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體出軌or精神出軌,你能容忍哪個?
小周的心情這幾天恐怕和冬天的窗外一樣冰涼,前幾天她無意間發現結婚八年來一直相親相愛的丈夫居然有了婚外情人,如果不是親眼看到丈夫的手機簡訊,小周無論如何都不敢相信自己的丈夫會背叛她,在發現丈夫的秘密之前,她一直覺得自己是最幸福的妻子,因為她擁有最安全牢靠的婚姻。
發現秘密的那天晚上,半個小時前丈夫還和她親親熱熱過完融洽的夫妻生活,然後他進了衛生間洗澡,他放在枕頭底下的手機震動著,小周想幫他接電話,卻意外發現丈夫竟然會背著她跟外面的女人往來。從對方發來的簡訊內容來看,他們往來時間不短了,而且已經有了很深的關係。
小周等丈夫洗完澡出來,旁敲側擊地問了幾句,丈夫大概因為做賊心虛,竟然在閃爍其詞間承認自己有了出軌行為,但他說自己與那個女人的關係僅限於肉體,不存在感情。
冷戰了幾天,小周漸漸平靜下來,但仍然接受不了現實,所以寫郵件訴說自己內心的掙扎,希望我能幫她擺脫困境。小周眼下最糾結的問題是丈夫已經肉體出軌,但他不覺得並沒有精神關係的肉體出軌不算最壞的背叛,尚可挽救,希望小周給他機會;而小周不確定精神出軌和肉體出軌哪個更嚴重,哪個更應該予以寬容。
我從小周的來信中看得出,她的糾結在於既對丈夫的出軌失望和痛心,又隱隱勸說自己原諒丈夫,所以才會相信丈夫的話,才會覺得精神沒出軌尚可挽救或者應該給予寬容。
在今天的生活中,小周遇到的事恐怕許多家庭都會面臨,出軌已經不是羞於啟齒的行為,更是如訴家常的辭彙,但出軌終究是出軌,是對婚姻和愛情的背叛,如果有一萬個理由用來為出軌辯解,我覺得其中九百條都是借口,因為出軌本就是錯的,為錯誤做任何辯解都掩蓋不了它是錯誤的事實。
如果小周認可我的觀點,那麼我要說的是,小周眼下應該解決的問題是,是否原諒丈夫出軌的行為,是否還願意給他機會來挽救婚姻,而不是計較精神和肉體出軌哪個更不可原諒,否則小周就很可能因為丈夫絲毫站不住腳的借口而迷失了方向,轉移了解決問題的針對性,因為她丈夫已經出軌本身就是錯的行為,無論是他還是她,都不需要為這個錯誤的行為尋找解釋的理由,即使她希望原諒他。
很多時候我們原諒一個人,並不是因為他沒做錯,而是因為還在意他,珍惜他。
精神和肉體上的出軌其實都不好,如果一定要把出軌這種背叛行為分個輕重出來,就我個人的看法,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如果把出軌看成殺人,精神肉體更像是殺人未遂,而肉體出軌則是殺人既成事實,肉體出軌反而比精神出軌的後果可能更嚴重,因為我們的道德和法律在研判的時候,既成事實遠比尚未實施的構想更加嚴重和可怕。
所以,我覺得小周的丈夫把自己並沒有精神出軌作為辯解的理由,其實是很荒謬的,婚姻的底線就是不能有婚外性關係,一旦突破這道屏障,所有的辯解都顯得無力,事實就是他已經背叛了妻子,傷害了愛人,踐踏了婚姻,所以小周根本不需要為丈夫的這個理由是不是合理而費心思,關鍵還是看她是否願意給丈夫一次機會,是不是還想挽回婚姻,是不是還有信心能將破裂的鏡子重新修補好。
雖然今天的人可能已經不再將出軌的伴侶一棒子打死,更多人寧願選擇原諒,因為心思活泛了的人們已經很難恪守從一而終的原則,但這不表示可以隨意出軌,也不表示出軌一定會得到諒解,寬容也應該有底線,否則就變成了縱容。
並不包含精神依賴的肉體出軌並非可以輕易諒解,比如一個丈夫經常出去找小姐,他們當然不會有感情,但這樣的行為比精神出軌更應該得到寬容嗎?顯然不是,如果一定要在精神出軌和肉體出軌之間選擇孰輕孰重,我相信更多人還是會覺得精神出軌尚可挽救,而肉體出軌已成事實。
小周的問題要得以解決,還得回到根本的出發點——是不是打算原諒丈夫,如果要選擇原諒他並繼續這段婚姻,就不要再去想是精神出軌還是肉體出軌,只要求他答應不再犯錯,保證好好過日子,並且真的能做到;如果不打算原諒丈夫,也不要問是精神出軌還是肉體出軌惹的禍,歸根結底他是因為自己的背叛而失去了婚姻,丟掉了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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