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牧同工在教會中應處理好三種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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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文:撒上24:1-7;林後12:4-5;弗5:25。

  在日常服侍中,無論是信徒還是教牧同工,我們都會遇見各種錯綜複雜的關係,如果處理不好,可能就會產生破口,導致不和諧因素,既影響教會事工,又給社會帶來負面影響。教會本應該就是一個和諧的團契,基督徒都有維護這一氛圍的義務。要營造這樣美好的氛圍,處理好與神、與他人和自己三者之間的關係顯得尤為重要。

  一、與神之間,要隱藏自己,順服神旨。

  一個相信耶穌或樂意服侍神的人,與神的關係應該是密切而豐富的,兩者之間是權利和義務也應該是統一的。耶穌是上帝的獨生愛子,受萬人敬拜和讚美,一切惡者都伏在祂的權下,這是祂的權利。耶穌愛教會並為之舍己,「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弗5:25)愛世間屬於自己的人到底,(參約13:1)為此「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捨棄了自己的主權,把自己擺在一個從屬的位置,順服上帝的旨意,這是祂的義務。耶穌與我們的關係是一種因愛而犧牲的關係。基督徒與耶穌的關係也應該是一種權利與義務的關係。基督徒的權利是因耶穌的愛與犧牲成為後嗣,為神的兒女,(參約一3:1;多3:7;加4:7)既享受祂長闊深高的愛和一切豐富,(參弗1:7)又有永生的喜樂和復活的盼望。基督徒所盡的義務就是高舉基督,作其僕人,順服神旨,接受使命,完成託付。

  要高舉基督,就要凡事為榮耀神而行。(參帖後1:10-12)在日常的信仰生活和侍奉中,一個相信耶穌或樂意服侍神的人,是努力建立基督和基督的身體——教會,樹立基督的形象,隱藏自己,榮耀基督的人,而不是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參提前6:5)一味追求名利、地位和享受,偷竊神的榮耀,設身處地擴大自己利益,建立自己的人。正如聖經所言,一個高舉基督的人,就是「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的人。(加6:14)要作耶穌的僕人,就需要具備僕人的素質,體現出僕人的樣式。從聖經中看到,僕人的特質主要體現在敬畏、忠誠、舍己和順服方面。今天,教會裡一些人隨心所欲,「按著自己心中所喜好的去行」,使自己受益,讓神名招損。這自然是對神毫無敬畏之心的表現。「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弗6:5)對神敬畏的人在教會就不會毫無拘束,任意妄為,狂傲自大;對主忠誠也是重要的。在教會這個大戶人家中,我們不論是作金器、銀器,還是為木器和瓦器,都要忠於主之託付,凡事敬業,「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西3:23-24)「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弗6:6),一個忠誠服侍神的人,自然不會欺上瞞下,弄虛作假,歪曲事實,製造假象,而是「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路16:10)對神順服也是重要的。僕人總是以主人的事為重,凡事謙虛、溫柔,「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林前10:24)耶穌的僕人保羅「為弟兄,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也是願意的。」(羅9:3)因此,一個在教會願作僕人的人,就不會把心思放在爭權奪利,看誰坐在主的左右方面,(參太20:20-26)而是在凡事上「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為了福音廣傳、教會興旺和榮耀基督,(腓2:5)常把自己放在一個聆聽和順服的位置上。

  二、與自己之間,要欣賞他人,榮耀基督。

  保羅出身貴族,地位顯赫,受教名門,學識淵博,能言善辯,有猶太血統,被主選召、魂游像外,作為耶穌的門徒、外邦人的使徒,為異像忠心耿耿,歷經磨難,至死不渝。不論從資格、學識而言,還是從經歷和成就來說,他都有許多可誇之處,但他卻沒有這樣自誇,曾未沾沾自喜,把握不住自己,而是深刻認識到「在罪人中我是罪魁」,進而採取「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的作法。

  他不拿人誇耀。(參林前1:21)保羅認為任何人都沒有資本值得拿出來誇耀的,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他「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林前4:4)他不自誇。保羅覺得除自己的軟弱外並沒有什麼可誇口的,(林後12:5)如果要誇耀,就誇自己的軟弱便了。(林後11:30)因為神的能力在軟弱的人身上方能顯出完全來;(林後12:9)當指著主誇口。(參林前1:31)耶穌是曾不貪圖榮華富貴和自己的享受,而是為愛被釘上了十字架。作為耶穌的使徒,保羅亦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並他釘十字架,(林前2:2)並且體會到,若要誇口,當指著主的十字架誇口。(加6:14)

  我們從保羅身上顯而易見地看到,作為一個好信徒或好僕人,就要處理好與自己的關係,效法保羅的做法,把自己的「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弱化自己,讓基督得榮耀。(加5:24)一是要謙卑自己。在教會及一切事情上,我們應該認識到,並不是自己什麼都比別人強,自己也有欠缺之處,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強項和優勢,不可拿自己的強項與別人的弱項相比較,誇耀自己,低估別人,應該「存心謙卑」,看別人比自己強,學會欣賞他人,顧及別人的事情;(參腓2:3-4)二是要實事求是。我們看到別人的長處,予以表揚和誇讚,這是人之常情。但我們卻沒有必要過分地恭維他人,把別人陷於不義之中。表揚和誇讚同工要客觀實際,實事求是。三是要學會榮耀基督。因為他的名是應當稱讚的!

  三、與他人之間,要謙卑自己,敬重別人。

  一個人如果把自己與上帝、與自己的關係理順了,就容易處理好與他人的關係,就能在和諧的關係中更好地開展各項事工,享受其中的快樂和平安。大衛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掃羅王是以色列人第一個王,上帝膏立年輕的大衛時,他還在位。此時,兩人如何處理好關係是一個重要問題。

  大衛謙卑自己,敬重掃羅。敬重受膏者職份。在機會來臨時,大衛不僅沒有設法加害掃羅,反而為割下他的外袍衣襟自責。他知道,耶和華的受膏者就是屬於耶和華的人,他的結局由上帝負責;(撒上24:7)尊重王位身份。掃羅是以色列人的王,大衛也是,但卻絲毫沒有因此而輕視掃羅。他沒有居功自傲,目空一切,在大衛面前仍然把自己看做一個討主人快樂的琴師,替王背弓拉箭的助手;(撒上24:8)輕看自己的身份。他對追殺自己的掃羅王說:「以色列王出來要尋找誰呢?追趕誰呢?不過追趕一條死狗,一個虼蚤就是了。」(撒上24:12)言下之意,他是一個對他人完全沒有傷害力的人。這樣的人,怎麼值得為此坐卧不安,興師動眾地予以追殺呢?!有同情心。掃羅王在與亞瑪力人的戰鬥中犧牲。對此噩耗,大衛沒有幸災樂禍,而是撕裂衣服,悲哀,哭號,禁食到晚上。(撒下1:11-12)

  我們從上邊這個例子看出,在今天的現實教會中,若要處理好與他人的關係,要尊重神的主權。教會裡有許多事情,有其偶然性,更有其必然性,但無論如何,「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8:28)所以,無論在什麼境遇中,出於對神的敬畏,自己就不應該隨心所欲;要尊重教會裡的職份。在教會中,有些信徒藐視聖職人員,對其缺乏必要的尊重,也自我膨脹,輕看教會一些領導,不願服從權柄。這樣作也許有自身的理由,但無論如何,這些聖職人員是奉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名按立的,領導也是經過一定的程序產生的,根據聖經教導,應該給予尊重。「弟兄們,我們勸你們敬重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人,就是在主裡面治理你們、勸戒你們的。又因他們所作的工,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帖前5:12-13)要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人都有自己的局限性和不足之處,但要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6:14-15)

  總而言之,我們每一個人都願意傳揚福音,更好的服事主和建立教會,既然如此,就應該與神之間,要隱藏自己,順服神旨;與自己之間,要欣賞他人,榮耀基督;與他人之間,要謙卑自己,敬重別人,在一切事情上作神忠心而有見識好僕人,建立和諧關係,建設和諧教堂,為教會乃至和諧作出我們基督徒應有的貢獻!

  此文發表於《天風》2009年第10期,原名為「三種關係」

【作者簡介】 凡仆(網名),實名;王俊,男,第四代耶穌信徒,基督教牧師,金陵協和神學院首期教牧研究生、中國人民大學首期中國宗教界中青年代表人士研修生學歷,陝西聖經學校兼職教師,陝西省基督教「兩會」駐會同工,陝西省慈善協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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