購銷、深加工環節和融資方面則發揮了信託的優勢功能。
周萍介紹,做土地流轉信託的6年期間,信託項目始終沒有贏利,如果不是一個有情懷的公司,就不可能選擇這樣長期的投入項目並堅持下來。我們對未來是有信心的。
誰來組織發展現代農業
發展現代農業,推進適度規模種植和多種經營,客觀上要求在聯產承包制的基礎上發展組織和協作,注入資金和技術。
公司加農戶還是農民合作
嚴海蓉在東北某縣調研,分析了兩個不同模式的土地連片種糧的村的案例,對比了這兩種模式的效果。
例一:村委組織農民將土地流轉連片,回歸集體種植,集體經營、集體銷售。村委決策透明,從購種到生產銷售各環節都要經過村民代表會議。村裡老百姓也把社裡的事情看作自己的事情。當然,這對村幹部的要求很高。村幹部基本是無私奉獻,除上級給過一次性獎勵之外,村幹部沒有額外收入。
例二:村和公司合作。公司一次性租走農民的土地,少數村民成為公司僱員拿工資,村委不再是代表和公司談判的一方,成了名為「社」其實是公司內的管理人員,為公司服務。經營情況也不透明。村民和公司不是一條心,公司面對鄉村社會,管理成本必然超出預期。
小農戶在大市場里是難以生存的,必須組織起來。但是誰來組織?如果是公司出頭組織,這樣的現代公司化的結構適合農村穩定發展嗎?可以預見,農民跟公司利益的矛盾將激化,村社的治理成本非常高。
賀雪峰認為,這幾年很多地方為推動土地流轉,鼓勵資本下鄉。但資本下去搞種植業幾乎都虧本。農村怎樣適應適度規模種植的要求?現在還在農村種田的主要有兩種人:一是沒辦法進城的老人,二是父母年齡太大需要照顧、無法進城的中年人,這些人可稱為「中農」。他把進城的人的地流轉過來,形成30-50畝規模的種植戶,適當進行引導就可以實現。在農村空心化的情況下,要保障留在農村的人有基本的生產生活秩序,這是保底問題。
專業合作社還是村社合一的合作社
周建明說,自2007年「農民專業生產合作社法」實施以來,到2016年11月,全國註冊的合作社已有177.4萬家,入社農戶佔全國農戶的40%。但其中相當部分有名無實,運行中的專業合作社基本都是「強強聯合」。
王宏甲說,貴州一些基層幹部反思說,上面給扶貧資金時,說不能「灑胡椒粉」,要村裡領頭人辦專業合作社做項目。辦出了成績,就能爭取到下一次扶貧資金。搞產業要靠能人,能人要找能人合作,不能照顧所有群眾,只是「強強聯合」。多年延續下來,一些扶貧資金在貧困村製造了新的貧富差距。這是扶貧還是幫富?
習主席講要精準扶貧,塘約村這個村社一體的合作社,宗旨是「強弱聯合」,這和專業合作社是兩個概念。塘約村的路子要複製推廣,一些專業性合作社會成為阻力,因為它的領頭人80%是村支部書記或村主任。這將是一場深刻的革命,也叫深化改革。
集體經濟模式:村社合一還是綜合農協
大家一致認為,必須明確農村改革發展的總體指導思想,再度強調農村改革「統分結合」這一基本原則。正反兩方面實踐說明,當前的核心問題是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
發展集體經濟要和基層組織建設結合
周建明認為,組織起來的經濟形式應該是集體經濟,政治形式應該是在黨的基層組織的領導下,把握好村民自治的方向。按照我國的國情和基本制度,不能忽視基層黨組織的作用。中國共產黨的優良傳統是,在軍隊將支部建在連上,在農村是支部建在村上。這是我們社會主義的基本保證,也是未來組織化的基本保證。只要注重實踐,讓黨支部起作用,在村社合一的情況下,一定會把發展經濟和社會責任共同承擔起來。
基層的同志說,農村基層組織負的責任最大、最多。精準扶貧,從省到市、縣、鄉、村,一級級壓下去,村裡要錢沒錢,要權沒權,怎麼發揮作用?基層組織要發揮作用,必須依靠集體經濟。要強化農村基層組織,構建農村社區共同體。
溫鐵軍認為,發展現代農業要一二三產並舉。單純的農業領域不會有收益。發展農業合作,一定要有額外收益才能支付組織成本。中央(2017)1號文件,除了強調一二三產融合,也強調發展綠色生產方式。這個發展戰略必須有一個載體或基礎才能落實。靠單家獨戶、靠私人企業不可能落實。
潘維說,現在我們的社會自私自利成風,非常需要重新提倡集體主義。但沒有集體哪來的集體主義?共產黨要負起組織集體的責任。執政權就是組織權,黨如果放棄在基層組織人民的權力,就沒有了執政的根基。
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是不是走「回頭路」?有人認為,我們有必要對前30年的合作化和人民公社進行深入全面的研究,全面否定或全面肯定都不是科學的態度。有些人片面誇大集體經濟的缺陷,甚至把公有制妖魔化,我們不能盲目跟著錯誤輿論跑。要營造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的輿論氛圍。
現在成功的集體經濟,基本經驗是集體所有,多種經營。中央提出「三業融合」非常重要。因地制宜、多種經營,把在地產業鏈延伸出來,大有可為。
集體化是否會導致腐敗?基層同志認為,首先對農村基層幹部的整體狀況要有正確的估計,多數幹部是忠於職守、勤懇奉獻的。防止腐敗的關鍵在治理,不能都算到體制的頭上。塘約的經驗是「黨管全村,農民管黨員」。黨要置於大家的監督之下。很重要的問題是怎麼管好乾部和黨員。農村工作要強調農民的主體性。當然,強調農民主體不能忽視引導群眾,要批評糾正群眾中的落後因素,這裡的張力要把握好。
發展集體經濟的困難和機遇
我們看到,目前條件下,動員農民發展農村集體經濟,仍存在不少困難。
第一,多年來在指導思想上以「分」為主,不支持合作化方向。30年來的趨勢是集體土地所有權被虛置,農民普遍持土地私有化預期。村集體對土地的處置權和受益權如果被架空,就會失去重新構建集體所有權的條件。
第二,農村基層組織渙散,缺乏資源,幹部隊伍能力不足。恢復農村基層組織的活力,需要諸多政策條件。大環境不變,基層很難自發形成合作化潮流。
第三,農村勞動力外流、人才外流、資金外流。當今農業的危困局面和農村空殼化是市場作用的必然結果。王東賓說,有素質有能力的青壯年離開農村,是扶持集體經濟最大的困難。有人指出,像山西永濟蒲韓鄉村社區鄭冰她們從組織婦女跳廣場舞開始,逐步進入集體生產發展,就是從當下農村的切身需要入手,比較現實。
從有利的一面看,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已經提出了方向和原則,中央政策是支持發展農民合作的。早在2005年,中央就提出了新農村建設戰略,多年來不斷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近11年國家支持三農的資金投入達十幾萬億,已形成公路通村,農村面貌有了根本性變化。中央文件強調,發展現代農業要一二三產並舉,強調發展綠色生產方式。這是根本性的戰略性轉移。這個發展戰略必須有一個載體或基礎才能落實,靠單家獨戶、靠私人企業不可能落實。
近些年中央加大了扶貧力度,而只有發揮村黨支部的作用才能落實到真正應該扶助的人的身上,實現精準扶貧。集體經濟的「強弱聯合」機制應該是消除貧困的根本之策。
怎樣看綜合農協
呂新雨提出,山西蒲韓經驗怎樣具有可持續性,其工作模式的內在生命力問題很關鍵。現在電商崛起,合作社的統購統銷是否還能支持,這也需要時間考驗。
徐俊忠提出,台灣地區的農會,以產銷辦、信用部等方式,解決了農村發展中的很多問題,許多東西值得我們吸取。但通過對他們實際運作的考察,它的內部有不少缺陷和問題。它有鄉土社會中好的和不好的東西,在權力結構的運作中,資本勢力,甚至黑社會勢力起了不小的作用,如涉農資金被用於參與新農協的競選。因村社分開,多頭治農,資金使用效益很差。我們應該可以依託自己的政治優勢,創造一個超越台灣的農業發展模式。
潘維認為,蒲韓聯合社經驗很成功,很有價值。但從另一面看,政府花了那麼多錢支農,是不是一定要非政府組織來幫助恢復農村組織?共產黨有近9000萬黨員,黨員有義務為貫徹黨的政治目標奮鬥。組織人民應該是共產黨員的本分和責任,而不僅僅是交黨費。組織社會是執政者最重要、最根本的職責和權力。今天農村社會管理空白,宗教勢力、黑社會勢力有蔓延的趨勢,等他們取代了你,就來不及了。
農村集體經濟的根基:土地集體所有
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這種生產關係,堅持了從孫中山到毛澤東倡導的「耕者有其田」思想。徐祥臨認為,農業總是不斷有新生勞動力參加進來,老的勞動力要退出。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可以使新生勞動力平等地、無成本地進入農業生產,種地的人不用給不種地的土地所有者付地租。而在土地私有制下,必然出現土地佔有和收益不平等的情況。這一生產關係在人民公社時得到典型的體現。但在當時統一經營的體制下農民缺乏積極性,所以改革開放後推行大包干。能夠減輕大包乾的負面效果的,就是集體統一經營的部分。實力較強的村或依靠集體土地獲得地租收入,集體企業經營收入也包含部分集體土地的租金收入,為農民共享。所以共產黨領導農民走集體經濟道路,實現了土地所有者、經營者、勞動者利益的統一。
耕者有其田,是我們社會的基本的道義所在,土地集體所有制其基本的制度保證。潘維認為,如果農民只能當農民工被僱傭,除了出賣勞動力啥都沒有了,我們的社會就完了。所以在這個意義上,不能剝奪集體的土地所有權。
政策建議
及早籌劃三輪土地承包辦法
智廣俊建議,土地二輪承包到期後,承包地收回集體,重新決定生產經營模式。可以把土地全部發包、繼續分田到戶,可以租賃,也可以辦合作社,多種形式。但是要保證:(1)土地屬於集體;(2)具體辦法由村民自己決定。如果有人離開,他的土地留在村裡,分給貧困戶就夠他生活,就不存在貧困戶了。現在一個村兩三千畝地,三五個人就可以種。這樣農村的許多問題,包括扶貧的問題可以迎刃而解。土地集體所有制是憲法規定的,而村集體的事應該由村民民主自主決定。
賀雪峰建議:(1)第三輪土地承包,讓村級留10%-20%的機動地。土地承包費是透明的,不易做手腳,但村組織有了這點收入可以做很多事情。(2)給集體調整土地的權力。這不僅能給種地的農民解決有地種保底的問題,也為村級組織組織合作社的工作空間。
給基層選擇權,多種形式發展集體經濟
何平說,聯產承包制開始實行時,只規定土地由農戶自己經營;但到後來,對一些細節問題,比如承包期、承包費等,由全國統一規定。有些辦法可能適合於北方但不適合於南方,適合平原但不適合山區,甚至適合這個村不適合那個村。要給基層自主選擇的權利。
徐祥臨說,各地方有各地方的高招,要尊重農民的選擇。有了基本的制度設計,各地方可以根據本地的情況決定具體的模式,可以內容豐富,模式多樣。
有的行政村太大,可以恢復自然村的基礎作用,人數少容易組織,也容易發揚民主。廣東清遠將試點土地所有權下移到村民組(原生產隊),行政村和村民組之間釐清產權,村民組一般是幾十戶,統分結合的具體辦法、包括承包期都由村民自主討論決定,集體經濟馬上就起來了。鄉幹部下來主要工作是監督集體承包費的使用是否合理。
另一方面,供銷社組織可以跨三五個鄉,發揮全國的供銷社系統。可以把這兩方面結合起來。組織人民要有不同層次,同時有經濟、政治、社會的綜合性功能。
組織建設要重視從基層選拔幹部
周春光認為,要重視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構建農村社區共同體。幹部的任用,應該重視從農村摔打出來的優秀幹部中選拔。現在強調從大學生中招考公務員,他們缺乏實踐經驗。基層鄉鎮的問題是很具體的,從學校門直接進領導機關,面對實際問題不會處理,往往不如土生土長的幹部。我們的用人導向,應該重視基層的鍛煉,理論和實踐結合。
將國家支農投入產權化,壯大公有制實力
國家對農村的各種支持,比如說國家出資建設的基礎設施、扶貧資金等,可以把它產權化,變成國家對集體的投入,加入全民所有制的成分。
例如中央支持的扶貧資金,可以成規模投入、整村推進,同時要求農民每戶入股,組成資金互助社。這樣既激活農民參與合作社的積極性,也能支付組織成本,事情才能做得成。
又如國家投資的農村道路和水渠,如果缺乏維修很快就會損壞。如果在基層找不到承接這些公共投資的載體,不僅投資效益極低,而且國家資產得不到維護,甚至被私人佔有。這部分資產應該用於支持農村基層建設和加強集體經濟。龐大的投入,只要方向調整,就會達到一石多鳥的效果。
將來農村的集體所有制,應該是集體資產加國家資產,包括公共設施、土地收益中的超級地租部分。把它量化成國家的投入。國家力量增長之後,逐步幫助農村加大這部分資產。
(作者:經濟導刊編輯部,本文是中信改革發展研究基金會「穩步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研討會綜述。高梁執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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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國際化新型綜合大學--北京吉利大學「311」教學模式、教育改革初探
※袁緒程:改革大爭論引發的思考———天益:學習型社會領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