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投胎轉世而言,我們有多大程度的選擇權?

所有的靈魂是一起被創造出來——類似於保羅·布倫頓(PAUL BRUNTON)的理論——還是它們是在不同的階段被創造的?這種不同——它們有不同的階段——是由於它們自身的選擇還是它們的命運?就投胎轉世而言,我們有多大程度的選擇權?

在我能夠回答這些問題之前,有兩三件事情必須要理解。一,宗教探索基本上不同於科學探索。在科學探索裡面,問題是重要的,但在宗教探索裡面,發問者是重要的——產生問題的心態——那個人才是重要的。在科學研究領域,你的頭腦必須一直聚焦在問題上面。在宗教探索領域,問題只是一塊進入未知的跳板。所以提出問題,然後忘掉它,因為問題和已知有關,而我的回答只可能與未知有關。

當我們構想一個問題,這種構想和假設的基礎屬於我們的頭腦、我們的記憶、我們的知識。但是它的回答必定要處於一個完全不同的層面。比如說,這個問題。我們會一段一段來看它。

所有的靈魂是一起被創造出來——類似於保羅·布倫頓(PAUL BRUNTON)的理論——還是它們是在不同的階段被創造的?

這個問題似乎是切題的。人類一直非常關心創造的概念:萬物是怎麼被創造的?什麼時候?為什麼?誰是造物主?人們甚至對於靈魂都有許多問題:靈魂是什麼時候被創造的?它們是被平等創造的還是被不平等創造的?如果它們是被平等創造的,為什麼這裡有不平等?

這種不同——它們有不同的階段——是由於它們自身的選擇還是它們的命運?

對我們而言,詢問創造似乎是重要的。但在存在里,沒有什麼是被創造的,它是一個永不止息的開始。就存在而言,創造的概念本身就是幼稚的、不相關的。存在是永在的:它從來沒有被創造出來,它也永遠無法被毀滅。創造意味著無中生有——但是無不可能產生有。這個世界,這個創造物(the creation)一直在改變,但沒有什麼可以被創造或毀滅。

改變才是真相。我說的「改變」意思是只有形式改變,實質永遠不變。本質永遠保持不變,只有表現形式、外形會改變。這種改變持續不斷,它是永恆的。所以事物和靈魂都不是被創造的。當事物都不是被創造的,創造靈魂的概念就變得可笑了。一個被創造出來的靈魂不可能是靈魂;如果一個靈魂可以被創造,那它就會只是一樣事物。

但對於所謂的宗教思維而言,創造物似乎是重要的,因為我們把神想像成造物主,沒有創造物哪裡來的造物主呢?神不是造物主,神就是存在本身。神不是某種分離的事物,祂就是構成現實的物質;祂不是現實的造物主,祂就是現實本身。

這種二元性——上帝和世界,造物主和創造物——是由於我們二元性的思維。我們的頭腦一直創造二元性,但真相是一體的。神不是造物主,而是創造物、能量、原力,祂是一切的基本元素。

換個角度來看。沒有人問:「誰創造了神?」因為這個問題是荒唐的。如果你問:「誰創造了神?」這個問題就會導致無限回歸。針對回答可以反覆提出同樣的問題。如果A創造了B,那我們就可以問誰創造了A。我們可以一直追問下去,沒有答案會被發現。每個回答只會創造出另一個問題,以及對它同樣的追問。

我們不能認為神是被創造的,因為如果祂是被創造的,那祂就不是神;祂變成了一樣事物。對於靈魂也是一樣的:靈魂並不是被創造的現象。不僅靈魂——甚至物質都不是被創造的現象。

現在科學都認識到沒有什麼可以被創造,沒有什麼可以被毀滅。雖然物質與能量之間會相互轉化,但那不是毀滅也不是創造。能量是守恆的。如果物質轉化成了能量,我們可以說它被毀滅了,因為物質消失了。但它並沒有被毀滅,因為物質本身就是一種能量形式——它現在處於一種不同的形式,但同樣的能量還在。存在里的總量(total quantity)永遠是相同的。不管你從A轉換到B,或是從B轉換到C,對於總量都沒有區別。不可能給總量增加一個粒子,也不可能給總量減少一個粒子。這個總量就是神。

首先要理解的事情就是沒有什麼是被創造的。存在就是存在的。存在無始無終,但它有許多變化。

我們的頭腦還創造出第二種二元性:物質與精神,身體與靈魂。這同樣是頭腦創造出來的分別;在真相里,只有一體性存在。身體是它的一種形式,靈魂也是它的一種形式。

所以,就像物質和能量之間可以相互轉化,身體與意識之間也一直在相互轉化。你無法來到一個你可以說身體結束了而意識開始了的點,這個邊界是不存在的。身體與靈魂並不是兩樣事物,它們只是同一個存在的兩極:在一極你感知到身體,在另一極就是意識。

你擁有一個存在:它的一極是意識,另一極是身體。如果你變得越來越有意識,你就變成一個靈魂;如果你變得越來越無意識,你就變得只是一個身體。如果佛陀坐在你邊上,你們兩個都有身體,但這只是表象。佛陀並沒有身體,他只有靈魂。我說的靈魂是指他存在的每個粒子都變得活躍。從另一方面,當你在沉睡,你就只有身體而沒有靈魂。

你沒有靈魂——你只有對靈魂的概念,只有關於靈魂的觀念、理論和哲學。

這也許顯得奇怪,但葛吉夫就說過不是每個人都有靈魂。他還說擁有一個靈魂是一種成就;只有偶爾才出現有人獲得一個靈魂。他是對的。這種「每個人都有靈魂」的觀念是誤導性的。好像靈魂是某種你已經擁有的東西,事實並非如此。

它是一種可能性,一種潛力……它是一種開花。

你可以成為一個靈魂,但你也可能錯過。如果你的整個意識變成一種現實,如果你的潛力實際變成一個完美覺察的中心,那對身體的執著就會失去。別人看你會有一個身體,但對你而言並沒有身體。這種二元對立必須被扔掉。身體意味著無意識的能量,靈魂意味著有意識的能量。能量都是相同的。用這種方式來看:物質意味著潛在的靈魂,靈魂意味著已經開花的物質。完全忘掉創造的概念和二元對立的觀念。只有那樣你才能深入存在的真相。

哲學與神學不會有幫助——它們都是頭腦的產物。頭腦能創造的一切都是二元對立的模型。哪裡有頭腦,哪裡就有二元性,因為頭腦無法想像對立面是統一的。

頭腦怎麼能想像身體和靈魂是一體的呢?那是不可能的。所以有兩種類型的一元論者。

一種類型是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和毛這樣的人。他們是一元論者:他們說沒有靈魂,只有物質與身體存在。頭腦無法想像這兩個對立面可以共存。它們在哪裡相交,它們如何相交?頭腦總是問意識和物質怎麼可能相交——這兩者之間的橋樑是什麼,誰會來聯結它們。

這個問題存在於頭腦層面,因為頭腦已經劃分了它們。接著問題出現了:兩條平行線如何能夠相交。但是它們本來就是相交的。比如說,如果你的身體感到疼痛,你的頭腦也會痛。

如果你的身上有一根刺,你的靈魂也會感受到它。你的頭腦是沮喪的,你的身體也會變得沮喪;你的頭腦感到喜悅,你的整個身體就變得年輕而鮮活。它們並不是各自運作,它們是一體化運作的。但是頭腦劃分它們,所以出現一個問題:如何讓它們一體化運作,如何連接它們?

意識與物質是如此的不同——它們之間能夠存在什麼樣的聯繫呢?

一個一元論者會二擇一。他要麼會徹底否定靈魂,就像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毛這樣的唯物主義者一直在做的。於是只有身體存在,沒有靈魂——靈魂只是一種想像。

還有另一種類型的一元論者,比如商羯羅,他說沒有身體,只有靈魂。他們的結論完全相反,但他們的邏輯、他們的論調、他們的思維方式是一樣的。商羯羅說物質只是一種假象,是一個夢——它不可能存在,而馬克思說靈魂只是一種想像。

商羯羅和馬克思的共同問題在於:他們首先在身體與靈魂之間進行劃分,然後他們無法統一它們。要統一它們成了一個問題,於是他們就改為消除其中一個。

對我而言,這整個問題的解決方案在於要採用一個不同的框架。不要劃分它們。它們不是兩個,它們本來就是一體的——它們一直是一體的。當能量變得有意識,它就是靈魂;當它變得無意識,它就變成身體。有時候你的靈魂大於你的身體,有時候你的身體大於你的靈魂。

這種拉鋸戰一直在繼續。早晨你也許靈魂更多一些,晚上你也許身體更多一些。當你生氣,你更是一個身體;當你在愛,你更是一個靈魂。這個比例一直在變化。當你靜心,你的意識擴展,你的身體收縮;當你喝酒,你的意識收縮,你的身體擴展。身體和意識是同一種現象的兩極。

所以記住:這第二種二元性只是頭腦的產物,它只是頭腦的想像。它並不存在。

我不會說靈魂是被創造的。沒有什麼是被創造的,萬物一直都在這裡。當我說靈魂不是被創造的,那當然就不存在它們是否平等的問題。這個問題會轉移到一個完全不同的框架。

在我看來,所有的靈魂在潛力上都是平等的。它們在潛力上永遠是平等的,但在實現潛力上它們是不平等的。要對此負責的是它們自己,而不是別人。沒有別人要為此負責。神是一個非常有用的概念——你可以把所有的責任都扔給祂。這是一個不錯的設計,一個非常狡猾的設計:如果神存在,如果你們是不平等的,那祂要對此負責。祂把你們創造得不平等,你又能怎麼樣呢?沒有這樣的神!神是整個存在。你是整體的一部分,所以你也要分擔相應的責任。

你們在潛力上是平等的。這意味著當你們完全開花,你們就變得平等。一個佛陀、一個馬哈維亞、一個耶穌、一個穆罕默德開花了——他們變得平等了。他們之間沒有區別。但當這種開花還是一種潛力,他們就是不平等的。在過程中我們都是不平等的。

這不是別人的責任,因為沒有別人,只有你存在。所以要何去何從是你的決定。不管你是什麼人,那都是你的決定。如果你沒有改變,那是你的決定。如果你想要改變,你可以現在就改變。改變不需要時間,只需要你做出決定。

如果你的決定是無力的,那就需要更多的時間。但如果你的決定是全然的,那改變此刻就可以發生。時間是不需要的——改變現在就可以發生。需要時間只是因為你的意志不完整,你的決心不全然。這個問題出現是因為你本來沒有準備改變,而你的頭腦又變得對改變的觀念非常著迷。

我們見過佛陀,所以我們會有貪婪。如何成為一個佛?這是貪婪,這是慾望,這是欲求:如何成為一個佛——平靜,淡定,自帶光明,一種沒有干擾的深邃寧靜,一朵不屬於塵世的花朵。你的貪心啟動了,但你的頭腦並沒有準備好。我們想要成佛又卻不想做到佛陀做到的,因為你的頭腦還想要別的。佛陀捨棄的我們不願意捨棄,但佛陀收穫的卻是我們貪求的。這就是問題。你頭腦的主要部分並不准備改變,它沒有準備好做一個靈魂,但是慾望進入了。

沒有別人要為此負責。分析你的內在:為什麼你不是一個佛。潛力是存在的,能量是存在的。為什麼你不是一個佛呢?

不要一直去想是誰把我們創造得不平等,是誰把一個人創造成佛陀而把另一個人創造成不是佛陀?

沒有人進行這種創造,要負責的是我們的頭腦。如果我執著於這種理論:神創造了我們——他像一個佛而我不像一個佛——我還能怎麼辦呢?這是一個強加給我的命運。於是我只能這樣,我只能聽天由命。這種聽天由命是不行的!這種理論是一種救贖的設計,它是一個詭計,這樣你就能夠繼續保持不變。

只有當你開始覺得對自己完全負有責任,宗教性才從你的內在誕生。哲學是一回事:哲學可以維持它無意義的、荒謬的理論化。宗教是不同的:宗教是一種決心,它是感受到對自己徹底負責。不管我是什麼樣的——暴力,憤怒,貪婪,充滿慾望——我都要負責。

一旦我感覺到我的醜陋是我的責任,我以罪為中心的頭腦是我的責任,然後飛躍就變得可能。因為我要對我的醜陋負責,所以沒有人能夠為我的美麗負責。如果我要為我內心所有的黑暗負責,那麼來到佛陀身上的光明也能來到我身上。在一邊承擔了責任,另一邊的潛力就打開了。

責任意味著自由,所以不要一直怨天尤人。沒有人去接收你的抱怨,你只是在自欺。如果我不對自己負責,那我就沒有自由。但如果我是自由的,那我就必須負起所有的責任。

如果我活在地獄裡,那是我的決定。為了來到這個地獄,我使用了我的能量與自由;我不是被扔到這裡來的。薩特說:人是被扔到這個世界上來的。沒有人扔你,是你選擇來的。

薩特覺得人類似乎只在一個層面上是自由的,那就是自殺。你對你的出生沒有責任,但可以為你的死亡負責:你可以自殺。那是不合邏輯的!如果一極是自由的,對應的一極不可能不是。如果我能自殺——如果我可以自己決定結束我的生命——那麼不管我是否記得,進入生命也曾是我的決定。對應的一極必須是一致的。如果我要為我的痛苦負責,那就不可能有人為我的幸福負責。如果我可以為我的死亡負責,那我也要為我的出生負責。

那就是宗教說的:出生、生活、死亡都是你的自由。當有人死去,我們看上去他是死了。但如果你看透一個臨死者的內心,你會看到他還在渴望生命,渴望更多的生命;他一直在想著來世,想著延續。首先他會試圖執著於今生;然後如果執著變得不可能,他就會渴望一個不同的身體、一個不同的形式、一個不同的外表,這樣他就可以再度生活。但如果一個臨死的人沒有未被滿足的慾望,不再有繼續生活的慾望,那他就不會再次出生。如果有未被滿足的慾望留下,頭腦就會努力去滿足它:那就會變成對新一次出生的選擇。

我們知道有出生就有死亡,但我們並不知道另一面——有死亡就有再生。如果出生導致死亡,那死亡就會導致再生,直到你徹底死去為止。徹底死去就是三摩地。徹底死去就是作為一個靈魂的巔峰——靈魂得到了徹底凈化。不再有對未來的慾望,因為未來意味著出生;不再渴望明天,因為明天意味著出生;不再渴望接下來,因為接下來意味著出生。就在此刻,如果你可以徹底死去——沒有未來,沒有明天,沒有慾望,沒有什麼是未被滿足的——那就不再有出生。

是你選擇了再次出生,儘管它是非常無意識的選擇。如果你變得更有意識,你就不會選擇,或者你會做出不一樣的選擇。

佛陀快要死了。有人問他:「你死後會在哪裡?」

佛陀說:「哪裡都不在。夠了!我生生世世經歷了這麼多身體——夠了。這次我哪裡都不去。我要徹底死去。」

對提問者這似乎是個悲劇——佛陀要徹底死去。他不會再次出生。現在似乎沒有希望了。提問者開始哭泣。

佛陀說:「不要哭。跳舞吧!這是我圓滿的時刻:我將徹底死去。這是最後的頂峰、巔峰。沒有慾望,沒有希望,沒有未來,我只是融入宇宙。我不會在任何地方,因為我將無所不在。」

「你無法在任何限制性的地點找到我,但我會變得就像地上的鹽,不管你在哪裡都能夠品嘗我。不過它會只是一種味道。我沒有身體,沒有具體的形象。我會成為瀰漫在天地間的能量。」

這就是佛陀說的涅槃的含義。涅槃是一個美麗的詞。它不是解脫,不是解放。涅槃是一個不同的詞,它有不同的內涵。它意味著中止,就像一根蠟燭的熄滅。

「就像一根蠟燭熄滅一樣」,佛陀說:「我會熄滅。」當一根蠟燭熄滅,你能說燭光去哪裡了嗎?你無法發現它的火苗,你無法定位它,因為現在沒有新的慾望。但它會依然是宇宙的一部分,因為沒有什麼可以從宇宙里消失。

一切都是一種選擇。對我們而言,這是難以想像的,因為那樣我們的整個痛苦都是我們自己的選擇,而那就是問題。如果是別人的責任,我就可以安心;那樣我痛苦就不是因為我自己。如果命運存在,如果上帝存在,那別人就要負責,我現在這樣就是迫不得已。這是一種逃避。沒有人在那裡!你是單獨的。

那我們要如何解釋受苦呢?我們認為我們從來沒有選擇痛苦,那但是胡說——我們選擇了一切。沒人願意承認他選擇了痛苦,因為當我們選擇,我們只是選擇表象。但最後我們就會遭遇我們選擇的真相。

每個人都選擇快樂,而最終每個人都痛苦,因為快樂只是一個表象、一個假象。你越接近快樂,快樂就開始蒸發。這種情況每次都會發生,但我們還是沒有覺察到快樂只是痛苦、悲慘、煩惱的面具。

沒有人直接選擇痛苦,每個人都是間接選擇了它。這種選擇是無意識的、不清不楚的。你選擇快樂,你就選擇了痛苦:每種快樂都以痛苦結束,每種快樂都創造出一種頭腦的緊張狀態。

痛苦是快樂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它是快樂的尾巴。你無法避開它。渴望快樂、追求快樂是個幻覺;你最後獲得的永遠不是快樂。從外在來看,人選擇的是快樂。

這是一種積極的努力:抱負,成就……然後痛苦來臨——你選擇天堂,結果進了地獄。天堂就是地獄之門。進入天堂之門,你就走進了地獄。快樂是一種積極的追求,而幸福是消極的。它不是有某種東西,它是某種東西的不在——痛苦的不在。不選擇快樂,痛苦就會自動作廢。當沒有快樂也沒有痛苦,那就是幸福和喜樂。

從外在看它是消極的——它是一種沒有——但從內在它是一樣積極的事物。幸福是你的本性。它也是一個選擇——一切都是你的選擇。如果你不選擇快樂,你就選擇了幸福。

你任何時候都可以改變。當我說「任何時候」,我是認真的。我的意思是不管你過去選擇什麼都不是一個阻礙。也許1000年來你一直選擇快樂、快樂、快樂,而得到的只有痛苦、痛苦、痛苦。

但那不是一個阻礙。不管你過去選擇什麼,你都已經痛苦過了——沒有什麼是不平衡的。這個片刻你就可以做出相反的選擇,不管有多少業力,不管你在過去做過什麼,都不會是一種阻礙。

頭腦可以玩花招。如果沒有命運、沒有上帝,業力就成了你的替罪羊。你說:「我能怎麼辦呢?——我累世一直是個罪人,現在我的業力擋住了去路。我怎麼可能自由地選擇呢?我被我的業力困住了。」

你沒有任何束縛。如果你有,如果你依然覺得有一個監獄圍繞著你,那是你自己的選擇。沒有監獄,也沒有看守。

你此刻就可以出來。住在一個監獄裡面是你的選擇,在那裡或不在那裡都是你的選擇,沒有人阻止你離開。

如果你想要做一個囚犯,你可以在自己周圍創造出一種可以讓你成為囚犯的哲學。如果你想成為一個自由人,如果你想要成為自由本身,你也可以選擇一種不同的觀念,那樣你就可以自由。兩者都是你的選擇。

不管你處於什麼境界,你都是有責任的,因為你是自由的。沒有束縛存在。有許多束縛,但並沒有外在於你的束縛。它們都是你創造的,它們都是因為你。

如果你發現很難離開這個監獄,這不是因為監獄在阻止你,而是因為你自身的習慣,因為你錯誤的選擇。你無數次選擇它,結果它變成一個程序、一種習慣:呆在監獄裡比出來更容易。

你變得非常熟悉這個監獄,你精心裝飾它,以至於它看起來不像監獄而像一個家。裡面有各種安全、各種保障,在外面你是脆弱的、無遮無攔——沒有保障,沒有安全。你會處於一個未知的世界,恐懼會掌控你。它是新的,它不是你頭腦的監獄。

每當有人選擇、變得有意識、記住他的自由,他就自由了。這種記住讓他自由。它不是一種努力,而是體會到一個人的自由與責任。自由和責任是同一枚硬幣的兩面,所以不要把你的責任扔給別人,否則你也會扔掉你的自由。

感受責任,接受你對自己的責任,因為那樣你才會變得自由。如果你可以說這個地獄就是你的選擇,沒有別人要為此負責,你就變得自由;你可以走出來,你可以離開它。但如果是別人把你投進監獄,那就只有他才能讓你出來。你完全沒有涉入。

這種心態——別人是你現狀的根源——將會讓你的身體大於靈魂。我是在說,如果你感到對自己有責任,一種突如其來的自由會出現在你身上。你對自己負責,你就變得更是一個靈魂。

一個佛陀這樣的人對整個世界負責。佛陀走到了另一個極端:他說:「每當我選擇痛苦,我就創造出痛苦的振動。」一個痛苦的人創造出某種類型的振動。一個暴力的人創造出暴力,一個憤怒的人創造出憤怒,一個友愛的人創造出友愛。

通常我們覺得神要為我們負責,整體要為我們負責。佛陀走到了另一個極端,他說:「我要為整體負責。如果世界上有醜惡,我要為此負責,因為我創造了它。如果世界上有憎恨,我要為此負責,因為我創造了它。許多次我選擇了恨,而我本來可以選擇愛。我選擇了憎恨,我選擇了憤怒,我選擇了慾望,當我做了選擇,我就創造出一個別人更容易做出同樣選擇的場。」

如果你覺得你對自己負有責任,你就變成了一個靈魂。如果你覺得你對整體負有責任,你就變成了一個神。然後就是無拘無束,你變成了整體——「別的」已經消失。

就投胎轉世而言,我們有多大程度的選擇權?

你有充分選擇的自由。自由不可能有程度。自由怎麼可以有程度?你怎麼能稱有程度的事物為自由呢?如果你只有在家裡才有自由,你去外面就不自由了,那你就沒有自由。一種有限制的自由並不是自由,它是奴役的一個美麗名稱。自由意味著沒有限制,它不可能是別的含義。奴役意味著限制。這是需要非常深入理解的事情。奴役永遠不可能沒有限制——你不可能沒有限制而讓某個人成為奴隸——因為奴役是一件有限的事情。奴役是有程度的:你可以受到更多或更少的奴役。我可以把你奴役到某種程度,我可以說:「在這方面或那方面而言,你是不自由的。」但是自由沒有程度,自由是全然的。它是一種無限的現象,所以我們變得害怕它。

弗洛姆寫了一本非常美麗的書:《逃避自由》。它的名字意味深長:逃避自由。他是對的——每個人都在逃避自由。比如說,愛是一種自由,但婚姻不是。一旦你在愛裡面,頭腦遲早就會試圖逃避自由而進入婚姻。

愛沒有地圖,它是未知的——沒人有知道它通往哪裡。自由是無限的,一個人感到害怕。於是你建一個籠子,你設立邊界,然後你在裡面生活。你知道你在哪裡,你知道你要去哪裡。你逃避自由。

我們用各種方式逃避。為什麼呢?因為自由非常徹底、非常巨大,而我們非常渺小,我們無法面對它,我們無法與它共處。如果你是一個人,你就擁有自由,但當有別人在場,當你在人群裡面,這種自由就失去了。所以每個人都努力避免獨處。沒有人想要單獨和自由。一個人必須有伴侶,因為伴侶意味著更少的自由和更多的奴役。

大衛·里斯曼(David Riesman)寫了一本書:《孤獨的人群》,就是在談論這種現象。每個人都逃到人群里,因為感受單獨之苦讓人害怕——害怕一個人,害怕和自己相處。每個人都在做同樣的事情,所以那是一大群人,而當中的每個人都是孤獨的。

一個無法與自己相處的人不可能與別人相處。一個人無法愛自己,無法享受與自己為伴,他就無法與別人有深入的關係。如果你對自己感到無聊,你就會讓別人感到無聊。所以雖然有一群人,但他們是孤獨的一群人。

你問的這種自由是最大的自由:選擇一個人的生命,選擇一個人的存在,選擇一個人的性格。一個人變得害怕。最好是交託給別人,最好是讓別人為你選擇——某個更專業的人,某個更有知識的人,某個可以指導你的人。我們一直在逃避……

我見過許許多多的人,他們來找我說:「我什麼也做不了。我向你臣服——為我做一些事情!」我總是感到驚訝。如果你什麼也做不了,你怎麼可能臣服?臣服是一件大事。但是人們說:「因為我什麼也做不了,所以我要臣服」,好像臣服不算什麼事情,好像臣服就意味著什麼也不做。如果你沒有選擇你的人生,你怎麼可能臣服?如果你認為你沒有選擇、你只是被扔進生命,你能說「我臣服」嗎?你要向誰臣服。

不!臣服是最大的行動,是一個徹底的行為。只有一個感覺完全自由的人才能臣服,而不是一個奴隸。一個奴隸怎麼可能臣服呢?只有一個負責的人可以臣服。如果你可以臣服,你就可以做任何事情。

這種自由必須要深入體會,不是作為一個概念,而是作為一種我們生活的境遇。我們是自由的。現在你就可以轉變。

你的人生並不是命中注定的。沒有過去在推動你,沒有未來在拉動你——只有你。你此刻就可以轉變和改變。你可以不一樣,徹底不一樣。你可以做一個靈魂,而不做一個身體。

自由沒有程度。當我說自由沒有程度,選擇沒有程度,我是在說成道也沒有程度。

你頓悟了。就好像奴役有程度,但自由沒有程度;無知有程度,但知道沒有程度。你要麼知道,你要麼不知道。

人們來問我:「誰更加成道,是佛陀、馬哈維亞、克里希那還是耶穌?」好像成道有高低一樣!在經典里寫成道有高低之分的人是愚蠢的。「佛陀達成了這個級別的成道。馬哈維亞達成了那個級別,另一個人超越了這兩個人……」成道是沒有高低的。

一個蒸發的人飛躍了。成道是一種飛躍。佛陀的無知有程度,馬哈維亞的無知有程度,但一旦瓦達曼或悉達多——馬哈維亞與佛陀的舊名——蒸發了,他們的覺悟並沒有程度。喜樂貫穿了整個生命的現象。

同樣的,恨有程度,但愛沒有程度。憤怒有程度,但寬恕沒有程度——要麼你寬恕,要麼你不寬恕。惡有程度,但善沒有程度——不可能有。

你有充分的自由、無限的自由來選擇。你可以一直重複地選擇,生生世世一直不變。沒有人可以告訴你改變。除非你認識到已經夠了,否則你不可能改變。佛陀說:「已經夠了。我一直存在,現在我要化為烏有。」

這是難以想像的,因為邏輯覺得一切都是有程度的。理智說:「當到處都是束縛,我怎麼能說我是自由的?」確實到處都是束縛,但那是你創造的。

邏輯無法想像這一點,因為邏輯是頭腦的一部分,邏輯只能進行僵化的二元性思考。

在邏輯里是非黑既白的;要麼你有自由,要麼你沒有自由。在邏輯里沒有灰色地帶。但在生命裡面,灰色地帶是唯一的真實:白色是灰色的一極,黑色是另一極。

當我說你是自由的,我是在說你也有不自由的自由,你也有成為一個奴隸的自由。你自由到可以選擇不自由,因為如果你不能選擇不自由,那你的自由就是不徹底的。

這是一個悖論。通常邏輯會問:「如果人是自由的,那為什麼他不自由?如果人是神聖的,為什麼他感覺不到?如果人是喜樂的,為什麼人不喜樂?」但我要說:人不自由就是因為他是自由的——他做了選擇。人可以選擇自由從而變得自由,人也可以和自己作對,違背他的天性。那就是自由的內涵。當你可以逆天而行,當你可以擴展也可以不擴展你的意識,你就變得自由、有責任——你可以自討苦吃。

動物是不自由的——它們的不自由體現為它們更加無意識。它們通過本能而活,它們沒有選擇。它們的天性是固定的,它們不得不服從。

人沒有常性(fixed nature)——人性之中沒有這種東西。人有自由:他可以跌落,他可以升華:他可以跌落到動物之下,他也可以飛升到天使之上。他沒有常性。

你變得越有意識,你的束縛就越少。你變得越負責,危險就越多。會有危險的變化,除非你變得徹底覺察,否則你就會逃開它們。不過經歷它們比試圖逃開它們要好,因為這些危險會幫助你更加覺察。逃避只會創造無意識、不覺察、懶散與昏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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