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簡史——中世部分(上)
日本簡史——中世部分(上)第二章武家勢力的成長第一節 鎌倉幕府與元軍征日一、鎌倉幕府1180年,富士川之戰獲得勝利後,源賴朝在鎌倉(今神奈川縣鎌倉市)設置統率御家人的「侍所」,其長官「別當」由和田義盛擔任;1183年,源賴朝從後白河法皇處得到統治關東、東北地區的任命;1184年,設置處理行政事務的「公文所」(後為「政所」)和司法機構的「問注所」,其長官「別當」、「執事」分別由原朝廷下級官員大江廣元及三善康信擔任;1185年從後白河法皇處得到往各國派守護、往莊園及公領派地頭的權利。守護由最早與源賴朝結成主從關係的高級御家人擔任,本來的職責是「大犯三條」,即組織武士定期到京都或鎌倉擔任警衛,並具有統帥軍隊、逮捕謀反者和殺人犯的警察權,但也具有向地方官員下達命令的行政權,是掌握國衙實權的人物。地頭也由御家人擔任,其職責是督促土地耕種者向領主或國衙繳納租稅,並按照每段田收五升兵糧米的標準為幕府徵收賦稅,也具有鎮壓庄民反抗以及追捕強盜、維持治安的任務;1186年,源賴朝在京都設置京都守護,擔任京都的守衛,並統帥在京都的御家人。同時在北九州大宰府設置鎮西奉行,在東北設置奧州總奉行,管轄兩地域;1190年,源賴朝到京都,被任命為近衛大將軍;1192年源賴朝從二條上皇處得到征夷大將軍的稱號,正式成立幕府。由此可見,鎌倉幕府的統治基礎是「御家人制度」。御家人是在源平戰爭中同源賴朝結成主從關係的武士,即其家臣。本來這些武士是各地的在鄉領主、庄官或名主等,源賴朝為得到他們的長期效忠,明確宣布「私領本宅,領掌如故」,也就是所謂的「本領安堵」,即承認並保護他們的原有土地所有權。除此之外,還根據戰功授予新的領地,即所謂的「新恩給與」。為此,御家人要無條件地服從主君源賴朝,並在戰爭中為其出生入死。鎌倉幕府成立後,將軍任命這些御家人為各地的守護或地頭等官職。作為回報,御家人率領自己的隨從定期前往京都或鎌倉,擔任警備的任務,其費用完全由自己承擔。鎌倉幕府通過任命守護或地頭的方式建立了覆蓋全國的統治機構,形成了與京都朝廷並立的雙重政權結構,天皇朝廷的權力也因此受到嚴重削弱。儘管朝廷對其進行了抵抗,最初地頭的設置也僅限於平氏家族或與平氏家族關係密切者被沒收的領地,但隨著幕府的權力越來越大,地頭遂遍及全國所有土地,與守護一道成為幕府統治的重要支柱。雖然鎌倉幕府具有壓倒性的軍事力量,但其統治的合法性仍需藉助天皇的精神權威,例如將軍職位的繼承須得到天皇的任命,即使在統治體制方面亦沒有完全取代律令體制,因而京都政權得以保存下來。當然,在此後的幾個世紀中,雙方圍繞國家權力的掌管時常發生衝突。鎌倉幕府的經濟基礎以將軍所有的封地和直轄領地為中心,即「關東知行國」和「關東御領」。「關東知行國」也稱為「關東御分國」,為將軍的封地,最多時達到九個,即為伊豆、相模、上總、信濃、越後、駿河、武藏、下總、豐後。在這些封地上,將軍可推薦知行國的長官國司,並獲得該國的部分收入;「關東御領」是以源賴朝為本家或領家的莊園和公領,以及被沒收的平氏家族領地,共有500所。「關東御領」由幕府政所統一管理及徵收租稅,是幕府的主要財政來源。二、承久之亂1199年鎌倉幕府的創始人源賴朝去世,年僅18歲的其子賴家繼任將軍。賴家精於弓箭馬術,但缺乏其父的政治才能及權威,獨斷專行,重用其岳父,排擠幕府元老,引起許多御家人的不滿。在源賴朝之妻北條政子的主持下,首先剝奪了賴家的裁判權,然後組成13名元老決定重大決策的協議制。1200年,北條時政剷除支持賴家的梶原家族,並在1203年軟禁賴家,同時滅其岳父家族,立其弟實朝為將軍,自己以輔助將軍的名義掌握幕府大權,被稱為「執權」。翌年時政殺害賴家,但在政子的反對下,時政被迫引退,由其子北條義時掌握幕政。1213年,義時滅侍所別當和田義盛及其家族,鞏固了其執權的地位。但此時實朝已經成人,並積极參与幕政,喜愛公家文化,與朝廷關係頗佳。1219年,實朝在就任右大臣儀式的途中被其侄公曉所殺,公曉亦被殺,源氏斷絕。義時希望立皇族親王為將軍,但遭到後鳥羽上皇的反對,只好立源氏遠親攝關家三歲的藤原賴經為將軍,自己繼續掌握幕府政權,自此以後將軍成為虛設。幕府內部的爭鬥使本來就對武家政權不滿的天皇朝廷提供了試圖恢復公家權力的機會,1198年開始院政的後鳥羽上皇積極採取加強朝廷經濟實力的措施,並通過恩賜土地的方式吸引近畿地區的武士以及對北條家族不滿的御家人,在「北面武士」機構之外,還設置了「西面武士」組織。上皇拒絕了北條義時允許皇子做幕府將軍的請求,並在1221年5月向各國武士頒布討伐北條義時的院宣。時值承久三年,因而被稱為「承久之亂」。但響應朝廷的武士並不多,而在北條政子的鼓動下,大多數御家人重新集結在幕府旗下,並從鎌倉分兵東海、東山、北陸三路向京都方向進發。面對19萬之多的幕府軍隊,萬餘名的朝廷軍隊一觸即潰,不到一個月,幕府軍就打敗了朝廷軍,並佔領了京都。幕府立新天皇,將包括後鳥羽上皇在內的三位上皇流放到離島,並處死參與計劃討幕的貴族與武士。天皇被處罰以及貴族被處死的事情前所未有,因而對當時的社會產生較大影響。幕府沒收了參與討幕貴族及武士的3000所領地,將其作為幕府的直轄領地,並任命在此次內亂中立有戰功的御家人為新地頭,稱為「新補地頭」,同時決定了新地頭的俸祿標準。另外,幕府在京都設「六波羅府」,由北條義時之弟北條時房及其子北條泰時擔任其長官——「六波羅探題」,取代過去的京都守護。其職責除警衛京都、監督皇室活動外,還兼有負責統帥西日本御家人以及執掌西日本的行政、司法等事務。「承久之亂」之後朝廷喪失了擁有軍隊的權力,皇位繼承及朝廷政治也由幕府決定,國家權力嚴重傾向武家。1224年,北條義時去世,翌年大江廣元、北條政子亦去世,任幕府執權的北條泰時針對時弊進行了一系列改革。首先改變執權獨斷的體制,在1125年設置「聯署」一職,並由其叔父北條時房擔任此職,輔助執權掌管政務;同時任命11名精通政務的御家人組成「評定眾」,做為幕府的最高決策機構,與執權、聯署協商決定重大行政、司法事務;其次,在1232年制定了《御成敗式目》(亦稱為《貞永式目》)的武家法規,以簡單易懂的語言概述了行政、司法的規則以及武士應遵守的行為準則和道德規範,其中要求各級武士嚴守自己的職責,向公背私,不得越權妄為,嚴禁「非國司而妨國務,非地頭而貪地利」等。到北條泰時之孫北條時賴任執權時,進一步完善了以執權為中心的政治體制。即在1249年設置數名官員組成的「引付眾」,其職責是協助評定眾審理文書及裁判。同時,時賴清除北條傍系有力家族,將幕府權力集中在北條嫡系家族——「得宗」,並廢除藤原家族出身的將軍,立完全由幕府擺布的皇族親王為將軍。在鎌倉時代,武士領主化的現象越來越明顯。被稱為「御家人」的武士擔任地頭,而那些「非御家人」武士通常被任命為庄官,管理下人、隨從、農民進行農業生產。武士的所有子女均有繼承權,分家後亦聽從本家的調遣,形成一大家族,族長稱為惣領,戰時率家族成員進行作戰,平時帶領子弟到京都或鎌倉服警備義務。武士女性成員不參與軍事活動,但亦可成為地頭或御家人,流行出嫁婚姻制,但結婚後仍用原姓氏。武士住在「武士館」中,平時練習騎、射武藝,逐漸形成重武勇、禮節、廉恥、正直、節儉等內容的「兵道文化」。農民分為上層農民「名主」和下層農民「作人」,他們是從事農業的主要勞動力,交納30%左右的收穫量作為「年貢」,另外還要交納土特產的「公事」,提供稱為「夫役」的徭役。當時已普及兩季農業、牛耕、肥料、水車等,但農民生活依然困難,因而經常以名主為首反抗地頭、領主的壓迫與剝削,其手段多為訴訟和逃亡。儘管如此,由於生產力的提高以及經濟作物的發達,手工業和貿易也得到發展,出現了定期集市和貨幣經濟。大量宋錢輸入日本,到鎌倉幕府末期,84%的交易使用貨幣,同時出現了高利貸「借上」、遠距離的匯兌和從事批發的「問丸」。三、元軍征日蒙古帝國興起後,以忽必烈為首領的一支在東亞地區迅速擴張,並將都城遷至大都(今北京)。在1268、1269、1271年,忽必烈三次遣使要求日本朝貢,但均被幕府拒絕。1271年,忽必烈定國號為元,在加緊攻擊南宋的同時,集結兵力進攻日本。1274年10月,3萬元軍乘900艘戰船,從朝鮮半島南端出發,佔領對馬島後在北九州登陸。元軍採用集團作戰方式,並有火器助威,以騎射為主的日本軍隊苦戰,不斷敗退。日落時元軍回船休息,但當晚暴風雨交加,多數兵船沉沒,元軍損失慘重,被迫退回朝鮮半島。因為此戰發生在文永年間,史稱「文永之役」。1275年元朝再次派使節到日本要求臣服,幕府執權斬來使,並命令京都以西御家人、非御家人、寺院、貴族等均由各國守護率領,加強備戰。這些措施也強化了幕府對全國的統治基礎。1279年,元滅南宋後,忽必烈再次籌劃遠征日本。1281年,元軍分東、南兩路進攻日本。5月,4萬東路元軍從朝鮮半島出發,經對馬島攻入北九州的博多灣,但日本軍隊防守嚴密,未能登陸。7月,從大陸寧波出發的10萬元軍出現在北九州海面,兩路大軍合流,準備發動總攻擊。此時遭到大型颱風襲擊,元軍4000艘船隻沉沒大半,元軍損失四分之三,被迫又一次敗退。因為此次戰役發生在弘安年間,所以史稱「弘安之役」。儘管元軍征日未能成功,兩次戰役但對鎌倉幕府產生重大影響,首先是加強了幕府的專制統治。早在北條時賴執政末期,集體協商制度就遭到破壞,時常由北條家族嫡系決定重要事項。1268年任幕府執權的北條時宗進一步發展了北條家族專制的趨勢,以防禦蒙古來犯為借口,不僅評定眾、引付眾的多數成員為北條家族成員,而且各國的守護職務也多更換為北條家族人士。在鎌倉幕府初期,擔任守護職務的北條家族成員只有兩名,到元軍第二次敗退後的1285年增加到33名,佔全部60名守護的半數以上。到鎌倉幕府末期,進一步增加到38名;另外在1185年,將北九州的「鎮西奉行」改為「鎮西探題」,由北條家族成員擔任,其職責為統帥九州地區的御家人以及該地區的行政、司法事務。時宗這種任人唯親的做法使御家人發生分裂,其死後曾一度發生內訌,因而削弱了幕府的統治基礎。另一方面,抗元戰爭後鎌倉幕府沒有土地或財力賞賜那些有戰功的御家人,破壞了由「奉公」而得到「恩賞」的幕府與御家人關係基礎,加劇了御家人對幕府的不滿情緒。更為重要的是,御家人為彌補戰爭給自己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恢復自己的經濟實力,在加緊侵佔公有領地的同時,那些擔任地頭的御家人進一步拒絕向領主交納賦稅,並蠶食莊園土地。這種行為不僅使統治階級內部產生對立,也加劇了領主及地頭與農民之間的階級矛盾。因為領主與地頭均加重了對農民的剝奪,導致許多莊園農民被迫鋌而走險,淪為強盜,時稱「惡黨」運動。更多的御家人卻因戰爭負擔而窮困沒落,開始將自己擁有的少量土地典當給高利貸者或出賣。幕府為維持其政治軍事體制曾禁止御家人出賣或典當土地,難以取得實效後又在1297年頒布《德政令》,命令商人歸還購買或典當的御家人土地,但引起了經濟混亂以及商人的不滿,不得不很快將其取消。進入14世紀以後,幕政更為混亂。14歲繼任執權的北條高時熱衷於歌舞與斗狗,不理政事,大權旁落。1322年,奧州豪族安東氏因領地與其他家族發生糾紛,上訴幕府以求解決,獨攬幕府大權的內管領(首席家臣)長崎高資收受雙方賄賂,故意久而不決,結果導致安東家族叛亂。儘管其叛亂被鎮壓下去,但幕府的權威一落千丈。四、鎌倉文化從1127年到1279年,中國大陸長江以南是南宋王朝。儘管南宋與平安時代末期乃至鎌倉時代的日本沒有正式外交關係,但民間貿易仍然十分盛行。日本出口的主要商品為金、水銀、硫磺、刀劍等,而進口的商品多為陶瓷器、絲綢、書籍、銅錢等。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兩國宗教界人士的交往頻繁,南宋期間,大約有80多名日本僧人到大陸,20多宋朝僧人到日本列島。這些僧人不僅將宋朝盛行的禪宗傳入日本,而且也帶去了程朱理學、飲茶風俗等文物。因此,日本文化在受到宋朝文化影響的同時,也出現了平民化、武士化的特徵。由於平安時代末期社會動亂,而且隨著武士階層的興起,社會結構發生較大的變化,過去以貴族利益為中心的宗教思想已不適應普通民眾在「末世」中尋求拯救的心愿,因而在鎌倉時代形成了六個新的佛教流派。它們分別是法然在1175年創立的凈土宗、親鸞在1224年創立的真凈土宗(一向宗)、一遍在1274年創立的時宗、日蓮在1253年創立的日蓮宗(法華宗)、榮西在1191年創立的臨濟宗、道元在1227年創立的曹洞宗。前四個流派均是從本土的舊佛教中產生,都主張簡單修行就可以得救,因而在普通民眾中影響很大。例如凈土宗主張只要專心念誦「南無阿彌陀佛」就可以得救;凈土真宗甚至主張只要有一次真心念佛就可以得救,而且惡人優先得救;時宗主張所有的人均可通過念佛得救;日蓮宗主張信仰法華經,口念「南無妙法蓮華經」就可以得救等。創立臨濟、曹洞兩禪宗的榮西和道元均曾到中國大陸宋朝修學,回國後大力傳播。臨濟宗主張通過坐禪激發內心的佛性,同時通過機智問答,達到大徹大悟的境地。榮西撰寫《興禪護國論》等著作,由於將軍源賴朝、執權北條氏等均信仰該教,因而臨濟宗在武士階層中的影響較大,成為幕府的宗教。曹洞宗也主張坐禪省悟,但「只管打坐」,否定在家修行。道元數次拒絕幕府的邀請,但其修行方式適合武士的風格,因而信仰該教的武士很多。程朱理學在日本被稱為「朱子學」,也稱為「宋學」,主要指以南宋朱熹為中心形成的儒家學派,在鎌倉時代傳入日本。「理學」宣揚精神先於物質,認為「理」是世界萬物產生的根源,其中包括社會秩序以及忠、孝、仁、義等社會道德。「理學」提倡萬民百姓要「各依本分,凡事循理」,決不能「以下犯上,以卑凌尊」,更不可有「悖逆作亂之心」。由於這些主張十分適合幕府的統治,所以受到執政者的大力支持和宣揚。但當時是與禪宗融合在一起滲透到武家政治中,而且因各自立場的不同,對「理學」的理解也有很大差別,例如在鎌倉幕府末期朝廷的倒幕運動中,「理學」的「大義名分論」對後醍醐天皇影響很大。鎌倉時代的文學藝術超越宮廷貴族文學的局限性,出現了大量描寫武士階層和民間世俗人情的作品,例如講述平清盛一族興衰故事的《平家物語》,著重渲染了「諸行無常、盛者必衰」的觀念;隨筆的代表作有鴨長明的《方丈記》和吉田兼好的《徒然草》,兩位僧侶從佛教思想出發,在其作品中深刻反映了自然災害、饑荒、病疫和社會動亂;和歌的代表作有宮廷貴族的《新古今和歌集》以及第三代將軍源實朝的《金槐和歌集》,前者感傷,後者威武;史書方面的代表作有慈元著的《愚管抄》和幕府編撰的《吾妻鏡》,前者描述了從神武天皇到順德天皇的歷史,試圖尋找社會發展的規律,但充滿了佛教的末世思想;後者是以日記體的形式記錄了幕府的歷史,但貫穿了將北條家族統治正當化的主題。第二節 南北王朝與室町幕府一、建武中興與南北朝1221年「承久之亂」後,朝廷仍然是上皇主持院政,但幕府決定皇位的繼承以及主持院政的上皇。圍繞皇位的繼承,皇族逐漸分為持明院系及大覺寺系兩大派系。1317年,在幕府的勸告下,兩大派系協商決定輪流出任天皇,幕府也表示不再干預皇位的繼承。1318年,大覺寺系的後醍醐天皇即位,其深受朱子學影響,渴望恢復天皇直接掌握國家大權的局面。因此,後醍醐天皇停止其父後宇多上皇的院政,親自執政,錄用政治人才,並利用幕府權威下降時機秘密進行倒幕活動。1324年,天皇與近臣商議發動畿內武士、僧兵襲擊「六波羅探題」,但該計劃泄露,近臣被逮捕、流放,史稱「正中之變」;1331年,天皇又派自己的兩個兒子發動僧兵反對幕府,但再次泄密,天皇被迫逃出京都,「惡黨」楠木正成起兵響應,但很快被幕府鎮壓下去。後醍醐天皇被捕並被流放到隱歧島,持明院系的光嚴天皇即位,史稱「元弘之變」。儘管如此,各地的反幕府運動仍然持續不斷,以楠木正成為中心的畿內「惡黨」尤為活躍。後醍醐天皇從流放地隱歧島逃到伯耆(今島根縣),並在其旗下集結了許多武士。幕府為鎮壓這些反幕活動,在1333年派遣足利高氏前往京都。足利氏系源氏後裔,世代與北條氏關係密切,但在赴京都的途中卻與後醍醐天皇秘密聯繫,並表明自己的反幕態度。在其影響下,各地的武士紛紛倒戈,攻擊幕府及北條氏的據點。足利高氏與畿內的惡黨攻陷六波羅府,新田義貞率關東的反幕武士攻陷鎌倉,北條家族800餘人自殺,鎌倉幕府滅亡。後醍醐天皇回京都,廢光嚴天皇,重登皇位。後醍醐天皇重新即位後,改元「建武」,實施新政。任命高級貴族任中央各機構的大臣以及地方的國司,並強化天皇本人的許可權。一方面否定對天皇行使權利構成威脅的幕府、院政、攝政、關白等機構或職務,另一方面,廢除知行國制度,土地所有權的證書均由後醍醐天皇親手寫成。中央機構設有處理重要政務的記錄所、處理訴訟的雜訴決斷所、統率軍隊的武者所、掌管獎賞的恩賞方等機構;地方機構每國均設守護、國司,同時設鎌倉將軍、陸奧將軍,由後醍醐天皇的兩個兒子擔任其職。後醍醐天皇實施的新政不到三年就結束了,其原因首先是權力過於集中,賞賜不均。重要政務完全由天皇本人決定,親自簽發土地所有權證書,難以做到客觀公正。甚至其子護良親王任征夷大將軍也受到天皇的排擠,最後只好流落地方並被殺;其次是難以協調討幕各派之間的矛盾。公家希望恢復貴族政治,武士希望恢復武家政治,傳統勢力要求復古,新興勢力要求革新,沒有強大武力做後盾的後醍醐天皇難以平衡各派的利益衝突;另外,在百廢待興之際,朝廷還大興土木,修建宮殿,並為此發行大量貨幣,增加稅收,結果引起各界的不滿;最重要的是,在進入武家時代以後,難以恢復律令時代的天皇政治結構。雖然鎌倉幕府倒台,但武士的力量反而有所增強,他們對天皇朝廷未滿足其要求而心懷怨言。尤其是作為武士領袖的足利高氏,因倒幕有功而被賜後醍醐天皇名字中的「尊」而稱足利尊氏,但仍受到冷遇。1335年,北條家族的旁支北條時行在關東地區起兵並佔領鎌倉,足利尊氏要求率軍東征,並要求得到征夷大將軍的稱號,但遭到後醍醐天皇的拒絕。足利擅自率軍出京都,並打敗北條時行,奪回鎌倉,同時明確表示反對朝廷。後醍醐天皇派遣新田義貞攻打足利,但被打敗。1336年,足利被北畠顯家打敗,流落九州地區,但在各地武士的支持下,打敗楠木正成,重新佔領京都。足利廢后醍醐天皇,擁立持明院系的光明天皇,並頒布了顯示其執政方針的《建武式目》,內容包括禁奢侈,行儉約;鎮暴行,止賄賂;戒官員緩怠,選賢者為吏;京中空地歸還原主;受理貧弱之輩的訴訟;興辦專營金融借貸的土倉;委任忠誠足利氏的有軍功者、有才幹者為守護等,並在此基礎上正式建立幕府。1338年,足利尊氏在又從光明天皇那裡得到「征夷大將軍」的稱號。1336年,被廢黜的後醍醐天皇在同年底逃出京都,在京都南部吉野山組成另外一個朝廷,形成南北朝局面。最初兩年尚有所對抗,但1339年後醍醐天皇去世,支持南朝的北畠顯家、新田義貞等也相繼戰死,南朝已經沒有實力與北朝對抗。但偏居一隅又缺乏武力的南部朝廷之所以能夠經歷四代天皇並堅持了57年時間,是因為室町幕府內部足利兄弟爭權奪利的結果。幕府成立之初,將軍足利尊氏作為最高的統治者執掌恩賜、軍事大權,其弟足利直義行使政務實權,但兩人因統治理念的差異而發生衝突。即前者藐視傳統權威並急於建立全國性政權,而後者主張尊重傳統權威並漸進統一。兩者的衝突後來發展成全國性的動亂,並輪流與南朝合作。首先是在1350年足利直義轉向南朝,打敗北朝軍隊後兄弟和好,但足利尊氏在取得南朝天皇的支持後,消滅了足利直義。其後,尊氏重新扶植北朝,而且幕府統治也逐漸穩定。直到第三代將軍足利義滿1368年執政後,採取各種措施成功地削弱了稱霸一方的守護權力,進一步鞏固了幕府的統治基礎。1392年,足利義滿呼籲南北朝統一,並得到南朝的積極反應,南朝後龜山天皇回到京都,並將象徵天皇權威的三件神器交給北朝的後小松天皇,長達半個多世紀的南北朝對立基本結束。二、 室町幕府1368年,15歲的足利義滿任幕府將軍,最初由細川賴之輔助,後親掌大權並採取諸多措施,在強化將軍權力的基礎上鞏固了幕府的統治。1378年,義滿在京都室町建成稱為「花之御所」的豪華住宅,室町幕府由此得名。統治機構在足利義滿時期逐漸完善。輔助將軍進行執政的是管領,與足利家族有血緣關係的斯波、細川及畠山三家族成員輪流擔任該職務,俗稱「三管領」。管領統轄侍所、政所、問注所機構,同時傳達幕府將軍的命令給各守護。掌管京都守衛及訴訟的侍所長官「所司」通常由「山名」、「赤松」、「京極」、「一色」四守護輪流擔任,俗稱「四職」。在掌管幕府財政及行政事務的政所,具體事務由直屬將軍的家臣「奉行人」擔任,因此,雖然在中央機構里也設置了「評定眾」或「引付」,但其作用逐漸降低。足利義滿將其足利氏的家臣、守護家族的武士等編成將軍直轄軍隊,其成員稱為「奉公眾」。奉公眾除定期到京都守衛幕府外,還被任命為將軍直轄地的管理者——「代官」,以部分「年貢」為其俸祿。奉公眾被遍為五支軍隊,總數達到3000名。足利義滿依靠這支實力較強的軍隊,逐漸削弱有實力的守護。1390年,義滿率軍征討管轄美濃、尾張、伊勢三國的守護土歧康行,將其變為美濃一國的守護,此役史稱「土歧氏之亂」;1391年,義滿再次率軍征討山陰的山名家族。該家族原追隨足利直義,擔任11國的守護,其領土相當全國的六分之一。義滿利用山名家族的內亂,滅山名氏清等有實力武士,將其餘山名氏轉為管轄三國的守護,史稱「明德之亂」;1394年,義滿把將軍職務讓給其子義持,自己任朝廷的太政大臣職務,成為名副其實的最高統治者;1399年,義滿再次率領大軍征討周防的大內義弘,最後消滅了這位掌握對外貿易的守護,史稱「應永之亂」。在穩定全國統治的基礎上,地方機構也陸續健全。除在各國設守護外,還專門在鎌倉設「鎌倉府」,其長官「鎌倉公方」由第二代將軍足利義詮之弟足利基氏及其子孫世襲,管轄關東10國。輔助鎌倉公方的管領稱「關東管領」,由上杉家族世襲。鎌倉府下設機構與幕府機構相同,有政所、侍所、問注所、評定眾等,俗稱「第二幕府」。另外,幕府分別在九州、東北東部、東北西部設九州探題、奧州探題和出羽探題,統轄那裡的軍事與民政。無論是守護,還是探題,均由足利家族成員或將軍的親信擔任。近畿地區及其附近的守護大多在京都幕府機構任職,因而多由「守護代」對其國進行治理。室町幕府的財政結構特徵是取自流通領域的稅收比例增加,反映了貨幣經濟發展的狀況。將軍的直轄地稱為「御料所」,大多為足利家族的舊領地以及南北朝動亂時期得到的領地,但規模不大,分散在全國各地,大約有200所。直轄地大多由奉公眾管理,上繳部分稅收給「政所」;除守護以各種名目徵收的賦稅外,建造宮殿或者皇位繼承時徵收臨時貨幣賦稅,如按「段」徵收的土地稅——「段錢」,按「間」徵收的房屋稅,稱「棟別錢」;另外還有對倉庫業者和金融業者徵收的「(土)倉役」,對酒店、高利貸者徵收「酒屋役」,在通往京都的主要道路設「關所」,徵收「關錢」,徵收的港口使用費稱為「津料」,對明貿易徵收一成的稅,稱為「抽分錢」。因鎌倉末期與南北朝時期的社會混亂,西南沿海地區許多生活沒有著落的武士和農民組成武裝集團,侵擾中國大陸和朝鮮半島,掠奪財富,轉賣人口,這些海盜史稱「倭寇」。1368年中國大陸明朝成立,因邦交和倭寇問題派使節赴日交涉,但當時正值南北朝時期,地處九州的南朝地方政權態度較為消極。南北朝統一後的1401年,足利義滿派使節赴明朝,約定以屬國的名義進行朝貢貿易。1406年雙方簽定協議,規定「十年一貢,人止二百,船止兩艘,不得攜軍器,違者以寇論」。當年明成祖派使赴日,帶去永樂年號的勘合一百道,並賜足利義滿「日本國王」金印一枚。1408年義滿去世後,義持反對向明稱臣,中斷貿易。1248年足利義教任將軍後,迫於財政上的困難,通過琉球國王的斡旋,再開勘合貿易。1404年到1547年,共派遣17次貿易船,因在中國大陸的逗留費、搬運費均由明朝承擔,因而日本獲利甚大。日本向明朝出口銅、硫磺、刀劍等,進口生絲、銅錢以及瓷器等。16世紀中期以後,日本國內戰事頻繁,勘合貿易終止。1392年,朝鮮半島成立李氏王朝,並派使節到日本要求禁止倭寇,恢復邦交。1404年兩國恢復了終止600多年的邦交,朝鮮開設三個港口允許日本商人從事兩國貿易。日本除向朝鮮出口銅、硫磺外,還有東南亞地區出產的胡椒、藥材、香木等商品,從朝鮮半島進口紡織品,其中棉製品為多。由此形成了以琉球為中心的東亞多角貿易圈,也就是東南亞、中國大陸、朝鮮半島、日本列島的商品多以琉球為中介不斷得到交換與流通。在室町時代,農業呈現出多元化、集約化的趨勢,即在米、麥雙季作普及的基礎上,畿內地區出現了以及米、麥、蕎麥三季作以及早稻、中稻、晚稻,並因水車、農家肥、草木灰的普及使用,單位產量也有較大提高。與此同時,在近畿地區,桑、麻、茶等經濟作物普遍栽培,推動了以此為原料的手工業的發展。其中以鑄造出口刀劍、炊具為主的冶金業較為發達,從明朝進口生絲也推動了以「西陣織」為中心的絲綢業。在此基礎上,商業得到迅速發展,每月舉行六次的六齋市、從事批發行業的「問屋」、工商領域的行會組織「座」等紛紛出現。因輸入銅錢的不足,劣質的「私鑄錢」盛行,但其幣值較低,幕府屢次頒布禁止不等價交換的「撰錢令」,促進貨幣流通。由於貨幣經濟的發展,經營借貸業務的土倉、酒屋逐漸增多,僅在京都就有350家。各地交易頻繁,因而從事沿海運輸的廻船業、車馬借的租賃業、從事工商業者構成的城下町也發展起來。三、社會動亂在整個室町幕府240年間,前後共有15任將軍,但除第三代將軍足利義滿執政時期有過短暫的社會穩定外,其餘均處在動亂之中。尤其是在進入15世紀後,在莊園制逐漸瓦解造成土地所有制發生變化並在此基礎上社會及階級關係發生變化的背景下,社會愈發的混亂,其中主要表現形式是守護大名的崛起和下層人民的反抗。室町幕府統治基礎並不是鎌倉幕府時期御家人那種主從關係很強的家臣,而是各國的守護。1336年的《建武式目》中明確規定,「委任守護之本意,為治國安民也」。為加強守護的權力,1346年又規定除鎌倉時期守護已擁有的三項職責外,增加可以調查處理有關領地糾紛或領地繼承以及執行幕府訴訟案件裁決的權力;1352年,幕府又頒布《半濟法》,規定守護有權以「兵糧米」的名義徵收公家領地、莊園和寺院領地一半年貢。開始時僅為戰事較為頻繁的近江、美濃、尾張三國,而且限期一年,但後來逐漸擴展到全國,並成為永久性權力;後來,守護又獲得了承包其管轄區域內上繳幕府的年貢以及在其管轄區域內徵收土地稅、房稅及其他賦稅的權力。守護利用這些許可權,拖延甚至侵吞應上繳幕府的年貢,插手莊園事務並將其所有者培養成自己的家臣,收編管轄區域內大大小小的武士,在進入15世紀後逐漸成為割據一方的大領主。當時這種守護被稱為「守護大名」,其管轄區域被稱為「領國」或「分國」。因此,室町幕府在很大程度上是守護大名的聯合體。儘管15世紀中期以後幕府將軍也曾試圖象足利義滿那樣削弱守護的實力,但沒有取得多大實效,幕府內部、幕府與守護大名、守護大名之間的矛盾日益激化。長期頻繁的戰亂和動蕩的政局,不僅使社會主要的生產者——農民流離失所,而且承擔了所有的經濟負擔,「公事課役重疊,年貢難以按約繳納」。因此,室町時代的農民鬥爭目標主要是減免年貢和繁雜的賦稅、勞役,而且這一時期出現了由自然村落組成的自治組織。被稱為「惣」、「惣村」、「惣庄」、「惣鄉」的這些自治組織有自己的領導人物、議事規則、裁決方式等,農民大多以其為單位,或集體請願,或集體起義、逃亡。1428年,京都爆發要求取消債務的起義,1429年,播磨爆發要求解除守護的起義,1441年,京都地區再次爆發大規模要求減免債務的起義,幕府被迫頒布減免債務的《德政令》。1446年,上久世村的農民集體請願,並堅持了30個晝夜;1457年河內國的農民、腳夫起來反抗沉重的賦稅,一連搗毀了600餘處稅卡、關所;1462年,連續幾年的自然災害造成生活困難,近畿地區農民被迫揭竿而起,圍攻京都達十天之久。室町時代這些持續不斷的農民起義或暴亂被稱為「德政一揆」或「土一揆」。與此同時,幕府內部矛盾也激化起來,其背景除各級官吏的爭權奪利外,多子繼承製向單子繼承製轉化亦是加劇其矛盾激化的重要因素之一。1423年,四代將軍義持讓位給其子義量,但義量因過量飲酒早逝,重新擔任將軍職務的義持亦很快去世,由其四個弟弟抽籤決定擔任將軍,結果已出家為僧的義教成為六代將軍。義教試圖加強將軍的專制權利,引起各國守護的不滿。1438年,任鎌倉公方的足利持氏圖謀將軍職位,秘密策划了引起內戰的「永享之亂」,但兵敗被殺;1441年,義教被播磨國的守護赤松滿祐殺死,赤松被幕府軍鎮壓,史稱「嘉吉之亂」;1443年任八代將軍的義政沉醉娛樂,不理政事,其妻日野富子玩弄大權,本來內定義政之弟義視任下一代將軍,但日富生子義尚後推翻前決定,立義尚為下一代將軍。掌握幕府實權的細川勝元、山名宗全因雙方矛盾以及各自家族內部矛盾而分別支持一方,明爭暗鬥,最後形成兩大武裝集團,並在1467年爆發了長達十年之久的戰事。這場被稱為「應仁之亂」的武裝衝突將日本全國三分之二的守護大名均捲入其中,作為主要戰場的京都大部地區化為灰燼。儘管此次戰亂最終未見勝負,但幕府權威卻一落千丈,淪落為只能控制京都及其周邊領地的地區性政權,各守護大名卻發展成為擁兵自重、雄霸一方的實力者。因此,從「應仁之亂」開始的1467年,日本歷史進入戰國時代,原來的守護大名也變為與幕府對立的「戰國大名」。第三節南北朝文化與室町文化一、 南北朝文化儘管經過了鎌倉幕府時期的武家政權,但後醍醐天皇時期的「建武中興」又為朝廷貴族帶來恢復傳統政治、經濟制度的希望,因而出現了歷史上最後的貴族文化。在歷史文學方面,因鎌倉幕府末期及南北朝時期的社會動亂,公家的歷史意識與武家的時代意識相互對抗,產生了從不同角度敘述的史書和軍事小說。例如站在公家的立場上,記述了從源平之爭到建武新政150年歷史的《增鏡》;站在南朝的立場上,以伊勢神道思想為背景論述從古代到後村上天皇時期歷史的《神皇正統記》,該書作者為統治奧州地區的北畠親房;另外還有從武家的立場記述從皇族分為兩大派繫到足利家族獲得政權歷史的《梅松論》。以軍事題材寫成的小說有《太平記》,其內容從後醍醐天皇計劃倒幕到足利義滿任第三代將軍的50年歷史,其中重點描述了鎌倉幕府的滅亡、建武新政、南北朝對立等事實。該書最初出現在1370年,作者是惠鎮上人等僧侶。另外還有描寫源義經生平的《義經記》、描寫鎌倉初期關東地區武家社會的《曾我物語》等。在和歌方面,有後醍醐天皇之子宗良親王編輯的《新葉和歌集》以及《李花集》,前書作者是轉戰各地的南朝歌人,後書作者是皇室成員。隨著公家政權的衰落,和歌也逐漸衰落下去。與此同時,公家、武家均喜愛的連歌流行起來。連歌是將和歌分成上下句,眾多參與者依次接下去,甚至長達百句。另外,隨著飲茶習俗逐漸成風,除經常舉行聚會外,還興起鬥茶的風俗,即帶有賭博的飲茶活動。在佛教方面,鎌倉時代在武家上層盛興的臨濟宗因足利尊氏的昄依而得到發展,而且在其著名僧侶夢窗疎石的提議下,實行一寺一塔制,即每個國均建造安國寺、利生塔,從而擴大了臨濟宗的影響。二、 北山文化北山文化是室町幕府第三代將軍足利義滿時期的文化,其特色是公家文化與武家文化的融合,因義滿在京都北山建造新將軍府邸而得名。其中最著名的建築物是金閣,為傳統貴族統治時代的風格與禪宗寺院風格相結合的產物。義滿對臨濟宗厚愛有加,並以其為中心建立了五山十剎制度,即在京都和鎌倉各定五個寺院為禪宗最高寺院,其他寺院排在其後。由於這些寺院的禪僧精通中國文化,創作了大量的漢詩,因而被成為「五山文學」。例如大德寺的一休宗純就撰有《狂雲集》。在民間藝術「猿樂」、「田樂」的基礎上,出現了稱為「能」的藝術形式,其以戲劇、歌舞為中心,演出時帶有各種面具。「能」最初經常為建造寺院募集費用,因而在寺院的保護下結成劇團「座」。其中著名的演員觀阿彌、世阿彌父子受到將軍的支持,不僅寫有許多劇本,而且也撰有《風姿花傳》、《花鏡》等理論書,大大提高了「能」的藝術性。在建築物方面,代表性有池泉回遊式的庭園「西芳寺」,其林中小徑、木屋及流水的形式反映了追求幽閑的禪宗精神。三、 東山文化儘管室町幕府第八代將軍足利義政在職期間(1443—1473年)幾乎不務政事,而且也爆發了幾乎將京都化為灰燼的「應仁之亂」,但這位熱衷於藝術與娛樂的將軍不僅在京都東山建造具有特色的府邸,而且也創造了「東山文化」。雖然這一文化帶有濃厚的武家文化色彩,但在大陸文化、傳統文化、地方文化的影響下,並融合了貴族文化及平民文化,逐漸形成了流傳至今的日本民族文化。其中著名的代表性建築「銀閣」是傳統文化與禪宗文化結合的典範,以岩石及砂礫構成的枯山水庭園,如大德寺的大仙院、龍安寺石庭則反映了禪宗「寂靜」的美意識。在這一時期,日本的繪畫藝術有較大的提高。曾遊學明朝的雪舟創造了日本水墨畫的技法,同時,狩野正信、狩野元信父子在水墨畫中融入傳統的大和繪技法,形成了被稱為「狩野派」的日本畫流派。被視為日本傳統文化代表的茶道以及花道也在這一時期逐漸奠定基礎,同時出現了穿插在「能」劇幕間演出的滑稽戲「狂言」。與「能」注重歌舞相對,「狂言」著重模仿,其題材也大多來自民間,使用日常會話,因而深受平民的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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