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能殺人的六大流行時尚你知道嗎?
排名第一的自然是緊身胸衣。萬惡的腰臀比,下面那些喪命的女人很多就是為了不穿緊身胸衣才穿蓬蓬裙的。這個19世紀流行的一塌糊塗的緊身衣通常自己是穿不了的,必須女主人憋氣一兩名僕人給拉繩子才行。
自16世紀起,由於女性不斷追求更纖細的腰圍,胸衣也隨之越來越緊。過緊的設計讓女性苦不堪言,暈眩、胃液倒流、肺部受到擠壓——這些痛苦的體驗都與緊身衣密不可分。
在這一點上,風行於愛德華七世時代的沙漏型輪廓胸衣可謂其中的佼佼者,它對女性的脊椎與臀部造成巨大的傷害,不少人甚至因此骨折。
《亂世佳人》中黑人女傭為斯嘉麗穿胸衣的場景,顯然斯嘉麗已經被勒得喘不過氣來了,可依舊要女傭再綁緊一點,再綁緊一點......
世界著名的胸衣製造者Mr Pearl,十幾年的時間裡除了洗澡以外都把自己塞進緊身衣里,腰圍僅18英寸,約46厘米。
男扮女裝的演員Joseph Hennella在1912年就因受不了緊身衣的擠壓而倒在舞台上,《紐約時報》還說是他日漸增長的腰圍殺死了他。可見當時減腰圍的瘋狂比現在恐怖多了。
緊身胸衣恐怕是最富盛名、同時也最危險的時尚。它不僅令人呼吸不暢,還會導致肋骨斷裂或內臟受損。但是緊身胸衣今天依然還是有人穿。為了趕上潮流那是往死里騷啊!
第二名:大裙撐蓬蓬裙。裙撐由馬鬃,鋼絲,金屬線,藤條等堅硬的材料做成,安裝於禮服或長裙的下方,目的是讓女性看起來更豐滿。在1860年達到歷史巔峰,巨大的裙擺被人戲稱為鳥籠,但穿衣過程太難,要先穿好鞋,然後把裙子從頭上放下去,自己無法穿衣自理。
這種裝置除了可以凸顯女性的曲線,還有可能帶來生命危險——它容易被風颳走,或者捲入馬車輪輻中。走路的時候一不小心就會被扯入馬車輪下。不過任何東西藏在下面都絕對不會被人發現。就算是個男友也沒問題,那個時代偷漢子可真方便。
1863年智利一座教堂著火,一堆穿著蓬蓬裙的女人擠在門口,不僅自己出不去還卡住其他逃生的人,結果那場大火死了兩三千人。
旅遊時候是一場噩夢。長時間坐在一個金屬圈子上面,是現代人無法領會的難受。即便是女公爵,因裙子摔跤甚至死人也是屢見不鮮。
到了二戰後這種審美又重新被撿起來了。只不過底下沒有鯨骨架而是硬挺的層層紗裙。
大裙撐蓬蓬裙這個維多利亞時代的風格實在太誘人了,當代很多時尚大師都會紛紛向它致敬。
第三名:纏小腳也叫裹足。一度是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重要標準,大腳女人是鄉下粗人,嫁不出去,小腳才是貴婦。從宋代流行到清朝,連蒙古貴族入主中原的時候也被裹足風所迷倒,可謂根深蒂固。
纏小腳的流行年代:8世紀——20世紀初期。常見死法:潰爛感染死、血液中毒而死,痛死、摔死
可以在X光下看到腳趾骨架嚴重扭曲變形。女子通常從2-7歲開始纏足,在還沒有自我保護意識的時候就被老一輩女人用草藥和水的混合物浸泡,可能還有尿和醋。除了大拇指外所有腳趾都會被向下折,被裹的小腳通常傷痕纍纍,流膿流水而且很臭,整個過程持續數年。每天都要花時間把綁帶勒得更緊,這會切斷腳趾的的血液循環,經常引起壞伹或其他危及生命的感染。
不同於中國女人因為男尊女卑而被動裹腳,幾個世紀之前歐洲女人為了趕時髦會截掉小腳趾,以便把腳塞進風靡的尖頭鞋裡。
第四名:芳丹頭飾。流行於法國貴婦圈中,有緞帶、蕾絲花邊、羽毛小帽子加上女士的頭髮。因法王路易十四的情婦被封為公爵夫人而成了時尚,且越高越誇張。
芳丹頭飾流行於17世紀至18世紀早期,死法:累死,引火自焚。
這個恐怖的大頭飾在點滿了蠟燭的房間或者酒會走來走去簡直就是個惡毒的易燃武器,貴婦 Mrs von llten曾經因此燒傷了脖子、臉和手,可笑的是她跌倒在地時居然沒有意識到趕緊扔掉那該死的頭飾。
第五名:含鉛化妝品。流行於2000年前的古希臘至20世紀20年代,死法:慢性鉛中毒、腦損傷、貧血、癱瘓。
往臉上塗鉛是古代美白大法,主要是沒別的選擇,一直到新一代化妝品出現之前人們都只能用含鉛的粉末才能使臉蛋變得像是吸血鬼那麼白。
1760年因美白肌膚而聞名的愛爾蘭貴婦Marie Gunning 成了有記載第一名鉛中毒受害者,1878年以賣含鉛化妝品為生的Madame Rachel也死於鉛中毒。
第六名:硬高領。好吧,當然不能少了勇敢的男人。綽號「父親殺手」的硬高領流行於19世紀,是當時男性的最愛。這種看似無害的裝飾品會造成頸部的僵硬和緊張,阻礙人體的血液循環,甚至導致窒息或腦水腫。即使不喝酒這領子也很有壓迫感,男士們會因此而昏厥或者因消化不良而導致頸部腫脹,甚至活活被扼死。
隨便哪個倒霉蛋撲個街,硬硬的高領幾乎都會幫他行斷頭禮。
1888年,《紐約時報》曾刊登了一位名叫約翰·克魯泰茲的男子被硬高領阻斷氣管窒息而亡的報道,文中寫到:「僵硬的領口讓他呼吸困難、血流不暢,接踵而至的窒息和中風令他不幸喪命。」克魯泰茲並非惟一因硬高領殞命的男子,1912年,一名叫威廉·狄龍的男子也因相似的原因死亡。
推薦閱讀:
※歷史上最殘忍農民起義首領:殺人如麻,至今仍留惡名
※殺人者的事業
※對"葯家鑫殺人案"的換位思考
※實例6 七二五殺人案局中透現
※中國規定在藏區幫助他人自焚構成故意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