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弱意志力】刺激通常伴隨著歡樂而存在
來自專欄意志雜貨鋪
談愛情
在常人的觀念中,男人似乎更容易墜入情網,我想這跟他們容易染上煙癮酒癮一樣,因為刺激通常伴隨著歡樂而存在。這個道理投射到愛情身上,我想也是類似的答案。
前年的時候,我曾當過一回月老,把我的一位初中女同學介紹給了現在公司里的男同事。因為他們從外貌、體型、家境以及性格上都十分般配,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而且我的那位初中女同學已經過了28歲,家裡人著急的不行。我原本想著他們最少在國慶前後會傳出好消息,但還沒等到端午他們就反手了。那時候我就在開始思考,愛情與婚姻在意志上的區別,我覺得愛情的本質是相互喜愛,婚姻的本質卻是相互懂得。要是走不到這一步,婚姻就沒法進行。有時候我們太過強調只要男女雙方的相愛程度,卻忽視了彼此的默契和懂得,結果往往會差強人意。
我在《原創短篇小說-婚後的生活里》就寫過這樣一樣場景,那也是我所經歷的故事。一對剛結婚不久的年輕人,女主角在找不到工作後,請求丈夫的幫助。丈夫一心想著賺錢,於是給妻子出了一連串的餿主意。最後妻子實在找不到工作後,丈夫自作主張的給她安排了一份與內心相悖的,毫無意義的接線銷售員的工作,妻子聽到後當場崩潰,可她愛眼前的這個男人,只是他卻不懂她。
戀愛是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可以私奔遠走天涯,婚姻卻是錯綜複雜的意志交換,需要安守本命順從德教。
談戀愛時,男女雙方只要心裡都裝著彼此,巴不得天天見面,有說不完的話,覺得這就是愛情。但婚姻卻截然不同,它的核心是分享和懂得,也就是你得清楚妻子心裡都想些什麼,丈夫的志向又是什麼,類似於這樣的生活感知。要是雙方都不清楚,那麼日子就很難再往前走。
為何年紀大的長輩們常說,某某男孩子或女孩子一看就是顧家型的,是可以放心結婚的對象,而相對的,有些人似乎就只適合戀愛,在談及婚姻時,卻總是差那麼臨門一腳,這是為何呢?從強弱意志力的角度來看,愛情的意志體現是相互吸引,而婚姻的意志體現則是相互疊加。吸引是強對弱,可疊加卻是強對強,後者天然就帶著衝突的本質。
跟活潑的姑娘戀愛,跟溫順的姑娘結婚,前者更多的創造強意志,後者則大量攜帶弱意志,能更好的被疊加影響。
在跟姑娘們談愛情時,很容易碰到兩種結果:要麼立馬在一起,要麼就永遠沒有可能。女人們可沒有看起來的那麼有耐心。而男人則不一樣,他們通常不會那麼輕易交出自己,即便他們表面答應了在一起,但心裡卻總想著有沒有其他可能。
無數我們所知的名人也曾被愛情弄得癲狂過。24歲的歌德因公去維茲拉,在出席一次舞會的途中,偶然認識了一個叫夏綠蒂的少女,歌德對女孩一見鍾情,深陷情網無法自拔,甚至一度焦慮自殺。幾個月後,走出失戀陰影的歌德根據此事件寫下了世界經典不朽名著《少年維特的煩惱》。
1899年底,26歲的梁啟超受康有為指派去檀香山開展工作。檀香山屬於東西方交匯之地,但是梁啟超不懂英文,開展工作時便遇到了障礙。這時,梁啟超遇到了何蕙珍小姐,在何的幫助下,梁啟超順利完成任務,並且在圈內獲得了極大名聲。但出於「發乎情而止乎禮」的思想,這段感情終究沒能走下去。
任何偉大的事業或高遠的目標都比不上愛情的神秘及誘惑。歷史上的無數事實都已經證明,人類所創造的一切社會活動都有其局限,卻唯獨愛情無邊無際。
可是我們也不要一味的過度宣揚愛情,甚至把一些電影或者小說的畫面片段誤當成了愛情,在上一節我已經講過,具體的畫面並不等同與名詞本身,可能那些打動我們的男女故事並非愛情本身,而是電影或者故事敘述者所創造的「強意志力」罷了。我們要保持清醒的認知,以防止被偷換了概念。如果再說的極端一點,可能那些寫出偉大的、讓人潸然淚下的愛情故事的編劇和小說家們,可能他們連愛情的裙擺都沒能碰著。
愛情是件看不透摸不著的東西,人類切莫僅憑個人意願就把兩個陌生人湊合到一起,那是多麼的不自量力啊。要知道,意志的交換遠比實物交換要複雜的多。
最後再來跟大家講一個身邊發生的故事,各位可從中體會關乎愛情與婚姻的現實回答:
在我所在的公司里,有個單身姑娘,27歲了,去年談了個男朋友,兩人都是那種平凡普通,性格溫和,沒半點脾氣的人。他們戀愛一年,彼此相處融洽,幾乎就沒有吵架打鬧。年底的時候,女孩去男方家,未來婆婆不太喜歡,見面第一眼就問他們有沒有同居,姑娘當時臉紅了但心裡卻不敢說什麼。後來吃飯時,那個准婆婆又巴拉巴拉說了一堆,講自己兒子多麼靦腆、老實,意思不要欺負他。後來兩人小吵了幾天,但沒到分手地步。以他倆的性格估計今後會結婚,同時呢,那個姑娘也不太可能忤逆婆婆,不知道日後她會不會受委屈。哎,這就是真實的生活呀。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