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生活壓力拒絕離婚 殺3歲兒子後自殺獲救|殺子|離婚|夫妻矛盾
35歲的母親不堪生活壓力,又因遭遇老公虐待,產生厭世情緒
因丈夫提出離婚,35歲的母親產生厭世想法,決定在出租屋內殺死3歲兒子後再自殺。待她將兒子小俊殺死後,遂打開煤氣閥企圖自殺,後被房東發現並報警。
昨日上午10時半,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蒼老的卓惠玲,精神恍惚地走進廣州市中院的法庭。剛坐到被告席,卓惠玲便輕聲地啜泣起來,低著頭默默地聽公訴人念起訴書。
她想殺死兒子再自殺
卓惠玲和丈夫李某都是廣東五華人,2008年,卓惠玲與李某結婚。卓惠玲說,以前,她在工廠里打過工,也開過店,婚後好幾次流產,就沒再工作。2011年,她生下兒子小俊。
據卓惠玲自述,他們母子身體都不好,自己有慢性咽炎、經常感冒,兒子也有鼻竇炎,這些小毛病老是治不好。而他們母子的經濟來源全靠丈夫李某,丈夫隔幾天給她一兩百元,有時候給她幾十元錢。夫妻關係不好,有時候又吵又打。
卓惠玲說,由於「嫌麻煩」,她不想找丈夫要錢。案發前兩天,由於沒錢買菜,她在家裡抱著兒子哭。丈夫李某回家後,看到她哭打了她,導致她頭上起了一個大包。丈夫還說要離婚,隨後便從廣州回了老家五華。
卓惠玲說,由於不想和兒子分開,她不想離婚。公訴人告訴她說:「離婚的話,孩子也可能判給你。」對此,卓惠玲說,孩子判給她,她無法養活。
在這種情況下,卓惠玲產生了殺死兒子後再自殺的念頭。
兒子死後她擰開煤氣
卓惠玲稱,案發前她曾給丈夫打了好幾個電話,都沒有人接。她後來又給李某的姐姐打了電話,想讓她找李某,但對方說自己太忙。不過,李某姐姐的說法與卓惠玲不同。她說,卓惠玲在電話中說不想離婚,如果離婚就殺死兒子。她便跟卓惠玲講了很多「夫妻之道」之類的話。
庭審時,卓惠玲交代,案發當天,她在租住的地方將幼小的兒子弔死。隨後,她擰開了煤氣……
隔壁的鄰居聞到了異味,通知了房東。房東來到現場敲開門後,卓惠玲還打算關上門,但被房東伸手擋住了。隨後,房東報了警。警方到場後將卓惠玲抓獲。
經法醫鑒定,被害人小俊系機械性窒息死亡。
「不知道為什麼殺孩子」
「你為什麼要殺孩子?」當公訴人念完起訴書開始訊問時,卓惠玲的情緒難以自持,她壓抑著哭泣,沉默良久,嘆了一口氣,就是說不出一個字來。在公訴人再三詢問下,她才擠出5個字:「我也不知道。」
庭上,公訴人提供的鄰居證言顯示,卓惠玲經常打孩子,而她丈夫反倒對孩子很好。對此,卓惠玲承認自己打過孩子,她說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感到煩躁。卓惠玲丈夫李某則說,案發前兩天,他回家看到卓惠玲打孩子,才提出離婚,並把孩子抱走,不過後來孩子被卓惠玲搶了回去。
自從案發後,卓惠玲再也沒有見過丈夫。昨日,李某也來到了法庭,法官問卓惠玲有什麼話要說。「我沒有什麼要說的,我沒臉見他。」她說。
(原標題:35歲母親不堪生活壓力 殺死3歲兒子後開煤氣自殺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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