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鰲觀察 : 互聯網金融的核心:移動支付與第三方支付
在第三方支付產生以前,支付清算體系是客戶與商業銀行建立聯繫,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建立聯繫,中央銀行是所有商業銀行支付清算的對手方,能夠通過軋差進行清算。在原有支付清算模式下,由於客戶不能與中央銀行之間直接建立聯繫,客戶必須分別與每一家商業銀行建立聯繫,支付清算的效率較低。
第三方支付誕生以後,客戶與第三方支付公司建立聯繫,第三方支付公司代替客戶與商業銀行建立聯繫。這時第三方支付公司成為客戶與商業銀行支付清算的對手方,第三方支付公司通過在不同銀行開立的中間賬戶對大量交易資金實現軋差,少量的跨行支付則通過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系統來完成。
【傳統支付模式與第三方支付模式的對比】
第三方支付通過採用二次結算的方式,實現了大量小額交易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軋差後清算,在一定程度上承擔了類似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功能,同時還能起到信用擔保的作用。
在移動支付產生以前,客戶與第三方支付公司建立聯接主要通過電腦端實現,移動支付誕生以後,客戶與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聯繫逐漸向手機端轉移。
【移動支付模式】
移動支付主要指通過移動通信設備、利用無線通信技術來轉移貨幣價值以清償債權債務關係。近年來我國移動支付發展迅速,移動支付的形式更加多樣化,出現了簡訊支付、NFC近場支付、語音支付、二維碼掃描支付、手機銀行支付、刷臉支付等移動支付方式。
國外的移動支付模式,在發達地區與我國比較相似,而在貧窮地區主要表現為手機銀行,一般不需要第三方支付來配合。
我國的移動支付模式,如果是由銀行推出,則需要開通手機銀行,同時為了配合近場支付,可能還需要手機具有NFC功能。如果是三大運營商推出的移動支付,一般是通過在SIM卡植入晶元來完成支付(如手機貼膜卡、翼支付的RFID-UIM卡等)。如果是純粹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推出,可以不用開通手機銀行,就可直接進行支付,如支付寶的「碰碰刷」、微信支付等,其特點就是方便快捷,最大限度地滿足客戶對速度的要求。但第三方支付公司推出的移動支付,安全性不及手機銀行,多數情況由保險公司來進行承保。
【個人的金融賬戶不再專屬於傳統金融機構】
支付與賬戶緊密相連,賬戶是支付的起點與歸屬,沒有了賬戶也就沒有了支付,在電子貨幣時代賬戶尤其重要,國泰君安證券公司董事長萬建華認為「未來金融業,得賬戶者得天下」。支付是將貨幣從一個賬戶里轉移到另一賬戶,支付的過程就是貨幣在賬戶之間轉移的過程。在電子貨幣時代,要使貨幣同時具有支付與金融商品的屬性,個人賬戶不可或缺(如果是現金交易則可以不需要)。而能夠作為支付手段的金融商品,一般具有低波動率、高流動性的特徵。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興起,個人的金融賬戶不再專屬於傳統金融機構,一些互聯網公司也可以提供,如支付寶賬戶、QQ賬戶等。在一段時間內賬戶提供主體將呈現多元化的態勢。而隨著個人賬戶的逐步集成(如超級網銀的出現,可以集成不同銀行的賬戶;支付寶賬戶向第三方應用開放等),個人賬戶最終可能由中央銀行這類機構來提供,因為集成後的個人賬戶具有公共產品的屬性。
【移動支付與第三方支付的金融商品屬性】
在電子貨幣時代,信息技術發展使得移動支付與第三方支付具有金融商品的屬性,這是區別於其他支付手段的典型特徵。支付的金融商品屬性不僅增加了移動支付與第三方支付的吸引力,也增加了貨幣控制的難度。支付的金融商品屬性具有一個典型特點,即作為支付手段的貨幣要麼本身就是金融商品,要麼能夠自動在金融商品與支付手段之間進行轉換,通過轉換來實現價值。
在貴金屬貨幣時代與電子貨幣時代,貨幣在沒有進行支付時,都可以成為金融商品。而二者不同之處在於:在進行支付時,貨幣與金融商品相互轉化的交易成本不同,在貴金屬時代貨幣與金融商品轉化的交易成本較電子貨幣時代要高。此外,在電子貨幣時代,移動支付的可移動性與支付的移動性特徵不謀而合,這本身就大大降低了貨幣與金融商品轉化的交易成本。
在電子貨幣時代,只需要擁有一個賬戶(如支付寶賬戶),通過電腦或者是移動終端動動手指,就可以把貨幣與金融商品聯接起來。不進行支付時,個人賬戶上的數字是金融商品,進行支付時,個人賬戶上的數字是貨幣,這一過程的轉換在瞬間完成,這一切在以前根本無法想像,而在互聯網時代的今天則輕而易舉,這就是技術的力量,但這也給貨幣控制帶來了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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