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與營業稅
增值稅與營業稅
增值稅與營業稅的聯繫與區別;什麼樣的情況(行為)下既涉及到增值稅又涉及到營業稅?
一、增值稅的概念 增值稅是指對從事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理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徵收的一種流轉稅。 二、增值稅徵收範圍 (一)銷售貨物。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 (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又稱銷售應稅勞務,是指在境內有償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三)進口貨物。是指進入中國關境的貨物,在報關進口環節,除了依法繳納關稅之外,還繳納增值稅。 (四)視同銷售貨物應徵收增值稅的法定行為。 (五)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同銷售貨物,徵收增值稅;其它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同銷售非應稅勞務,不徵收增值稅,而徵收營業稅。 (六)兼營應稅勞務與非應稅勞務,如果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的,其非應稅勞務應與貨物或應稅勞務一併徵收增值稅。 (七)屬於增值稅徵收範圍的其它項目。 三、增值稅納稅人 增值稅納稅人是指在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是指經營規模較小,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 四、增值稅稅率 基本稅率為17%;低稅率為13%;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另有規定的除外;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徵收率為4%;其它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的徵收率為6%。 五、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增值稅銷售額 增值稅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從購買方 或承受應稅勞務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一切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如果銷售貨物是消費稅應稅產品或進口產品,則全部價款中包括消費稅或關稅。 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受託加工應徵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且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代墊費用不屬於價外費用。 採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併定價方法的,按以下公式計算銷售額: 納稅人進口貨物,以組成計稅價格為計算其增值稅的計稅依據。計算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 = 關稅完稅價格 + 關稅 + 消費稅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或者視同銷售行為而無銷售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按稅法規定的原則和順序核定其銷售額。 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採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還本銷售方式銷售貨物,按稅法規定計算納稅。 (二)增值稅銷項稅額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的稅率計 算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計算公式為: 銷項稅額 = 銷售額×稅率 或:銷項稅額 = 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三)增值稅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負擔 的增值稅稅額。 1. 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 (1)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2)一般納稅人進口貨物,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3)一般納稅人購進免稅農業產品或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農業產品的進項稅額,按買價依照10%的扣除率計算。對農業產品收購單位在收購價格之外按規定繳納的農業特產稅,准予併入農業產品的買價,計算進項稅額扣除。一般納稅人從農業生產者購進的免稅棉花和從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購進的免稅糧食,按買價依照13%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4)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貨物(固定資產除外)所支付的運輸費用,按運費金額依照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5)生產企業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按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依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6)一般納稅人取得由稅務所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的專用發票,可以專用發票上填寫的稅額為進項稅額計算抵扣。 2. 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 (1)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未取得並保存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未註明增值稅及其它有關事項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購進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 (3)用於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 (4)用於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 (5)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 (6)非正常損失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 (7)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 (8)小規模納稅人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9)納稅人進口貨物,不得抵扣任何進項稅額。 (10)納稅人因進貨退出或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稅額,應從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納稅人發生了按規定不允許抵扣而已經抵扣進項稅額的行為,如無法準確確定該項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實際成本 = 進價+運費+保險費+其它有關費用 應扣減的進項稅額=實際成本×徵稅時該貨物或應稅勞務適用的稅率 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非應稅項目(不包括固定資產在建工程)而無法準確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全部的進項稅額× 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應稅項目營業額合計 —————————————————— 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 3.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時限 (1)工業生產企業購進貨物進項稅額的抵扣時限。 (2)商業企業購進貨物進項稅額的抵扣時限。 (3)一般納稅人購進應稅勞務進項稅額的抵扣時限。 4.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1.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 - 當期進項稅額 2.一般納稅人採用簡易辦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的徵收率計算。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 = 銷售額 × 徵收率 3.進口的應稅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任何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 = 組成計稅價格 × 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 = 關稅完稅價格 + 關稅 + 消費稅 4.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的徵收率,實行簡易辦法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 = 銷售額 × 徵收率 六、增值稅起征點 個人銷售額未達到稅法規定起征點的,免徵增值稅。 七、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地點、納稅期限 (一)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1.採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的憑據,並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 2.採取托收承付和委託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並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3.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4.採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5.委託其它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銷售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6.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憑據的當天。 7.納稅人發生按規定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委託他人代銷、銷售代銷貨物除外),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8.納稅人進口貨物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二)增值稅納稅地點、納稅期限 增值稅納稅人按稅法規定的納稅地點、納稅期限繳納稅款。 八、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購使用範圍 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小規模納稅人如符合規定條件,需開具專用發票的,由當地主管稅務所代開。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範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貨物在內)、提供應稅勞務以及應當徵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貨物,可以不開具專用發票。 稅法對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具體情形作了規定。 (三)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的時限 1.採取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託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2.採取交款提貨結算方式的,為收到貨款的當天。 3.採取賒銷、分期付款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4.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為收到受託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5.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它機構用於銷售,按規定應當徵收增值稅的,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6.將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它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7.將貨物分配給股東,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四)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規定 納稅人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後,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分別按以下方式辦理: 1.購買方在未付貨款並且未作賬務處理的情況下,須將原發票聯和稅款抵扣聯主動退還銷售方。 2.在購買方已付貨款,或者貨款未付但已作賬務處理,發票聯及抵扣聯無法退還的情況下,購買方必須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以下簡稱證明單)送交銷售方,作為銷售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合法依據。 3.購買方收到紅字專用發票後,應將紅字專用發票所註明的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 一、營業稅概念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取得的營業收入額(銷售額)徵收的一種稅。 二、營業稅徵收範圍 營業稅徵收範圍包括: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 三、營業稅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一)營業稅納稅人 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 (二)營業稅扣繳義務人 1.委託金融機構發放貸款,以受託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為扣繳義務人。 2.建築安裝業務實行分包或轉包的,以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 3.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而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其應納稅款以代理者為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者,以受讓者或者購買者為扣繳義務人。 4.單位或者個人進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應納稅款以售票者為扣繳義務人。 5.演出經紀人為個人的,其辦理演出業務的應納稅款以售票者為扣繳義務人。 6.個人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等無形資產的,其應納稅款以受讓者為扣繳義務人。 四、營業稅稅率 營業稅按行業實行有差別的比例稅率,主要設置了3%和5%兩檔基本稅率。另外,娛樂業稅率為20%。 五、營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營業稅營業額的確定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時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稅法規定對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文體育業、服務業中的一些特殊業務,可以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額為營業稅。 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價格明顯偏低而又沒有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稅法規定的原則和順序核定其營業額。 (二)營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 = 營業額×稅率 六、營業稅的起征點 營業稅納稅人個人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200~8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日(次)營業額50元。 七、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地點和納稅期限 營業稅納稅人按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地點、納稅期限繳納稅款。
三大流轉稅的區分,建議你還是以熟悉各自的納稅義務人和徵稅對象為宜。 1。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2。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以下簡稱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消費稅。 本條例所指的應稅消費品包括: 1)煙。包括:甲類捲煙、乙類捲煙、雪茄煙、煙絲。 2)酒及酒精。包括: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黃酒、啤酒、其它酒、酒精。 3)化妝品,含成套化妝品。 4)護膚護髮品。 5)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含各種金、銀、珠寶首飾及珠寶玉石。 6)鞭炮、煙火。 7)汽油。 8)柴油。 9)汽車輪胎。 10)摩托車。 11)小汽車。 3。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以下簡稱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本條例所指的應稅勞務包括: 1)交通運輸業。 2)建築業。 3)金融保險業 4)郵電通信業。 5)文化體育業。 6)娛樂業。 7)服務業。 注意: 1。銷售貨物,屬於增值稅徵稅對象。 2。上述煙等十一類貨物,既屬於增值稅徵稅對象,也屬於消費稅徵稅對象。 3。對於增值稅與營業稅在勞務中的徵稅分工為:加工勞務和修理修配勞務,屬增值稅徵稅對象,其它勞務屬營業稅徵稅對象。 4。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屬於營業稅徵稅對象。
相同點:都是流轉稅 不同點:增值稅是對大多數應稅商品和少部分應稅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徵收的,營業稅是對大多數應稅勞務和少部分應稅商品(不動產,無形資產)徵收的,兩者井水不犯河水,而消費稅是在增值稅的基礎上再征,主要的對象是相對奢侈品,所以消費稅跟營業稅也不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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