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抓人,底氣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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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韜
2018年,內蒙古的警察火了!日前曝出,1月份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公安人員南下廣州抓 「抹黑」鴻茅藥酒的一名醫生。之前媒體已經報道,呼和浩特市公安人員3月份赴京抓「造謠」伊利集團董事長潘剛失聯的前媒體人。
剎那間,公眾嘲諷內蒙古警方彷彿成了當地企業的家丁。為此,澎湃新聞於4月14日下午發表評論:醫生吐槽鴻茅藥酒,跨省抓捕要慎重。
醫生譚秦東,在美篇發帖《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為題發帖,從醫學科學角度評價鴻茅藥酒。包括微信群、朋友圈和網站點擊等加起來,也不過三四千點擊,轉發(分享)不過一百多次。但是,鴻茅藥酒公司報案聲稱受此文影響,有兩家醫藥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貨,涉及貨款近400萬元,造成利潤損失約142萬元。於是,涼城縣公安局以「損害商品聲譽罪」跨省抓捕譚秦東醫生。目前,譚醫生已經被刑拘,將要移送起訴。
連日來各路媒體進行報道,引起了不小的輿論反響,進一步加劇鴻茅藥酒在網上不堪的名聲。
2016 年涼城縣政府工作報告顯示,鴻茅葯業五年上繳稅收 1.6 億多元,其中 2015 年銷售額達 12 億元。《2016 年中國城市零售藥店終端競爭格局》數據顯示,鴻茅藥酒 2016 年零售藥店終端(包含實體藥店和網上藥店兩大市場)銷售額 16.3 億元,同期增長近 40%,在同類產品市場上位列全國第二。
鴻茅酒業是涼城縣的納稅大戶,因此當地公安局就不分青紅皂白跨省抓捕批評者譚秦東醫生嗎?
鴻茅藥酒感到譚秦東醫生的批評網文傷害了公司,吃瓜群眾認為,按正常的交涉途徑應當是,雙方交涉澄清事實並協商是否刪文,如果溝通不成則打民事官司索賠。可是,鴻茅酒業撇開民事調解、訴訟渠道,直接訴諸警力,頗為反常。
況且,傳媒報道警方抓了譚秦東後,檢察院兩次要求警方繼續偵查取證、補充偵查。這說明,涼城縣警方偵查匆匆辦案、證據不充分等問題。當地公安局,難怪被公眾質疑為濫用警力介入民事糾紛,淪為企業的家奴。
近年來,內蒙古警方除了眼下冒出涼城縣警方跨省抓醫生與呼和浩特市警方替潘剛「維權」,醜聞迭起,被輿論曝光不少。例如,臭名昭著的呼格吉勒圖冤案、前公安廳長趙黎平故意殺人案、呼和浩特市某開發區公安局長關六如槍殺市委副書記等系列惡劣案件。內蒙古公安系統連年來曝出惡性案件,不僅嚴重損害公安機關的形象和聲譽,亦一定程度上透射出當地法治不彰和警權漏洞等問題。
涼城縣民警們千里迢迢下廣州抓譚秦醫生,讓吃瓜群眾們才曉得一個事實。原來,鴻茅藥酒是含有67味藥材的葯而不是保健品!常言道是葯三分毒,鴻茅藥酒能當作保健品大肆廣告營銷嗎?
據傳媒不完全統計,鴻茅藥酒發布違法廣告2630次,被10省市18次採取暫停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銷量反而越來越高。由人民日報社主管主辦的《健康時報》曾對鴻茅藥酒進行過報道(2017年8月25日第3版),發表了《2630次廣告違法不止,誰是鴻茅藥酒的護身符?》專題報道。報道顯示,在過去 10 年間,據不完全統計,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 25 個省市級食葯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 2630 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鴻茅藥酒被處罰的記錄,均可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其他機構的網站上查詢到。
正所謂:「十年違法,銷量亞軍;一篇科普,跨省抓捕。」此現狀,不啻是一種對當下依法治國的一種諷刺。
實際上,包括醫學界在內的公眾質疑和批評鴻茅藥酒已有數年之久,但是鴻茅藥酒迄今矗立。吃瓜群眾猜想,這在一定程度上緣於鴻茅藥酒獲得國家葯監部門的背書:鴻茅藥酒,是國家批准的合法非處方藥物。就此,北京大學醫學部博士、燒傷科副主任醫師、科普作家微博網紅@燒傷超人阿寶(寧方剛)4月15日在微博上發表《就「鴻茅藥酒」非處方葯資格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公開信》,質疑鴻茅藥酒的非處方葯資格。
鴻茅藥酒屢次違法宣傳欺騙消費者,為什麼能夠安然無恙?2018年3月8日,內蒙古食葯監局發文,稱「近期,國內部分媒體、自媒體(微信公眾號)登載或轉載鴻茅藥酒廣告違規發布內容的言論,自治區局高度重視,組織對相關情況進行了調查核實。」會議結論為:「鴻茅藥酒廣告符合《廣告法》《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藥品廣告審查發布標準》的有關規定。」對此,吃瓜群眾從中瞧出些許端倪。
何況,鴻茅藥酒再次入選2018「CCTV國家品牌計劃」行業領跑者。吃瓜群眾明白,其間就是大投廣告費的實情。一旦有了高大上的央視罩著,鴻茅藥酒的品牌效力在市場上暢行去租。
如此問題多多的廠家,竟然判定批評者損害了名譽,滑稽得很!難怪聽說譚秦東醫生髮帖批評鴻茅藥酒被抓後,知名記者王志安在微博上公開質疑,予以聲援:「鴻茅藥酒這麼牛啊?這樣一家不斷違規的企業為什麼能越做越大」,「建議中紀委查一下」。
此外,吃瓜群眾針對涼城縣警方抓廣州醫生譚秦東的事件,弱弱地一查閱鴻茅藥酒歷史資料,竟然發現:鴻茅藥酒原來還是內蒙古上市公司金宇實業(現改為生物股份600201,SH)的子公司,2006年賣給現在的主人鮑洪生等人,只花了518萬人民幣。而2001-2005年數據顯示,當時鴻茅葯業的固定資產曾經超過4000萬。蹊蹺,忒蹊蹺!
犯鴻茅藥酒者雖遠必抓,展示內蒙古公權的任性與顢頇。不過,鴻茅藥酒肆意抓人引起了輿情發酵,既疑似拖了警方下水,而且公眾觀感不佳,結果賠了夫人又折兵。
在此,吃瓜群眾弱弱地問:親,你還會買鴻茅藥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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