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漏洞延誤救援,判物業賠48萬

相關法規

消防通道被堵不處理,可對物業罰款萬元

《消防法》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管理時,應當承擔相應的消防管理責任。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對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行為未及時勸阻或者報告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判例意義

此案判決意義重大,物業應當以此為鑒

針對此案的判決,湖南銀聯律師事務所陳鑫平律師表示,此案責任的認定及判決社會意義重大。「判決中,儘管被告方物業公司只承擔了30%的責任,但對整個行業的警示意義無疑是顯而易見的。消防設施的完善有效、消防通道的通暢,是火災發生後的救命稻草,物業公司應嚴加管理。」陳鑫平說,物管行業應以此案為鑒,對小區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防患於未然。

3月31日,長沙市開福區左岸春天小區,繁花似錦,綠草茵茵。大煞風景的是,小區里有一住房被燒得連窗戶都不剩,像一個大大的黑窟窿,與周圍景色格格不入。

去年3月26日凌晨,左岸春天小區發生火災,業主戴偉(化名)一家三口遇難,出事地點正是這間燒得像個大黑窟窿的C1棟701室。

讓戴家人悲憤的是,三人被困火海報警後,小區消防通道堵塞、消防栓沒水,影響了消防救援,只能眼睜睜看著火勢越來越大。為此,戴家人將小區物業告上法庭,索賠160餘萬。

事隔一年之後,戴家人拿到了判決書,因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瑕疵,法院判決物業擔責三成賠償48萬。

悲劇回放

小區凌晨發大火

一家三口遇難

這場已過去一年的大火,對戴家人來說,如同傷痕纍纍沒有進行修整的701房間,仍是一個無法癒合的傷口。

去年3月26日凌晨5時28分,天還未亮,當小區居民尚在沉睡中時,小區里忽然傳來「救命」的聲音,被驚醒的居民很快發現,C1棟701房著火了。

幾分鐘後,消防車抵達小區門口,不料消防車駛入小區消防通道後遇阻,消防官兵被迫攜帶救援工具徒步奔往火災現場。

6時零5分,火被撲滅,房間的窗戶在大火中都被燒穿。

待消防人員進入房間,被困的戴偉和他的妻女,都因吸入大量煙氣已經窒息死亡。

警方認定

消防通道被堵

致火災蔓延擴大

兩個月後,長沙市公安消防支隊作出了《關於左岸春天「3·26」火災有關消防問題的情況說明》:

引發火災的直接原因為吸煙所致;火災發生在凌晨,發現時間晚,當事人沒採取有效的逃生和自救措施是火災蔓延擴大、人員傷亡的原因之一;入戶門為防盜門,破除難度大,阻礙了進入救援;小車佔用了小區消防通道阻礙救援、消防栓內無水,是火災蔓延擴大的原因之一。

法庭激辯

耽擱致禍?or吸煙引禍?

起火原因是一個煙頭,是戴偉的疏忽所致。但戴家人認為,造成悲劇的主要原因是消防通道被堵導致,而物業則認為,他們和這起事故的損害後果沒直接因果關係。

法庭上,雙方就此展開激辯。

【家屬】

物業存在重大過錯,應擔責

戴家人認為,「如果消防趕來救援時小區消防通道通暢,如果消防栓有水,火災就能輕易撲滅,也許能挽救這被困火海的一家人。」

在多次與小區物業協商賠償事宜無果後,2013年8月,戴家人將物業告上法庭,索賠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財產損失等160餘萬。

戴家人稱,「在這次火災中,物業公司疏於管理,導致小區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形同虛設、消防通道堵塞以致消防車輛無法進入、消防栓沒水,延誤了滅火救援時機,最終火災蔓延並造成巨大損失,物業存在重大過錯,應承擔賠償責任。」

為此,戴家人還出示了一段小區監控所拍下的救援過程視頻。當天5時37分,消防車進入小區消防通道後遇阻,消防員被迫徒步趕去救火。5時48分,一輛遇阻的消防車退出小區消防通道,重新調來的小型消防車才得以進入小區進行施救。6時零9分,大火撲滅後,仍有消防車被困在消防通道動彈不得。

【物業】

沒直接因果關係,不應賠

物業辯稱,本案屬侵權之訴,應當綜合考慮被告是否存在過錯,被告過錯與損害結果是否有因果聯繫,並根據對損害結果所起的作用來確定賠償責任。

「本次火災事故的直接原因為死者吸煙不慎,加上受害人沒有採取有效逃生措施、防盜門破拆難度大,消防人員破門施救時,受害人已死亡。」

據此,物業認為,「這起事故的損害後果與我們沒有直接因果關係,所以物業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其在答辯時,還指出原告主體資格不適格,法院應當駁回其起訴。

三湘華聲全媒體記者潘顯璇

曾韌通訊員李少先

法院判決

消防管理有問題,物業被判賠48萬

3月31日上午,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宣判此案。

法院認為,物業公司應對轄區內公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負責管理左岸春天的錦鴻物業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上有明顯瑕疵,消火栓無水、消防通道堵塞,增加了火災引發嚴重後果的可能性,危害了小區物業財產及廣大業主人身的安全性。所以,物業公司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消防部門的情況說明裡,明確了起火原因為吸煙不慎,並非物業公司在小區消防安全管理上存在問題,物業公司可減輕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由死者方承擔70%的責任;物業公司承擔30%的責任,賠償48萬餘元。

重訪調查

消防通道停車依然嚴重,「禁停」標識形同虛設

3月31日下午,火災悲劇事隔一年之後,記者重訪了左岸春天小區。

記者到達小區時,小區消防通道上停放了約20多輛小車,路旁的「禁停」標識形同虛設。

該小區正在進行第三屆業主委員會的選舉,業委會的李先生告訴記者,「自從去年發生過火災後,我們組織了消防知識培訓,很多業主的消防意識已明顯提升,但是到了晚上,小區車多位少,還是有人不自覺,把車停到了消防通道上。」

記者隨後查看了小區內的消防栓等設施,發現這些都可以正常使用。

消防提醒

發現消防隱患請撥打96119

不光會查處還會獎勵舉報人

「火災初期火勢都不大,如果市民發現後及時報警,消防官兵一分鐘不到就會出發奔赴現場。」省消防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城市消防中隊的分布,如果路上不擁堵,消防官兵5至10分鐘就可以趕到現場。這時,事發點附近消防設施是否齊全,消防通道是否順暢,直接影響消防能否佔據最佳位置進行滅火救援。」

該負責人表示,他們曾就居民住宅區消防通道被佔用情況進行過專題調研,造成這種現象固然有汽車保有量激增、停車位不足等客觀原因。「但也有一部分居民安全意識淡薄,不願出資租用或購買停車位,而選擇犧牲公共利益,佔用消防通道停車。」市民發現身邊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損壞、擅自停用消防設施等火災隱患,可撥打96119來舉報,消防部門將及時查處,並對舉報人進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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