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點三中全會與政治體制改革
- 相關報道
- 專題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
- 三中全會土改重平權 專家稱關鍵在落實
- 三中全會理清財稅改革兩大爭議事項
-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
-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全文發布
- 三中全會: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
- 十八屆三中全會閉幕 新華社公布公報要點
- 信訪改革與三中全會期待
- 【互動圖】歷屆三中全會重要成果回顧
【財新網】(記者 周天)2013年11月12日,歷時四天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在京閉幕,204名中央委員,169名候補中央委員參會。此次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全方位改革。
其中,推進民主和法治建設是重要的內容。從11月12日發布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下稱「公報」)看,「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改革黨的紀檢體制,強化對權力的制約,是其中的亮點。
「推進協商民主制度化」
全會提出,「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同時,必須「更加註重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發展基層民主。」
此前的11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在北京主持召開「雙周協商座談會」,邀請多位全國政協委員和專家學者,圍繞「建築產業化」協商座談。此次「雙周協商座談會」由全國政協主辦,中共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主持會議。
這已是新一屆全國政協第二次舉辦「雙周協商座談會」。此前的10月22日,俞正聲還主持召開了首次「雙周協商座談會」。更早前的9月18日,俞正聲還主持召開全國政協第六次主席會議,審議通過了「雙周協商座談會工作辦法(試行)」。
這意味著,始於1950年、終於「文化大革命」的原「雙周座談會」重新啟幕。政治學者指出,這是中共十八大後積極推進「協商民主」的重要信號,對中國特色的民主政治建構的意義不可小覷,值得關注。
「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值得注意的是,《公報》首次提出,要「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而「建設法治中國,必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觀察人士指出,這一表述並未見司法改革將有突破性進展的跡象。此前,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曾撰文稱稱,中央正啟動新一輪司法改革,特別要落實好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的憲法原則,堅持嚴格依法辦事,嚴守法治原則。
儘管此前一段時間,有關「憲政」的爭議影響頗大,但前述官方權威表述,與過去的提法相比,並無明顯變化。而在司法改革的具體提法上,雖然避諱「司法獨立」的提法,但對「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的強調,還是顯示出積極跡象。
政治學者、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原副院長甄小英則對財新記者表示,要保證「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中國亟待建立各級法院、檢察院由中央垂直領導的制度,並從用人權、財政等方面確保獨立。
11月12日晚,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在接受鳳凰網訪談中則表示,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重新樹立憲法權威,強調司法公平公正,強調要確保司法審判相對獨立,對中國長治久安有戰略意義。
反腐體制改革有望突破
《公報》還提出,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位度籠子的根本之策。必須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原副院長甄小英表示,目前,「關鍵是一把手權力過分集中,應該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她認為,反腐可分自上而下的「集權反腐「和自下而上的「民主反腐」兩種,但「集權反腐」是靠權力反對腐敗,總有特權的空間存在,因此,中國今後更應該靠「民主反腐」。
全會同時提出,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廉潔政治,努力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
甄小英告訴財新記者,反腐體制的變革尤其值得注意。
她分析指出,三中全會後,紀委的垂直領導很可能成為現實。這將加強紀委反腐的功能和專業性。在她看來,反腐若僅靠巡視組的突擊巡查,缺乏長期性和專業性。正因此,就需建立反腐的常態化機制,「主要靠制度來反腐」。
行政體制改革將是重頭戲
此次全會還提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對此,汪玉凱在接受訪談時指出,今年上半年,國務院出台多項行政體制改革措施,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已經初步取得成效。未來,以轉變職能為核心的行政體制改革是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頭戲,而核心內容就是減少政府對市場的不必要干預。
汪玉凱提到,最近五年來落馬的高級官員,多半和土地出讓、重大項目審批有關係。很多情況下,企業和個人辦事還要找政府和市長,這是不正常的。目前過度的審批制度,存在著明顯的制度性腐敗的痕迹。如果這方面市場管制減少、門檻降低,尋租的空間就會大大減少。
推薦閱讀:
※李良棟: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經驗與前瞻
※轉型期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思考
※馬懷德解讀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
※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突破口在哪裡
※對政治體制改革不要「談虎色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