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約翰 | 《威斯敏斯特信條》的歷史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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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火荊棘,焚而不毀!
我們為什麼要學習《威斯敏斯特信條》?
主講小約翰
錄入整理文萌
各位同工,你來學習《威斯敏斯特信條》真有福了!這份材料是基督教迄今為止最完美的信條,也是我們教會的信條。
有關威斯敏斯特信條的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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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學習《威斯敏斯特信條》,首先要了解信條制定的背景,這方面很多教會史都可以看。我們除了教會史,還有很多學習材料,比如《入世的清教徒》,是萊肯寫的,那麼這本書裡面,對清教徒解釋得比較通俗。當然對於清教徒他認為的一些缺點,也給出了批評,比如只唱《詩篇》,他認為這是缺點。但是我們知道,這是人家的傳統,這也是《聖經》的規定。但是他總的介紹還是比較清楚。
另一本更好的書,就是《清教徒的腳蹤》,主要是鍾馬田牧師,也有巴刻和其他人寫的。這本書就把清教徒的歷史從頭到衰落,全部都梳理了一遍,我覺得梳理得非常好,他是以人帶史來寫的。我們說這是非常有見識的,因為歷史很龐雜,你要抓住的話很難。但是鍾馬田牧師非常有頭腦,抓住幾個關鍵人物,通過人物把他們鋪展開,一梳理之後,他的講解就特別清晰,他自己也說,我不是以學術泰斗來談這個問題,因為我的興趣不是學術性的。他的興趣是教牧性的,就是清教徒的遺產和我們有什麼關係,怎麼牧養我們。因此他的書里,我覺得這種關懷就很好。
另外他在書里也梳理出一個主線,就是清教徒是一批敢於在任何場合都活出《聖經》的人物,這是他的一個很精闢的總結。因此甚至是國王,違背了《聖經》,他們都敢於批評國王的權威。他裡面提到一個很耐人尋味的事件,他說,沒有國王的許可,丁道爾就急於離開英國,因為他要把《聖經》翻譯出來,並出版。那麼這件事就表明了,影響清教徒的一種態度就是注重《聖經》和真理過於傳統和政權。因此後來就慢慢成為一個潮流,就是我們怎樣在任何場合都活出《聖經》,不管有什麼外在權威來阻擋我們,都要不顧一切地活出《聖經》。
這本書我高度推薦,我自己是在這本書還沒有出版之前,它的港台版我就讀了2遍,後來它出版之後,這是一個擴充版,又加了文章,是江登興他們出的,我又讀了3遍。也就是這本書我至少讀了5遍。每讀一遍就覺得很被震撼,尤其是讀到懷特腓爾德,他說,正統信仰是絕對必要的,但是單單信仰正統是絕對不夠的。為什麼?因為懷特腓就是他的正統信仰點著了火,你得有那個聖靈的火熱,你得活出那個正統信仰,所以鍾馬田牧師就批評我們缺少內在火熱,缺少聖靈之火。很可怕的是,今天孩子們在背一套東西,大人們在教導一些東西,不過只是一套你認為對的說法,而根本沒有用心靈去把它點著火,沒有懷特腓的那種火熱來傳講,沒有那種催逼。這些都是對於我們非常好的提醒,他的這一套梳理我覺得是一套屬靈的梳理,是非常好的。
另外就是這本,叫《清教徒之約》,這本是在三聯書店正式出版的,它就是《威斯敏斯特信條》,但是它的好處是,前面有54頁是講我們的信條形成的歷史背景,是對信條形成的歷史背景有這麼厚的介紹。這個是關於我們信條形成的背景有一個非常詳細的介紹,就是這本書。
另外一本就是沒有翻譯成中文,我們稱之為羅伯特的這位學者,在改革宗長老會出版社出版的,叫《威斯敏斯特大會》,這本書講到了威斯敏斯特大會制定的歷史背景和它的神學背景,以及威斯敏斯特大會的神學要領。這本書是學界最新的成果。我在通讀這本書的時候,給我觸動很深的就是,威斯敏斯特信條是在水深火熱的鬥爭中產生的,它見證了《聖經》如何參與進活的歷史和活的人的生命。這就是,《聖經》絕不是捆在那裡的信條,它是可以參與到現實生活的。而威斯敏斯特大會就是一個奇蹟,能召開大會,能寫下信條,這本身就是一個神跡,這本身就見證了神是參與歷史、主宰歷史的神。這位作者這樣的眼光非常好,我非常欣賞他裡面的一個基本視角,他說,很多人認為威斯敏斯特信條是各方政治勢力作為一種世俗的,政治角逐的這種勢力,然後鬥爭的結果;但是這位作者說,我們忽略了一種宗教激情對大會的重要性。他的基本觀點就是,信條的制定背後,並不是一種世俗的衝動,乃是一種宗教激情的點燃。而我們受馬克思主義這種歷史觀的影響,或者受世俗的歷史觀影響,就容易只看到政治、經濟的因素,而忽略了良心和宗教的因素。所以這本書就努力還原在關鍵時刻,宗教因素怎樣參與歷史,然後怎樣影響信條的制定。他對很多世俗史觀進行了批評,對我們歷史觀的形成都非常有幫助。以前我老覺得,路德的改革特別有神的帶領,但是這本書之後發現,原來威斯敏斯特大會更有神的帶領,更看見神的手在其中,看完之後會更讓你有敬拜的衝動。所以有時間也可以去翻一翻,這個在網上有三分之一是免費的,三分之一部分是可以下載的,其餘三分之二不是免費。
還有一本就是賀智的《威斯敏斯特信條簡釋》。這本書逐條對信條有解釋,是很好的解釋,言簡意賅而又深入淺出。當然,我參考特別多的是魏廉森牧師的英文著作,也就是對威斯敏斯特信條的詳細解釋。這位魏廉森牧師就是寫《基督教要道初階》的那位。他為《威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所給出的解釋,已經成為最棒的系統神學之一。
威斯敏斯特信條制定的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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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看一下信條制定的背景。我們就特別理解說,這是和鍾馬田牧師所說的,想讓《聖經》高出任何權威之上的這種衝動連在一起的,所以先驅肯定是威克里夫和丁道爾,因為他們都強調回到《聖經》,以及《聖經》的充分性和權威性。那麼丁道爾也主張,主教、監督和長老等在《聖經》中是一致的,因此應該回到《聖經》倡導的長老制,而不是回到當時英國的主教制。
英格蘭的宗教改革始於亨利八世。為什麼會給人的感覺,英國的宗教改革是一個世俗的衝動,就是因為英國的亨利八世的確是不太想改革,他就是想著怎樣和女僕,其實他們已經生活在一起了,然後女僕也已經有身孕了,因此他迫在眉睫希望教皇趕緊批准自己離婚,然後和那個女僕結婚。但是沒想到教皇就是不同意,說你那是非法的離婚。所以亨利八世才被迫宣告脫離天主教,為了成全自己的婚姻。
後來他去世之後,他九歲的兒子愛德華六世繼位,愛德華六世是非常堅定地支持宗教改革,但是他從九歲到十六歲,十六歲就去世了,在位只有七年,接下來是我們叫血腥瑪麗的那一位暴君女王。瑪麗在位的時候,對清教徒大肆逼迫,大家叫她血腥瑪麗,她公開以火刑燒死的人數有300人,那麼在血腥瑪麗之後就是伊麗莎白一世,也就是和莎士比亞的時代同時的那一位非常著名的伊麗莎白女王。她特別會協調各種各樣的勢力,她既不想讓教會脫離她的控制,但是她又不想歸到教皇,那因此她是屬於帶有自己想法的新教徒。但是她對於新教的改革又是不徹底的,你就可以看到當時是一個很重要的思考的地方,包括我剛才提的丁道爾,他說《聖經》上的監督和主教是一樣的,監督和長老也是一樣的。因此在這裡我們看見,大會在開的時候,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伊麗莎白強調,她是教會的頭,的確,基督是頭,但是把權力授權給她,因此她可以委任主教,因此他們形成了安立甘宗,我們叫英國國教。但是清教徒就是不滿意,其實最主要的就是這點。但這一點牽扯的面很廣,牽扯到什麼?為什麼主教的問題會成為牽扯麵這麼廣的問題?因為關係到政治有沒有權力來干涉宗教。還有就是教會內部事務誰說了算,是《聖經》說了算還是國王說了算?因此還是回到是不是唯獨《聖經》,《聖經》要不要用在教會裡面?因此當時的清教徒面對的壓力也是非常大的,比我們今天要大得多。因為這個是要被砍頭的,也就是說死刑的威脅,如果你要鼓吹「我認為長老制就是《聖經》上說的,必須得回到長老制」,那你當時就活不下去了。所以這批人,當時就是因為這一點,反對英國國教,不承認女王對教會的掌控。其實當時是有很多妥協的,很多人說女王不過就是名義上的頭,其實教會是相對自立的,也就是你自己選頭,然後讓國王認可一下就行。但是到這一步,清教徒還不同意,就覺得,我們為何要讓她認可?我們教會必須是自己選我們自己的長老,我們必須自己說了算。因此,當今天我們能選長老,能夠讓我們教會內部自己做主、考核長老時候,你想想,當時對清教徒來說,是他們多麼夢寐以求的事兒。
所以16世紀60年代開始,有一批人被稱為清教徒,也就是1560年代就有。代表人物叫卡特萊特,他是劍橋大學的神學教授。但是他被認為是英格蘭長老制之父,他強調必須要回到長老制,不能回到主教制。因為主教制最終會走向家長制,而家長制最後的頭就變成了國王。所以去看清教徒,儘管是體制問題,但是他不認為是體制問題,他認為是教義問題。他不認為是次級教義,而是核心教義。我們今天總認為體制無所謂,似乎什麼制都行,但是清教徒不是這麼認為。
另外一位是帕金斯,他在神學上,開始推廣加爾文的神學,就有了清教徒的運動。後來到伊麗莎白去世之後,蘇格蘭女王瑪麗,就是那個很出名的瑪麗,長得很美的那個,「娶」了很多丈夫,茨威格還給她寫了傳記。後來她很悲慘,被囚禁後凄慘死去。她的兒子雅各一世繼位,從蘇格蘭到了英格蘭。他在蘇格蘭接受的是長老制教育,但是這個人很奇怪,他卻喜歡主教制。當時國王都喜歡主教制,因為主教制容易控制教會。所以這個時候蘇格蘭的約翰·諾克斯開始轟轟烈烈的推行長老制,約翰·諾克斯也被成為蘇格蘭的「長老制之父」。其實在蘇格蘭早就建立了,但是在英國還是很不容易。於是在1620年就有一批清教徒乘坐「五月花號」橫渡大西洋,到了普利茅斯第一個殖民地。有一本好書叫《普利茅斯開拓史》,是當時的船長和殖民地總督寫的,武俠小說叫總舵主寫的,現在也翻譯成中文了,他用札記的方式寫的。這個時候,清教精神就到了美國。
雅各一世的兒子查理一世就變本加厲,解散國會,強制推行主教制,於是蘇格蘭首先奮起反抗,尤其是我們的盟約派,在蘇格蘭,當時他們宣布國王的命令,說必須有主教制。當時有一個女僕,就在下面聽到這個命令。當時是英國的一個主教,叫勞德主教,在那裡宣布,結果那位女僕當時正坐在座位上,她就把座椅拿起來扔到了主教的講台上。於是就被稱為「盟約派的革命」,可見還是非常無畏的。所以蘇格蘭就和查理國王開始打仗。查理就派軍隊鎮壓,於是蘇格蘭的軍隊就有了我們的旗幟,叫做「藍旗」,上面寫著」FOR CHRIST』S CROWN AND COVENANT」(為了基督的聖約和冠冕)。後來都成為我們宗派的旗幟,太美了,「為了基督的聖約和冠冕而戰」,不是在那裡坐著享受,而是起來鬥爭。當時各個兵營裡面,大家一起禱告,一起唱詩,唱著《詩篇》,打敗了英國國王的軍隊。這時查理一世缺少軍費,所以就更多地徵稅。但是議會不同意,所以他就把短期國會,也就是他自己的那個國會,也解散了。所以蘇格蘭軍隊大隊長驅直入,查理國王不得不求和休戰簽約,承認主教制不合《聖經》。這位查理一世就簽了這個約,但是這個人,簽了之後又不承認,1610年11月,召開長期國會,這個時候清教徒長老會人士佔據主流,主張整頓國務,肅清國王身邊那些不合《聖經》觀念的人。但是國王到最後撕毀合約。於是1642年8月,英國內戰爆發。
其實它背後還是膠著的,所以為什麼我前邊說作者羅伯特說,不僅是一個世俗的問題,其實也還是一個主教制的問題。這個時候克倫威爾作為清教徒的軍事家、政治家,建立了著名的清教徒軍隊,叫「新模範軍」,然後就高唱著《詩篇》,打敗了查理國王的軍隊,並於1649年公開審理查理一世,將他判處死刑,這是成為一個很重要的事情,所以當時天主教就說,你不應該判處國王死刑,所以彌爾頓就寫了著名的《為英國人民申辯》,說「為什麼可以殺死暴君」。這是很重要的一本書,一篇長文。後來沙爾·馬修,天主教一個博學的人,又寫了一篇駁論,彌爾頓又寫了一篇《再為英國人民申辯》,這兩篇重要的文章,為殺死暴君來辯護。這是非常有爭議的,但是清教徒在這方面的確是非常徹底。
就是在這期間來召開威斯敏斯特大會,也是和克倫威爾的貢獻是分不開的。那麼克倫威爾之後,他的兒子理查德比較無能無力,所以國內出現了混亂。所以1660年查理二世復辟。大家對查理二世寄予厚望,但是查理二世進行了更嚴重的倒退,他不僅是回到主教制,他甚至回到天主教。1662年通過了統一法,要求必須遵守公禱書所規定的一切,於是就有更多的人成為不從國教者。1664年,查理二世通過了秘密集會法,禁止一切的不從國教的集會。這個時候約翰·班楊也開始坐牢。後來查理二世1685年去世,於是他的兒子雅各二世想回到天主教作為國教,受到各方面的反對。於是1688年,荷蘭的執政者威廉來到了英國登陸,被稱為「榮耀革命」,後來1689年,威廉夫妻稱為英格蘭和蘇格蘭的君王。這個時候他們開始承認主教制,保證憲政自由,保證基督教的地位,也以安立甘宗作為英國的國教。1689年通過了寬容法案,允許任何宗教思想有所保障。
這就是整個歷史,而清教徒的會議是在克倫威爾執政前後開始形成規模,1642年,英國內戰爆發,克倫威爾領導的軍隊和國王打仗。1643年1月26日,英格蘭國會通過法令要求廢除主教制,1643年5月13日和6月12日,英格蘭眾議院和下議院先後通過法令,要求119位牧師在10名下議院成員和20名眾議院成員輔助下,119再加上10名貴族代表,還有20名議員,一共是149人,於主後1643年7月1日,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開會。
因此我們就從啟動來看,威斯敏斯特大會不是宗教內部發起的會議,不是各個教會,因為當時英國的情況就是,教會的合法正當地位還沒有得到確立,清教徒還沒有被承認,因此是議會中這批人,他們要來確立我們教會到底是什麼體制,然後在這樣的前提下,他們來召開。他們儘管不是一個非常獨立的教會會議,但是卻邀請的全是當時著名的宗教人士和神學家。所以這批宗教人士和神學家也請了5位蘇格蘭的神學家做代表,這個時候反而形成了一個好處:假如有國王,有教會申請,國王肯定干涉宗教會議,因此安立甘宗,也就是國教的人數會大大增多。但是因為當時大家就是要抵制國王,所以國王沒有資格參與,所以即使是克倫威爾,他也只是保護會議能夠成功舉行。這樣就使得國會邀請的這批人,就開始明確強調會議獨立的權利,也不再只是國會的一個諮詢委員會,乃是對教會來進行充分的認證。所以他們面對的關鍵是反對國王在宗教政治上全面專治,正是在反專制的情況下,也賦予會議特別的使命,從而能夠使他們更認真地思考政治和宗教的關係,也使得宗教有它正當的地位。
參加會議的成員有四派人士。一派是安立甘宗,也就是英國國教那一批人,另外是長老會的人數,主張長老制的。第三派是獨立教派,他們認為需要獨立堂會,不需要聯合在一起,第四派叫伊拉斯特派,也就是強調國王是教會的頭。大家在神學上並沒有多少爭議,但是在教會治理上有很大的爭議。長老派要和幾方面面作戰,主教制、安立甘派、地方教會獨立派,還有伊拉斯特派,強調國王對教會的控制。會議一開始的時候,是修改英格蘭教會的39條信綱,後來就慢慢強調宗教的自由,這個方面蘇格蘭的5位代表起了很大作用,他們派出5大代表,出於過去所簽署的神聖盟約,願意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能夠一起在宗教上合一,所以這5位代表在這個方面大力推動廢除教皇制、主教制,也強調福音、體制的純正性。在這個期間我們盟約派裡面的一位重要神學家,就是撒母耳·盧瑟福他也參加,我們神學院的大廈就命名為撒母耳·盧瑟福大樓,我們宗派對他非常推崇,他是比較早的提出聖約神學,寫出《法律是王》,也比較深刻提到在苦難中基督的甜蜜的愛,他的信特別感人。
盧瑟福參加威斯敏斯特大會,從蘇格蘭到了倫敦,當時也是戰爭年代,路也很遠,當時會議日程非常緊張,除了禮拜天之外,其他時間都在開會,開會是常常是上午一直開,下午是各個委員會繼續工作,有時一天要開3-4次會議,常常有禁食,很緊張。3年期間開了一千多次會議,你想想他們的會議是很多的。當時的鬥爭也很激烈。盧瑟福開會期間就接到他妻子的信,說他的大兒子得了重病,讓他回去看一看,但是他為了留下來制定信條,然後就沒回家,留在那邊,結果不久就接到消息,他大兒子死去了。到了第二年,又接到消息,說他的二兒子又生重病,大家勸他趕緊走,他說,不,我還要再堅持,如果神接走他,我回去也阻擋不了神的腳步。又留下來,結果二兒子又死去了。兩個兒子先後都死去了,所以後來會議一結束,大家先為他禱告,先把他送走。你看,很多人都付出了非常大的代價,為了這個會議。
會議首先制定的是教會治理規範、公共敬拜規範,也通過了詩篇頌揚,就是《詩篇》到底應該用什麼樣的調子來唱,確定了版本,制定了《威斯敏斯特信條》和《大要理問答》、《小要理問答》。1647年11月9日,《大要理問答》完成。這個時候盧瑟福在眾人的感謝聲中,起身回國。後來1647年11月25日,《小要理問答》會議通過,最重要的就是《信條》和《大問答》,《小要理問答》只不過用簡明的形式,把兩者的內容寫一下而已。因此最後一次會議是在1649年2月22日開始,直到1652年3月25日完全結束,所以從1643年7月1日,到1649年2月22日,威斯敏斯特大會舉行了1163次會議,整個四批對教會體制有不同看法的人,居然能放下自己的想法,回到《聖經》去查考神的帶領,這是一個不可思議的事,但最後這個事情就成了,最後也制定了這麼偉大的《信條》,《大要理問答》和《小要理問答》,然後也確定了教會的基本規範,也讓我們看到,教會應該讓基督做王,而不是讓國王做王。所有這一切,都是神帶領下的一個了不起的大事,也是這麼多人,150位用了這麼多年,比較集中的是3年,延長到6年,這麼長時間,制定了這麼美好的信條,這應該成為我們認真學習的規範。
所以羅伯特就說,《威斯敏斯特信條》,從神學上來說是使徒以來見證的最大神跡,應該成為改革宗的教義認信的根基,也是新教最完美的教義總結。這是我們如此美好的屬靈遺產。我們一定要好好繼承,也要知道他們當時付出了怎樣的代價。在這個期間,外面是兵荒馬亂,克倫威爾正和人打仗,這邊正忙著開會,吃了這頓下頓飯就沒有,還常常禁食吃不飽。但是仍然開了1163次會議,把這個都制定下來。真的是用生命總結的信仰。所以我們有責任好好繼承,也有責任知道它的重要性之所在。
主日講道彼得2017年2月12號
你要明白聖經
提後4 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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