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本身就是愛情的真正罪人
有一種病叫愛情
王人博(憲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一
人間的愛戀本是一種心理疾病,因現代文明的婚姻制度而生。
二
在現代的一夫一妻制里,夫妻變得人模人樣,彬彬有禮。丈夫上班,妻子通常說著心疼的話:「親愛的,你可早點回來啊!」丈夫下班回來首先與妻子打招呼:「親愛的,我回來了!」然後禮貌性地交談、上床。遇到節假日,丈夫通常顯得非常高興地陪妻子逛街、購物,跟在妻子後面大包小包地邊走邊誇妻子有眼力,東西買得好。大家禮節性地生活,禮節性地做愛。實在不行,向對方道個歉:「親愛的,今天太累了,下次吧。」於是,關燈睡覺。其實,誰也沒睡著,大家彼此平等地各想各的心事。在鄰人朋友眼裡,雙方很幸福,一對模範夫妻相,而在各自的心裡卻是冷漠的猜疑——女的擔心對方花心,男的害怕女的有外遇。這大概是現代一夫一妻制婚姻的一個寫真。
在現代婚姻制度下,有一個神話叫「婚姻以愛情為基礎」。也許一對男女結合的前提應是彼此的喜歡,然而,誰敢保證婚姻存續的基礎就是「愛情」?也許事實恰恰相反:人類為了羈勒愛情才發明了婚姻制度。有一點是清楚的,人類婚姻制度的起源並不來自愛情,而是來自宗教和社會的自然性。前者以西方為代表,後者以中國為典型。
聖經《舊約·創世紀》說:「耶和華神就將從亞當身上所取的這條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亞當面前來。」夏娃於是成了亞當的妻子,這是人類的第一對夫妻。在西方宗教的語境下,被指稱男性的「我們」只是整體性的「一半」,而另一半存在於世界的某處;我們人生的一部分意義就是尋找這另一半成為一個合體。基督教會一直存在這樣一種看法:性是一種不幹凈、罪惡的東西,但為了生育,性愛又不得不有,所以婚姻成了把性愛限制在一定範圍內的有效制度。基督教徒聖保羅認為,婚姻的存在本來不是為了生兒育女,而是為了防止姦淫的罪惡。在他看來,只有當性行為是為了純潔性關係時才具有正當性。這是婚姻的一個宗教來源。
在中國,婚姻被看成一種「自然」。《易·繫辭》說:「天地氤氳,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構精的男女即是夫妻。「妻」在《說文解字》被釋為:「婦與夫齊者也,從女從中又從又。」《白虎通·嫁娶篇》則說:「妻者,齊也,與夫齊體。」婚姻大體上被看作男女兩性的自然結合。在中國的婚姻制度里,與男女相聯繫的兩個重要的詞是「娶」和「嫁」。
《說文解字》把「娶」解釋為:「娶婦也,從女,取聲。」「取」和「娶」在古代是同一個字。而「取」字,從又從耳。又,甲骨文像手之形,《說文解字》:「又,手也。」從又之字,多與手有關。「取」即用手去提耳朵,本義是「捕取」,娶女子為妻即「取婦」,很明顯有掠奪女子的意思,可能與「搶婚」有關。
「嫁」,從女從家。「嫁」與「家」是同源字,許慎將「嫁」解釋為「女適人」,《白虎通》解釋為:「嫁者,家也,婦人外成以出適人為家。」「適」就是出嫁的意思,女子作為「出適人」是成「家」的前提。「婚」則指的是嫁娶的時間,意為「昏」字。「男以昏時迎女」,及「娶妻之禮,以昏為期」。昏時,大約等於晚上六七點。《爾雅釋詁》云:「日入後二刻半為昏,昏來則明。」黃昏來臨,陽氣退而陰氣升,是陰陽交合之佳時。當然,此時也適合男女洞房花燭之事。由此而知,婚姻與感情無關。
其實,婚姻的價值既不是為了鞏固愛情,也不是為了生育,而是另有兩義。一是對「性」的純潔性所做的制度安排。西方最為典型。在基督教里,婚姻就是男女本源意義上的永久結合,以雙方的忠誠為保證。忠誠是一夫一妻制的倫理基礎;忠誠意味著:在婚姻里,男女雙方只能與對方交合,與婚外任何人的性行為都是嚴厲禁止的,因為這是對忠誠的背信。忠誠也擴展為婚前性行為的禁止,這是因忠誠而生髮的「貞操」概念。同樣,西方嚴格意義上的一夫一妻制也禁止離婚或再婚。離婚是違於上帝的意旨,是完整性的解體,同時也是對忠誠之德的失約。新娘與新郎手上的那顆鑽石戒指就是忠誠的擔保,猶如孫行者頭上的金箍,只能戴不能摘。
二是對「撫養」的保證。婚姻不是為了性愛,而是為了限制性愛;婚姻也不是為了生育,那只是性愛的結果。很顯然,要求得這樣的結果並非需要婚姻,不結婚照常生孩子——看看那些「非婚生子女」就知道,剩下的可能就是為了「撫養」這一項了。人類雖說是動物的一部分,但與其他動物比起來,人類「撫養」的任務更為繁重。首先是女性的懷孕期就比其他母性動物的時間長——九個月的時間裡,懷孕的婦女身上彷彿綁了一塊十斤重的石頭,行動起來甚是不便,稍微疏忽就會導致流產,所以需要人的照看;這是次要的,要緊的是,母親一旦分娩,新生兒從呱呱墜地到長大成人需要十七八年的時間,這在動物界實屬例外。我們知道,人生下來器官都發育不全,既無牙齒,也不能坐立,要學會走路都需一到兩年的工夫。若人孤立地被投放到動物界,別說文明了,存活都是個問題。而其他動物為了生存,一生下來拖著臍帶就能站立,不一會就能奔跑。這是進化的結果。從這個意義上說,人在本質上都是「早產兒」。
這之後就是餵養、教育,然而,如此長的時間和如此繁重的任務,人類社會沒有一個撫養的制度肯定不行。問題是,哪種「撫養」更為合情合理?柏拉圖在他的《理想國》里,曾設想孩子生下來就交給國家(城邦)撫養。這聽起來不錯,但其實很糟糕,因為它忽略了人的動物性——親緣性:它無法保證那些飽受想念之苦的父母不會在半夜裡把看管人殺掉偷回自己的孩子。
這樣說來,最為划算的撫養制度就是把撫養的任務交給孩子的父母,而且,當父母年老體弱之後,那些被撫養長大成人的孩子也得對父母盡到義務。無論是基於血緣親情,還是基於社會性的制度——這就是婚姻制度的「反哺」功能。從本源意義上說,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就是人工繁殖學。
「撫養」與禁止婚外的性行為有著內在關聯。因為,就動物性而言,人一般不願撫養別人的孩子,無論出於妒忌還是尊嚴都是如此。當一個充當丈夫的男人知道生活在自己家裡的孩子是妻子背地裡與別的男人所生時,我們不難想像他的反應。這也是為什麼男人通常不喜歡頭上的帽子是綠色的原因。對妻子而言,也是一樣。當然,妻子可能迫於某種壓力而屈就撫養不是自己所生的孩子,但也不影響這個判斷。然而,問題的複雜性在於,夫妻除了撫養孩子之外,並不是無事可做。事實是,自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建立以來,有兩個因素一直與之相伴隨--離婚和外遇。婚姻無法根絕人類潛藏的「外遇」傾向,這著實令宗教和社會制度沮喪。或者說,愛情在本源上就是基於一夫一妻制所生的一種心理疾病。
三
婚外的性愛有兩個來源:一是娼妓,二是外遇;兩者都與愛情有關。
當愛情被無休止地詩意表達之後,最好的方式是把「愛情」交給科學——生物學、心理學、精神分析學。
在精神分析學裡,愛情就是「力比多」(libido)。弗洛伊德認為,人的一切行為都與性慾有關,而性慾後面隱匿著一種叫「力比多」的東西,它是一種潛能,驅使人追求快樂,釋放本能。力比多是性慾的原始動力,助推著人類的一切行為,決定著人一生的主要活動。
另一位精神分析學家茨威格在《精神療法》一書中對力比多也作了精神分析:「人不想要永恆,尤其是靈魂並不渴求精神生活:它只是受慾望驅使盲目地渴望著。普遍的渴求是所有心理生活的第一下呼吸。就像身體渴求食物,靈魂也渴求慾望。力比多,這一原始的欲求,靈魂無法抑制的飢餓使它迎向世界。」這一觀點也外現於他的許多小說中。如,中篇小說《雷潑萊拉》、《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篇中的主人公具有類似性:原始混沌中的力比多像火山底下的岩漿一樣積蓄、涌動,而不自知;若遇到合適的契機就會在瞬間蘇醒,隨即一發而不可收,做出有悖倫常之事。對於這種力量,再苛刻的制度也無能為力。
在生物學和心理學上,愛情與荷爾蒙有關。愛情就是痴情(infatuation),即是對所愛的人的一種上癮式的渴望與臆想。說它是上癮的,是因為這種臆想會產生快樂,讓人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愛情到性愛,正是由於荷爾蒙的作用。性愛時,人體內的睾丸酮和腎上腺素使各組織運轉加快,快感產生,而人體內的一系列生物和化學變化也很容易讓人失去理智。據說,戀愛時人體內的睾丸酮含量也會發生變化。一般情況下,男性血液中的睾丸酮含量要比女性多。一旦墜入了愛河以後,男性的睾丸酮含量驟減而女性的則明顯增加,男性在一定程度上女性化,而女性則男性化。這時的男人表現得友好並善解人意,而女人則容易衝動。這樣,男女之間的差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彌補,愛戀會使人們變得互相類似。
可惜的是,這種激烈的愛往往是不長久的。經過一段時間,這些大腦中的化學物質就會回到它們平常的水平。「熱戀」隨之也就轉化為一種叫做親情的感情。這是一種讓人感到溫暖、安全、舒適的感覺。它與「熱戀」不同,可延續很長時間,一旦失去,人也會感到痛苦和失落。從熱戀到親情的轉變為離異和偷情提供了前提。
為了彌補失去的愛戀激情,丈夫開始背著妻子到妓女身上尋找快樂;妻子也在丈夫的猜疑中覬覦別的男人。離異、偷情也會隨之發生。「離婚」對現代人來講,往往被說成是尋找新的愛情。是的,每一次新的婚姻也許都是以新的戀情開始,而每一段戀情也都有自己的周期,「離異」會陷於沒完沒了的「尋找愛戀」的迷狂症。離婚也意味再婚,重新組成家庭,而每一次家庭的重組都需要成本;子女的撫養費則是一筆可觀的代價,並不是所有的紅男綠女都能承擔得起的。於是,偷情成了一種成本較低的選擇。偷情普遍存在於婚姻之中。一方面,夫妻雙方都存有拈花惹草的不忠的需求和心理;另一方面,對配偶的這種不忠誠的行為,又存在著極大的忌妒心理。這就出現了兩種情形的並置現象:一面是制度性的婚姻,另一面是無法抑制的愛戀所產生的偷情。這可能是一夫一妻制的真實樣態。雖然宗教和制度極力壓制婚外的性行為,但這也變相承認了偷情的存在。
西方的基督教把婚外的戀情稱為「禁果」,試圖用「懺悔式」的倫理教化維持一夫一妻制的純潔性。然而,無論怎樣懺悔,婚外的情人一直與婚姻的夫妻對峙。東方的佛教將「貪慾」列為六大根本煩惱的第一位。在所有的貪慾之中,男女之欲被看作最堅固難捨,因此被稱為「生死根本」。佛教對情慾的態度是嚴厲的,《楞嚴經》就提出「純想即升」、「純情即墮」的說法,認為貪戀情慾的人會墮落為畜牲或下地獄。淫戒是比丘第一戒,要想即身成佛,必須突破情愛關口。而事實上,多數俗子並不想成佛,寧願為愛受苦。佛家知道這一點,卻無多少心法,就只好指望「無相」的修身禪定了。所謂的禪定,無非就是「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的心法而已,對凡凡俗子並不管用。
偷情也許是婚姻催生的罪惡,婚姻本身或許就是愛情的真正罪人。
誰有罪?
以上這篇短文的草草數語,多半來自對法國影片《有罪》的感悟。若因此而冒犯了婚姻至上主義諸君朋友,還請寬諒。
《孤獨的敏感者》/王人博/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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