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二孩」,你知道多少?
《工人日報》(2014年03月29日05版)肖華林
去年底,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作出重要調整,在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前提下,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即「單獨二孩」政策,一時間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如何生,才算合法的二孩?
隨著實施「單獨二孩」政策的啟動,各地相繼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其中部分地區的政策已經在今年一季度落地,部分地區也提出了預期的政策落地時間。但如何生,才算合法的二孩?
首先,夫婦一方為獨生子女。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及獨生子女認定標準,夫婦一方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於夫婦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前死亡的,屬於「單獨」夫婦。
其次,夫婦只生育(或合法收養)了一個子女。如果夫婦已生育了雙胞胎或者多胞胎,或者合法收養了兩名及以上子女的,則不符合生育二胎的條件。
再次,夫婦不能搶生,即需要在各地「單獨二孩」政策實施之日起才能生育。而各地具體實施「單獨二孩」政策之前就進行二胎生育的,也屬於違法行為。
對於搶生行為,各地處理情況不一,比如北京規定在政策實施前已懷孕但未生育的夫妻,可在批評教育後補辦生育證,但已經生育了第二個子女的單獨夫婦,則屬於違法生育行為,要按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浙江省規定對於2014年1月17日「單獨二孩」政策實施日前違法生育二孩的單獨夫妻,如果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已送達的繼續有效,對於徵收決定書沒有送達以及於6月30日之前生小孩的,相關部門將「特事特辦」,辦理補證手續。
天津則規定在新政實施之前如果單獨夫妻已經生育第二個孩子,需依照生育行為發生時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處理。因此,想要生育第二孩的夫婦,最好在各地政策正式落地後再生育,以免帶來相應的法律風險。
最後,夫婦還需辦理相應的審批,辦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務證》。
同時,為了保證政策的穩步實施,避免扎堆生育二胎帶來的各種社會問題,大部分地區對於「單獨」夫婦生育二孩,也規定了相應的生育調節措施。比如北京地區,對「單獨」夫婦,規定生育間隔不少於四年,或者女方年齡不低於28周歲。因此,即使夫婦一方為獨生子女,且只生育(或合法收養)了一個子女,但如果前後生育間隔不足四年或女方年齡不到28周歲就生育第二孩,也屬於違法生育。
生二孩,影響了你什麼?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公民晚育,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並規定了獨生子女家庭的相應獎勵。但生育假獎勵及部分福利待遇是針對初育夫婦或者獨生子女家庭的,因此,生育二孩有可能影響以下權益:
1.產假時間縮水,不再享受獎勵的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孩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在此基礎上,對於晚育的夫婦,或者對於符合生育二孩而不再生育的,還規定了獎勵產假。比如北京地區規定,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職工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晚育是指已婚婦女年滿24周歲初育的,即晚育的獎勵產假是針對初育的婦女,如果是再次生育的話,則不享受晚育的獎勵產假。
2.不能領取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針對獨生子女,各地大都規定有獨生子女獎勵費,而如果生育二孩的話,則不能再領取相應的獎勵。比如,北京地區規定,獨生子女家庭,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至其獨生子女滿18周歲止;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55周歲,男方年滿60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55周歲,男方年滿60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違法生育,單位能否解除勞動關係?
對於違法生育(包括違法生育二胎)的女職工,正如前面所介紹的,其不能享受相關的生育醫療保險及產假福利待遇。因此,部分人認為對於違法生育的女職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其實,他們是將不能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與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等同起來。勞動權益的調整與保護受《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我國計劃生育法律法規並沒有也不涉及勞動關係的調整,因此單位能否解除與違法生育的女職工的勞動關係,應當以《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為依據。我國勞動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並未包括女職工違法生育的情形。法律對懷孕女職工的解僱保護並不具體區分懷孕的原因及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因此,單位直接以女職工違法生育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不符合法律規定,屬於違法解除。但如果單位與女職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禁止違法生育,或者單位因女職工違法生育而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則單位可以依據合同的約定、女職工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或者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為由,與女職工解除勞動關係。
(作者單位:北京市朝陽區法院)
推薦閱讀:
※【薦讀】看看首富王健林一天的行程安排,終於知道我為什麼這麼窮了~
※這些招財風水細節你知道嗎,能讓你今年聚福聚財
※交了一輩子社保,你至少得知道它是個什麼東西吧?
※關於奧巴馬的女兒們,你所不知道的十件事
※風水 | 開門不能見到什麼?99%的人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