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教育的細節要求(865)

第865篇:蘇霍姆林斯基關於懲罰教育的細節要求

2011年6月20日

在具體的教育工作中,蘇霍姆林斯基非常注意一些教育的細節要求,體現了他作為一位卓越教育家的良苦用心,這些細節也是我們在日常教育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同樣也值得我們認真學習和反思。

1、不要對兒童進行大聲訓斥。教師的大聲喊叫會把兒童弄得驚慌失措,這是對兒童的行為舉止、學習態度所做出的最簡單粗暴的反應。這種反應里包含著一種本能的因素。在大聲喊叫中,會喪失真正的人所常有的情感。大聲訓斥會使兒童的良知變得遲鈍麻木。在大聲訓斥之後,父母或老師消了氣,冷靜下來,開始心平氣和地勸導和說服孩子。但是兒童已經喪失了接受能力,歷為兒童還處在大聲訓斥的影響之下。(四—712頁)

2、不要當眾責備兒童的行為。對於兒童不是有意乾的壞事,而是一時糊塗、無知或者誤解而做出的各種各樣不當舉動,要採取特別明智的教育態度,在這種情況下不要當眾責備兒童的行為。僅你一個人知道這行為就算了。你有理解一切、了解一切的巨大而明智的權杖權威。(二—824頁)。

3、不要在集體面前抖落兒童的隱私和心事。蘇霍姆林斯基告誡我們說,要保守孩子信任你而向你透露的秘密,這是教育學的一條基本規則。要懂得,孩子在向你敞開心扉時,可能說出最困難、最複雜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你要有耐心、要善於利用理智克制一時的情緒衝動,同時又要使自己的明智思想充滿火熱的感情。與一個對你說出心裡話的學生談話的結果,絕不應立即就實施懲罰。在集體面前抖落兒童的隱私和心事,是一種最嚴重地刺傷青少年心靈的懲罰(二—776頁)。他說過:「拿一個人的無能示眾,把無能作為道德不良加以演示的做法,是在公開貶低其人格——僅此一事,已經是巨大的災難。」(五—515)

4、決不要使人帶著傷口離開你進行教育談話的地方。對待犯有錯誤的學生,教師必須單獨而謹慎地同學生進行談話,既不能用群起而攻之的教育方式,也不企圖在一瞬間就把膿瘡連根挖掉。教育就像一門十分精細的醫術,它要醫治並完全治癒膿瘡。決不要使人帶著流流血的傷口離開你進行教育性談話的地方。這種做法會使集體感到震驚,但這種震驚絕不是教師所期望看到的。(二—838頁)

5、不要隨意把犯錯誤的學生家長找到學校來。要儘可能地少請家長到學校來進行道德訓斥,用父親的「強硬手腕」來嚇唬兒子,說什麼「如果再這樣繼續下去」是危險的來警告孩子。而應儘可能更多地讓孩子同父母在精神上交往,這種交往能給母親和父親帶來歡樂。這就是我們一方面既教育如何對待父母,另一方面又教育如何對待孩子所遵循的十分重要的原則。(二—290頁)。

蘇霍姆林斯基說過:「教育不僅是一門科學,而且是一門藝術。」(五—388頁)而對待批評教育和懲罰學生方面,更能體現出教師教育的藝術和水平,願我們能夠從蘇霍姆林斯基的教育理論中吸取更多的精華,以豐富和發展我們自己的教育思想,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和教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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