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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與教皇決裂的原因及其前因後果

作者:樊約瑟(Joseph Venn)

【內容提要】:馬丁·路德是基督新教的主要奠基人之一,後人對於他的評價不一。喜歡他的人說他是偉大的宗教改革家和宗教領袖,而討厭他的人說他是「上主葡萄園中的野豬」或「魔鬼的工具」。筆者看過天主教寫的宗教改革史和新教寫的宗教改革史的觀點就全然不同。本文的目的就是想盡量還原歷史事實,讓大家全面而客觀的了解歷史的真實面目。在寫作本文時,筆者感到很糾結。究竟該不該寫這篇文章,因為我們看到的、類似的作品已經太多,況且歷史學家已經寫出了更多更好的作品。他們的當然要比我的好得多。但仔細斟酌之後,還是決定要寫。一是因為已有的教會出版的宗教改革史多有宗派觀念,而教外的資料又脫離了信仰的指導,走向了無神論。二是他們的作品多以重要的歷史事件為核心,很少見到以時間的先後順序來論述。這樣,使得初學者很難摸著頭緒。本文以大公主義的角度簡單客觀並全面的介紹了路德改教的原因和當時的歷史背景,並以時間上的先後順序展開論述。

路德宗也稱信義宗,因由馬丁·路德(MartinLuther1483-1546)和他強調的因信稱義故名。要想從根本上了解路德宗就必須先了解路德宗的創始人馬丁·路德及當時的歷史背景。

路德出生於德國薩克森省(Saxe)的艾斯勒本(Eisleben)的一個礦工家庭。[i]他的父親為人正直勤奮,母親信仰虔誠。路德小時候家境貧寒,以後得到一個貴婦人幫助才得以接受良好教育。1501年進埃爾福特大學攻讀法律,1505年獲文學碩士學位。150772日在埃爾福特附近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場暴風雨,雷電交加。當時路德及其害怕,就像聖母馬里亞的母親呼求說:「救救我,聖安娜」!並許諾若是這次不被雷電劈死就去作一個修士。暴風雨過後,路德平安的回到了家。15天之後,他不顧家人和朋友的勸阻,毅然的進入當地的奧古斯丁修院修道。在修院里路德表現得很突出,無論是在身體上的操練還是學習上的刻苦。路德說過:

「我是個好修士,我嚴謹地恪守修道院的一切規則,嚴謹到一個地步,如果曾經有修士因為修行的緣故而得以進入天堂,我敢說那就是我了。所有在修道院認識我的弟兄可以為我見證」。[ii]

路德在信仰上的虔誠幾乎是所有新教宗派共同認可的,就連當代的天主教會也重新看待路德,並給予很高的評價。[iii]

16世紀的德國表面上看起來很穩定,其實各個階層矛盾重重。政治上德國皇帝查理五世(ChalesV,1519-1556在位)不僅是德國的國王,也是羅馬帝國名義上的皇帝。[iv]查理五世16歲就當上了西班牙的國王,併兼美洲和菲律賓掠奪過來的大量土地的主人,他還擁有現在的比利時、奧地利及義大利南部。他曾自負的說在他統治的領土上沒有日落。帝國的廣大管理就十分的困難。皇帝的權利因各種勢力的糾結而削弱。1519年他被選為德意志國王,實際上當時的帝國由七大選侯分割治理,選侯才是某一地區的真正統治者。[v]除了七大選侯之外還有許多小諸侯,他們各自為政、關卡林立,彼此間時而結盟,時而對立,之間經常發生衝突。內部的四分五裂就足以讓皇帝很頭痛了,再加上外來者的威脅更加讓他不知所措了。那時東邊的土耳其人時常進犯,西邊有權勢逐漸強大的的法國。

教會和社會的情況更加地糟糕。當時的天主教會擁有德國三分之一以上的土地,主要被修道院佔據。教會還要徵收各種賦稅。德國的財富不斷地落入教皇的金庫。據記載當時每年從德國流入教廷的財富多達30萬金幣,而每年德國的稅收才1.4萬金幣,因此當時的德國被稱作「教皇的奶牛」。人民的生活可想而知。貧民和一般的神職人員生活大多都很艱苦,而貴族和高級神職人員卻生活奢侈,極度腐化。甚至很多神職人員連基本的神學知識都沒有。路德在修院中卻對此一無所知。要不是奧古斯丁修院派路德去了一趟羅馬,看到了當時教會的腐敗,也許就不會有轟轟烈烈地宗教改革運動和今天的新教教會。[vi]史料記載當路德第一次來到這座嚮往已久的城市時不禁高呼:「啊!羅馬城!」但路德在羅馬呆了一些日子後,讓他對這座神聖的城市大失所望。義大利一些神父的無知讓路德感到吃驚。甚至有神父舉行彌撒說:這是餅,並且永遠是餅;這是酒並且永遠是酒。」[vii]如此的無知和褻瀆是路德怎沒也接受不了的。路德所在的奧古斯丁修會的神父們是那樣的虔誠,而義大利的傳教神父們又是這樣的無知。其實不只是在義大利,德國的狀況也大概如此。當時的教會不僅兜售贖罪卷,同時也買賣神職。有些神父還出售告解的秘密和出入風花雪夜的場所,這一切對於當時的人來說並不覺得奇怪。教會的腐敗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路德的羅馬之行,讓他目睹了這一切。

路德從羅馬回來就一直住在威登堡(Wittenberg)。1515年教皇利奧十世(LeoX,1513——1521在位)以修繕聖彼得大教堂為名向各國發售贖罪券,並答應將一部分收入給各國君主。勃蘭登堡的大主教阿爾伯特(Albrecht ofBrandenburg)向德國富商富格爾家族借巨款從教皇利奧十世手中購買美因茲大主教的職位。1517年教皇答應阿爾伯特兼任美因茲大主教並負責在德國發售贖罪券。阿爾伯特將出售贖罪券的錢一半上交教皇,一半用來還購買美因茲主教職位的債務。阿爾伯特將出售贖罪券的具體事物交給了多明我道明會的修士台徹爾(JohannesTetzel)。台徹爾為了多多出售贖罪券,就故意誇大贖罪券的功效。他騎著小毛驢,手裡拿著鈴鐺到處遊走,大喊著說:「贖罪券是上帝賜給我們的高尚禮物,凡買贖罪券的人,不僅以前的罪得赦免,就是將來要犯的罪也可得赦免。……只要購買贖罪券的錢一敲響錢櫃,死者的靈魂馬上就能從煉獄升入天堂。」

路德對這種沒有任何神學根據,誇張的宣傳贖罪券的功效很是氣憤。[viii]於是路德按照當時神學問題辯論的正常慣例,在15171031日夜將自己撰寫的《關於贖罪券效能的辯論》的辯論提綱(共95條,因此也叫《九十五條論綱》)釘在了威登堡教堂的大門上。第二天早上(111日),到教堂參加彌撒的信徒、修士、神父看見了這95條,很多人表示贊同。因著95條受歡迎的程度和印刷術在歐洲興起的緣故,不到兩個星期傳遍了德國,又不到兩個星期竟傳遍了整個西歐,並被翻譯成多國語言。在這95條中,路德的言辭比較溫和,也沒有反對教皇的言論,只是希望教會能夠取消贖罪券。95條一經發表就遭到美因茲大主教阿爾伯特和台徹爾等多明我會多名修士的強烈攻擊,因為反對出售贖罪券關涉到他們的實際利益。他們向羅馬教廷控告路德藐視教皇權威。開始教皇對《論綱》的影響並不太在意,認為路德不過是「醉汗的囈語」。但隨著論綱被廣大信徒和神職人員接受,教皇和當時的統治者不得不重視路德了。最初教皇以樞機主教的職位為條件要求路德收回論綱,遭到路德拒絕。1518年路德寫了《解答》一文(Resolutions)為自己的主張辯解。路德在文中強調:自己並不是在攻擊大公教會,反而是在肯定了羅馬教會的正統性。並表示自己願意維護教會的權威而順服教會和教皇,也願聽教皇發落。不料卻引起了爭端。同時指出大公會議的權威高於教皇,否定教皇頒布的各種大赦理論。15188(有些歷史資料是7),教皇命令路德到羅馬接受審判,路德面臨的很可能是死刑,就像103年前的約翰·胡斯所遭受的(JanHus,1372-1415)那樣。這時撒克遜選侯腓特烈(Frederick)利用自己的權利使審判改在奧斯堡。151810月路德和教皇特使、樞機主教、多明我會會長卡耶坦(Thomas de VioCajetanus,1468-1534)公開辯論。在法庭上路德慷慨陳詞,駁得卡耶坦啞口無言。卡耶坦要求路德公開承認錯誤,遭路德拒絕。末了,路德給教皇寫了一封信辯解信,希望教皇能夠了解真相。路德怕他們報復,於1020日夜間趕回威登堡。事後路德說當時卡耶坦就像驢子彈豎琴。[ix]

15191月德皇(即羅馬帝國皇帝)馬克西米連(Maximilian)去世,查理五世6月即位。在此之間教皇為了選舉新皇帝的問題,曾拉攏撒克遜選侯腓特烈,派特使米勒提茨(Karl VonMiltiz)送金玫瑰給腓特烈以示友好。因為此,教皇在對待路德的問題上就顯得不那麼強硬。米勒提茨來到德國後看到很多人都仇視教廷,就與路德私下談判。路德表示自己無意攻擊教皇,只想改革腐敗的教會。米勒提茨企圖將路德騙出威登堡,但路德拒絕離開。雙方達成了協議。教皇答應路德不必再去羅馬受審,並將出售贖罪券的台徹爾免職。路德答應教皇不再發表煽動性的言論。15193月路德向教皇請罪,並向各界呼籲要忠於羅馬教會。但事情並沒有因此而結束。教廷中的強硬派哪能這麼輕易放棄自己的利益,教廷中的一些高級神職人員故意挑撥路德和教皇之間的關係。15197月路德和當時的著名神學家約翰·艾克(Johannes MaierEck,1486-1583)在萊比錫就教皇權威等問題進行辯論。參與這場辯論的有梅蘭西頓(PhilipMelanchthon,1497-1560)和威登堡大學的校長,還有200名武裝的學生保護路德。路德在辯論中說:「一個有聖經裝備的普通平信徒要,要被視為高於一個沒有聖經裝備的教宗或教會。至於教宗關於贖罪券的諭令,我要說,教會和教宗都不能設立信仰的條款,這些條款應是來自於聖經,為了聖經我們應當拒絕教宗和公會議。」艾克使用邏輯上的歸謬法,給這場辯論挖下陷阱。艾克將論題引到被天主教公會議定為異端的胡斯身上,使路德被迫承認自己的觀點與胡斯有類似之處。胡斯就是在大公會議上被定為異端的。[x]在此之後,路德既不承認教皇的絕對權威,也被迫不承認公會議的絕對權威,只是承認聖經是信仰的絕對權威。[xi]這場辯論共進行了18天,以後雙方以發行小冊子的方式繼續辯論。負責仲裁的兩個大學的報告遲遲沒有不來,兩年之後巴黎大學的報告才出來,而耳弗特大學的報告始終就沒出來過。

這場辯論之後,艾克親赴羅馬,向教皇控告路德是異端。1520年春,卡耶坦主持起草了《斥馬丁·路德諭》(「主興起」通諭),615日由教皇利奧十世簽署發出。該通諭例舉了路德41條「嚴重錯謬」,包括對告解、聖體、絕罰、煉獄及教皇權威等論述。通諭還限令路德在60天內放棄自己的觀點,否則將遭受絕罰的命運。路德1010日正式收到此通諭,其實在9月底路德就知道通諭的大致內容。[xii]

1520年的810月,路德寫下了著名的三篇論文來宣傳自己的觀點,並為自己辯解。這三篇論文是:《致德意志基督徒貴族書》、《教會的巴比倫之囚》和《基督徒的自由》。

《致德意志基督徒貴族書》是寫給德國的下層貴族的。當時路德結識了一些人文主義者和一些具有改革傾向的下層貴族,想借著他們來推動改革。文中強調,我們要改革的不是大公教會的教義,而是教會的腐敗和種種錯誤的做法。例如教廷在德國榨取大量財富及買賣神職等問題。同時也要求教皇放棄世俗權力並承認君主的世俗權力,廢除神職人員獨身制度。路德還要求由皇帝來召開大公會議,而不是由教皇來召開。

《教會的巴比倫之囚》是用拉丁文寫成的。這篇論文是寫給當時的知識分子和神職人員的。文中用巴比倫來影射羅馬。路德認為天主教的聖事禮儀讓基督徒成為「被囚禁的奴隸」,所以他強調「因信稱義」,強調「人人皆祭司」。信徒和上帝之間無需神職人員和聖禮制度做中介。聖禮必須由基督親自設立,因此只承認洗禮和聖餐。[xiii]

《基督徒的自由》大概寫於152010月到11月間。當年1011日,路德與教皇特使密晤並達成協議:只要路德承認天主教是正統信仰,並聲明自己並沒有攻擊教皇,便可以既往不咎。為此路德寫下了《基督徒的自由》。文中的語氣委婉而堅定,提出了他對基督徒救恩的看法,認為不是功德使我們得救,而是信德使我們得救。路德並沒有否定行為,只說明行為是信德的果子。正如他自己所說:「愛是信的明證」。路德還給教皇寫了一封信,信中說:「我絕無意攻擊您,我甚至期望能蒙您賞識,為您的事業服務。」路德故意把本文的寫作日期改為9月,目的是讓人們以為本文是他在收到教皇通諭之前寫的。

路德以為這樣教皇就能收回通諭(絕罰),但教皇卻沒有兌現自己的承諾,公開開除路德教籍。路德寫下了《反對敵基督者的通諭》,並在1520年的1210日路德當眾燒毀教皇通諭,至此路德被迫與教廷徹底決裂。


[i] 路德的受洗日是11月11日,這天正好是圖爾主教馬丁的紀念日,因此取名馬丁·路德。

[ii] 【美】羅倫培等:《這是我的立場——馬丁·路德傳記》,陸中石、古樂人譯,南京:譯林出版社,1993年,22頁。

[iii] 天主教會曾參加紀念宗教改革450周年活動,1983年教宗參加路德誕辰500周年活動並親自到路德墳墓前吊念。

[iv] 1519年以前的德國國王是馬克西米連。

[v] 當時羅馬帝國的七大選侯是:捷克國王、薩克森公爵、勃蘭登堡侯爵、巴拉丁伯爵、科倫大主教、特里爾大主教和美因茲大主教。後來支持路德改革的是薩克森公爵。

[vi] 路德因耳弗特(Erfurt)的奧古斯丁修會事物到過羅馬,那是1510年。

[vii] 【美】羅倫培等:《這是我的立場——馬丁·路德傳記》,陸中石、古樂人譯,南京:譯林出版社,1993年,26頁。

[viii]出售贖罪券來自教皇克萊芒六世(ClementVI)在1343年所頒布的《天主的獨子》詔書中提出的大赦的道理。天主教認為基督、聖母和聖人的功勞形成了一個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功德寶庫。又根據信經聖徒相通的教理髮展出大赦的道理。即教會有權柄從功德寶庫中拿一些功德給某某人。贖罪券的天主教神學根據就在於此。筆者認為即使功德寶庫真的存在,也是一個屬靈的存在。信徒要像支取某項恩典或功勞也必須借著悔改、祈禱和禁食,而不是花錢購買。(徒8:18-24)

[ix] P.J.Klassen,Europe in theReformation,New Jersey 1979,pp36-37.

[x] 1414年,由教皇約翰二十二召集的康士坦斯大公會議上,胡斯被定為異端,並被處死。

[xi] 在天主教看來,路德徹底失敗了。因為路德不僅反對教皇,也反對公會議。最要命的是他承認自己與康斯坦茨公會議(Council of Constance,1414-1418)判為異端的胡斯有相似之處。其實路德並不否認初期教會的大公會議,只是否認教皇以自己名義召開的頒布教會信條的公會議。1520年以後,路德主張大公會議應由皇帝召開。

[xii] 這裡饒有興趣的對比,路德的《九十五條論綱》不到一個月就傳遍了整個西歐,而教皇通諭從發布到到達路德手中竟用了將近四個月時間。由此可想人們對路德改革的歡迎程度。

[xiii]路德在1520年以前一直認為有三件聖禮,那就是洗禮、聖餐和告解。在1520年後路德已不承認告解為聖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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