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合理的信仰——因為理性的有限,致使信仰必須先於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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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人類由於從亞當而來的罪性,便喪失了親近神的能力和資格,以至於不是因著拜神的天性趨向假神,就是因著盲目的驕傲妄稱無神!所以就這個問題,我將以《我們合理的信仰》為主題,推出八篇以「篤信、盡知、力行」為主軸的長文,旨在幫助人們歸正信仰!整分享程分為三個部分信仰先於理性也就是說由於人理性的有限,而我們所信仰的神是無限的,所以我們必須先選擇信,才有可能在神真理的光照下,達到對信仰的理解!信仰尋求理解唐崇榮牧師曾將人信仰分為三個重要步驟,便是:「篤信、盡知、力行」就連保羅也曾說:我深知我所信得是誰?所以說信仰不是讓人拋棄理性,而是讓人在獲得真理的光照後,回歸真正的理性!信仰產生動力一名基督徒一旦進入信仰,對信仰的真理有了一定程度的理解,並且有聖靈的親自內住和引導,必然會產生效法基督遵行神話語的動力!我們首先要決絕的是,為什麼信仰要先於理性?信仰上帝與理性有什麼關係?在這個世俗的時代里,信仰一個摸不到看不見的上帝明智嗎?隨著18世紀「啟蒙運動」的興起,這些問題所引發的爭論也變得越來越激烈!「啟蒙運動」最關鍵的假設就是:「一種信念只有在一個人擁有充分的證據、論據或理由時,這個信念對他才是合理的。」也被稱為是「理性主義」,「啟蒙運動」告誡大眾用理智驅除迷信和輕信,到了19世紀,達爾文《物種起源》的出版,使「理性主義」者似乎得到了將神抹殺掉的利器,他們終於可以在沒有神的情況下,解決世界是從何而來的重大問題,甚至有人聲稱宗教信仰走到了盡頭!其實由於亞當帶給人的罪性,人從出生就對神有天然的悖逆。所以反對信仰反對神的聲音從古自今就沒有斷絕過,關於有沒有神的爭議也從來沒有淡出過辯論的主戰場!以至於很多虔誠的神學家,為了應對「理性主義者」對信仰的質疑,試圖採用所有理性的人都不得不接受的前提,然後按著淺顯易懂的邏輯步驟,向每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演示或證明上帝的存在,甚至於出現了以專門依靠「自然啟示」,也就是神留在自然界的規律,不需要「特殊啟示」也就是神透過聖經等方式給人的啟示,也就是單憑理性認知便可認識神的「自然神學」,雖然「自然神學」的產生原因是很多愛神的神學家為了護教而提出的,但由於他忽視了「特殊啟示」在認識神過程中所扮演的重要性,也就是在人的認知能力和自然界雙雙被罪所玷污後,人已經沒有能力光憑著自然萬物去認識那位偉大的造物主了,而「特殊啟示」則是神因著愛的緣故,主動將自己啟示給我們,使我們得以深入正確的認識他的唯一途徑!以至於不僅沒有止息到底有沒有神的這一爭論,反而在神學家內部也對此神學理論產生爭執!直到現在,也沒有人能夠為到底有沒有神做一個最後的結論,「有神論者」和「無神論者」依然各執一詞,誰也無法說服誰!在中國這個社會背景下,尤其我們這一代人,從小就是在無神論的土壤下被澆灌長大的,國家為了保持純正的「唯物主義」思想,徹底把一切「牛鬼蛇神」從中國剷除,而依然頑固的緊握著早已因錯謬百出,而被很多西方國家棄之不用的「進化論」作為塑造無神論思想國民的洗腦武器!使得我們這些深受錯誤教育的毒害的國民,在我們接受信仰或傳播信仰的路上,設出了層層路障!以至於很多神學家不得不煞費苦心,尋找種種證據來消除這些路障。例如:里根所寫的《遊子吟》,就是專門從理性出發,用各種論據證明世界只有一位獨一真神,而且那位神就是聖經里所記述的三位一體的神!但正當我為了有這麼完整的一套論證體系,僅憑理性思辨就足以證明神的存在而無比欣喜時,我又看了這本書《重返理性》,這本書在開篇就指出了這些論證方法的不足,我才發現我之所以接受這些論證方法,是因為我先接受了神,而那些無神論者或其他拜偶像的人,同樣也回憶著他們不接受神的前提,而總結出完全不同於我們有神論的論據。今天我就會結合這兩本書,重點分析為什麼不能只憑理性建立信仰!而最早為了護教而提出的,比較著名的理性論述要屬託馬斯·阿奎那的「五大論證法」第一個就是:「運動論證法」說世界萬物都處於運動狀態,即便是看上去靜止的東西,內在的分子原子也是出於運動狀態,而任何運動都必然是由另一個力推動導致的,所以當我們就著物體運動的原動力不斷向上推理,必然要有一個第一推動力也就是神!第二個是:「因果論證法」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有它的原因,按著這個邏輯不斷向上推理,必然有一個第一因那就是神!第三個就是:「偶然與必然論」也就是說如果凡事存在都是偶然的,也就是所有的東西都有不存在的可能性,那麼世界就可能什麼都不存在。而世界的存在就證明有一個必然的存在,那就是神!第四個是:「完全等級論」在宇宙中可以看出一個等級的金字塔(例如:植物、食草動物、食肉動物、人所組成的有明顯等級的食物鏈)而在金字塔的最上方,必然有一個完全的存有,那就是神!最後一種是:「設計論」也叫做「目的論」是由世界萬物都各自有它的存在目的,並有序的互相作用或互相制約著,因此他們必然是出於智慧的設計,所以必然有神!甚至有些神學家為了讓人選擇相信有神,提出了讓人聽上去頗具吸引力的「概率論」,也就是說有神與沒神,從概率來說各佔2分之1的概率,如果你相信有神,並且就是聖經里所記錄的那位神的話,你就有2分之1的可能得到救恩在死後得永生,同時也有2分之1的可能一無所獲!如果你相信沒有神,或者說你所信的神不是聖經里所記載那位,那麼你依然有2分之1的可能一無所獲,但你卻也有2分之1的可能得到審判在死後下地獄……作為一名基督徒的我們,看到這些論證方法,必然會像我看里根那本書一樣,欣喜終於有辦法將人眼無法看,耳無法聽,手也無法觸及的神用人可以理解的方式,介紹給其他人認識了!但當我們以無神論的思維去考慮這些論證方法時,就會發現這些方法並不足以讓我們認識真神,比如說前面介紹的這些論證方法:「運動論證法」 「因果論證法」我們可以不斷的向上尋找「第一推動力」或者「第一因」,可是為什麼要在神那裡結束呢?也就是說即便是有「第一推動力」和「第一因」,誰又能說他一定是神呢?即便是神又有什麼能夠證明就一定是聖經里記載的那位神呢?同樣沒有人有辦法證明聖經里記載的那位神,就是那位「偶然與必然論」 中的 「必然存在的存在者」;也沒有人有辦法證明聖經里記載的那位神就是「完全等級論」中的高坐在金字塔頂端的「完全存在者」同樣也沒有辦法證明聖經里記載的那位神就是「設計論」中的那位創造宇宙萬物的「智者」!如此看來這些論證方法中就只剩「概率論」還站立的住咯?試想我們把才剛那套信神與不信神所可能得到結果的概論和那些不信神的人說,或許他們就會為了逃避地獄的死亡,得到永生的救贖就相信神了呢!可是如果你真的那這套理論出去和非基督徒說,恐怕結果可沒有想像中的理想,也許他們會覺得這套理論幼稚好笑,因為它和許多迷信者的一句口頭禪特別雷同,那就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沒準他還會拿無神論的另一句口頭禪來回復你,那就是「信則有,不信則無!」當然我們都知道,一個事物的存在與否,是不能靠人的意志決定的。沒有的事,你就是想出花來,它還是沒有!但是有的事,你就是怎麼否認它的存在,也改變不了它存在的事實!同樣「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也是一樣,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何況我們都知道,信仰都是要付代價的,而「概率論」忽略了信仰上帝所需要付的代價,當然也許有人會說:「和來生的天堂和地獄來比,今生所付出的一切代價都不足掛齒!」身為基督徒的我們,當然知道相對於來生的永恆來講,今生有限的一切的確不算什麼!但這是源於我們承受了神無比奇異恩典的救贖之後,對神無比深厚的慈愛的回應,我們也應當知道我們傾盡今生的一切,也無法換取來自上帝的救贖!他愛憐憫誰,就憐憫誰!愛恩待誰,就恩待誰!沒有人能夠以打賭的態度,來到神面前獲取救恩!那麼這麼說是不是意味著,信神是一種不理性的行為?或者說信神就只是一種感性的選擇,不能夠有理性的參與?的確有很多信徒就主張只管信就好了,不需要知道的太多!但我們都知道這麼做是不對的,且不說我們這些普通的基督徒,進入信仰也不是頭腦一熱的決定,在信得過程中也不是來教會就把腦子放在家了?就說那些以理性思考著稱的科學家中,也有不少的人是有信仰的人,難道他們也是因為缺乏理性而保持信仰的嗎?那麼我們應該怎麼在信仰中,去解決那些沒有信仰的人,向我們提出的問題了呢?又怎麼幫助那些因無法衝破理性思維,而無法走進信仰中的人呢?隨著幾度苦戰漸漸有些神學家們清醒了,為什麼許多時候,總是無神論的人,挑戰有神論者信念的根基,但我們從來沒有挑戰無神論者,他們信念的根基能否經得起挑戰?事實來看,整個人類歷史表明,有神論依然佔主導地位,我們不難發現,認為有神是占絕大多數的。簡單的概括,人類對神觀的認識體系,大致分為六種:1獨神論也就是:以伊斯蘭教為首的一位一體論。2一神論也就是:我們基督教所信仰的三位一體論。3泛神論也就是:凡物皆是神的論點。4哲學神論也就是:以物質為惡屬靈的為善的哲學思維為信仰的指導。。5不可知論(懷疑論)也就是:這些都屬於奧秘的領域,不是我們能夠知道的。6無神論,也就是唯物主義:沒有任何靈界的存在!其中,前3者屬於有神論,後2者屬於中立主義,對於是否有神,報以「尚不知曉」的論調,但並非絕對的認為沒有神,而最後者則是比例及少數,從嚴格意義上甚至可說是不存在無神論者!因為大多數所謂的無神論者,都不過是出於某種原因,而堅決在口頭上否認神的存在,但神在創造人時在人心裡所安置的拜神天性,促使人沒有辦法真正的無視屬靈世界的存在。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口持無神論論調的人,在私下裡拜偶像比誰都虔誠的原因。可見無神論反而是非主流的一批人。因此,既然證據主義如此強調事物與觀念的合理性,我們為何不暫時停止,對於是否有神這一命題的論證,轉而要求無神論者給予其合理的證據,證明他們沒有神的觀念,是合理的!(皮球踢回去)我們不難發現,要證明超越人類理性與限制的上帝,確實是不易的,但是若單單證明一樣事物「不存在」,那是難上加難的!我若是要證明歷史上沒有耶穌這個人,我必須跑遍以色列,查遍以色列、羅馬、甚至地中海區域的所有歷史記錄,才可以有根據的下結論。那麼要證明上帝不存在,豈不是要跑遍全宇宙,甚至是宇宙之外,才可以下結論嗎?所以無神論者面對的難題,遠遠超出有神論者!另外,聖經記載神是個「靈」,靈是無法看見、無法觸碰到的,但無法看見、無法接觸的,就不存在嗎?就像輕風吹過樹梢,樹葉發出婆娑的搖曳聲音,我們能夠因為看不見,摸不著就否認它的存在嗎?媽媽因這對我們的愛,而辛勞奔波一輩子,我們能因為這愛不能測透,不能分析而否認它的存在嗎?在帕斯卡沒有通過水銀柱實驗,證明氣壓之前,請問有沒有氣壓?有;試問1+1=2是不是真理?是!請問還沒有人類之前,1+1=2嗎?是,所以真理是具有永存性的!在還沒有證明之前,就是自有永有的!著名的反基督教哲學家羅素,曾經寫過一本書,叫《我為什麼不是基督徒》,書中就寫到,為什麼要我接受上帝不是受造的,是自有永有的?答案很簡單,真理具有自存性,而上帝就就是真理的本體。但當人們越發試圖證明時,就發現越是難以證明!但越是難以證明,證據主義便越是要求有神論者給予合理的論證,以證明有神論的合理性!由此便陷入了惡性循環,一發不可收拾,直至今日!邏輯學告訴我們,要證明一個東西存在,被證明的物體其智商或能力一定小於,最多等於證明他的存在;意即上帝被人證明出來的話,這位被證明出來的上帝,其智商和能力一定小於,最多等於證明他的人!因此上帝作為超越人類的存在,是不容許被「人」來證明的!數學告訴我們,在數學中有一類題目叫做證明題,證明題分兩種,一類是可以被證明的證明題,一類是不能被證明的證明題;不能被證明的證明題又分兩種,一種是可以證明它不能被證明的,一種是不能被證明它不能被證明的!而神的存在,就屬於不能被證明,亦屬於其為何不能被證明,也是不能被證明的!因此,要證明一位超越的、完全的、無限的上帝,是狹隘的、不完全的、有限的人類無法證明的!也就是說要證明神存在是不能的,反之,要證明神不存在也是不能的,那我們不是落入了一種困局之中嗎?確實如此,若是再拘泥於證據主義或科學主義里,恐怕全人類都爬不出這個陷阱。我們為何不換個角度,來思考「證據主義」本身是否合理?我們是否考慮過?當人不斷的提出要求合理的證據,又一次次否定了大批論證,我們便不斷的為了抗衡,而不斷尋找新的證明!這本身就走入了誤區。我們反反覆復盲目的試圖證明上帝存在,或是剛剛開始思考能否證明上帝不存在,卻卻從未考慮「證據主義」本身,是否能夠成為檢驗一切的標準;其實證據主義對於有神論、無神論、甚至是進化論者,都是一種準則,一種挑戰。證據主義認為用「理性」可以檢驗一切,那誰來檢驗「理性」呢?也就是說按照證據主義的邏輯方法來說,想要證明A是對的,必須有B來支持。而B的真實性有需要C來支持,如此類推如此循環,打個比方說:讓我們證明一個人自己是他爸爸親生的,請您通過證據主義或科學主義證明!千萬不要說是因他爸爸愛他,不然我們就都不敢隨便彼此相愛了。或者說拿出他的戶口本,因為很多名義上的父子,卻未必是親生的。。接下來我們可能會想,那就只能去做一個DNA鑒定了,可誰又能證明這個鑒定結果一定是真實合理的呢?那就要另提出證明DNA鑒定是合理的證據,同樣我們又可以懷疑後面提出的證據本身是否合理呢?如此一來最後可能連一個人是他爸親生的,這麼簡單的一個事實都變得撲朔迷離,無從證明了。。。其實當我們細心地去回顧生活的一些瑣事,我們會發現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按照「證據主義」的理論生活一天!因為從早上睜開眼睛起床開始,我們就要相信我們下床時所踩的地面,足以承載我們的體重,不會是我們一下床就直接掉樓下去。我們不會先試探的看一下地面是不是堅固,然後根據推理論證在考慮是不是要下床。以此類推我們每天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我們先憑著信心相信,我們只要這樣去做就對了,不需要考證辯論,不需要證據支持!只可惜由於人的罪性,還有撒旦魔鬼的詭計,致使人可以憑著信心過生活,卻無法憑著信心相信神!但是正如上面我所說的,我們有限的理性註定了我們是無法憑藉理性去認識神的,即便像那些為了回應「理性主義」挑釁而不提出的各種諸如「自然神學」的純理性理論,真的能夠讓人相信有神,也未必就是聖經里所記述的這位三位一體的真神。所以信仰必須先於理性,我們才能在真理的光照下回歸真正的理性!希望當周圍的人再度用理性思辨,在有沒有神的這個問題上,向我們的信仰發出挑戰的時候,我們都能夠有智慧的回答,而不是隨著他從理性角度出發,和對方犟的臉紅脖子粗的,最後不但沒有說服對方,反而在外邦人眼裡,喪失了基督徒文明有愛的形象。我們都知道傳揚福音是基督託付我們的責任,隨時準備著解答不明真道者的提問也是作為一名基督徒的必要功課。所以希望作為已經憑著信心進入信仰的我們,能夠在達到信仰的第一步驟「篤信」之後,多多花時間去了解我們所信的,早日達到信仰的第二步驟「盡知」,這也是我們將在下一篇文章中要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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