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家鑫案一審判決留下的疑問與思考

葯家鑫案一審判決已出來,讓很多人覺得已經塵埃落定。事實並非如此,案件本身以及案件之外的一些思考遠遠沒有結束。

一、葯家鑫會死嗎?

可能有人會說,已經判了死刑,肯定會死。錯了,事實遠非如此。我找了很久,沒找到到底是「立即執行」還是「緩期執行」。

就算一審判決死刑立即執行,葯家還有上訴機會,還有二審。就算終審判決死刑立即執行,還有最高院的死刑核准。所以葯家鑫會不會死,現在下結論為時過早。

可能會有很多人與我一樣擔心,會不會最終判了死刑,卻是死刑緩期執行?只要是緩期執行,基本上可以斷言,葯家鑫會在15年之內開著車逍遙自在的賓士在馬路上。

所以,案件也許才剛剛開始。

二、民意為何一邊倒的怕葯家鑫不死?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其實隱藏著非常嚴重的社會危機感。之所以出現如此大規模的一邊倒的民意,實質上就是對法律的公正性缺乏信任。再說具體點,是弱勢群體對掌權者與強勢群體的不信任。

這才是問題關鍵。

一個簡單案件一拖再拖,懸而未決。法庭上對嚴重不對等的旁聽者發調查問卷。央視「激情表演」,外拉「專家」來把殺人動機解釋成藝術。很多主要媒體與專家含蓄或直接說情。再聯想到太多太多的這個門那個門。這些讓弱勢群體有種無力感、害怕感。

他們怕葯家鑫不死,說到底,是怕法律不公正,怕權大於法,怕弱勢群體以後得不到保護。

如果這種現象還將繼續延伸下去,那真正可怕的就不是葯家鑫死不死這個問題那麼簡單。

三、專家值得信任嗎?

本案件中最出鏡的無疑是李玫瑾專家。

我看過她的博客,對批評者,她一概採取蔑視態度。至於有理性者提出異議,她都是以「專業不相通」來抵擋,讓外人別用非專業的角度來批評她。

我的確是非專業者,所以在此不討論「專業」問題。但還想問一句「專業」頗深的李專家一句,點評案件中,是不是應該使用「犯罪嫌疑人」「罪犯」「被害者」等等專業稱呼?

既然你是「專家」,總不至於這點常識都沒有吧?

你把「罪犯」(不是犯罪嫌疑人,是已經確認的罪犯)稱呼成「孩子」是出於什麼目的?犯如此嚴重「專業」錯誤,就憑這一點,被罵也是正常。

最後對這些「專家」說一句,現在是開放時代,民眾的理解與判別能力早不是解放前或解放初。並不是拿著「專家」身份,甩幾句「專業」術語就可以蒙住廣大老百姓。

四、西安音樂學院為何前後自相矛盾?

這是很有意思的事。記得以前西安音樂學院還在審判過程中遞交過請願書,希望輕判葯家鑫。而且旁聽的有教師與學生代表。

現在一審結束,馬上發表聲明,堅決擁護法院的公正審判。先不談這前後態度的大變,單就這篇聲明,我看不到一絲誠懇語氣,全是官樣文字。通篇讀下來,全是官話套話。

還有就是那個李穎,為什麼不敢大大方方承認是你們學院的學生?就算已畢業,難道就不是你們學院的學生了嗎?

如此沒有勇氣與坦誠的學院,遇到強大民意批評,只想著逃避責任,明哲保身,只能說明教育本身就有問題。

五、假如沒有強大民意,一審會如何判?

這個問題我經常會思考,不僅僅是葯家鑫案。以前很多離奇案件的判決被媒體曝光後再改判。假如沒有媒體曝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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