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焚的火焰:民族主義的背判
民族主義是一種虛妄的火焰,在所有壓制人性的意識形態中,民族主義最接近自焚。民族主義形成於歷史和文明的複雜結構,盛行於自戀、自大與自負,消失於強大寬闊的文明,復活於歷史的傷疤和民族自卑。民族主義承載的是政治抱負,它不是為人服務,它只為一種政權模式提供權力來源與道德合法性滋養。作為一種低級價值,民族主義始終潛伏在情緒之中,它是情緒的外化,情緒是它的共相。在一些時刻,總有人拿民族和民族主義自我照明、取暖或虛張聲勢,或者用民族主義的道德正確進行政治打人,是因為民族主義深深吸附在文化的奴性之中。
從本質上看,民族主義沒有健康與病態之分,比如感冒本身就是一種疾病。之所以民族主義常常使人神魂顛倒,就是因為它是一種能夠讓情緒自燃的春藥,每一個自燃的人心甘情願認領它的奴役。民族主義尤其適合虛弱的心理結構,相對於獨立、自由和健康的精神幾乎不起作用;從表現形式上看,民族主義向來假借民族的名義,或者借歷史的傷疤為光榮而強調民族主權。民族主義的運行向來高舉崇高、消滅邪惡的彩旗,其意識形態具有濃厚的偶像崇拜色彩,又具有神聖的不可質疑性。民族主義提供權力來源的合法性解釋,政權又為其在一定範圍內保駕護航,因此,它向來以集體的面目出現;從目的來看,民族主義是一種關乎某種政治形態和權力結構的理念,它否定的是人的前理性的自然性和自由性,強調的是權力認同對於個體的統治。民族主義服務於結構化的權力體系,任何個人的幸福和自由不是它的興趣和主張。在權力的合法性辯解中,它更不理會個人的生命和尊嚴,雖然它的存在是在這些高尚的名義之下。
民族主義是對人性的背叛。每一個人無論有多偉大或者渺小,都無法擯棄他的生物性特徵,生物性的本質是其生命的一次性。因此,對生命來說最高的價值便是自由以及生命的自由選擇,而民族主義是一種理性化的結果,它無關乎生命的生物性要求。生命的意義在於自由的賦予,民族主義在於對生命自由選擇的抵制和消除,它與生命和自由之間充滿了不可調和的緊張。在生命的本質意義上,生命的自由價值是一種首要價值,而民族是一種低級價值,如果民族主義強調民族利益的道德合法性,首先便是讓生命的高級價值認同民族的低級價值。是生命創造了民族,而不是民族創造了生命。但是民族一旦被創造便形成了對於生命的壓迫和奴役,這種壓迫和奴役首先是從對於自由的剝奪開始。在民族主義的衣缽內,每一個生命已經不是獨立和自由的生命,生命從誕生之日起不再具有自由選擇的可能了,他便成為民族的一分子。在民族主義的道德合法性中,每一個生命必須接受其民族的歷史記憶、傷疤、榮耀、仇恨、習俗與文化,必須融入客體化的集體現實,從此,人的基本獨立和自由便光榮地退役了。沒有了自由的生命,其本身的意義已被抽空,生命開始服從一種抽象的原則和政治理念。或者失去了自然的自由,將自由變成權力控制下的自由已不是真正的自由。本來,人的自由是一種免於恐懼、免於奴役、免於傷害和滿足自身慾望、實現自身價值的一種舒展的心理狀態和生物狀態,自由既有為所欲為的權利,不損害他人是它的邊界,又有有所不為的權利。但在民族與民族主義的強調中,個體生命必須放棄這種自由的積極權利和消極權利,因為自由構成了對它的限制與消解:自由的目的是生命個性的充分綻放,而民族主義的目的是把生命的個性統一在民族的價值認同中,是讓生命徹底成為一種存在。要知道,存在不是生存,生存是一種可觸摸的鮮活的生命過程,而存在主要在一種超驗的價值範疇。這種民族認同要求個體生命的始終必須為其祭獻,而民族主義從不為生命之個性讓路。在生命自為的經驗中,個性是構成生命不可重複性的主要價值特徵,有著先驗的可能和經驗的理解,因此,沒有或消除了個性的生命是沒有意義的。生命是生物性的,個性是精神性的,只有個性才使人的生命有別於其他動物,才從動物性中超越出來。民族主義是消滅人的個性的第一種意識形態,它的負作用遠遠大於國家與祖國,它最易於讓生命自願入其彀中並引牢籠為驕傲。民族主義從不認可人的自由、價值、尊嚴和權利,它強調的是一種絕對認同與服從。生命具有脆弱性和不可重複性,生命的意義應該拒絕來自任何形式的奴役以充分滿足生命的期待。但是,民族與民族主義從開始便背叛了生命的現實意義,逐漸把其打造成對生命最具奴役的力量之一。
民族主義是對自由的背叛。民族與民族主義是以否認自由的價值和拒絕自由的意義為前提的,民族主義與自由的價值勢不兩立。作為一種低級價值的民族和民族主義自誕生之日起便開始統治和束縛作為高級價值的自由,自由成為民族主義的最大威脅之一。在民族主義看來,自由的強調破壞了人的社會性、秩序性與文化認同,自由成為一種為所欲為的破壞性力量,因為自由表明了一種對現狀與任何客體化的不服從。自由也意味著對人的生存意義的拓展,自由實現了人作為生命的生長意義。只有自由的人生才是不可複製的人生,才能確立生命的獨立身份。個人的自由雖然主要表現在精神領域,但也並不意味著可以承認現實自由範圍的縮小具有合法性。人類文明的目的並不是一步步蠶食人的自由而應該是對自由疆域的拓展,雖然文明已經形成了對於自由的廣泛壓迫。在所有對於自由的壓迫中,可以說民族與民族主義更具有理直氣壯的暴力性。民族主義對自由的背叛主要在兩個方面展開:一是剝奪文化身份的自由選擇性。其實,在生命的本質意義上,民族並未能給個體生命帶來多少價值,更多的是一種身份想像和義務擔當,但是,民族的無可選擇性決定了生命自誕生初始就失去了文化印記選擇的自由。人生下來就成了理性化和理念的奴隸,開始沿著一種封閉的價值模式爬行,儘管有時候你可能並不喜歡這種文化。也就是說民族主義對自由的壓迫首先是從精神方面開始的,而精神自由恰恰是所有自由中最具實際意義的;另一方面,民族主義又強調了國族的政治合法性,它不承認公民的自由可以推動每個人的福祉,雖然自由本身就是一種福祉。民族主義也強調個體生命的脆弱性,但是其目的在於給個體消融於民族之中而提供合理解釋,它強調生命的意義在於在民族中延長,因此,民族主義否認生命的獨立和自由是人們追求幸福的先決條件。在民族主義的意識形態中,個體生命是渺小的,每個人的意義只有在民族的整體利益中才能體現出來,因此,才可以出現民族英雄而沒有個人英雄。這樣一來,任何具有其他選擇的行為便可指責為民族的背叛,或民族的敗類,民族最終成為一種消滅其他自由選擇的城管大棒。民族主義壓制自由的惡劣之處尚不完全在理念範疇,它往往藉助於由它而形成的國家主義的暴力力量以及道德污水,甚至把生命的自由塗抹成逃跑路上的犬儒。對自由而言,犧牲生命有時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不自由,毋寧死」,文化與民族應該比生命次之;對於文化與民族而言,犧牲生命是值得質疑的,更不能犧牲自由,價值次序不能顛倒,因為自由是生命與其價值得以存在的源頭核心,自由是人的力量與神性的顯示。
民族主義是對祖國的背叛。民族不等於祖國,但祖國包含了民族。祖國包含了一種文化認同和與生俱來的熱愛,對祖國之愛是人的生物性特徵。每一個人都對自己的生長地懷有一種特殊的感情,這其中更多的是一種時間不可重複中的懷念作用,具有心理學與生命審美的雙重特徵。熱愛祖國的本能有著更多的審美心理,因此,認同祖國更接近人的前理性狀態,其中還沒有摻入更多的文化偏好與政治因素。但是,民族則不同,民族強調的是更為狹隘的、封閉的、排他的意識形態,它完全不同於文化,因為文化具有開放性特徵。祖國是超越在民族之上的,祖國認同並不具有強制力量,可以說祖國的自然特徵並不蘊藏什麼統治陰謀。祖國具有很大的寬厚性,它像祖母一樣只提供一種精神紐帶,但並不干涉你的現實選擇;而民族則不同,雖然民族主義不承認民族是獨立個人的總和,但它強調民族是具有政治屬性的文化共同體,尤其強調這種政治條件滿足了民族共同體的延續和發展,因此,民族主義的意識形態里潛藏了權力意志。在現實方面,民族主義也是對祖國利益的傷害,它在祖國利益的名義下使少數個人的利益得到滿足。在許多情況下,又可以借民族之名來建立極權統治,製造人世間更大的罪惡。這些方面,拿破崙、墨索里尼和希特勒無一不是以民族利益的名義最終深深地損害了他們的祖國,甚至對於他們的民族也是一種自戕。即便對於更為現實的國家利益來說,民族主義也是一種破壞性力量,是潛在的火藥桶,甚至會綁架國家利益,扭轉國家方向。相對於國家理性來說,民族主義根本無法辨別國家利益的價值取向,只有情緒的發泄,它本身不具有理性能力。因為國家利益是以一種利益格局為前提的,而民族主義只是一種人格化的仇恨,它的情緒動力主要來自一種自大、自卑或報復。當這種病態心理轉變為國家情緒,或者讓國家在其綁架下行使各種暴力,顯然會把一個國家推向毀滅的邊沿。國家雖然不具有愛人民的能力,但是它的現實利益決定了其理性和保守,而民族主義的人格化特徵決定了它在「歷史光榮」和現實自大中的情緒化和激情燃燒。本來,祖國和國家與民族和民族主義有著重要的價值分野,民族主義是現代許多國家內部矛盾及外部衝突和戰爭的主要根源,民族主義不僅不斷製造人間罪惡,還把這種罪惡轉嫁在國家身上,讓國家背負了本該屬於民族主義的責任和罵名。
民族主義是對人類的背叛。人類的終極意義應該是超越國家與民族的,只有民族消解才能實現人類大同,雖然人類大同永遠只是一種夢想。但是,與所有的夢想一樣並不是不能實現就可以排除它存在的價值,夢想代表人類的一種理想和動力。追求理想是人類永遠健康和生氣勃勃的前傾姿態。民族主義不但造成人的深刻奴役,同時還以狂妄的姿態造成了人間分裂,因為對於本民族的強調便意味著排斥其他族群。這就像幾個城市人在鄉下人面前反覆強調自己的城市身份,不僅是一種由身份奴役支持起來的淺薄和狂妄,還對他人形成了壓迫和傷害。應該說人類在歷史發展中對於民族身份的選擇是一種低級策略,也是一種致命的錯誤,這種身份強調未能增加內部和諧反而構築了信任防衛,隔斷了人類互愛的渠道和空間。生命的個體意義是一切意義的基礎,在生命與生命的個體之間,任何人的生命具有同等價值,生命與生命之間是互愛的。這種生命之間的互愛來自超驗價值的賦予。在這裡強調民族性無疑於在向人類犯罪,強調民族價值不是掩蓋政權的非法性便是張揚意識形態的工具理性。民族主義的價值選擇大多情況下與人類的價值選擇是相違背的,人類是一個整體,民族呈分割狀態。民族主義的政治抱負常常標榜民族權力與民族自治,但是民族主權與國家主權一樣都不一定有利於人類,因為民族中的人民並不能擁有自治權和自決權。在民族主義的極端形態中,民族主權還會以不得干預民族自決為盾牌拒絕普世價值,然後把本民族人民淪為十足的奴隸。在一系列令人髮指的反人類罪中,獨裁者對於本民族人民的迫害甚至遠遠勝過與異族之間的爭戰。恐怖主義組織還會把本民族無數無辜的生命、甚至婦女兒童當作達到自己目的手段,其中進行暴力動員的靈丹妙藥便是使用民族主義編織的民族仇恨。民族主義擁有的道德正確會賦予政權權力的絕對性,賦予政權組織侵害本族、本國公民權利的特權,這方面,朝鮮和薩達姆政權已經提供了經典的案例。在人類的生存實踐中,民族與民族之間本沒有明顯的界限,本民族之間也並不具有特別的團結特徵,人類個人的命運大都無法受到民族身份的庇護,因此,民族身份與個人的幸福無關。在人類共同的人性之中,性之惡都普遍存在,民族只有文明與落後,沒有高低貴賤之別,人與人之間應該是互愛的、平等的。任何理由與借口中的民族、民族性強調和民族主義都是對整個人類的背叛,也是對生命價值、生命尊嚴與生命自由的踐踏。
在人類所有自己製造的鴻溝中民族應該是最大、最深、最難以逾越的,它的危害遠遠大於國界。國界是有形的,容易消除,然而民族是無形的,是沉潛在文化習俗、歷史認同、集體仇恨與榮耀想像中的火焰。民族主義常以捍衛民族的名義把民族引向災難,因為民族主義的根本目的不是人,人只是服從這種抽象原則的工具。在民族主義的日常化生存中,不是故意製造事端,便是靠謊言的給養。民族主義採納了人性之中最惡的成份,個人之惡又會在融入民族主義之火時迅速膨脹、蔓延。民族主義分子在民族主義的烈焰中找到了快感,即便是一介卑微也會在火光中發現自己偉大的倒影,憑著這種虛幻的力量,民族主義足以摧毀整個文明。個體生命是一種遠比民族更真實、更自然的現實,人類是個體生命的家園,個性是生命的光華,自由是生命的價值。民族主義的死灰復燃和盛行是時代的不幸,意味著時代對於真理的厭煩或者真理已被強大的謊言所覆蓋。
推薦閱讀:
※朝鮮族也是中華民族,為什麼大家對韓國端午申遺那麼氣憤?
※國軍共軍的軍官士兵是否願意內戰?
※紀錄片:《中國少數民族》(全100集)
※現在內蒙古的蒙漢關係如何?
※第十四篇 深化合作 建設中華民族共同家園(12.5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