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納德·艾默生:仲裁法庭裁決在即,中國的選擇是什麼?
南中國海所涉及到的一系列爭端,諸如主權,海域劃界,漁業、石油和天然氣等資源的享用,以及在該海域的航行等問題波及到六個國家和地區。毋庸置疑,這是很複雜的。因此,把南中國海所發生的所有爭執、以及持續的緊張局勢都責怪到中國頭上是不對的。雖然如此,當美國人審視這個離我們很遙遠的南中國海地區的時候,我們注意到了中國在南沙群島附近所建人工島/地物的速度。具體來說,就是在這些人工島上建設建築物,修建可以供噴氣式飛機(還包括可以預料會使用的軍用飛機)起降的跑道。有證據顯示中國正在這些人工島上展開了一系列的工程,可以協助在南海上空宣布建立一個類似東海上空的防空識別區。中國可能使用的這些防禦工事不僅在美國——畢竟我們距離南海很遙遠——更在東南亞各國引起了相當的憂慮。南海其他各方——除了汶萊(這個國家在南海的聲索是非常少的,也沒有任何可以修建人工島的地物或類似的地物)——包括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以及台灣的太平島都建了人工島,並在島上建了跑道。以馬來西亞為例,該國在人工島上修建了一個度假勝地,人們可以到島上游泳享受。但其他各方並沒有(像中國這樣)如此快速和大規模的修建人工島,我指得不僅僅是軍事方面的用途。當美國從遠處觀察南海問題時,我們不禁發問:中國到底想要什麼呢?一種觀點討論的就是中國在南中國海的所作所為,以及應該如何行事,為什麼這樣做,目標是什麼。這類問題在美國學者中悄然被討論、爭論過——雖然在公開場合沒有這麼多相關討論。中國想要什麼中國高層領導層(在南中國海問題上)的意願也許可以反應幾個考慮。其中一個考慮也許是這樣的:南中國海緊鄰易受攻擊的中國南部沿海,在百年恥辱的歲月里,中國的歷史學家意識到西方列強——英國、法國、美國等——就是從南部海上從南中國海進入中國的。因此,從北京的觀點來看,力爭抗擊來自可能的南部攻擊的觀點也就很有道理。因此,中國決定把南中國海基本上視為己有的決定是出自防禦的目的。這是對中國意圖進行的一種友善的解釋。還有另外一種非常不同的解讀。中國的領導層清楚美國沒有任何興趣與中國開戰,美國已經在伊拉克、阿富汗、以及中東的其他地區捲入到涉及伊斯蘭主義和其他一系列問題的軍事衝突中。這些因素讓美國對再辟一個戰場的想法不寒而慄。坦率的講,這也是桑德斯參議員為什麼截至目前競選順利——尤其是在美國的年輕選民中——的一個原因。如果美國一旦進行一場新的戰爭,這些年輕人將最有可能為之而戰。年輕一代顯然並不盼望這種事情的發生。我敢肯定中國的年輕一代也不願意去打仗。這個觀點又引出這個問題:如果中美之間爆發戰爭的可能性如此之低,為什麼中國還想控制南中國海?為什麼中國不讓南中國海繼續保持過去幾個世紀、幾千來來慣有的、所有國家都可以航行的自由海域?當然,有些決定例如有關分配漁業資源的問題的確需要協商決定。南中國海面臨過渡捕撈的危險。可以預測,出於生態保護的原因,在將來某個時候需要海域沿岸的國家,包括四個東南亞國家,共同合作,制定出一個協議,旨在分配海域內的漁業資源,礦物資源,以及各方都關注的規範航海安全(我們都有興趣規範航海安全這個問題)等問題,為什麼南中國海要被中國一個國家控制,要受中國一個國家的政策、意願、制度、首要問題等所左右?為什麼南中國海不僅對所有的涉及方開放,還有使用這個海域的國家開放?在南中國海域通過的貿易額達到5萬億美元,其中20%——是一個龐大的數字——的貨物不是去往美國就是來自美國。因此,雖然美國在南中國海沒有任何的聲索主張,我們是南中國海的使用者。日本、澳大利亞、韓國也是使用者。為什麼中國要控制南中國海,把它變成一個內湖?為什麼不為了人類的共同好處而在涉及方之間達成一個協作的方案?記住,我們面臨著全球氣候變暖的急迫挑戰,升高的海岸線也許會淹沒現在中國和其他幾個國家(尤其是中國)如此相互競爭的一些地物和爭先建造的人工島。我們知道海南省根據中國的法律涵蓋基本上所有的南中國海。因此,一個旨在受益於南海的所有使用國家間的合作被中國國內法的一紙公文即南中國屬於中國所取代。如果這樣看的話,你就會明白為什麼外人,尤其是東南亞的國家,會希望確信一個針對南中國海多邊合作的解決方案應該不僅僅受益於中國,而是所有的海域使用者。這就涉及到南海諸國需要制定一個協議,確保海域內的島嶼不全都屬於中國,或者越南,或者菲律賓,必須要分享。坦率地講,我認為中國目前在南中國海的行為是在起反作用。不幸的事件,未回答的問題我知道有些中國人認為美國是在儘力圍堵中國。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圍堵中國,中國也不應該被圍堵。一個繁榮、和平的中國符合全世界的利益。某些人又指出——我認為他們有一定道理——中國是在「自我圍堵」。這是什麼意思呢?中國不斷的激怒鄰國,這方面的例子舉不勝數。我們看到東南亞國家對中國不僅僅是越來越害怕,而是憤怒中國不斷的強加於他們觀點——中國的重要問題、規則,正如中國法律陳述的那樣中國擁有全部的南中國海。如果你看看海南省的邊界線的話,的確如此,邊界直到九段線那裡。我舉一個令我尤其擔憂的例子:印尼。這個國家是東南亞最大的國家,從現實政治的角度來說,中國不應該過分激怒這個國家,因為是一個大國,佔據了很大的空間——這是一個島國,因此南中國海對印尼來說至關重要。但是,我們看到,最近在印尼專屬經濟區內的納吐納群島內發生了一系列的衝突。中國的漁船非法在該海域捕魚。新上台的印尼政府決定不再縱容任何國家的非法捕撈,不僅僅針對中國。他們甚至火燒了越南、泰國在印尼海域非法捕撈的船隻。我們最近看到的事例就發生在上個月。一艘印尼漁船——並不是一艘海軍艦艇,不涉及任何軍方背景——發現一艘相當大的中國船隻在印尼的專屬經濟區內捕撈。印尼船隻試圖阻止中國船隻的非法捕撈,並試圖把中國船隻帶到印尼的領土納吐納群島。印尼船隻的確有選擇。他們可以驅逐中國船隻後退到更廣闊的南中國海領域,離開印尼的專屬經濟區。這也就是越南長期的做法。但在這個案例中,印尼試圖想把中國船隻帶到納吐納群島。結果一艘在附近保護中國非法捕撈的大型中國海岸警衛隊船隻迅速出動,成功的保護中國漁船使其未被拖至納吐納島(但印尼扣留了船上中國漁民)。不幸的是,中國認為這八名漁民並不是在印尼的管轄範圍之內。印尼可以決定遣返這些漁民。他們這樣做也許是威懾於中國這樣一個大國。他們這樣做也有可能是出於友善。我不知道其中的理由,但也許他們會釋放漁民。或者,他們不放人。很明顯,印尼有一些人對於印尼水域不斷的被違犯感到厭倦,希望這些人在印尼受到起訴。這個做法就不會令中國高興了。類似這樣的緊張局勢在其他東南亞沿岸國家不斷的發生,情況也變得持續緊張。在越南,也就是前兩天,一艘中國漁船被越南扣留。有趣的是這起事件發生在北部灣的越南一側。而這條線是中國與越南自願談判所取得的成功結果。這起扣船事件是一起發生在兩個國家達成協議的海域邊境線內的案例。然而,中國船隻所在的位置是越南一側海域。這就向越南發出一個信號,那就是中國不在乎國際協議。你可以跟中國簽訂一個協議,中國也會保證遵守,但事實是中國並不會這樣做。至少,中國的漁民不會遵守。也許是因為中國存在很多部門,不同的人——這是一個很大的國家,世界上最大的國家——這些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在東南亞海域捕撈的漁民僅僅是想捕撈更多的魚,他們也不代表中國的政策。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麼中國的海岸警衛隊保護他們?我認為這顯示了中國的領導層是真心想對整個南中國海進行聲索,並不承認其他當地幾個國家的專屬經濟區範圍。這是一個比較極端的觀點,也顯然違反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精神。海洋法(在南海問題上,)目前有兩種觀點。一種強調歷史的觀點,一種是強調《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內容,這種觀點認為至從1982年海洋法被接納以來,基本上是取代了歷史享有的觀點。後者被很多國家所接受。非常不幸的是,我的國家美國沒有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這是一個很大的錯誤。國內的和政治的因素導致《海洋法》未在美國被通過。我對此表示遺憾,但是我認為美國政府視該法為習慣法,並且遵守它。當然在遵守的程度上也許有異議——例如在軍事船隻是否應該被允許通過經濟專屬區這個問題上,中國認為不應該,美國認為應該。但是不管怎麼說,我認為美國跟其他正在執行和遵守這個法律的國家立場是一致的。歷史的論點在《海洋法》的行文中真的只是一個有利條件而已。例如,我提到納吐納漁船的問題,當這種事件發生的時候,也許中國政府可以這樣說:「很不幸發生了這個事件。這也顯示了我們應該和印尼相關人員坐下來商討一下如何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這不是一個道歉,但是聽起來更加的有建設意義,也更加的友好。但是,中國政府取而代之卻說:「我們有權在那個區域捕撈,因為我們在那裡享有『歷史性捕撈權』」。一些中國人這樣說,南中國海一直屬於中國,「我們在這裡有兩千多年甚至更長——一直到漢朝——的捕撈歷史。」「我們發現了海域中的一些地物。我們首先使用這些地物,並且首先在那裡捕撈。我們首創了很多個第一,因此,南中國海屬於我們。」但是仔細閱讀一下《聯合國海洋公約法公約》,就會發現《海洋法》不支持這個論點。「歷史性捕撈權」僅僅在《海洋法》中使用了一次。而且僅僅涉及群島國家。群島國家指得是像印尼、菲律賓或者日本這樣包含島嶼的國家。中國不是一個群島國家,它是歐亞大陸的一部分。美國也不是一個群島國家,即便我們有密爾沃基這樣的地方(威斯康辛北部的港口),因為一大塊美國都是在一塊陸地上。不管怎麼想像,中國都不是一個群島國家。因此,《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適用的歷史性捕撈權不適用於中國。當中國宣稱有歷史性捕撈權,《海洋法》不適用與中國的時候,中國其實在說「我們不尊重《海洋法》。我們的歷史高於《海洋法》,比《海洋法》也更重要。」坦率地講,這讓東南亞國家憤怒。他們對中國採取這樣的立場感到失望。美國在南海聲索方面不採取任何立場。事實上,美國國務院定期發布一些地圖——這些地圖是根據不同的國家對南海做出的不同聲索而制定的,一份是為中國而制定,一份是為印尼等國。美國對幾個不遵守《海洋法公約》的國家持批評態度。這就有點諷刺意義了,因為美國沒有加入海洋法。但是,事實是美國比其他國家都更加重視海洋法,而且越來越重視,也許是因為美國歷史上就是一個海洋國家。雖然我們不是一個群島國家,但是我們歷史上是一個海軍大國。因此,我們不僅僅只批評中國,對其他國家也是如此。再過一段時間,海牙的國際仲裁法庭就會對菲律賓涉及到中國和東南亞國家在南中國海的聲索等事宜提出的訴訟做出裁決。在此,我想提一個問題,當裁決出來的時候,中國該怎麼做呢?同樣有趣的問題是越南會怎麼做呢?菲律賓會怎麼做呢?其他聲索方會怎麼做呢?我不覺得仲裁法庭會裁定九段線是有效的,是與海洋法的規定相吻合的。因為海洋法根本沒有涉及虛線的規定,不管是九段,還是十二段,或者五百段。這種叫法是不存在的。也許中國會希望法庭說:「雖然九段線跟海洋法的規定有別,但這不意味著它是無效的」。這就為中國不被指責為違反海洋法提供了一定的空間。這就相當於說計算機和蘋果是不同的,但是它們也不是互相矛盾的。你可以拿一個蘋果放到計算機上面。或者你在計算機裡面搜索一張蘋果的照片。法庭的這個裁決就會跟法庭裁定九段線和海洋法不符這個結果很不相同。如果這是法庭的結果的話,中國至少需要考慮下一步怎麼做。中國基本上會否定法庭的裁決。而這是否意味著中國會繼續強化對九段線的承諾?更視九段線為邊界線,作為中國國內與國外的界限,作為海南界限之內的問題,作為如同雲南或者廣西等省一樣對中國來說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者中國是否不對九段線大聲張揚,不再提它?當然這又提出一個問題即九段線到底還重要嗎?涉及九段線的問題上有很多模糊之處,也許中國會繼續讓這個問題模稜兩可,但是又不斷強化這樣一個解讀:「我們會根據地物來確定海域。我們聲索的是地物以及與之相連的海域。」這又指得是一個礁石出於安全考慮而有的500米安全區嗎?或者是一直都處于海面之上的岩石?還是擁有領海的低潮高地?如果中國說:「我們接受《海洋法》,即便我們對地物有聲索」,這是一個進步。這種表態不會消除現有的爭端,因為其他東南亞國家也會對某些地物進行聲索,但是這種表態會減少中國對「牛舌」內海域的聲索,即中國不對整個海域進行聲索,而只是海域內的島嶼或地物進行聲索。根據國際法,陸權決定海權。如果一塊陸地,島嶼,岩石,礁石的主權是合法的,就可以對此陸地以及相關聯的海域進行主權聲索。這些問題到時候是可以釐清的。如果是這樣的話,也是一個進步。法庭裁決的第二個方面涉及島嶼、岩石、礁石的定義。我們還不知道這些裁決到底如何。有可能某些地物中國希望是島嶼,這樣可以得到200海里的水域,如果是岩石,就只有12海里。中國有可能對法庭裁定是岩石的地物而中國認為是島嶼的地物表示反對,因為中國想要更多的水域。我認為中國也許會希望法律裁定——雖然中國聲稱不接受法庭裁判的結果——海域內的地物包括中國聲索的地物是島嶼。這就意味著根據國際法,中國享有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而不是12海里或者500米的安全區。這兩個可能會是很有趣的。中國都會拒絕嗎,會繼續兌現其承諾加強對南中國海的控制,把它作為中國的一個內湖,海南省的一部分嗎?我們知道2014年1月的時候,中國出台了一項規定,加強在該海域的執法,規定如果非中國人試圖在九段線之內捕撈——這個龐大的佔據了南中國海三分之二的區域,需經得中國的許可。這是對南中國海捕撈權的壟斷,是毫不含糊的宣稱中國的主權。再回到開頭的那個問題:中國到底想要什麼?是威懾力還是要側頭側尾的控制?坦率的講,民族主義不只是在中國存在並影響廣大,在東南亞國家也是如此。歷史上,這些國家被殖民過很長時間。我不認為這些國家會在安全問題上願意臣服中國。這些問題事關安全,如果你都不能生存了,還談何貿易。安全問題對中國很重要,對那些比較小的東南亞國家也是如此。東南亞國家如果決定「我們不會僅僅因為金錢而對中國進行臣服。有些事情比金錢更重要」的時候,中國應該意識到這些。我們希望「中國夢」是一個有感染力的「夢」,而不僅僅以中國為中心。在這個「夢」里,有一些可以與一些較小國家的夢相妥協的地方,包括那些其海岸線與南海交界的國家,而南海又是東南亞的海運核心。風流在哪裡?在每個人的人生細節里。我以至誠之心邀你關注「說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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