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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紀上半葉天津娼業結構述論

                     二十世紀上半葉天津娼業結構述論

  內容提要:本文在概述天津娼業歷史沿革的同時,從公娼業的變遷與構成、娼業人員群體構成、娼業行規、娼業經營與收支分配、暗娼業活動特徵等方面,對20世紀上半葉天津市娼業結構及其影響進行了細緻而深入的分析,試圖從社會史角度透視娼業的變動規律。在娼妓、窯主、嫖客的構成及其生活實態等問題上,本文以資料為準提示出與以往認識有所不同的特徵。本文指出:在近代中國社會轉型時期,娼業的源起與存在,首先是一個經濟與社會問題,其次才是一個倫理問題,才是對人類固有的性別倫理、家庭倫理的衝擊,娼業的產生與發展具有經濟、社會、生理、倫理等較為複雜的原因,客觀的認識這些原因是控制娼業泛濫的基本前提。

  關鍵詞:娼業結構 公娼 暗娼 嫖客 天津 近代

  娼業的興起由來已久,也為害極深。娼業是賣淫的組織化與產業化,是奴役婦女的火坑,也是消解社會道德及家庭倫理的毒瘤,其存在始終為主流社會倫理所不容。娼業不僅為女性用肉體與金錢的相互交易提供場所和保護,而且還由此與拐賣婦女、皮條客、黑社會、性犯罪及相關服務行業從業人員 產生關聯。可以說,娼業不僅為少數人提供性交易,也是一種社會性產業。娼業的存在,既有人性、社會與經濟等方面的誘因,也是歷史與觀念的慣性使然,故而是一個自古以來難以根除的嚴重社會問題。對於歷屆中國政府而言,扼制娼業發展的政策與措施是明確的,但在實施過程中均感極為棘手。

  明代建衛後,娼業就在天津隨即而生。初在漕運興盛的三岔口附近,繼入商業繁華的南市,後展延至各國租界,成為附著於城市機體上久治不愈的毒瘤之一。受政治、經濟等因素影響,天津娼業隨著一些重要歷史事件的發展呈現出不同的變遷特徵,是近代中國娼業變遷的一個縮影,也是考察近代中國社會中邊緣群體的典型個案。對此進行研究,當有助於透視這一特殊行業內在的運行規律。

  有關這一問題的研究成果不多。目前所見有:劉炎臣所撰《舊社會天津妓院概況》一文,對民國時期天津市特別是日、奧、法、英租界內的中外娼妓情況做了概述。 孫立民所撰《日租界的毒、賭、娼》一文,粗略描述了日租界的娼妓業。 兩文未見徵引資料,屬於介紹性文章。韓國強所撰《舊天津的娼業及取締經過》,敘述清晰,是較有質量的研究成果。 筆者以為,該文雖未見徵引資料,但顯然是在有關檔案基礎上寫成的。惜乎該文重在講述1949年之後的娼業改造,對民國時期天津娼業結構、從業人員心態、娼業行規以及其對社會與經濟影響等重要問題涉及極少。近年來,有關這一問題的研究漸成氣候,北京、上海、武漢、廣州等地的學者均對所在城市娼業的興衰進行了認真分析,顯示出娼業作為影響頗大的社會問題正日益受到的廣泛關注。

  一、公娼業變遷及其構成

  從明永樂二年(1404年)中央政府在天津三岔河口設衛伊始,地處漕運總匯、南北運河交流之地的天津,一時間出現了「曉日三岔口,連檣集萬艘」的繁榮景象,運輸業及商業的崛起,使南來北往的大量單身男性商賈及碼頭工人聚集於此。由於長期在外奔波,既有經濟實力又有生理要求的商人和無力成婚的工人共同構成的單身男性群體,有解決生理問題的迫切要求,一些貧窮家庭的女性在經濟壓力與社會歧視女性的雙重壓力下,淪落娼業並成為滿足上述男性群體性需求的工具。最早在天津城北臨近三岔口的侯家後(今針市街、估衣街、宮南大街、宮北大街一帶)地區出現了妓院,並逐漸發展成為規模可觀、等級不一的妓院群落。

  明清之際,天津城北門外落馬湖一帶,低等妓女「搭了一些葦席窩鋪」,「開始露天賣淫,很多擔筐攜簍的小販、拉車扛腳的苦力等,娶不起老婆,逛不起妓院,就都到這窩鋪里來」 ,落馬湖一帶漸成遠近聞名的低等妓院群。西門外三角地隨後也形成了與之相似的低等妓院區 .近代天津公娼業是「和工商業相伴而行的,妓業的變遷完全是以工商業為重心」的。 1860年,中國與英法分別簽訂的《北京條約》規定天津開埠,此後,天津「商業又突然興旺起來,居然成了華北的商業中心,妓業當然也就愈加發達了」。沿城東南的海河兩岸,英、法等9國均建立了各自租界區,「商業中心漸漸移到了毗連租界的南市一帶」,娼業隨之附生,特別是在英租界,妓院日漸興起。 「紫竹林北與侯家後同為金迷紙醉之鄉,三百女閭為禁令之所不及。」 1900年庚子之變時,天津350餘戶妓院大部被毀,妓女紛紛逃亡。八國聯軍士兵「隨便穿宅越戶,調戲婦女,商民不堪其擾,遂由當時地方士紳提議恢復妓院,建立『官娼』」。與此同時,由於運河堵塞,漕運銳減,三岔河口地區逐漸蕭條,各國租界區卻呈現出商業繁榮、人口驟增、治安穩定、環境改善等明顯好於華界的發展勢頭,大批有實力的企業、商業移往租界,許多商人、官宦、士紳之家遷入租界。華界的沒落,致使無錢可賺的「侯家後一帶的一、二、三等妓院,也大部挪到了『租界地』及其附近」,南市、中華後、富貴衚衕、謙德庄一帶成為新的妓院聚集地。清末,日租界內妓院日益增多,法租界有妓院百餘戶,天津市共有妓院500餘戶。

  由於民初的政治動蕩,不少政府要員都在天津各租界內購置房產,意在既可自保同時可遙控北京政局。這些官員及由此衍生的商賈群體對妓女及妓院營業環境的需求是高層次的,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天津高等級妓院的快速擴展。「除去侯家後發源地以外,南市一帶增加的不在少數,權樂部建自民國三年,群英部建自民國八年,這就足以證明這一個時期的興旺啦。」 1919年後,裕元、寶成、裕大等較大企業相繼成立,毗鄰的謙德庄便開始有妓女活動。同時,法租界取締娼業,將租界內的妓女驅趕出來。謙德庄附近一帶漸成妓院新的聚集地。1920-1925年間,天津娼業發展較快。「及到民國十四年,慶雲部也就開市了,於是南市又增了三十餘家的妓戶。此外落馬湖、三角地、東西坑沿、趙家窯……都增加了不少的妓戶,而鄉區五所的謙德庄的妓戶,也是在這個時期產生的。」1926年,天津市有妓院468家,妓女3594名。

  1930年,天津有妓院571戶,妓女2910人。此時,妓院主要集中在趙家窯、三角地、南市、萬德庄、謙德庄、落馬湖、侯家後等地。1936年,僅日租界就有公娼200餘家,正式上捐的妓女千餘人。南市與租界區娼業興起後,侯家後一帶蛻變成為下三等妓院與暗娼的聚集地。

  日佔時期,日偽政權以繁榮市面為藉口,「提出樂戶可隨意設立,因此樂戶之多,達到了空前絕後的境地」。1938年天津市成立樂戶公會時,妓院多達650戶、妓女3050人,在日法租界、德租界及以南地區、舊城北部、東部、南部形成5個樂戶區,每個樂戶區都設有樂戶分會進行管理。 1939年夏天的特大水災中,天津城區2/3被淹,大批妓女遷入國民、惠中、世界、北辰等飯店營業,可以不納妓女捐。飯店因有了妓女而營業額大增,遂多為她們提供便利。樂戶公會提出抗議後,法租界工部局在妓女上捐後容許其繼續在飯店內活動。到1943年底,「飯店小姐」達到2667人。此外,還有千餘名游妓暗娼出沒於主要商業區的娛樂場所。

  抗戰結束後,天津市政府明令取締暗娼,承認合法妓院存在。由於內戰爆發引發社會動蕩,天津妓院並未增加,1946年反而減至500餘戶,妓女減至2500餘人。 1946年8月和1947年初,天津市政府先後兩次下令所有娼妓遷出飯店,一批妓女返回南市一些妓院成為搭住妓女(即賣身的妓女),不少則成為了游妓暗娼。這時,天津市樂戶公會提出「先廢私娼,再廢公娼」的建議,得到了市臨時參議會的通過。此後暗娼受到了一定的衝擊。1948年12月天津解放前夕,全市有妓女2100餘人。

  1950年3月,天津尚有妓院448戶,在冊妓女減至1779人,這一數字不包括游妓暗娼。 其中1-5級妓院224家,土娼224家。有10年以下歷史的158家,10至15年的50家,16至20年的6家,20至30年的3家,32年的1家,有1家妓院的歷史竟有36年之久。 由此可見,娼業受各方面變化影響較大而風險時存,經營不穩定,淘汰率較高。

  近代天津公娼業的構成,過去相關論述較少,關鍵在於具體資料的匱乏。下面,筆者將對其構成進行分析,以揭示其與社會各個層面間的相互關聯。

  1950年的調查顯示,天津妓院的規模一般不大,低等級者較多。由1名窯主開設的妓院佔據絕對多數,2名窯主共開的妓院有31家,3人以上共開的妓院只有2家。妓院所屬妓女以1-3名為多,4-6名次之,8名以上者極少。以數名妓女維持妓院生意,成本較小,容易管理。為維持妓院營業,窯主一般都會僱傭些夥友,負責保護妓院、看管妓女、防止其他妓院及流氓滋事。僱傭1-5名夥友的妓院較多,僱傭6-8名夥友的妓院次之,僱傭9-12名夥友的妓院較少。負責妓院內勤事務的老媽,是高等級妓院中不可缺少的從業成員,但有153家妓院沒有僱傭老媽,其中多數是妓女較少的低等級或家庭式妓院。

  關於天津公娼業的構成, 樂戶公會曾依妓院財產、妓女數量、經營場地等指標將妓院分為5個等級。一、二等妓院約定俗成地稱為「班子」,又稱「書寓」,門口常貼著「某某班」或「某某書寓」的牌子。如有新妓女進入,多會在門前貼出海報,上書妓女「某某某今日進班」以為招徠。三等妓院稱作「堂」,又稱「下處」,老闆稱「堂主」,門前貼著「某某下處」的字樣,既與一、二等妓院區別,也與四、五等妓院區別。四、五等妓院由於條件較差而被稱作「窯子」。二等和上三等妓院的內部構成是,由掌班(後稱領家)管理帳房先生(簡稱「先生」)、頭目和由掌班從小養大後為娼的本班妓女,先生與頭目又管理著廚夫、更夫、夥友、跟活的、女傭。這些妓院里還有搭班妓女,她們「是對娼主負有債務的妓女」,窯主除供給其一日三餐外,其餘自備,但這種妓女「有分帳的權利」。 在一元隨便、下三等、六角隨便這三類妓院里,掌班管理著帳房先生和本班妓女,帳房先生又管理著跟活的、夥計和更夫。這類妓院里也有搭班妓女。至於四、五等妓院,內部結構就簡單多了,「她們被分成若干排,每排有排頭一人。至於每排的戶數也不相等,有的十二戶,有的十五戶,排頭的地位彷彿是公共的先生,捐項等費完全由排頭代納,並且他還要代寫『店簿子』,這也是下級娼寮一種特殊的組織情形。」有些妓女,「她們自己就是掌班,也就是夥友,所以自己招待遊客外,還要管理屋裡的一切事務……但是他們的夫、兄、父、母,兼做夥友的也有。」

  晚清時期,天津妓院只有一等(京班)、二等、上三等(中地界)和下三等(老媽堂)4種。1903年,曾有一種被稱之為「坐排班」的一等妓院,其組織與營業方式均與一般妓院不同,但3年後就消失了。民國初年,天津市政府開始徵收樂戶捐,金額依妓院等級確定。「這樣一來,頭等妓院里憑空每月加了不少的費用,於是頭等妓院為著減輕負捐著想,就爭先恐後的自動著改為二等妓院。及至民國十五年的時候,僅僅還有一家頭等妓院。」

  1930年的調查顯示,天津571家妓院中,二等、上三等和一元隨便等較高等級妓院有158家,低等級妓院有413家,資本總額14.6968萬元。調查還顯示,此時天津娼業的經營環境有所改善。二等、上三等和一元隨便這三類妓院中,「除去侯家後一部分居住的是平房,其餘在南市的差不多都是樓房,房間的設備也很整齊,例如銅鐵床、衣櫃、鏡台、桌椅、几凳、磁器、掛鏡……種種傢具應有盡有,像是一個中上等家庭光景」。下三等和六角隨便與高等妓院設備的差距較大,「在這兩等里差不多沒有住樓房的,每個妓女只佔一小間平房,房裡的設備,也不過架著一個板床、一個桌子、兩個椅子罷了,其他的陳設,更是付之闕如。」「四等與五等——這兩等簡直無所謂設備咧,一方面因為這兩等的妓女,多是副業經營者,另一方面是因為她們那種經濟狀況之下,實在談不上設備。再說她們的房間的面積由四十方尺到六十方尺的大小,高度也不過八尺。我們試想在這種小屋子裡,除去三十方尺的土坑,所余的面積,僅餘二十方尺的大小,還那能陳設哩?」

  20世紀20年代末至30年代中期,由於戰亂、海河淤塞等原因,天津經濟發展狀況不佳,嫖客「一般都因著經濟的窘促而摒棄了奢華的二等而趨向到最務實的隨便制度去啦」 ,致使二等妓院急劇萎縮,三等以下妓院大量增加。1937-1945年的日佔時期,由於日偽倡立妓戶且樂戶捐不依等級交納,致使這一時期天津妓院達到前所未有的數量,高等級妓院也大量出現。1946年後國民政府在津統治的三年中,戰亂、社會動蕩引發的經濟危機使娼業大受打擊,妓院數量下降較多,特別是三等妓院與1942年相比下降了2/3.而到1949年時,低等級妓院則構成了天津公娼業的主流。

  關於上世紀20-40年代這方面的情況,可參見表1.表1:20世紀上半葉天津妓院等級與數量沿革年 代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其他 俄、鮮妓 總計1926 1 114 310 15 28 468 1929 0 37 258 141 119 10 6 571 1942 180餘 30餘 330餘 20餘 90餘 670餘1948 107 51 110 74 73 33 448資料來源:天津市社會局編:《天津市妓戶妓女調查報告》,1930年版,第1、7、18頁,資料3-2-8,天津市檔案館存。《本局對天津基本情況妓院、車夫、乞丐、僕役的調查材料》(1949年),14-2-10.

  二、公娼業人員群體構成

  與公娼業直接相關的群體包括妓女、窯主、嫖客、夥友、賬房先生、廚夫、更夫、女傭等人員,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妓女、窯主和嫖客。

  作為性工具,妓女是娼業暴利的根本所在。據調查,妓女來源以天津籍為多,其次是周邊諸縣,也有少數來自上海、南京、揚州和東三省的婦女。整體而言,外地人多於本市人,農村出身者多於市區,這與民國時期人口由農村流向城市、由經濟欠發達地區流向發達地區的規律相符。由於低素質人口在相對發達地區只能從事簡單、低級體力勞動,且人口流動無序化,導致有限崗位競爭激烈而就業極度困難,這就為婦女進入性行業準備了充足的人力資源。1930年的調查顯示,在天津2910名妓女中,年齡在16-25歲之間者居多,為妓年限在1-6年間者佔到82%,受過教育者只有13人,能以技術自活者僅27人。 1950年的調查結果表明(見表2):絕大多數妓女是文盲,在城市被社會邊緣化,基本上是為生活所迫進入娼業。這與同期的歐美國家與台灣極為相似。 妓女的等級一般是以其所在妓院等級而定。妓院等級不同,娼妓群體素質也有所不同。妓院等級越高,妓女年齡越輕,一般在18-25歲間,幾乎全部未婚,從娼年限在1-5年內;而在四、五等妓院,妓女年齡較大,26-35歲間的妓女明顯增多,已婚者明顯增加,為妓年限在5年以上者比例增加。1930年和1950年的兩個調查報告,其結果相差不大,這反映了20世紀上半葉天津娼妓素質構成的穩定性。

  近代天津的妓女,「百分之八十是貧而下水的,其中又以自幼雛養為妓者較多,半途下水的較少,另外又有被欺騙被拐賣的,也有些因丈夫吸毒要錢,不務正業,把妻子押入妓院的,總之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當的妓女。」 除此之外,「也有極少數一等妓女,因貪圖享受而自願下水的,這類人往往是因家裡生活不夠富裕,不能使其吃喝玩樂而自動進的妓院。」 這一部分妓女把掙取金錢與享受生活放在第一位,自我尊嚴與倫理意識幾乎完全銷蝕,憑著姿色與一定的素質,「他們往往遇到有錢的官僚資本家,就用手腕拉攏,假意跟人家從良,過些日子把錢摟足,就又藉故脫離,重當妓女,把錢揮霍完畢,就另找一個人。這類人三番五次的出來進去。」

  掌管妓院的老闆、老鴇,來源比較複雜。1950年2月對352名老闆的統計情況顯示,籍貫為天津市者142名,佔40%。有不動產樓房7間以上者6人,有平房1至3間半者5人,有平房4間至14間者有32人,草房1至8間者18人,有灰棚4間者1人,有田地5畝者1人,動產中有小店鋪者1人,有舊傢具者115人。 民國時期,人們一般有錢後均要置買不動產,並將之視為進入富裕階層的標誌。如果以此為標準的話,掌管妓院的老闆與老鴇們中只有少數一部分人進入了富裕階層,更多人的財產與生活屬於中等或下等,這些老闆多數是落馬湖一帶家庭式的低等妓院窯主。

  以往認為,妓院老闆均是社會上有一定地位、有一定經濟實力者。但表3顯示,出身工農的妓院老闆高達200人,佔總數56.8%,他們多是經營低等妓院的;而文盲佔76%.由於行業特殊性,為保護自身利益,許多妓院老闆或自願或不得已加入幫會勢力以為後盾。日佔時期,偽天津樂戶總公會長期為具有黑道勢力或政治背景的妓院老闆掌握。樂戶總代表辦事處理事長李萬友,受軍統局忠義普濟社第七分社社長李吟梅領導,「另外還有樂戶分代表三十餘人,他們都在青幫或紅幫,在他們領導下,一般窯主領家百分之九十以上也在青紅幫。」 然而表3卻顯示,妓院老闆有政治背景者極少,只有2%多一點。筆者以為,由於這一調查是在天津解放後進行的,不少娼業老闆會想方設法隱瞞自己與國民黨、黑社會或宗教勢力相結合的證據,因此這一調查與前述並不矛盾。

  嫖客是娼業收入的主要來源,下面著重對嫖客群體進行分析。長期以來,人們基本認為商娼同生,但筆者以為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實際上,來自其他階層的嫖客亦復不少。北洋時期,避居天津的政府要員不在少數,他們中一些人將妓院當作揮霍享樂、相互勾結的場所,這一群體的需要也刺激了高等級妓院的快速擴展。如張作霖從天寶班領出馬姓妓女為六姨太太,吉林督軍鮑貴卿領出邢姓妓女為姨太太,張宗昌領出了兩個妓女作姨太太。張作霖每到天津,必到天寶班與老鴇小李媽打牌,引得一些趨炎附勢者奔走於天寶班,企圖借小李媽「口角春風」求得一官半職。當然,商人在嫖客中仍佔有相當大的比例,在此耗盡家產的商賈大有人在。20年代,以鹽商起家的津西楊柳青鎮石家,家產據稱有500萬兩銀子。後人石耀華在30年代中期常住天寶班,幾年功夫即傾家蕩產。30年代中期,承接3萬元遺產的闞姓男子,因結識名妓李小珠而沉溺煙花柳巷,窯主從中大肆盤剝,3年內闞家財產盪盡。 儘管如此,遊盪妓院的官員、富賈數量畢竟有限,故娼業的主要獵取對象當是中下層市民,一般商人、小販、船夫與工人在總的嫖客群體中佔據主流。抗戰結束至1948年底,內戰使社會秩序相當混亂,物價飛漲,生活艱難,妓院經營較為蕭條,有時因「傷兵擾亂,妓院竟日不敢開門」 .這造成了去妓院嫖娼的商人、小販和工人的數量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儘管如此,其仍為嫖客群體的重要構成部分。

  1950年2月天津市公安局對全市224家妓院不分等級的調查表明,在嫖客群體中,商人佔30%,小販佔49%,勞動界(主要是工人)約為21%,但進一步分析表明,嫖客的構成與妓院的構成存在著相關性。在花費較高的一等妓院嫖客群體中,商人高達90%,小販和勞動界僅各佔5%。二等妓院的嫖客群體中,商人與小販共佔85%,勞動界佔到15%。三等妓院的嫖客群體中,商人佔60%,小販佔25%,勞動界佔15%。 而侯家後的四、五等妓院,其嫖客主要來源則是船夫、船客和小販;落馬湖地區低級妓院的嫖客,主要是三條石一帶的鐵路工人。日佔時期,一等妓院的常客是日偽政府官員、銀行老闆、投機商人。他們多「腰纏萬貫、揮金如土」,「除了給妓女的錢以外,還要給本院所有的夥友、老媽甚至妓女的三親六故一些場面錢,只有這樣才稱得起『擺闊』,只有這樣才能博取妓院、妓女、上下人等的歡心,把錢化到相當大的程度,才可能和妓女住一兩次。二三等妓女沒有捧牌(意指通過打麻將牌的方式有意捧紅某妓女)的,到這來的都是些普通機關職員、商店老闆等。」「四五等妓女沒有茶客(意指由妓女陪吃茶的人),以『拉鋪』(意指嫖妓)為主,也有住局(意指宿妓)到這來的」,她們接待的多是「腳行、工人、商店學徒等」。1950年上半年,在天津市公安局第七分局東興派出所抓獲的野合嫖客中,「三輪車夫及小手工業者佔34.6%,小商販佔15.4%,外埠行商及本市勞苦群眾佔50%,由此可知,嫖客的主要成分是外埠行商及勞苦群眾,其他地區雖曾發現有商店經理、職工、機關幹部及學生,但為數極少,不是問題的主要部分。」

  三、行規及老闆對妓女的控制

  產生於娼業逐漸發展過程中的行規,基本覆蓋了娼業的所有範圍。不管它是否符合國家法律,娼業中人多會依此行事,它影響著娼業中人的基本價值判斷,是公認的保障娼業正常運行的「法規」。

  妓女是公娼業賴以生存的根本所在。妓女的身份一般有三種,一種是童養出身的即「本班妓女」,也稱「柜上人」,沒有任何的人身自由;第二種是賣身為妓的,即「搭班妓女」,或稱「有壓帳的」 ,她們也不能隨便行動,但可以參與分成,其與窯主多有債務關係,並訂有合同,由窯主代為還債,約定幾年後還清債務;第三種是非賣身「自混」的,即「玩票妓女」,也是搭住性質,但她們與窯主沒有債務關係,收入的50%交給窯主,走留自便,比搭班妓女更自由一些。對於第一、二種妓女,妓院有權處置她的一切事宜,收入分成由窯主說了算。如果出現反抗或逃跑的現象,妓院老闆有權對之進行任何處罰,別人無權干涉。對於第三種妓女,窯主一般按約定的合同或行規行事。在關於嫖客問題上,不成文行規是,嫖客可以外帶妓女回家,但不準拐帶妓女逃跑,一旦發現,妓院就會視情況對嫖客及妓女進行處置。妓院夥友的任務很明確,除了通常的看家護院外,夥友的責任就是護送妓女外出、防止妓女逃跑。

  妓女初入娼門時,由主持人將其送交窯主,議妥或押或租或賣的條件及身價。如果是搭班妓女,「窯主照例請放窯帳的人過目評價。經同意後,由窯主作保,給該主持人一筆相當的代價,日後此項代價,就完全由該妓女擔負,也是照例到區所報捐登記,就可開業。」如果搭班妓女想休業或從良,「這項手續卻很簡單,只要將債還完,便可自由了。但本班妓女卻很困難,休業是絕沒有希望的,從良還或許可能,但是她的身價是由娼主任意勒索的,所以本班妓女是最不容易擺脫的。」

  妓院老闆一般都勸妓女花錢,沉湎其中的妓女,往往會被老闆「養成為一輩子也不能反抗的、自苦墮落、任其擺布的搖錢樹」。為防止「有些警覺性」的妓女們脫離其控制,老闆們想盡辦法不讓妓女存錢,「很多妓女都不知不覺的上了圈套,終日紙醉金迷,縫衣作飯,外界事物,什麼也不知道。如裕德里竹雲班妓女楊淑惠,把錢都捧了唱戲的,林素清把錢都貼給情人說:」我看上了誰,我就把錢都貼給他『。還有些妓女故意擺架子,沒錢借債也得擺,如妓女沒錢花了,窯主就借給印子錢,嘴頭上說:「花吧,沒關係』,實際上越借越多,借的錢都是『驢打滾』的利,弄得妓女還不起了,只好把自己的身體再押上幾年,以致想出也出不來了。這樣年輕漂亮的時候好像有百萬之富,一旦年老色衰生意蕭條,除隨身衣服外,什麼也不趁,很多妓女從一等降到二等三等,一直到五等,臨死時只落一領席。現在落馬湖五等妓女中,還有從十五歲干起到現在幹了二十六年的老妓女,一無特長,二無親友,感覺除了當妓女以外,什麼也幹不了。」

  在「軟化」妓女同時,老闆常常也會施以暴力手段以達到控制妓女的目的。除一些「自混」的妓女因身份獨立,生活過得稍好外,大多數「自幼雛養為妓者」生活上是較為痛苦的。妓女進門後一般要拜窯主做乾媽或干老,「漂亮妓女,每天除接客外還要陪櫃(陪窯主睡覺),生意好的妓女,故意促使其揮霍無度,使其債台高築,拔不出腳去,對客人的態度冷淡了不行,這是把『財神爺』往外推,太熱了不行,這是想跟客人逃跑。如果陪客人出門,必須讓夥友跟隨,明是侍奉,暗是監視,犯了院規或是營業不好,就得認打或認罰,認打多用棍棒,沒頭沒臉的亂打一頓,認罰的花樣較多,有的讓跪香,跪到燒完,有的不讓吃飯,有的冬天不讓生煤火。還有些個別的更為毒辣,如一區利津里四寶班窯主程孫氏強迫十五歲的妓女張雲芳接美國兵,讓四個美國兵輪姦之後還要留一個睡覺。裕德里窯主葛鳳亭,把妓女王大俊打成瞎子。三角地領家楊福嶺用火筷子燒紅燙妓女的胳臂。牛少棠用刀割妓女的鼻子。南市紅葉村五鳳堂窯主讓妓女吃屎。九道灣玉香堂領家田治祥踢打妓女田蓮河的陰部至腫漲不能接客等,數不勝數。」

  一般而言,妓院各自營業,相安無事。如果妓院相互間有挖二三等妓院當紅妓女的情況,只有解決了妓女與窯主的債務關係,妓女才可以「挪店兒」。而四五等妓院的妓女多是包捐性質,遷移到某個妓院的手續較為簡單,只要通知排頭就可以營業了。 妓院間出現什麼衝突時,一般都會通過黑社會的關係進行調解。至少在民國期間,沒有出現過妓院間較大的磨擦與爭鬥事件。

  關於妓院與黑社會的關係,是眾所周知的,兩者因為均被「社會邊緣化」而相互糾纏在一起。妓院性交易的巨大利潤,使黑社會必寄生於其中;妓院性交易遊離於法律之外的高風險性,又使其不得不在許多問題上依賴於黑社會的調解與保護。資料表明,娼業很是害怕流氓地痞的騷擾,對散兵游勇嫖娼外加公開搶掠的行徑更無力控制,因此,每遇戰爭,天津妓院關門歇業者明顯增加。 「九一八」事變後,天津成為日本侵略華北的重要目標,有日本背景的「地痞流氓、白面鬼,組織所謂『便衣隊』襲擾我商民住戶」,其中自然少不了對妓院的騷擾。這些都需要窯主通過與黑社會的關係進行調解。天津樂戶首領多有黑社會的身份,「一般窯主領家百分之九十以上也在青紅幫」 .窯主同時具有黑社會的身份,正是社會邊緣化產業生存的特徵之一。

  娼業行規較多,覆蓋了娼業經營的所有方面。這是由娼業自視為下層、並採取自我保護的性質所決定的,是娼業自成系統並有別於其它主流行業的基本特徵之一,也是娼業社會邊緣化的重要特徵之一。

  四、娼業經營與收支分配

  近代天津公娼業的經營狀況,一直處于波動中。1900年以前,「這種營業正是一種萌芽時期」。在民國成立的1912年,此業「大有欣欣向榮的氣象」!1914-1919年間,隨著天津經濟的快速發展,「工商業日益繁榮,人口也日益增加,正是給這種營業造了一個發達的機會」。較為繁榮的時期是1920-1925年間和日本佔領時期,而尤其以1940-1942年間為最盛。

  關於天津公娼業資本額的情況,可參見表4.表4:1930年初天津公娼業資本額及平均資本額表 單位:元二等 上三等 一元隨便 下三等 六角隨便 四等 五等 其他 總計妓院數量 37 66 55 108 29 141 119 10 565資本總額 35130 22310 21827 33810 4680 11255 7206 1750 137968資本均額 949.5 338.03 396.9 313.06 161.4 79.82 60.56 175 244.19資料來源:天津市社會局編:《天津市妓戶妓女調查報告》,1930年版,第13頁,資料3-2-8,天津市檔案館存。

  總的看來,天津公娼業都是小本經營,儘管二等妓院的資本額稍多一些。1930年,天津公娼業中資本總額在800元以上的妓院有20家,除3家屬於「一元隨便」外,其餘17家均是二等妓院,最高資本額在2000-3000元間。但另一方面,這一年二等妓院在總體上出現虧損,其餘等級妓院卻多數盈利,一元隨便與六角隨便成為娼業中最大的贏家。這一方面是由於二等妓院開支較為浩大,二來也是由於天津經濟發展此時陷入停滯狀態,多數嫖客「都因著經濟的窘促而摒棄了奢華的二等妓院,趨向到最務實的隨便制度去啦」,這種一元和六角隨便的營業方式,恰恰迎合了收入窘迫的下層嫖客群體。且「上三等和一元隨便兩等完全是由二等脫化而來的,而這兩等的營業比起二等實在優越得多,所以它的等級雖然稍低,但設備和二等則相差無幾。」

  稅收對於妓院的經營也有相當大的影響。1930年時,天津市政府為公娼業設立樂戶捐。捐稅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娼主的捐稅叫做「門捐」,只有二等和上三等妓院才有,二等的門捐每月12元,上三等的門捐每月6元。另一種是妓女捐,二等妓女清倌(即生意清淡的妓女)每月1.5元,紅倌每月3元;三等妓女每月1.5元,四等每月1元,五等每月0.5元。一般而言,二等妓女捐由娼主擔負,而三等以下妓女捐的承擔辦法不一,有的完全由窯主負擔,有的由妓女全部負擔,而由妓女負擔2/3、窯主負擔1/3者最多。 1943年後,日偽政權為多得稅收,「允許各旅館飯店游妓,以特等妓女名義公開營業,因此一、二、三等妓院營業受了很大影響,妓女紛紛遷移到旅館營業,剩下的一等妓女也開始留住客,茶客最多的每天也不過十幾個人,普通的三四個人,有的還不開張」 .顯然,這一時期娼業的經營方式被迫發生了較大變化。

  高等級妓院獲取收入主要有三個途徑。首先是熟客捧場,這是主要營業方式。捧場的熟客多為日偽政府官員、銀行經理、投機商人等,他們基本上是每天到場。捧妓女的主要辦法就是打牌,又稱「捧牌」。當紅妓女每隔一天都有一次「捧牌」機會,能抽到很大一筆頭錢,且進而能結識更多的客人。普通妓女每周也有一兩次「捧牌」機會。其次是靠茶客。當紅妓女每天能接待十五六班的茶客,開百來個盤子,一般僅靠茶客,每天每名當紅妓女的收入就相當於天津解放後一個一等妓院近半年的收入。普通妓女也能接待四五班茶客,開三四十個盤子。第三,靠住客。當紅妓女一般每月有20餘天的「住局」,這類嫖客人數雖少但妓院收入不低。普通妓女視對象與營業好壞而定,一般每月也有十幾天的「住局」。而四五等妓院的低等妓女,主要是以「拉鋪」為主,也有一些「住局」。不過在一些低等妓院,其經營上往往沒有規矩可言,如在慶雲後人稱「鯰魚窩」的低等妓院群,從門前經過的單身男人可能被強行拉入,身無錢財者則被剝去衣服以抵嫖資。

  天津解放後,與1948年前的妓院經營狀況相比,不僅數量大為減少,經濟效益也大幅度降低;並且,妓院等級越低,效益就越差。根據1950年的調查,月收入在萬元以下的和1-2萬元間的妓院分別為50家和85家,而支出則分別為83家和78家,可見在這兩類妓院(它們多為妓女較少或家庭式的低等妓院)中贏利者極少,特別是收入在萬元以下的最低等級的妓院效益最差。另一方面,收入在2萬元以上的妓院有84家,支出在2萬元以上的則只有60家,這說明收入較多的高等妓院,儘管從業人員較多,開支較大,但其中大部分尚有贏利。

  妓院內部的收入分成比例,是理解娼業實質及其運轉的重要問題。無論是在哪一等妓院里,在窯主的逼迫下,妓女們幾乎每天都要為「生計」而痛苦地工作著。其生活極為單調,沒有節假日,沒有休息的權利。「差不多可以說是晝伏夜動。普通沒有住客的時候,也總是十二點以後才能休息,但是留有住客的時候,那就說不定要到什麼時候才能就寢。」 此外,窯主常常利用嫖客迷戀上某一妓女的機會,指使妓女講排場,如擺牌局邀請朋友聚賭從中抽頭,或擺飯局窯主承包吃喝,甚至唆使妓女向嫖客要錢要物,以便從中盤剝。與以往認識有所不同的是,妓女在妓院經營中的核心作用決定了天津市的公娼業經濟分成遵循著已有的行規,而不是任由窯主進行分配。

  在日佔時期,不管是哪類妓院,如果妓女是「自混」或柜上批帳式的,則按約定與妓院分成。一、二等妓院一般由妓女、老闆、夥友參與分帳,比例是6∶3∶1;三等妓院的批帳比例一般是4∶4∶2;這些妓院的煤、火、水、電等開支由妓院負責,自己負責飲食。在四、五等妓院,如果妓院管飯的話,妓女與柜上對半批帳,夥友另向嫖客要錢;如果妓院不管飯的話,妓女、老闆、夥友按三大堆分帳;但也有柜上要7成、妓女得3成,夥友向嫖客要錢的分成方式。 如果是本班妓女,則其全部收入均要上交領家,領家負責妓女全部的生活,至於金錢的分配,領家一般是不給本班妓女的。 在民國時期的其他階段,儘管情況可能有所不同,但分成的大致格局並無變化。顯然,在這一分成行規中,搭班妓女的收入分成比例較高,妓院老闆收入一般沒有妓女高,這是與以往認識有所不同之處。

  如表5所示,在1950年初不分妓院等級的統計中,妓女所得佔總收入的40-60%,夥友所得佔10-33%,妓院所得佔25-50%。這一調查顯示的情況與前述日佔時期妓院分成慣例沒有太大變化。

  民國以來特別是日偽時期,由於妓院營業狀況普遍較好,妓女的收入增加,所以一般的妓女都有比較優裕的物質生活。「如南市等地一等妓女在妓院里都被稱作姑娘,有的派頭大的連姑娘也不讓叫,而叫『姑』。每個姑娘都有一個老媽侍候,講究的有兩個,一個管粗活,一個管細活,飯食一般的是大米白面,四菜一湯,但大部份都懶得吃,而另外叫飯或陪客人吃酒席,出門都有包月車或陪客人坐汽車,穿衣服每個妓女春夏秋冬都有幾套,紅妓女有很多熟客給作,差不多每天一套,屋子裡經常灑香水,客人多的妓女經常占著兩三間屋子。至於二、三、四、五等妓女,也都是吃大米白面,但沒有老媽單另侍候,而是全院伙用幾個老媽或夥友,出門沒有包車。」

  由上表可知,20世紀20-30年代的天津娼業,除了二、四、五等的妓女外,其餘幾等妓女均可以做到每月盈利,其中又以「一元隨便」等級的妓女盈利最多。這一時期由於天津經濟不景氣,開支浩大的二等妓院在經營上連年出現虧損,二等妓女自然不可能盈利。而支撐四、五等妓院的嫖客主體貧苦工人和市民,此時更沒有錢出入此地,致使四、五等妓女入不敷出,只能慘淡維持。

  這裡,筆者以當時位於羅斯福路(今和平路)上有名的竹雲書寓和雲鳳書寓兩家一等妓院為例,來分析一下天津娼業改造前高等級妓院的經營狀況。

  竹雲書寓共有妓女3名(老大、老二、老九),妓院由4個掌柜共同經營,雇有夥友5人、老媽3人。據1949年4月11日至21日對該妓院經營狀況的統計,3名妓女共接待住客24人次,茶客203人次,3名妓女中高者每日收入4290元,低者也有2036元,11天內3人總收入105200元(摺合小米7364斤),而每月收入可達286890元。 本來,依妓業辦事處公議價格,茶客每起200元,住客每起600元,但在竹雲公寓,實際上茶客每起為400元,住客每起為1000元,妓院實際收入要比規定收入多出近1倍。

  雲鳳書寓則有5名妓女,1949年2月15日至3月15日一個月內,她們共接待茶客577人次,住客93人次,收入達到342400元,摺合小米應為28533斤,亦比規定收入多出1倍。

  近代天津的妓女,雖然整體收入較多,但支出也頗不算少。竹雲書寓當紅妓女「老大」,10天招待茶客98次,每次用60元的香煙,60元的糖果瓜子,加其他開支共需11760元;招待熟客及臨時擺場面,約需花費26707元;兩項共計38467元。10天收入47200元,除去開支共餘8733元,每月剩餘26220元。此外,妓女還有一筆較大的開支——化妝品,據調查,竹雲書寓的妓女,「每人每月兩瓶雪花膏,合400元,唇膏一瓶300元,粉一盒300元,油100元,洗髮四次,400元,繡花鞋四雙2800元,絲襪每雙700元,穿一星期,月需2800元。以上花費合計起來是6700-6600元(引者註:原文如此。計算起來應為7100元。),如果買上等貨數目還要超過此數,其他衣料零花錢均未在內。」 此外,再加上家庭負擔等種種原因,絕大多數妓女均負有債務。據1930年的調查,二等妓女負債率為54.75%,其餘各等妓女負債率均為73.75%,平均為79.42%,差不多10個妓女中有8個都負債。她們的債務一般分為利息錢、印子錢和押帳三種。 就負債額而言,五等妓女平均負債額最小為96.86元,最多者二等妓女平均420.78元。在30年代初,100元相當於一個工人4-5個月的工資。由於還債能力的緣故,等級越高的妓女利率越低,而低等級妓女的利率較高,四五等妓女的借債利率竟高達7.5分至15分之間。在1930年,妓女群體的債務共計430372元,以5.1分利率計算,每月利息就有21948.92元之多。顯然,妓女的負債額和負債率均相當的高。「她們不能脫離苦海的原因,也就是因為債利的糾纏。」

  五、暗娼業若干特徵

  與公娼業相比,暗娼在運作方式上有其獨特之處,如以自住房屋為營業場所等。另外,相比於公娼,暗娼收費較低。

  游妓暗娼的問題由來已久。晚清時期天津的暗娼,既有貧窮夫婦所為,也有無力維持生活的年輕女性所為。民國成立後,由於收取樂戶捐,加上南市繁榮後,侯家後一帶「日漸蕭條得幾乎不能支持」,「一般投機分子就改做暗娼制度」了,而侯家後的暗娼多數是從二等或下三等妓院退化而來的。這樣,暗娼數量逐漸增長。

  1939年,由於遭遇大水,天津市區2/3地區被淹,法租界臨時繁華商業區的各大飯店,成為妓女新的營業場所。「野妓分布各大飯店之內,不納捐而公開賣淫,牌飯局無日無之,且能開燈供客,其聲勢之喧赫,並不弱於六大部之公娼,聲勢最大者,如世界飯店、巴黎飯店、國民飯店、惠中飯店、交通旅館,其次為倫敦飯店、孚中飯店及長發棧、中和棧、中華旅社等處。幾於每日廿四小時之內,遊客常滿,笙歌嗷嘈,殆為野妓之全盛時期。」 這一新的營業方式,衝擊了舊有妓院營業方式,引起天津樂戶公會的抗議。但法租界工部局下令「飯店小姐」上捐後可以繼續營業,到1943年底,「飯店小姐」達到2600餘人。此外,還有千餘名游妓暗娼出沒於主要商業區的娛樂場所。實際上所謂「飯店小姐」與暗娼並無多大區別。

  抗戰結束後,美軍登陸天津,不少暗娼遊走於各大飯店,公開服務於美軍士兵,人稱「吉普賽女郎」;一些野妓在酒吧里尋找生意,人稱「酒吧女郎」。由於性病傳染太多,美軍憲兵不得不在一些飯店門前懸掛「禁止入內」的字樣,還在不少野妓集中的街道貼上「out off bounds」(意謂「禁止入內」)。 1947年4月的官方統計稱,「僅交通、惠中等九家旅店即有1000餘游妓」 .隨後,天津市政府採取「寓禁於徵」的方針,將不少暗娼納入南市公娼中,暗娼數量大幅度減少。

  總之,暗娼來源較為複雜,一般而言,做暗娼多是無力經營公娼且又無力以其他方式謀生者的無奈之舉,也有好吃懶做的男性專以其妻、女為謀生手段者。不少人原來就出身妓女,多數人淪為暗娼則與其經濟狀況不佳關係較大。據1950年的調查資料,其基本情況及從業原因如表7所示。

  表7:天津市游妓暗娼基本狀況調查統計 單位:名出身狀況 妓女 歌舞女 清音演員 女招待 游妓暗娼 家庭婦女 其他201 23 16 11 27 33 102婚姻狀況 已婚 姘居 雜婚 未婚91 98 57 167流入原因 被迫 不詳 生活困難 腐化21 56 234 102思想情況 混的 想轉業 比較進步 落後 不 計59 106 40 145 63掩護職業 清音 歌舞女 以夫掩護 短工 無掩護 其 他 不詳114 9 2 29 87 18 154操縱勢力 領家 丈夫 親 屬 有人 無 人 不 計5 24 59 25 114 186資料來源:《關於天津妓女改造的初步意見及調查材料》(1950年),3-64-4.

  不可否認,只要放下倫理道德的約束,視貞操如無物,相對而言,從事娼業的收入來得較快且明顯較高,這是娼業得以存在且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資料表明,游妓暗娼們的收入,「少的每次五六千,多的二三萬元甚至有拾幾萬元的,每人每天可搞三五次,多至七八次,實際收入她們每日可收入三五萬元(一般的,有的還要多。)」。「她們的生活是非常浪費的,服裝華麗,飲食也經常是酒肉。」以清音演員為掩護的暗娼,「她們正當的收入在三四千元,好的在五六千元,她們多是坐三輪車,吃好的、穿好的,主要是點歌片,可收入兩萬元左右。」有一部分暗娼「淫靡成性,不安於正常生活而追求腐化豪華的生活」。 在1949年,天津市民月平均收入只有39.7萬元左右,1952年時才增至45.4萬元。 巨大的利益反差、淡漠的倫理觀念、浮華的生活習慣以及無法融入主流社會的自卑情結等,是不少妓女不願放棄暗娼活動、對人生前途漠然的原因。

  由於暗娼游妓多屬地下活動,了解其數量及營業方式較為困難。據1950年7月的不完全統計,天津市六區內,1949年初有暗娼21戶,游妓12名;1949年底有暗娼13戶,游妓活動暫時停頓;1950年7月有暗娼14戶,游妓17名。 1950年11月,全市約有游妓暗娼540餘名。1952年11月的不完全統計表明,天津市仍有游妓暗娼370餘名,「但連其負擔家屬生活在內,仍約有七百多名」 .天津暗娼活動沒有特別明顯的規律。有時由一名妓女站在門前勾引客人,另一名在內賣淫,也有時暗娼門前不站人拉客,而由「跑合」的給拉客。「跑合」一般是專門以此為生的流氓、夥友、賣銀元、擦皮鞋、賣黑票及其他無正當職業的人,三輪車夫也是主要的「跑合」人。他們與暗娼一般按三七分帳,也有的按四六分帳。除此之外,有的是旅館茶房代客招妓,有的由領家介紹客人,有的游妓暗娼帶著孩子作掩護,也有的帶上書包或裝成家庭婦女,在商業繁華地區公開講價,或以問路、借火搭話尋找嫖客。

  以清音演員身份為掩護的游妓暗娼,以清唱為名,實質上以賣淫為主業。她們尋找嫖客方式的第一步是「點歌片」(又稱「點活」,即點節目)。通過「點歌片」,藝員和客人接近,雙方可以講價,有時清音藝員在台上公開對客人露骨調戲後由「寫活的」從中介紹找到客人。吃飯、買東西是清音演員賣淫前的第二步。在「寫活的」從中串通後,雙方外出購物、吃飯,然後在旅館等地野合。據稱,清音演員的賣淫占游妓暗娼活動中的很大部分。

  有一部分舞女也兼做賣淫生意。她們為數不多,但相對而言均有一定的文化層次,接觸的也多是鉅賈富賈。為躲避檢查和他人耳目,「她們多是和客人到北京、北戴河、青島等地以旅行為名去野合或在本市的泰來、利順德等高級飯店去野合,收入也是高達五十萬或百萬元的」 .游妓多是零星、分散的行動。她們一般晚上出來,在馬路、河沿、花園、轉子房(專門出租給游妓用於性交易的房屋)、舞廳、旅館等處拉客,或由「跑合」的給拉客,然後在旅館、澡塘、轉子房及自家住宅從事性交易。1952年的一次調查稱,游妓 「一部是在自己家裡,一部是在旅館及轉子房中」,如「海拉樂派出所管界內十九個旅館(除廣興不招娼宿外),凡住有游妓、清音者,均有賣淫活動,如北辰、元興、美麗、美蝶、金華、三源、振源等旅館均甚嚴重」。 一些大飯店也成為藏污納垢之處,如有名的惠中飯店即私留游妓,「得旅館房間負責人的許可,在旅館內大事活躍」。「他們這種行為是經常有的,妓女所得的全價是以三七或四六批成,有時男方也可或多或少的給一些小費。」

  一般而言,「除少數的游妓因生活困難而操此業外,多數仍是受著封建殘餘的操縱」,有的受領家操縱;有的是受青幫分子控制,青幫分子「不勞動而指女人吃,叫女人賣淫來供其享受」,他們「名義上是夫妻,實際上是姘靠」;有的是受制於琴師和寫活的,這主要是清音演員中的游妓暗娼。

  從嫖客構成來看,檔次稍高一些的游妓與暗娼,其嫖客多系「銀行經理職員、貿易公司經理職員、洋行經理職員等」,中等的多接待「船上水手、商店店員、個別的學生等」,下等游妓暗娼多是「蹬三輪的、拉煤車的、碼頭運輸工人等」。 嫖客中有80%是已婚者,不少夫妻因此反目成仇,一些家庭因此而妻離子散。據說,在游妓的勾引下,有一個剛結婚20餘天的嫖客即向派出所提出離婚申請。

  余 論

  有關娼業的解釋歷來多種多樣,有弗洛依德的能量衝動與釋放理論,有精神病學或心理學的病態理論,有道德主義的道德缺陷理論,有戴維斯(K.Davies)功能主義理論的性慾補償說,有法里斯(Faris)文化傳遞理論的社會環境影響說。但更多的學者則以社會學和經濟學理論予以解釋,認為貧因、男女地位不平等、婦女就業機會有限、同工不同酬等,都是娼業存在的基礎。筆者認為,20世紀上半葉天津娼業的發展,與此時天津社會經濟結構的變動有著明顯的因果關係。這一時期,經濟與社會變動較大,人口流動頻繁,性別比例嚴重失調(見表8),人口學理論認為,男女性別比如果過高,就會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特別是性犯罪數量就會激增,嫖娼行為也會大大增加。 顯然,娼業的興與衰,首先是一個經濟與社會的問題,其次才是一個道德問題。

  表8:20世紀上半葉天津市人口、凈遷入數量及其性別比例表年份 人口總數 凈遷入人數 性別比例 年份 人口總數 凈遷入人數 性別比例1903 326552 30000 150 1906 356503 30000 145 1917 720000 缺 150 1925 1070000 缺 161 1928 1391722 缺 164 1933 903507 886 145 1938 1176430 105966 141 1940 1274792 42521 138 1942 1426098 81814 143 1944 1800039 -7800 146 1945 1759513 -49365 143 1947 1710910 43050 137 1948 1860818 198529 141 1950 1755095 -20686 127資料來源:[日]中國駐屯軍司令部編:《二十世紀初的天津概況》,天津市地方史志編修委員會總編輯室1986年編印,第16頁;《天津社會局統計彙刊》,1931年版;《天津市自治調查》,百城書局1934年版;國民政府社會部檔案,12-6-17463,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藏;《天津市政府工作概況》(1945年度),《天津市統計總報告》(1947年12月),《天津市民政局工作報告》(1947年5月),均存天津市檔案館。天津叢刊編輯委員會編:《天津市兩年新設施》,天津市政府秘書處1948年版,第3-4頁;《天津市政府工作報告》(1945年度),天津市政府1946年版;天津市人口普查辦公室編:《天津市人口統計資料彙編(1949-1983)》,南開大學出版社1986年版,第69頁。

  比如,僅以腐朽思想及奢靡腐化生活方式的道德化解釋,難以完整理解這一時期嫖客群體的真實生活與心理狀況。對於當時眾多的男性市民而言,嫖娼沒有倫理、婚姻等方面沉重的社會與心理壓力,他們在及時行樂的動機下進行嫖娼活動,但除此之外,也應認識到流動群體中長期單身者、貧窮階層中無力娶妻者的生理和心理尋求。外埠來津經商者是嫖客的主體之一,依性社會學的理論進行解釋,除了他們「在舊社會裡養成的習慣是不管生意如何,在作客期間,『吃喝玩樂』是首要任務」 的因素外,長期單身在外的男性有性能量釋放的需求,好奇、冒險、對性反常行為的興趣及尋花問柳的念頭,也是一個原因。在傳統禮教壓抑下,女性在性生活中多處於客體狀態,合法性伴侶的面目醜陋、性格不合與性生活的長期不和諧等,也會使男性產生嫖妓的衝動。出於性交易的目的,妓女可以表現出強烈的性主體傾向,這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嫖客的獵奇心理,也使妓女成為男性意念上的替身。此外,妓女不僅滿足了嫖客的性慾,有時在某種程度上也滿足了他們尋求人際關係的親近、關心和證實自我價值的願望。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解釋嫖客中的相當大部分來自社會中下層的原因。1950年的調查指稱,生活貧苦的市民在嫖客群體中佔有不小的比例,是由於「有部分無力結婚者,生理上有著迫切要求,又沒有很好的政治修養來克服」所致。但該調查也承認,擁有180萬人口和大小5000座工廠的工商業城市天津,有數以十萬計的生活貧苦、處於青春期和婚齡期的產業工人和店員職工,他們「要求娛樂和消遣,然而僅僅有一七七個娛樂場所和少數的公園,不能滿足勞累了的工人、店員們的精神需要,促進了性慾的苦悶」 ,這是他們常常光顧低等妓院的重要原因之一。這個調查報告觸及到的嫖客群體構成及其思想動態發人深思。

  就天津而言,娼業的地域性特點較為明顯。一般說來,經營娼業者要有與治安管理部門、黑社會勢力協調關係的能力,所以娼業人員特別是窯主多為當地人士,他們運用特殊的關係網路賄賂治安管理人員、協調黑社會勢力,以保護自身的利益與安全。娼業的經營地點一般位於商業繁榮區域或其附近,但如有特殊的渠道或固定嫖客,也可能選擇遠離繁榮地帶甚至遠離市區的地方從事性交易,如天津侯家後及落馬湖地區的低等級妓院都是在舊城外。因此,娼業的隱與顯與管理強度很有關係,凡是管理嚴格時期,娼業都會出現明顯的衰敗跡象,凡是管理放鬆時期,娼業都會呈現泛濫之勢。從20世紀上半葉天津娼業的變遷來看,作為完全消費性產業的娼業,是附著於經濟發展的寄生物,其與經濟發展呈現正比例關係。質而言之,徹底禁止嫖娼活動不太現實,較為切實的目標應該是如何最大限度地限制其泛濫。而實現這一目標的前提,則是盡量客觀而不是純粹由道德角度去認識娼業的內在結構與活動規律,這是歷史賦予我們的啟示。

  (原載:《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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