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府原型的新發現 ——方滬鳴
計開:織造一員曹寅,每年應支俸銀一百五十兩外,全年心紅紙張(即辦公用品)一百八十兩,奉裁不支,理合登明,月支白米五斗;物林達(司庫,正七品)一員馬寶柱,每年應支俸銀六十兩,月支白米五斗;柒品筆貼式張問政,每年應支付俸銀四十五兩,月支白米五斗;物林人一員戚式,無品筆貼式一員李巴士,每員月支廩銀四兩,白米五斗;新任物林人一員桑格色……每月應支廩銀四兩。跟役、家口六十二名口,每名口月支倉米二斗五升;馬二十五匹,每匹春冬季日各支豆叄升,草貳束……(《曹家檔案》)
僅此而已。這一開銷同康熙十七年俸餉文冊基本一致,可見其人員編製是固定的。這樣的一個機構,我們實在不應把它看得過於重大。曹寅病故,內務府提出三名郎中一名員外郎候補,但康熙批:
曹寅在織造任上,該地之人都說他名聲好,且自督撫以至百姓,也都奏請以其子補缺,曹寅在彼處居住年久,並已建置房屋,現在亦難遷移。此缺著即以其子連生補放織造郎中。飲此。」(《曹家檔案》105頁)
然而內務府卻不同意曹顒躍升郎中,再奏「請放連生(曹顒小名)為主事(正六品),掌織造關防。」康熙也不再堅持,下旨「依議」。曹顒在職兩年多即病故,他是獨子,康熙又點曹顒堂弟曹頫承嗣曹寅遺孀,並補織造之缺,官職主事,任職直到雍正年削官扛枷。縱觀曹雪芹直繫上代,最高官至從四品知府,為雪芹的五代祖曹振彥。曹家一族中是雪芹叔祖曹宣官職最高,至護軍參領,為從三品武官,不過他升任此職時已是雍正十一年,距曹頫罷官抄家六年之後。曹家無一人出身科甲,直系中多是自小以包衣身份在內務府當差起步,至五品郎中封頂。這樣的身份地位,離「高官」很遠,同「貴族」更不沾邊,百年來紅學界通認曹家「極富貴」,這「貴」字顯然不妥,「富」字後文再論。反觀《紅樓夢》中賈府,寧榮二公皆因軍功封為「公」爵,在清代封「王」的是皇室或外藩,極個別封王者如吳三桂等則屬帶了大量明軍投降並立下殊勛者。「公」是所有爵位中最高等級,每一級又分三等,寧榮二公是一等公「國公」,「公」及以下的「侯」、「伯」為「超品」,(子,正一品;男,正二品)是真正的大貴族。他們若兼官職,則多為一品大員。如《曹家檔案》中就有兩位現成的:「領侍衛內大臣兼管理內務府事務果毅公訥親」「太保?尚書兼步軍統領?公?舅舅隆科多」兩位「公」出任的都是官階最高級的正一品官員,訥親正好還兼管內務府事務,對比可知,賈府的「公」較之曹家的五品郎中,相差近十個等級,幾同雲泥。賈府每代襲位按清制都要遞降,第13回述:寧公之子賈代化原任京營節度使(京城警備司令)世襲一等將軍,其子賈敬進士出身,因修道而由子賈珍襲職,賈珍為三品爵威烈將軍。榮府與之同樣情況。那麼賈府這樣的世家處於什麼社會地位呢?第2回中當過從四品知府(與曹振彥相同)的賈雨村說:賈府雖然「是同譜,但他那等榮耀,我們不便去攀扯」。後來他憑林如海一封薦書而「攀扯」上賈政,賈政當時雖然只是個從五品員外郎,但經他「謁力內中協助,起奏之日,(雨村)輕輕謀了一個復職候缺,不上兩個月,金陵應天府缺出,便謀補了此缺,拜辭了賈政,擇日上任去了。」(第3回)可見賈府的權勢與能量。相反,曹家三代四人幾十年都未跨過五品郎中這道坎,遑論「協助」他人謀取從四品之位。 2、曹家同賈府的社會關係和經濟狀況的差異曹家歷來被看作「極富貴」,可比賈府,前已論證曹家本身並不「貴」,現進一步看看他家的社會關係是否可同賈府相比,以及是否算得上「極富」。賈家是京城豪族,出入宮廷,結交王侯,其近親王子騰歷任京營節度使、九省統制、九省都檢點、內閣大學士,是一、二品的大員,賈母的史家是保齡侯上書令之後,尚書令在唐代為正二品,賈府僅僅是死了個一無官職的賈蓉之妻秦可卿,前來送殯的王侯公卿就難以勝數,——這還是在元春封妃之前,可以設想,封妃以後賈家的威風將更大。曹家幾代人都在遠離京城的江寧任五品小官,據《清史稿》載當時江寧城中最大的官員大約為安徽布政使,官階從二品,較之京城的王侯公卿雖遜色不少,但恐怕憑曹家的地位仍難與其交往。相信如果曹家死個媳婦,布政使大人決不會來路祭,江寧知府如能前來恐怕已屬出格。(袁枚《隨園詩話》說曹寅「素與江寧太守陳鵬年不相中」。)曹寅之女嫁為王爺福晉,我們不知出於何種因緣,但若說是高攀,怕不為過,不過這同賈府娶侯門賈母、伯爵之後王夫人,也有嫁娶之別。曹家之所以被眾多論者看作「極貴」,根本原因恐怕還是出於康熙的恩寵有加,尤其是賜葯和擢撥曹曹顒、曹頫等事,但他終究還是沒給曹家真正的「貴」職。不過,他又確實把當時最大的肥缺授予曹寅,一是讓曹寅操辦鑄幣用的銅筋事務,二是讓他同其妻舅李煦「輪流坐莊」十年主管兩准鹽務,看來康熙是把他所能給的都給了。曹寅每年經手的銀子數百萬計,但不知究竟出於什麼原因,曹寅非但沒有暴富,反而背下了幾十萬兩公款的巨債,(多有論者以為他因挪用公款按駕四次而背債,筆者不能同意;另有說由於造了龐大的西花園,更是子虛烏有,後文將述。)並最終禍及子孫。儘管如此,曹家確實掌握過很大的經濟實權,這一點倒是賈府所不及的。曹寅有沒有公款私肥了呢?顯然沒有,因為他不但背下巨債,家資也不太大。我們所知他私人的大花銷僅一筆,即捐款二萬為康熙造行宮,至於他的家財,從兩份基本吻合的史料可知概貌。康熙五十四年曹頫的奏摺中有:
奴才到任以來,亦曾細為查檢,所有遺存產業,惟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鮮魚口空房一所,通州典地六百畝,張家灣當鋪一所,本銀七千兩,江南含山縣田二百餘畝,奴才問母親及家下管事人等,皆雲奴才父親在日費用很多,不能顧家。(《曹家史料》)
康熙對曹家情況較熟,曹頫應不敢、也沒必要隱瞞。大約雍正六年,曹家被抄後江寧織造接任者綏赫德奏摺:
竊奴才荷蒙皇上天高地厚洪恩,特命管理江寧織造。未來到之先,總督范時繹已將曹頫家管事數人拿去,來訊監禁,所有房產什物,一併查清,造冊封固。及奴才到後,細查其房屋並家人住房十三處,共計四百八十三間,地八處,共十九頃零六十七畝。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余則 桌椅、床杌、舊衣零星等件及當票六百張外,並無別項,與總督所查冊內彷彿。又家人供出外有所欠曹頫之銀,連本利共計三萬二千餘兩。奴才即將欠戶詢問明白,皆承應償還。再,曹頫所有田產房屋人口等項,奴才荷蒙皇上浩蕩天恩特加賞賚,寵榮已極。曹頫家人蒙恩諭少留房屋以資養贍,今其家不久回京,奴才應將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撥給。(同上)
僅看數字曹家田產房屋很多,但價值幾何呢?此份綏赫德奏摺告訴我們:雍正把曹家所有的資產連人口全部賞給了新任江寧織造綏赫德,綏赫德何許人也?首先,他不是雍正的心腹嫡系,因為他不久就被革職,接著又被發配;其次,他也非高官大員,僅是五品郎中,按內務部的說法「系微末之人」(同上第196頁)而雍正隨意就把曹家所有家產賞給了他,可知曹家的資產在當時絕對算不上是「巨資」,如果財產很大必入國庫。再看綏赫德將曹家在江南的田地房產全部變賣僅得五千餘兩(同上第195頁)的市值,我們雖不知曹家北京的產業值多少,但從《曹家檔案》已可判斷綏赫德回京後並不曾大富,因此可以肯定:曹家的總資產絕對算不上很大。最後再作一橫向比較,同曹寅地位相當的蘇州織造李煦曾同曹寅輪流主管兩淮鹽務十年,曹寅死後是他一手幫著曹家將債務償還,他於雍正元年即被罷官抄家,其總資產為十二萬八千兩,雍正下旨:
李煦虧空官帑,著將其家物估價,抵償欠銀,並將其房屋賞給年羹堯。(同上第206頁)
按年羹堯當時是雍正第一紅人,位居大將軍,他僅能得李煦十二萬餘資產中的房產部分,「微未之人」 綏赫德竟得賞曹家全部資戶,則可斷定曹家資產遠小於十二萬八千兩之數。至此,我們已可得出結論:曹家在當時絕對稱不上「極富」,連「大富」也稱不上,只能算個「平常仕宦人家」。(冷子興語)當年胡適先生提出曹家「極富貴」的時候,他所見資料有限,發生偏差情有可原;現在,當我們掌握的資料已經遠遠超過他時,我們應該在現有史料的基礎上作出新的評價,既然史料證明他錯了,那我們理所當然應予糾正。我們再算算《紅樓夢》中賈府的賬,膾灸人口的《護官符》雲「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雖不無誇張,但賈府上代豪富無疑。經幾代人的奢侈揮霍到作品展開時,賈府「內囊一進上來了」,但正如冷子興所言:「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如今雖說不及先年那樣興盛,較之平常仕宦之家,到底氣象不同。」實際情況正是如此,賈府日常的鋪張我們都見識了,遇家中大事,如秦可卿之死所花即成千上萬,元妃省親及所造大觀園更是把銀子花得淌海水似的,平日隨便來個太監,開口就是三五千,其歷年開銷總額我們簡直無法計算,但即便如此燒錢,僅鳳姐一人的私房即達七八萬之巨,賈母所積也以萬計,其他人如邢氏尤氏等,我們雖不清楚他們有多少,也應有一定數量。這僅僅算的是私房錢。賈府歷年所花去的不算,僅以人人得見的榮寧二處房屋及傢具擺設、首飾器皿,還有出租的十幾個莊子,所剩至少以百萬計。所以從經濟上分析,以曹家作底子是無法寫出賈府的氣勢景象的,曹雪芹應另有所本。3、「王妃」同「皇妃」不可同日而語曹寅之女曹佳氏(雪芹姑媽)嫁給禮親王代善之五代孫納爾蘇為福晉(正妻),論者常稱為「王妃」,這樁婚煙同《紅樓夢》中元春封為皇妃有類似之處,故有論者認為這是曹雪芹將曹家事搬入作品的一個明證,說明「賈府取材曹家」,這個觀點初看合情合理,但恐怕有時代感的問題。在我們今日看來,「王妃」同「皇妃「似乎很接近,但在「普天之下莫非王(皇)土」的封建帝制社會, 一個福晉同皇帝的貴妃之間的差距,恐怕較五品郎中同公爵的差距更大。封建社會一個女人被皇帝封妃,那就成了「國母」,全國人民、包括三公九卿都要跪在她的腳下叩頭,其地位在皇帝皇后之外就至高無上了。而一個福晉差得太遠了,說得簡單些,就是皇帝同王爺的身份地位完全無法比較一樣。其次,清代雖也封王,但「王」的權勢地位已大大不同於唐代以前的王。清代實行「諸王不賜土,而其封號但予嘉名,不加郡國。」(《清史稿》卷161)而漢唐等朝的王不僅有郡國、有臣民、有財政收入、甚至有軍隊,清代之王則僅有「嘉號」、沒有「王權」了,他們的妻子的地位當然也隨之大大降低。其三,中國歷史上皇帝的妃子多的是一人封妃,一族俱榮,成為一個很大的內戚集團,權傾朝野。典型代表是楊貴妃、楊國忠。貴妃們輕輕一口枕頭風,往往可掀起一場政治大風波,常可颳倒內閣大員,以至有「女人禍國」說。而「王妃」就根本沒有這樣的政治能量了。其四,被皇帝封了妃,通常是榮耀終身,只要朝代不被推翻,皇帝不曾廢除她,她就當定了「國母」;而王的地位則極不牢靠,隨時有被廢的可能,尤其清代前期,王被削爵成為家常便飯,就以納爾蘇一家為例,自代善以降到納爾蘇的五代六位王爺中,就有四人被削爵,包括納爾蘇本人也是「因罪革退王爵」而由兒子福彭襲爵,因此,曹佳氏只當了十多年的福晉,從三十多歲起就成了平民百姓。最後,我們再將《紅樓夢》中元春的影響同實際生活中的曹佳氏作個直接的比較。曹家被革職查抄,其實根本沒犯有真正的罪行,或者可以說就是雍正皇帝看他家不順眼(有論者以為同王子爭帝位有關,但無實據),僅僅以勒索驛站的可笑罪名(後文將指出這罪行不可能有)就將曹頫抓了起來,身為姐姐的曹佳氏即使仍為福晉,恐怕除了眼睜睜看著,一句話也不敢說,說不上,襲了王位的兒子福彭同樣幫不上舅舅任何一點忙。而《紅樓夢》中抄家時元春已逝,但後來皇帝因見考生賈寶玉、賈蘭是王妃一族,大筆一揮就把賈家的「罪名免了」,仍世襲祖爵,(此節即使不出於曹雪芹之筆,也完全符合封建社會規則。)「皇妃」同「王妃」的差別就這樣大!深諳歷史又有身經其事的曹雪芹,恐怕不會把兩者看得有多少相通,他該不會以「皇妃」去影射「王妃」。4、接駕的並不是「曹家」《紅樓夢》第16回趙嬤嬤說賈府「預備接駕過一次,」江南甄府「接駕四次」,鳳姐說,「我們王府已也預備過一次。」歷史上康熙六次南巡四次駐驊江寧織造署,所以研究者把兩者聯繫起來,既以此推定「曹家為賈府原型」,又作為曹家「極富」的一個證明。但如果將現有史料仔細一查,就可得出結論:康熙雖然駐驊江寧織造署,但那不是「曹家」;曹寅一家在江寧,應該沒有「家」——房屋。胡適《紅樓夢考證》中將康熙南巡與曹家任職列表分析:
康熙二三(年),一次南巡,曹璽為蘇州織造康熙二八,二次南巡康熙三八,三次南巡,曹寅為江寧織造康熙四二,四次南巡,曹寅為江寧織造康熙四四,五次南巡,曹寅為江寧織造康熙四六,六次南巡,曹寅為江寧織造(顧)頡剛又考得「康熙南巡,除第一次到南京駐驊將軍署外,餘五次均把織造署當行宮」。這五次之中,曹寅當了四次接駕的差。
值得注意的是,顧頡剛說的是康熙 「把織造署當行宮」而不是「曹家」;胡適也暫時沒出問題,也說「曹寅當了四次接駕的差」。然而隨後他做結論的時候,就出了問題:
當康熙南巡時,他家曾辦過四次以上的接駕的差。
他將顧頡剛說的「織造署」,改寫成「他家曾辦過」!這一或許無意的移花接木,八十多年來一直被普遍沿襲,並誤導成這樣的概念:「曹寅在家中接駕四次」,又在這個前提下推導出「曹家極富貴極得寵」的判斷,再進一步推出結論:「曹家是賈府的原型。」而且多年來這一概念連判斷帶結論實際上「固化」了,沒有人懷疑,更沒有人細究。真所謂「失之毫釐而差之千里」也。康熙駐驊「織造署」還是「曹家」,曹寅是以織造官身份在織造署「當接駕的差」,還是以主人身份在家中接待康熙,不僅有本質的差別,而且對紅學研究有重大的導引作用。如果是駐蹕「曹家」,那麼曹家不僅「極富」——達到行宮的水準,而且極大——康熙侍從有三百餘人(見後文),更是極尊貴極得寵——江寧有多少官署皇帝都不住,偏要到他「家」來住。然而《曹家檔案》卻抽去了這個判斷推理的大前提,曹家在江寧並沒有「家」,前面兩份奏摺寫明他家在南方唯揚州有房產,江寧沒有,由此可知曹寅一家是住在織造署衙門內。正因為如此,清人寫作意思含糊的「他家」,而後人理解的「家」卻是純粹的「私家」,因此,「曹家接駕」說是個百年大誤會,大冤案。至於康熙所以選擇駐蹕織造署,是奔曹寅個人而去,還是出於別的原因,也還需作客觀細緻和深入的分析。康熙駐蹕何處正如今日安排領導人住處一樣,乃出於多種因素的綜合考慮,筆者以為所以選擇駐蹕織造署:(1)織造署為內務府特派機構,而內務府的主要職責就是負責內宮事務,包括皇帝駐蹕事宜,江寧既有織造署,只要符合駐蹕條件,則它本應是首先,因為它直屬內務府,一切工作和安排都較其它官署方便。(2)更為重要的是要符合皇帝出巡的宗旨。康熙每次出巡都強調以考察事務為主,一切接待工作必須從簡,並嚴令不得干擾地方日常行政和百姓生活,前來彙報工作的官員無事不需陪送,早返任所。如他第一次南巡往丹陽途中即諭江寧巡撫湯文斌:
朕欲知地方風俗,小民生計,有事巡幸,凡需用之物,皆自內儲備,秋毫不取民間,恐地方或有不肖官員,借端妄派,以致擾害窮民,爾其加意嚴禁。如有此等,即指名題參,從重治罪,其沿途供役牽夫,及聞朕巡幸至此遠來聚觀百姓,恐離家已遙,不能自歸,爾逐一詳察,多方區畫,令其還家。爾巡撫率布政使即從此回,料理此事,不必前送。(中華書局《康熙起居注》第1245頁)
第二次南巡至揚州時,康熙「親制上諭」給總督巡撫:
朕因省察黎庶疾苦,兼閱河工,巡幸江南,便道至浙,觀問風俗,簡從儀衛,鹵簿(儀仗隊)不設,扈從者僅三百餘人。頃經維揚,民間結綵歡迎,盈衢溢巷。雖出其恭敬之誠,恐致稍損物力,甚為惜之。朕視寓內編氓,皆吾赤子,惟使比戶豐饒,即不張結綵幔,朕心亦所嘉悅。前途經歷諸郡邑,宜體朕意,悉為停止。又見百姓老幼男婦奔走雜還,瞻望恐後,未免喧嘩擁塞。念此行原以為民,不嚴 禁蹕,但人眾無所區別,高崖水次,或有傾跌之虞,一夫不獲其所,足軫朕懷。此後止於夾道跪迎,勿得紊亂追趨,致有諸患。著即詳加曉喻,使知朕愛民切實,咸為遵行。特諭。(同上第1831頁)
到杭州,見多處有碑亭歌頌皇恩,他十分開明地指出:
未免致傷民力,誠使閭閻殷阜,則裨益良多,碑亭何與焉!嗣後亦宜停止。
到江寧,他見綵船又發諭旨:
過後湖,見地方官裝飾舟船,預備以待。朕自出京以來,自牽夫之外,所需一切皆出帑金採辦,不許分毫派取民間,以為預備。所御沙船,將發庫銀修造。扈從人等所用小舡,俱就以官價。故於今日地方官預備之船,非惟不輿,亦並未臨觀。欲爾等共悉此意,故爾諭知,並傳諭江南江西總督付臘塔等,伊等舟船空勞準備,朕初來就視,但恐朕迴鑾後,故為聲揚,雲此船乃朕所曾御,妄令存貯。著將裝飾物料俱行拆毀,於應用處用之。(同上第1842頁)
抱此態度巡視的康熙,不住其他官署,應有不打擾地方之用意,其選擇與世無乾的織造署,自然而又妥當,未見得因寵愛曹寅而去。(3)縱觀康熙行事,精明細緻遠過常人,這樣一位皇帝,怎麼會僅僅因為寵愛曹寅而連續四次駐蹕織造署,留下把柄,損害自己的聲譽之外,又冷落各級地方高官,令曹寅難以做人?(4)安排領導人住宿,還有安全、環境、生活習慣等方面的考慮。比如康熙就覺得「杭州地濕,水土不甚相宜」,不肯逗留。(同上第1935頁)所以,康熙連續四次駐蹕織造署,的確引人注目,在當時確實可能引發獨寵曹寅的種種說法,但我們將其納入學術探討時,還宜儘可能多地佔據史料,平心靜氣地做出儘可能實是求事的分析和評論,免失偏頗。需要補充說明的是在《康熙起居注》中記載康熙第一次南巡時,在蘇州和江寧接見的官員姓名甚多,卻未見曹璽的名字,而後四次南巡的《起居注》藏於台灣故宮,無從一睹,故不知是否記有曹寅之名。5、「西花園」不是曹家的由於《紅樓夢》中大觀園的描寫出神入化,尤其是脂評在大觀園的「大」字旁批了何不直寫「西」字,令讀者作出種種猜想,同時曹寅又的確建造過「西花園」,於是不少論者以為曹家有過偌大的一個西花園,堪與大觀園媲美,因此它也成了「曹家是賈府原型」的證據之一。不過又是《曹家檔案》把「西花園」問題徹底登清了。康熙五十一年《內務府奏烏羅圖查算西花園工程用銀不實應予議處折》:
分司烏羅圖摺奏,曹寅在修建西花園房屋,挖河,堆泊岸等項工程,共用銀十一萬六千五百七十九兩九錢七厘,等因。奉旨:交內務府總管查奏。欽此欽遵。經將分司烏羅圖之銷算冊,依照修建工程核算,實際用銀多出八百六十七兩餘。再,修建房屋、亭子、船隻、雨搭、廉子等項又用銀七萬七千八百八十五兩餘。等因具奏(《曹家檔案》109頁)
此園共用銀近二十萬兩,挖河造船,還建有寺院(見另一奏摺)等,確確實實是一個類似大觀園的豪華花園。不過奏摺中「銷算冊」三字即今之「報銷單」,它明白無誤地告訴我們這是曹寅受命為皇家建造的,而不是曹家的私家花園。而且,據另一奏摺中有「聖化寺」、「六郎庄」「永寧觀」等地名,可知該園不在江寧而在北京西郊海淀地區,距曹雪芹寫作《紅樓夢》時所在的西郊黃葉村該不遠。筆者以為曹雪芹之所以能為讀者描繪出萬古奇觀大觀園,西花園依然功不可沒,雖然這類皇家園林他難以入園一睹全貌,但憑其祖父做工程的資料和經驗,加上他能夠細品詳察的郡王府花園等高級園林,以及他天才的藝術想像力、創造力,才終於創造出了融萬園於一爐的大觀園。曹家不可能有西花園這樣的私家花園,清朝對各級別官員房屋庭院的營造格式都有明確而嚴格的規定。6、脂批的解讀脂硯齋、畸笏叟等在曹雪芹創作的同時或稍後就批下許多文字,其中透露有不少細節為雪芹和他們過去的實際經歷,對其真實性我們無可懷疑。眾多研究者也正因讀了脂批才相信或更加堅定地相信「寶玉是雪芹的影子,曹家是賈府的原型。」可以說脂批事實上起到了導讀的作用。當然,人們得出上述結論出並不完全是脂批一家的功勞,還有前文論述的幾個因素互相支持相互證明。既然前幾個因素已被證明都站不住,則脂批就孤力無援,不難對付了。首先,脂批所指眾多細節的真實性,是其本身的真實性,即他們確實經歷過這些事情,但不可因此就證明賈府是取材於曹家。生活的細節在藝術中是可以移用的,甲地乙地發生的細節都可以移用到丙地,此時彼時發生的細節也可以被嫁接到其他時候,我們不可因作家所寫丙地就證明他一定是取才於甲地,寫了他時的細節就一定來自於此時。只要同作品規定的情境相吻合,任何細節都可以移植進去。實際上所有作家在寫作中都調用他自己生活中的許多經歷和經驗,我們顯然不能說這部作品就取材於作者或他的家史。我們討論賈家是否取材於曹家,指的是其基本情況和主體風貌,而不是指一枝一葉的生活細節。所以有曹家生活的細節被描寫到賈府,是不可得出賈府就是取材曹家之結論的。何況,脂研齋、畸笏叟並未被證明就是曹家的人,如果他們是曹家的親戚如表兄弟或姨夫姑夫,而曹雪芹又在親戚家生活過一段時間,那麼這些細節就發生在曹家以外了。我們也可以這樣判斷;指批所以這樣深情地緬回這些細節,正因為這些是發生在「他們家」的事。——書中作者以本人口吻出現的、全書最感傷的詩正有這種意味。
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痴,誰解其中味?
我們且撇開作品中別的「味」,單就家族衰敗情節所含之「味」而言,如果作者寫的是「自家」即曹家衰敗事迹,那麼他的作品浸透「辛酸淚」極其自然,何「痴」之有?相反,如果寫的是別人家事,或是概括千古萬家之事,他竟如此「辛酸」,那才稱得上「痴」;同樣,他如果放著自家興衰之事不寫而寫別家,那才稱得上「荒唐」。其次,如果寫的是「自家」事,那麼讀者只要了解了曹家興衰的事迹,按圖索驥對號入座便可「解其中味」了,作者如此懷疑憂慮,深怕讀者解不了「味」,那麼它應該不是寫曹家之事;只有無跡可循或有跡難尋,那才「誰解其中味」?——如此的反思惟、反推論,是否更切近該詩之韻味呢?討論至此,我們把「《紅樓夢》取材賈府」的主要論點逐一進行了檢驗,事實和數據驗明它們一個都無法成立。現在還剩下曹雪芹和賈寶玉的生平事迹有多大相似這個問題,即寶玉有沒有可能充當雪芹化身。此題重大,故專辟一章討論。三、曹雪芹與賈寶玉之比較假如「曹家是賈府原型」不能夠成立,那麼賈寶玉同曹雪芹的「依附關係」也就基本解除了。但這是一個深入人心的觀念,而且寶玉身上又確實具有雪芹的思想理念,所以還需作一番深入的分析與論證。我們要證明的是:曹雪芹同賈寶玉所過的生活完全不可相提並論,曹雪芹根本當不了賈寶玉的「影子」,賈寶玉也當不了曹雪芹的化身。1、曹雪芹從來不曾有過賈寶玉的生活處境前文已論證了曹家的整個生活風貌完全不同於賈府。曹寅死後,曹家更是急轉直下。曹雪芹出生在曹寅死後三年(按別一說則在死後十年)的康熙五十四年,此前一年曹顒也已病逝。這兩位都 是康熙很信賴的人。康熙說:
曹顒系朕眼看自幼長成,此子甚可惜。朕所用之包衣子嗣中,尚無一人如他者。是個文武全才。他在織造上很謹慎,朕對他曾寄予很大的希望。(《曹家檔案》125頁)
但他對曹頫就不太看重了。在曹頫請安折上批:
朕安。爾雖無知小孩,但所關非細。念爾父出力年久,故特恩如此。雖不管地方事,亦可以所聞大小事,照爾父密密奏聞,是與非朕自有洞鑒。就是笑話也罷,叫老主子笑笑也好。(同上149頁)
語氣輕蔑且不寄希望。康熙態度一變,整個官場及社會的態度必然也變,曹家的外境艱難了。1722年康熙去世,這年曹雪芹才三、四歲(按逝年45歲推)。這三、四年還是曹雪芹一生中最輕鬆的日子,但曹家已處在重債如山的壓迫之下。曹寅、曹顒還不了的巨債,曹頫又能到哪裡去弄這麼多銀子來?當時全靠康熙又給李煦任鹽務從中弄錢幫曹家歸還,曹家的壓力之大不難想像。但與後面的日子相比,這幾年就簡直是在天堂。「一朝天子一朝臣」。康熙死後雍正上台,當年就逮捕李煦,抄沒家產,家人變賣。曹家自然難逃一劫。不知是由於尚未決定如何處置曹家還是礙於康熙屍骨未寒,抑或是存心玩玩貓逗老鼠的遊戲,雍正並未對曹家立即下手,但態度是一日壞一日,一年凶一年。雍正二年,他在曹頫敬賀年羹堯作戰大勝的奏摺中批:「此篇奏表,文擬甚有趣,簡而備,誠而切,是個大通家作的。」竟不顧皇帝之尊嚴,尖刻挖苦諷刺一名小吏。在另一奏摺上又批:「只要心口相應。若果能如此,大造化人了!」在曹頫的請安折上則寫下長達數百字的硃批,既有警告又有威脅:「你若不作法,憑誰不能與你作福。不要亂跑門路,費心思力量買罪受。」「你們向來混帳風俗慣了」,最後簡直殺氣畢露:「少亂一點。壞朕名聲,朕就要重重處分,王子(按:怡親王)也救你不下了。特諭。」我們設身處地想想,接到這份「特諭」,曹家將嚇成什麼樣子。此外,他還對曹頫所辦之事可說橫挑鼻子豎挑眼。雍正二年,他說曹頫所賣宮中人蔘「價錢為何如此賤?」內務府自然明白他的心,於是在三年奏摺中說曹頫造馬鞍等事「難免生弊」,不讓他再造。四年三月雍正說絲綢織得不好,要曹頫照數賠補,罰俸一年;十一月曹頫賠來,雍正批文要內務府「著將曹頫所交絲綢內輕薄者,完全加細挑出交伊織賠。若內務府總管及庫上官員徇情,不加細查出,仍將輕薄綢緞入庫,若經朕查出後,則將內務府總管及庫上官員決不輕輕放過也。」很明顯他已決心拿下曹頫了。五年,曹頫因「勒索驛站交部嚴查」,懸了五年的劍終於落下。我們不妨想想,時時被皇帝喝罵處罰的曹頫,即使再「混帳風俗慣了」,此刻還敢去勒索驛站么?中國封建社會中,還有什麼比遭到皇帝親口喝罵,親手挑剔更令人恐懼之事?我們無法想像這五年曹家是怎麼熬過來的。這時期曹雪芹十歲左右,他的童年就處在龍顏大怒的風暴之中。以雪芹之敏感,童年的他真正是「焦首朝朝還暮暮,煎心日日復年年」(寶釵詩),他到哪裡去做一天寶玉那樣的「富貴閑人」?說雪芹是寶玉的化身,在不掌握史料的時候只是誤會,在真相大白於天下時,那就成了荒謬。2、如何解釋作品開頭的「作者自雲」?《紅樓夢》開卷有一段「作者自雲」:
當此,則自欲將已往所賴天恩祖德,錦衣紈絝之時,飫甘饜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談之德,以至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人。
這不是作者「自雲」將「已往」之事親手「編述」么?書中一號人物寶玉不就是作者雪芹的「影子」么?——如果這樣理解就太幼稚了。辨析這個問題並不太難。我們不妨分三步走:一、判定它的真偽; 二、判斷這自雲的作者是否書中的寶玉; 三、分析作者如此表白的意圖。先辨真偽。筆者以為,「自雲」當然有真實可信的一面:「已往」的曹家雖處水深火熱的政治風暴之中,也不「極富」,但還是「平常仕宦之家」,「錦衣紈絝飫甘饜肥」尚不成問題;又有不可信的虛假一面:如「今日一技無成」就是徹頭徹尾的「假語村言」;有基本不可信的一面:如「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談之德」,當年深遭當官之累的曹家父兄大約不會教育他去當官,而著書之時的雪芹除了沒當官,何「罪」之有?真實生活中的雪芹「傲骨嶙峋」白眼向人,那有如此沉重的負罪感?所以這個「作者」是經過偽裝的作者,而不是真實的曹雪芹。第二步:雪芹既已不是「作者」,則「作者」即使是寶玉的影子,雪芹就不是了。何況上一段已充分證明兩人過的生活別如雲泥。第三步:作者大言據經歷「編述」,恐怕主要是出於藝術需要,即根據中國人好史尚真的閱讀趣味,造成「自傳」的假象,以提高作品的「可信度」和感染力,吸引讀者,打動讀者。中外小說以第一人稱寫作,或自言是「實所經歷」或「來自真實事件」很普遍,其中「假」的多多。小說非新聞或史書,作者完全可以這樣寫,讀者在閱讀中將其當「真」的來感受來體驗以獲得藝術的享受也無可厚非,但研究者若也將它當作作者的真實經歷或信史,難免出現偏頗。何況,曹雪芹在前數回中著重塑造的是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的虛虛實實的藝術氛圍,更兩次大書「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來「提醒閱者眼目」。他手中高舉的是正反兩面不同的雙面「風月鑒」,隨著情節的展開他甚至動用多稜鏡和變化萬千的魔方,各種人事在他的魔筆下排到組合,變幻不斷,撲朔迷離,似夢如幻,我們需要留一份清醒留一份醉,抱辯證靈活的態度,信其可信,不信其不可信。如果一概不信,那隻好遠離《紅樓夢》忙別的去; 如果字字當真,不信有假,恐怕難得作品之妙締。3、寶玉身上也有雪芹的某些投影上面論述了雪芹與寶玉的童年處境大相經庭,說明寶玉絕對當不了雪芹的化身,這是從基本面貌、總體形象方面而言,但我們卻不能因此而否認寶玉身上確實有雪芹的「某些」投影。投影的面並不很大,卻十分重要。中外小說史表明,作家的第一部作品往往不僅是成名作,也是代表作,而一位終生磨一劍的作者,更不能不把他對人生最重要的感受集中投入到他唯一的作品之中,寄托在個別主要人物的身上。《紅樓夢》是作者唯一的長篇小說,創作時間長達十年以上,雪芹為之嘔心瀝血,淚盡而亡,他謝世時作品尚未完成。蒼天不假時日,曹雪芹不能不把自己最重要的人生感受和理念全部傾注到作品之中。寶玉是頭號男主人公,也是雪芹注入心血最多的藝術結晶,他把自己的某些感悟、品性投放到寶玉身上,自然而又必然,如寶玉的善良、敏感、多情、不好儒經而好老莊,等等; 他甚至顧不及藝術規律而明顯牽強地將他的重要理念硬塞給寶玉,如「祿蠹」說、「文死諫武死戰」說,等等,造成寶玉的「小人大思想」現象。因為寶玉是作品中唯一的正面男主角,雪芹別無選擇——這些塊壘不得不發泄。必須補充的是,曹雪芹並不曾把他所有的身世,尤其是他完全不同於寶玉的經歷及由此帶來的人生體驗寄託到寶玉身上,而是寄托在或者說分別寄托在其他一些人的身上,因不關係到此節主要論題,只能另文討論。四、賈府很可能取材平郡王福彭家本文開頭的「緣起」部份談到,激發筆者推倒「《紅樓夢》取材賈府」鐵案的是我發現了「賈(假)代化」同真「代化」之間的關聯,給了我膽氣。下文將討論兩者的關聯,用史料外證與作品內證互參的方法。1、兩個「代善」決非偶然重名歷史上的真實人物、曹雪芹表兄平郡王福彭的上祖「代善」,是清朝奠基者努爾哈赤第二子,清代的開國元勛,三朝元老。他年紀很小即征戰各方,功勛卓著。由於努爾哈赤的長子褚英「屢有戰功,上(努爾哈赤)委以政。不恤眾,諸弟及群臣訴於上,上寖疏之。褚英意不自得,焚表告天自訴,乃坐詛咒,幽禁。越二年乙卯(1615年)閏八月死於禁所,年三十六。」從此代善成為努爾哈赤眾多兒子中的長兄。他「初號貝勒」,1607年「太祖嘉代善勇敢克敵,賜號古英巴魯圖。」1613年隨父大破烏喇族,1616年「封和碩貝勒,以序稱大貝勒。」此時皇太極為四貝勒,二貝勒阿敏,三貝勒芒古爾泰,合稱「四大貝勒」,代善的地位尚在皇太極之上。但是努爾哈赤以皇太極的母親為正妻,代善之母為側室,決定了接班人為皇太極。1626年「太祖崩,岳託(代善之子)與弟薩哈璘告代善,請奉太宗(皇太極)嗣位,代善曰:『是吾心也!』告諸貝勒定策。太宗辭讓再三,代善等請益堅,乃即位。」封代善「和碩兄禮親王。」代善長於皇太極,且戰功顯赫而不居傲,深受皇太極的尊敬。1639年「從上(皇太極)獵於葉赫,射獐,馬仆,傷足。上下馬為裹創,酌金卮勞之,因泣曰:『朕以兄年高不可馳馬,兄奈何不自愛?』罷獵,還,命乘輿緩行,日十餘里,護以歸。」1643年皇太極崩,清世祖順治帝福臨即位,「命(代善)上殿勿拜,著為例。」順治五年代善「薨,年六十,賜祭葬,立碑紀功。康熙十年,追謚。」 (本段引文皆出《清史稿?卷216》)如此一位德高望重的開國元勛,三朝重臣,其名字在清代早期可謂如雷貫耳,誰人不知?他又是曹雪芹表兄福彭的上代,他的辭世距曹雪芹的出生相隔不過五十多年, 可以想像,他的事迹曹雪芹必耳熟能詳倒背如流,他的英名在曹雪芹心目中應佔有突出的地位。雪芹以「代善」之名作為寶玉祖父之名,必有深意焉。其次,眾所周知,曹雪芹為《紅樓夢》中人物取名多包含有特殊的含義,如「賈雨村」(假語村言,假語存)、「甄士隱」(真事隱)、「元、迎、探、惜」(原應嘆息)、「甄英蓮」(真應憐),「卜世仁」(不是人)、「詹光」(沾光)、「吳新登」(無星戥)等等,而且多用諧音。最重要的三位主人公寶玉、黛玉、寶釵,則用「寶玉」二字拆字組合成「黛玉」、「寶釵」。可見作為人物取名用盡心計,這不僅成為作品的一大藝術特色,更重要的是他借人名來表達人物個性命運以至作品意旨。既如此,他怎麼可能把「代善」這個滿清前期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又是滿清一代風雲人物中與自家關係最近者,竟然因疏忽而命名給寶玉的祖父?其三,曹雪芹用意最深的是「真(甄)」「假(賈)」一對反義詞,並以此作為整個作品寓意的一雙眼睛,為此他不惜大違常理地設計藝術對照,如「賈(假)府」對應「甄(真)府」,「賈(假)寶玉」對應「甄(真)寶玉」,太虛幻境用「假作真時真亦假」為醒目的對聯,如此種種,煞費苦心,無非為提醒讀者:見到「賈(假)」,應注意可能對應著「甄(真)」。——那麼見到「賈(假)代善」,理所當然應聯想到真「代善」;「賈(假)代善」後代的故事,應該對應著真「代善」後代的生活。其四,曹雪芹在作品中特意安排了一個「重名」的細節:第54回說書的女先生所說《鳳求鸞》中有位公子名叫「王熙鳳」,賈母笑道:「這重了我們的鳳丫頭了。」女先生忙道:「我們該死了,不知是奶奶的諱。」鳳姐笑道:「怕什麼,你們只管說罷,重名重姓的多呢。」這個細節從未受到論家重視,從表面看似乎也沒有什重么要意義,但筆者以為這並非閑筆,雪芹如此寫,正是「草蛇灰線」,意在提醒我們關注作品中人名有可能同真實生活中人名相重,「假」中有真;同時又是為自己預設一個開脫,萬一當局追究到「代善」一節,又可推脫為無意的重名。其五,真代善是次子,「賈代善」既是賈府二房榮公之子,在同輩中也小於堂兄賈代化,仍是二房。其六,代善兄弟出生入死,軍功赫赫,以軍功封王,賈府寧榮二公也是在死人堆里被焦大背出來救了性命,因軍功封爵。上述理由說明,「賈」同「甄」的一一對應,「假作真時真亦假」等等,都是一個個指示符號和路標,它們共同的作用是引導讀者發現那個「賈代善」的背後,隱藏著歷史上的真「代善」,是作者非常委婉地被露:賈府的故事,取材於代善一族的平郡王府。2、曹雪芹為何要以郡王府福彭家作為賈府的素材作品的題材同所表達的意蘊究竟何者先行是文學理論的一個老問題,敦先孰後仁者見仁。但題材的最終選擇取決於主題意蘊表達的需要這一點,恐怕沒人異議。曹雪芹意存高遠,統攝全書的《好了歌 》及注所否定的是中國人數千年來的所有夢想:功名、金銀、姣妻、兒孫。明顯地,作者是要對中國人傳統的人生觀、世界觀、榮辱觀、價值觀作一徹底的檢討與批判。它不是對某個時代、某個階層、某種生活方式、某種價值觀念等層面的檢討,而是要對中國文化總層面或中國文化的主流層面作一醍醐灌頂的大總結,對中國人最基本的人生理念來個振聾發瞶的大了斷。據此意旨,曹家那樣的「平常仕宦人家」,在題材的份量上尚嫌不足,而以仕途極致的王公貴族家庭作題材方能滿足作品意旨表達的需要。官位達此高度,「因嫌紗帽子,致使枷鎖扛;昨憐破襖寒,今嫌紫蟒長」才有著落,才可表達出「忽喇喇似大廈傾」「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這種震撼人心的藝術效果。《紅樓夢》中的賈府公爵世襲,鐘鳴鼎食,崢嶸軒峻,不可一世。要將這樣一個家族的作派氣度紋絲不亂地表達出來,同時將數百個不同角色的人物寫得聲口如聞,如果沒有與之相類似的真實家族做底子,如果作家對這個家族未達爛熟於胸的程度,是根本不可能的。也正因為此,托爾斯泰筆下的貴族生活,比司湯達、巴爾扎克豐滿生動得多,巴金、張愛玲筆下的大族、老舍筆下的旗人,遠非其他作家可比。福彭家世襲郡王,其規格聲勢當可同賈府媲美。相反,曹家僅為五品織造官,難堪大任。所以,曹雪芹取材福彭家,不僅恰當,而且必要。3、曹雪芹應有可能在郡王府生活過郡王府足以堪當賈府原型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還有問題:曹雪芹有沒有可能充分掌握這份素材,有沒有可能對福彭家的生活細節、人物聲貌也都爛熟於胸呢?換句話說,曹雪芹有沒有可能經常出入郡王府,甚至在其中居住、生活過一段時間?筆者將史料同作品結合研究的心得是:他很可能生活過,並且,正因為有過這種居人籬下的生活,,才可能在作品中寫出如許之多之深的寄居之苦。(1)按常情推理:雪芹應常在郡王府走動曹家在江寧被削職抄家後,普通家人也被賞給了繼任,直系親屬遷往北京。在京房屋僅「少留」以供居住,估計極侷促,其他家產則已一抄而空。此時父親曹頫大約還在獄中,曹家已失去生計,曹雪芹十來歲,按常理,在京城的姑媽會給予相當的照顧,並招呼曹家的獨子雪芹常去走走甚至居住,如史湘雲走賈府那樣。十來歲的雪芹,按《紅樓夢》的寫法, 童年無忌,可同表兄弟姐妹們一起讀書玩耍,所以對郡王府生活相當熟稔,連同閨閣也可出入,所以象迎、探、釵、黛這些形象都可握有模本,才能塑造得鬼斧神工。(2)第一手史料:「曹家人往老平郡王家行走」《曹家檔案》中雍正十一年《庄親五允祿奏審訊綏赫德鑽營老平郡王折》,有一段有關曹家同郡王府交往的史料極為重要,是幾乎唯一的有關曹家北遷後生活的第一手史料,值得我們高度重視。綏赫德繼任江寧織造不久就被「革退織造」回京。雍正十一年他被參「鑽營老平郡王」受到逮捕審訊。請看他的供詞。他說已被革職的老平郡王納爾蘇派小兒子(按,不是福彭)等來他家取走一個寶月瓶,講好價錢四十兩。
後來我想,小阿哥是原任織造曹寅的女兒所生之子,奴才荷蒙皇上洪恩,將曹寅家產都賞了奴才,若為這四十兩銀子,緊著催討不合。因此不要了是實。
他顯然將納爾蘇索財看作是為報復他得了曹寅家產。那麼納爾蘇是否有此意?請看綏赫德後面的交代:
奴才來京時,曾將官賞的揚州他方所有房產,賣銀五千餘兩。我原要帶回京城養贍人口。老平郡王差人來說,要借銀五千兩使用,奴才一時糊塗,只將所剩銀三千八百兩送去借給是實……奴才如今已七十餘歲,豈有求托王爺圖做官之意?
不多不少,納爾蘇開口「借」的正是綏赫德變賣曹家房產之數。那麼綏赫德何以僅給「所剩銀三千八兩」?原來此前兩人已有兩次精採的「交易」。請看同案古董商沈四的供詞:
老平郡王將我叫到府里說,你替我借幾兩銀子使用。我說無處去借,有原任織造綏赫德家有許多古董,(筆者按:是曹家原有之物?)何不到他家要幾件,當些銀子使用?老平郡王說好,著六阿哥同你去,我同六阿哥到綏赫德家,將那玉如意、銅鼎拿出當了五十兩銀子,六阿哥拿進去了。第二日,老平郡王說,我給綏赫德送幾樣餑餑去,可好么?我說好,他必定感念王爺的恩。隨差趙姓太監送了四盒餑餑,綏赫德家又回送了回件古董………這六七日前,老平郡王向我說,我因無銀子使用,將綏赫德銀子使了三四千兩。
說其精采,因為他們倆顯然把「原任織造綏赫德」當作欠債人,王爺則象債權人,要銀子可隨時去拿;精采之二是綏赫德似乎也認同債務人的角色,隨要隨給;精采三是四盒餑餑換四件古董,絕妙的買賣!而筆者推測,綏赫德後來之所以只送去三千八百兩,是這六件古董在他的心理價位是一千二百兩,兩數相加,正好五千!不過,最關鍵的是:這出鬧劇之中曹家是否直接參預?在不那麼狡猾的綏赫德之子富璋的供詞中終於有欲言還休的一句,那是他整個供詞的第一句話:
從前曹家人往老平郡王家行走,後來沈四帶六阿哥並趙姓太監到我家看古董,二次老平郡王又使六阿哥同趙姓太監到我家,向我父親借銀使用……
這吞吐含糊的話中卻明白無疑表露出在綏赫德一家心目中,是「曹家」在幕後有動作,出面的是納爾蘇一家。綏赫德家的臆測我們無法坐實,但其所舉出的現象應該存在,即:「曹家往老平郡王家行走。」——這一句話,對我們彌足珍貴,它讓我們有了實實在在的根據,證實了我們前面以常理所作的推測:回京後,曹家常去平郡王府福彭家。——這當中自然包括曹雪芹。(3)《紅樓夢》提供的內證:曹雪芹應有寄居生活我們先來想像一下:當曹雪芹「往老平郡王家行走」時,他自己家是一貧如洗,雖為至親,但當他象劉姥姥家的板兒一樣跨進巍峨的王府門闕時,他的心情是如何的?要知道他不僅有板兒的窮困而且還是罪人之子,王府中各色人等的臉色可想而知。我們不曾親身經歷,那滋味很難體會。恰恰,《紅樓夢》中各種人生滋味寫得最蒼涼最感人泣下的,正是這種籬下之苦,在某種意義上,如果我們稱《紅樓夢》為「寄居文學」恐怕無大錯。寫到投親寄靠,曹雪芹簡直一發而不可收:林黛玉獨自來寄居,薛寶釵一家來投靠,史湘雲隔三差五來小住,妙玉單身來修行,還有邢岫煙、李紋姐妹,等等,如此大書而特書,想作者有多少塊壘需吐?有多少情結要解?有幾多隱痛欲訴?這些人中作者筆墨最多最為感人的無疑是林黛玉,但特別值得關注的是薛寶釵。筆者以為她身上寄託著曹雪芹濃重的身影。首先,薛家的身份同曹家頗有相似之處。賈史王薛被統稱為「四大家族」,但與前三家相比,薛家就相形見絀,不在一個檔次。賈史王三家乃「公」「侯」「伯」之後,現今也居高官顯職,薛家上代為「紫薇舍人」,是五品上的小官,同曹家相當;寶釵之父又同曹家一樣替內務府辦事,其「帑銀行商」身份同曹寅兼辦的鑄錢銅筋事務也相近。其次,薛家也正是在金陵(即江寧)犯了官司,為避禍而投奔京中的貴族親戚,曹家犯事北遷返京,「往老平郡王家行走」;薛家投靠的娘家姐姐,為姨表親,曹家「行走」的是父親的妹妹,為姑表親,其遭際何其相似。曹雪芹在姑媽家同薛寶釵在姨媽家的身份地位幾乎一致,而同林黛玉則有較大區別:黛玉是親外婆「念及小女無人依傍教育」,主動「遣了男女船隻來接」的(第3回),雪芹和寶釵則都是被迫而又被動前來;黛玉「依傍」的是外婆,在中國風俗人情屬很正常,而雪芹和寶釵寄居到表親家中,則有點出格。所以同樣是寄居,黛玉的作派就回寶釵大不一樣,一個是底氣較足,撒嬌任性,「目無下塵」,三天哭兩天鬧,急得賈母老淚縱橫,哭嘆無奈;一個是頗懷尷尬,「寡言少語」,謹慎壓抑,連丫頭也不敢得罪一個。第27回寶釵追撲蝴蝶時無意中聽到小紅墜兒的私房話,其第一反應是趕緊逃避,以免「生事」「沒趣」,甚至連逃避還要找借口「金蟬脫殼」。這個細節,寫盡她的尷尬身份,籬下委屈。我們不妨設想,如果是在寶釵自己家,她何至於此?可惜竟有論者指她為「奸滑」,恐怕是沒有設身處地替寶釵著想。我們再想一想,同是投身表親的曹雪芹若遭遇同樣情況,恐怕也只能象寶釵這樣罷。之所以說寶釵身上有雪芹濃重身影的另一個理由是寶釵的學問知識、世事人情都有超過她的年齡所允之嫌,尤其是那句對她最基本的評價「山中高土晶瑩雪」,和她那份對「赤條條來去無牽掛,那裡討蓑衣雨笠卷單行?一任俺芒鞋破缽隨緣化」的鐘情,以及她對人情的豁達以至冷漠,不僅遠非少女情懷,而且明顯有了強烈的成年男性色彩。同黛玉的多愁善感,長淚不幹的少女情懷,形成鮮明的反差。她的這些情懷,明顯屬於曹雪芹。一部小說寫如此眾多的少女寄居,極不尋常,它是作家長期鬱積、苦苦壓抑的心底情感的大噴發,是作家打得死死、欲解無方的心理情結的大宣洩,我們有理由把它看作是雪芹的「夫子自道」,是太史公筆法。——借作品泄情,是雪芹曾有寄居生活的重要內證。4、曹雪芹可能寄居郡王府的外證——郭敏兄弟和張宜泉的詩文至今為止,影影綽綽為人們提供曹雪芹後期生活和性情的,唯有他的朋友郭敏、郭誠兄弟和張宜泉。他們都對曹雪芹很是欽佩,詩文中嘉言連連。然而郭敏的《寄懷曹雪芹霑》中有兩句令我們十分驚訝,簡直象在寫另一個曹雪芹:
勸君莫彈食客鋏,勸君莫叩富兒門。殘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書黃葉村。
——這是怎麼回事?他們不是說「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見此知離。醉余奮掃如橡筆,寫出胸中塊壘時!」(郭敏《題芹圃畫石》)又說雪芹「字夢阮」(阮藉)、「素性放達」(張宜泉《題芹溪居士》、《傷芹溪居士》序)這樣一位自比阮藉、傲骨嶙峋的曹雪芹,急么可能去「富家」食「殘杯冷炙」,看人「德色」?然而郭敏又不可能無故而「勸」,更不會向曹雪芹臉上抹黑。筆者以前讀此詩即有存疑,苦於沒有資料,也沒論者作過解釋,現在,對曹家與郡王府的關係有了新的認識,疑問如雪消融。曹雪芹不可能去叩一般的「富兒門」,反之,他「行走」或寄居郡王府姑媽家或別的親戚家,就完全可能了,因是至親;但是,天長日久,姑媽家的某些人難免面有「德色」,驕傲而敏感的雪芹或向朋友有所泄露,因此郭敏才會直言相「勸」。如果再印證《紅樓夢》中對寄居之情的綿綿宣洩,可知所謂「富兒」,並不是外人,而是至親;正因是至親,雪芹才會去住。另一個重要內證是故事不長,卻有「總起」作用的甄士隱的故事。它一直未受到論者應有的重視。《紅樓夢》開卷先寫仙界石頭的故事以交代寶玉的來歷,具有楔子性質,然而從仙界回到人間時,卻大書甄士隱的故事,而且具有提要性質的回目也是「甄士隱夢幻識通靈」。這就不易理解了:士隱的故事同作品的中心情節並無重大關係,若說它也是一個楔子,未免架屋疊床,於情理不合;若說是「起興」,則未免興得太遠,有失嚴謹,同作品宏偉壯闊又絲絲入扣的風格不符。顯然,作者開筆就寫甄士隱的故事,是有深意的。「甄士隱」者,「真事隱」也。它究竟隱含什麼重大意蘊呢?我們簡要分析一下。甄士隱故事有如下幾個要點:一、家居小康,稟性恬淡;二、夢遇僧道,聽得石頭下凡故事;三、接濟賈雨村赴考;四、失落女兒英蓮;五、家遭火災,攜妻投奔岳丈,投人不著,貧病交攻;六、再遇跛道,聞《好了歌》而悟,隨道飄去。這段「真事」,應有與作者相關的事迹被隱含其中。上述六點中,之二非真事,之三起引出後文的作用,之六也非真事,雪芹未曾出家。所剩一、四、五,將其聯繫起來則有如下兩種寓意:或寓曹家遭禍,則英蓮寓雪芹本人,謂雪芹離家另過後受盡磨難,是為「應憐」;或以士隱寓雪芹,謂其遭難後投人不著。兩種寓意的共同指向是:家遭不幸,投奔或被迫來到別家,所靠非人,生活甚不如意。——筆者以為,這是甄士隱故事的主要含義,也是曹雪芹本人身世的借隱為現,頗值得重視和玩味。五、本文結論討論至此,我們大致可以做出如下結論:一、曹家北遷之後,經常在郡王府福彭家「行走」;至於曹雪芹,極可能在郡王府中生活過一段時間,得見王府的尊榮富貴,也嘗盡寄居的苦辣酸甜。這段生活為他創作《紅樓夢》奠定堅實的基礎,使他有可能創作出「賈府」的盛衰歷程,並同時寫出寄居富貴人家的種種況味。二、從這個意義上說,郡王府才是賈府真正的原型。然而在創作過程中,雪芹又非唯郡王府是寫,他調動起自己所有的生活經驗和閱歷,把它們有機地融入賈府之中,所以《紅樓夢》中又不乏作者或其家人的一些經歷和觀念。三、但總的框架依然是化郡王府為賈府,而根本不可能用曹家作賈府的原型,因為在身份、地位、權勢、財富等各個方面,曹家的尺碼太不相配,份量太不相稱。四、至於曹雪芹本人,因過的完全不是寶玉那樣的生活,兩人分屬兩個不同的階層,所以寶玉的原型也不是雪芹。作家雖然將某些個性理念寄托在寶玉身上,但在本質上寶玉不是他的化身。他把自己的身世閱歷化整為零,分別納入的還有寶釵、甄士隱等人身上,使作品帶有明顯的「寄居小說」色彩。——這些,就是本文的基本結論。本文一破一立兩個論題都較大,而且都要用到考證的手段,而這實非筆者所長,筆者力求以作品內證補之,使外證與內證互相呼應補充,力爭使本文成為「文學的考證,而非歷史的考證」(余英時語)。但能力有限,偏頗難免,誠待方家讀者指正。尤其是「立」的部分,因資料不足,對於郡王府福彭一家具體生活所知較少,故題中以「可能」限之。尤其是大量一手史料存於北京和台北,又輕易見不著,筆者難以查閱,故只是大膽提出自己的看法,包括推測。現在,筆者的「磚」已拋出,企盼有一天專家們在清代王公貴族、尤其是代善一族研究方面有新發現,從中找出賈府的真正原型,使《紅樓夢》的研究更上一層樓。2006年4月24日晨初稿,5月5日夜改定於上海家中作者附言:本文歷時近十月,今日終於脫手。明日起將爬出史料堆見陽光吸清氣,暫不再考證。近期將完成多年宿願,對薛寶釵寫出本人獨到心得,再作爭鳴。自1987年發表《〈紅樓夢〉後四十回的奇光異彩》(可查《新華文摘》1987年第7期)將近二十載矣,至今方有此文,個中緣由,一言難盡!往者往矣,唯追來日。庶幾能為紅學添磚加瓦,余心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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