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行竊5年3次被抓每次都因在哺乳期取保候審
近日,41歲的李某抱著七個月大的孩子來到桐鄉屠甸派出所。她剛過完年從四川老家回來,因還處在取保候審階段,這次是按規定被警方傳訊。
今年1月,她在屠甸鎮浙北皮革城行竊時,被店主逮了個正著。
這已是她第三次因盜竊裘皮大衣被抓現行,巧的是,每次都在哺乳期。
苗條顧客,搖身變成孕婦
1月27日下午2點左右,浙北皮革城二樓專賣裘皮大衣的老闆娘王女士,正忙著給客人試衣服。這時,店裡進來兩名女顧客。
當王女士忙完手頭的生意轉過身時,驚奇地發現:其中一名顧客剛才還是苗條身材,一會兒卻成了大腹便便的孕婦。
王女士立即讓店員拉下捲簾門,自己則上前扯開「孕婦」肥大的羽絨服。
頓時,一件價值萬元的貂皮大衣滑落在地。
三次被抓現行,都在哺乳期
在屠甸派出所,兩人很快承認了盜竊行為。不過,詢問過程中,其中一名婦女李某突然掏出一本出生證,「孩子才7個月,我還在哺乳期呢。」
按照相關規定,哺乳期為10個月至1年左右,期間違法犯罪的婦女,可以取保候審。
隨後,民警對李某進行了調查,發現「故事」不少。
2008年,李某因盜竊裘皮大衣被廣州警方抓獲,當時她在哺乳期,警方為她辦理了取保候審,期間,李某逃跑,被廣州警方列為網上逃犯;
2011年,李某再次因盜竊裘皮大衣,被河北警方抓獲。巧的是,她又在哺乳期,且又一次在取保候審期間逃跑;
這次在桐鄉落網,還是在哺乳期。
民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經了解,李某有4個孩子,最大的女兒17歲,還有三個分別是5歲、2歲和最小的7個月。
李某交代,三番五次偷衣服除了來錢快外,另一個原因是聽說孕婦和哺乳期婦女就算被抓也不用坐牢。她的老公目前正在強制戒毒,生活壓力很大。
「你已經40多歲了,還有4個孩子,不說為他們做榜樣,也應該為自己的孩子負點責任吧。」民警多次規勸李某。
除了曉之以理,民警還動之以情,審訊期間,李某7個月大的孩子患了感冒,民警帶孩子去看醫生,還特地找來女警哄孩子。
這讓李某很感動,她說,「你們放心,為了孩子,這次我不會再逃了。」
本報通訊員 徐飛燕 本報駐嘉興記者 黃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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