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婚姻新法
07-15
隨著婚姻新法的出台,網上熱議增多,各地離婚案件也開始參照新的法規去做,男女因為財產紛爭例子不斷湧現,找法官,請律師,雖然減少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改善了以往離婚財產糾葛不清的現象,但是我認為新的婚姻法制定還是有些欠缺的,存在著導向問題,按正常說一部好的婚姻法規的制定應該從有利於社會和諧和男女感情和諧的觀點出發,才屬於好的婚姻法規,新的婚姻法個別條款沒有做到這些。 縱觀現在的離婚案件,不外乎三個主要原因:一是男女雙方有出軌,包養小三情婦的;二是雙方感情脾氣性格不相投的;三是因為家庭瑣事經濟問題諂纏的。從這三面來深看,離婚案例的根本問題都涉及到了財產問題,我相信任何男女都不會一結婚就想著離婚,而婚姻新法男女雙方財產分割的過於清晰,實際上就是為今後的離婚快訣埋下了伏筆,首先從一開始結婚,就讓男女雙方產生了不信任感,同時財產的清晰分割,加快了離婚的步伐,沒有了雙方財產的纏纏,就會因為一點瑣碎小事加速離婚,少了一些調和的機會,增加了社會離婚率,單身家庭也會逐步增多,影響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長,新結合的家庭又產生了新一輪的離婚高峰,再進一步說,也是社會治安不穩定因素的直接來源,也就談不上國家和社會的真正和諧,所以,我的觀點認為婚姻新法的男女雙方財產分割過於清晰的制定是有失欠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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