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你的銀行存款是如何被盜的?
07-14
大多數存款失蹤案件的發生,都有銀行內鬼參與其中。銀行內鬼與資金掮客勾結,通過偽造銀行公章和存單騙取儲戶存款,用於民間借貸。怎樣的問題,會讓儲戶存在銀行里的錢不翼而飛?銀行存款到底還安不安全?近日,多地發生銀行存款丟失的案件。第一財經客戶端梳理髮現,這其中既涉及到瀘州老窖、酒鬼酒等幾家上市公司在銀行的上億存款被盜走,也有一些普通儲戶存款失蹤的情形。存款是怎麼丟的?謎底一:銀行「內鬼」夥同掮客盜存款大多數存款失蹤案件的發生,都有銀行「內鬼」參與其中。銀行工作人員與資金掮客勾結,通過偽造銀行公章和存單騙取儲戶存款,用於民間借貸。一旦資金鏈斷裂,這種私下攬存行為就會敗露。而銀行也大多採用勸退涉事員工或向警方報案的方式息事寧人。今年1月,杭州曝出42名儲戶丟失9505萬元存款一案,事發銀行為杭州市聯合銀行。後經警方初步調查,該銀行古盪支行文二分理處原負責人祝超菊,是導致42名儲戶存款失蹤的「內鬼」。案發前,祝超菊先是協助不法分子冒用銀行名義,並負責偽造蓋有銀行公章的保證書,宣稱可提供事先一次性給予13%利息的「貼息存款」。當儲戶來到指定窗口存款時,祝超菊再趁儲戶不備,打開轉賬界面要求多次輸入密碼,將存款轉入其同夥賬戶分贓。每成功騙得一筆存款,銀行「內鬼」往往要按金額的3%抽成「好處費」。據了解,超過5000萬元存款目前已被追回,剩餘缺口部分將由杭州市聯合銀行先行墊付。所謂貼息存款,是指除去原有的銀行利息外,另外根據存款金額給到儲戶的利息部分,目前屬於銀監會監管的灰色地帶。2014年9月11日,銀監會、財政部和央行在《關於加強商業銀行存款偏離度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明確商業銀行不得「違反規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檔次;另設專門賬戶支付存款戶高息」。無獨有偶。去年12月份,第一財經客戶端也報道了某支行長與掮客勾結,偽造銀行公章和存單並承諾30%高息騙取儲戶存款一案。該儲戶在將錢款存入銀行後,又將銀行卡交付該支行長「託管」,銀行卡密碼和網銀U盾也都告訴給了該支行長。該支行長及其同夥當天就把存款轉走了。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上市公司東風汽車上。今年1月8日,湖北省高級法院公開審理了武漢證券公司客戶經理李志勇等人偽造票證、挪用一案。媒體報道稱,李志勇往往找有資金的企業到指定銀行存款,對方配合在一定時期內不查賬不動用賬上的資金,然後通過勾結銀行工作人員將對方單位預留在銀行的印鑒卡調換出來私刻章,然後用假章在銀行將錢轉出來挪為己用,並製作假的存單應付存款單位。通過這種方式,李志勇等人挪用了包括東風汽車等企業的存款共計達6.3億元。謎底二:「假銀行」騙存款今年1月,有媒體報道了南京一家名為「南京某農村經濟專業合作社」的假銀行非法吸儲一案,涉案金額近2億元。該「合作社」的內部裝潢與真銀行無異,不僅櫃檯設計得像正規的銀行,還有LED顯示屏、叫號機等,就連5個櫃面上都安排有穿著貌似銀行統一服裝的「職員」在辦公。短短一年多就有近200人上當受騙,涉案金額近2億元。據辦案民警介紹,這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受害人多為浙江的一些私營業主,這家合作社聘用了多名業務經理,專門在浙江等經濟發達省份吸引手頭有大額閑置資金的客戶。據報道,該農村經濟合作社從2013年設立就開始拉存款,但一直沒有什麼生意。2014年為了打響知名度,其許諾給出了除銀行基準利率外,再年貼息率15%到18%的高額回報來吸儲。在這巨大的誘惑下,僅僅一年的時間,就有200多人將自己的存款近2億元存入了這家「農村經濟專業合作社」。其中最多一名私營業主存入近2000萬,最少的也有10餘萬元。至於存款的用途,則由該合作社私自拿去放貸、投資,再用賺回來的錢支付貼息款,自己賺取差價。一開始,該合作社還能夠給客戶高額的貼息款,後來隨著幾筆投資的失利,放貸出去的錢款無法收回,資金鏈徹底斷裂,這才讓案情浮出了水面。謎底三:存款賣酒模式變異2014年1月27日,上市公司酒鬼酒公告稱子公司1億元存款涉嫌被盜,這相當於上年前三季收入化為烏有,一時令市場嘩然。緊接著在2014年10月,瀘州老窖宣布存在湖南長沙農行的1.5億銀行存款丟失。2015年1月9日,瀘州老窖再次公告稱,存在河南南陽等地工行的共計3.5億元銀行存款亦不翼而飛。換言之,瀘州老窖接連的存款丟失事件,已累計涉及金額高達5億元。上述兩起存款莫名蒸發事件,據媒體報道稱,起因可能都來自於酒企以存款為條件要求銀行幫其賣酒的合作模式。所謂「存款賣酒」,簡單而言就是在目標銀行承諾按存款額的6%到12%(協助)銷售白酒後,酒企將資金存入該銀行,並保證至少在一年內不提前支取。媒體報道,「存款賣酒」這一模式,已在灰色地帶運行了近10年。不僅如此,「存款賣酒」模式也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酒企直接存款給銀行,銀行自身用酒全部指定該酒企;第二階段,隨著銀行用酒量的飽和,酒企開始做銀行工作,由銀行向酒企介紹客戶買酒,酒企依然按額度存款給銀行;第三階段,即酒類經銷商要求酒企向銀行巨額存款,以此獲得銀行貸款經銷酒產品。而隨著白酒市場景氣度下滑,這一模式出現了變異,風險亦由此產生。媒體報道,資金掮客常以「存款賣酒」為幌子,與酒企經銷商聯繫,從而和酒企對接,在答應酒企按存款一定比例銷售白酒的要求後,請酒企將資金存入其指定的銀行。資金掮客由此展開長存短貸的操作:如通過偽造擔保協議,把資金變相貸款給用款企業,從而流向高利貸市場,期間不排除有銀行內部人士參與操作。甚至還有少數經銷商盜取盜刻公章轉移酒企的巨額存款用於高利借貸,試圖盈利後完璧歸趙。一旦利益鏈出現問題,酒企存款可能血本無歸。怎樣規避存款被盜之災?存款被盜,既有銀行對員工管理疏忽之責,又有儲戶貪圖高收益忽視風險之過。1月23日,在國新辦舉行的2014金融改革等情況政策例行吹風會上,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表示,儲戶存款失蹤後,銀行需要調查是什麼原因引起的。不管是因為銀行管理或信息系統漏洞,還是因為個別社會犯罪分子和銀行的工作人員相互勾結造成對存款資金的詐騙等,都要進行處理。一名銀行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客戶端表示,對於儲戶存款被盜現象,銀行存在對員工管理失當之責。早年對這種事件的處理,往往是「儲戶大鬧、銀行大賠,儲戶小鬧、銀行小賠,儲戶不鬧、銀行不賠」,後來便形成了一旦儲戶發現被騙,就去銀行拉橫幅示威鬧事的現象。但現在銀行更趨向於由司法介入調查,而不再會一味地為員工個人的違法行為埋單。有媒體報道,目前司法機關正加緊制定相應的解釋細則,有望明確存款類案件違法主體的責任。在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公布的保障民生典型案例中,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一起存款盜刷判例案件判決中認定,相對於普通儲戶而言,銀行更有條件防範犯罪分子利用銀行實施的犯罪,銀行有責任制定完善的業務規範,並嚴格遵守規範。而前述業內人士認為,銀行先行墊付的做法目前並不多見,小銀行考慮到聲譽風險可能會先行墊付,大銀行已經很少會屈服於聲譽上的壓力。對普通儲戶來說,提高對金融產品風險的辨識度、不貪圖高收益也非常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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