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在黑暗裡,還是在光明中
07-14
真信心與得救的確據 --約翰書信注釋 原著:周必克(Dr. Joel Beeke) 博士 翻譯:華遜 編校:王志勇牧師 第三章、在黑暗中,還是在光明中行 「上帝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凈我們一切的罪」(約翰一書1:5)。 我們得與光明之上帝相交,乃是福音在我們生命中顯明的大能明證。約翰在此引入這一主題,隨後將它應用到個人身上,好使每個讀他書信的人在上帝之道光照下,能夠省察自己到底站在何等地步。這反過來又能夠使他們抵擋那些想把他們引入歧途的錯謬。 福音乃是從上帝而來 約翰在整卷書信中都在強調,他所傳講的乃是上帝的聖言,而非自己的意思。「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翰一書1:5)。約翰不斷重申和運用的完全是基督的教訓。若有人蔑視這教訓,便是在藐視上帝。 當今,那些宣揚福音的人所領受的乃是同樣的命令。除了重申並應用上帝在祂聖言中所啟示的真理之外,我們無權做任何事。倘若牧師或傳道人在福音中摻雜了什麼,或添加了什麼,那我們所傳講的便不再是福音了。 約翰在第5至7節經文中宣告了這福音,他首先說:「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接著,對這一宣告進行了解釋。他告訴我們,因為在黑暗裡行而自欺的危險,隨後又講到在光明中行,被基督寶血洗凈的含義。 光明的上帝 約翰在第5節經文中宣告說,「上帝就是光」。約翰之所以從這裡入手,乃是因為這是福音之始。福音並非始於人和人的需要,而是始於上帝和上帝的屬性。保羅在《羅馬書》的開篇便告訴我們,上帝是公義的上帝,福音便是要顯明上帝的公義。這正是約翰在《約翰一書》中所做的。他不僅宣告了上帝的存在,更告訴我們上帝是怎樣的一位上帝。 當我們察看祂在這個世界中的作為時,便會曉得上帝的存在。我們眼目所及就會告訴我們某些關於上帝的事情,祂是大有能力和智慧。約翰告訴我們的更多,他將上帝的道德屬性也描述出來,而這些事是你在環顧周圍的世界時所不能推演出來的。 「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詩篇19:1);它們在為上帝的存在吶喊作證。但是,諸天在告訴我們上帝是一位怎樣的上帝的時候卻是有限的。祂是良善的嗎?祂憐憫人嗎?祂愛我嗎?當我死去的時候,祂會為我做些什麼呢?諸天對我們內心更深層的渴望保持著沉默。要明白上帝的道德屬性,上帝就必須將祂自己的屬性向我們啟示出來。 因此,約翰告訴我們說,「上帝就是光」。他從耶穌基督那裡領受了這一教訓。耶穌同樣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翰福音8:12)。 上帝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光里,天怎樣高過地,照樣上帝也怎樣高過我們,但他因著自己的憐憫卻定意要將祂自己向我們顯明出來。祂撤去帷幕,將諸天從未向我們顯明的事——就是祂的心思和意念向我們啟示出來。 為要蒙上帝拯救,我們所要作的就是來到上帝藉以啟示祂心思意念的那位耶穌基督那裡。「人看見了我」,耶穌說,「就看見了父;我與父原為一。」上帝借著祂兒子的生命、受死與復活已經將自己啟示出來,這就是我們向世界所要傳講的福音,就是這位在天上的主聖潔的啟示。 毫無黑暗的上帝 因為福音的目的就是要將我們帶入與上帝的相交,所以我們必須明白上帝是一位怎樣的上帝。約翰告訴我們「上帝就是光」,隨後他又加上了一句「在祂毫無黑暗。」在希臘語中,約翰實際上使用的是雙重否定。若直譯出來,便是,「說黑暗在祂裡頭,不,斷不可能!」 通常,在聖經中,「光」這個詞表示的是「純潔」、賜生命的能力、榮耀、智慧、或知識。黑暗則經常表示無知、邪惡、敗壞和死亡。黑暗常會與作為「黑暗之子」的撒但,或人的本性聯繫在一起。 論到上帝時,保羅將光明稱為得知上帝的榮耀(哥林多後書4:6)。但是,還有另一重更深刻的含意,光明用來反映上帝的本體是什麼。約翰並沒有說,上帝「帶來」光,或是上帝「發出」光,而是說「上帝就是光」。上帝就是光,祂是聖潔的上帝,是信實的,是真實的,在聖潔中顯出榮耀,在讚美中受人敬畏,祂的光照亮了我們心靈的黑暗,使我們能行在光中(約翰福音1:5;約翰一書2:8)。大衛在《詩篇》第36篇中說: 因為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 在你的光中, 我們必得見光。 詩篇唱誦94:4 在上帝的屬性中,沒有瑕疵。祂的聖潔、純全、公義都是完全的。除此之外,任何事物都是污穢不潔的。在上帝眼中,諸天為不潔,天使為愚昧。難怪保羅論到上帝時說:「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阿們!」(提摩太前書1:6)。上帝是「眾光之父,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各書1:17)。上帝乃是純全、沒有摻雜的光。 在上帝那裡,沒有任何黑暗的死角,沒有陰影,沒有道德上的不一致。上帝永遠與罪對立,並且不可調和。祂的眼目清潔,不看邪僻。祂鑒察我們內心各樣的邪惡。每當想到這裡,便叫我們恐懼,因為我們中間有許多人希望上帝聽任我們隨心所欲地活著,我們所要的上帝是一位一團和氣的上帝,永遠也不會幹預我們,而只是一位助陣者。但是,我們的上帝,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乃是一位純全、聖潔的上帝。祂斷不能容忍邪惡。 光明的國度與黑暗的國度 約翰將兩個絕然對立的國度作了對比。他說,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被罪惡、錯謬和邪惡控制的「黑暗國度」。在這個「黑暗國度」中,一切都無法從上帝那裡找到,因為上帝是真實、沒有摻雜的光。 當耶穌就要被釘在十字架上時,祂說:「我天天同你們在殿里,你們不下手拿我。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參見路加福音22:53,約翰福音14:30)。在耶穌里,沒有任何事是撒但這位黑暗之子所能統治的。 這個「黑暗國度」的特點就是罪惡、偽善、錯謬、異端和敗壞。「光明國度」的特點就是聖潔、純全、公義和真理。在這兩個國度之間,有一條巨大的鴻溝,是人所不能跨越的。 要曉得福音真理與異端之間的區別,我們必須從認識上帝是誰,以及祂是一位怎樣的上帝開始。今天,被人們當作福音思想的大部分內容,卻不是從這裡開始的;毋寧說,是從人和人的需要開始的。隨之而來的是,人們開始從予人方便的角度來思想上帝,上帝於是就成了一位主要目的是讓人們幸福,並確保他們舒舒服服度過今生的上帝。他們開始追問這樣的問題:「假若上帝是一位愛的上帝,那祂為什麼不滿足我們的需要呢?為什麼上帝不去制止戰爭和饑荒呢?為什麼上帝不救拔我脫離患難呢? 每當人們如此思想的時候,那你就可以確信:他們並不曉得,上帝屬於一個領域,它外在於人、又超越人在墮入的深重黑暗和不斷犯罪中所行的一切。上帝若是願意,就可以把我們每個人丟在黑暗當中而不顧,因為那本是我們所當得的。上帝並不虧欠今世之人任何東西。 我們認識這位光明的上帝嗎,還是說我們自己創造了一位情感和慾望之神呢?人若是順著血氣行,自我便會成為起點、中心和我們個人世界的目的。我曾經看到過一張關於地球的巨幅海報,一個渺小的人站在地球之上,宣告說:「我是世界之神,地球乃是繞我而轉」。假如我們像那個自我作主的人,那我們就會宣告說:我們乃是活在並行在「黑暗國度」當中。當我們開始真正認識到上帝就是光時,我們的核心就從自己轉移到了祂身上。 在第6節與第7節經文中,約翰借用了聖經中一個古老的比喻「行當」來代表人的生活方式,以此從積極與消極的角度來回答這樣一個問題,就是我們應當如何與這位聖潔的光明之上帝相交。「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凈我們一切的罪。」一個人,或男或女,他怎樣「行」,就表明他日復一日的生活如何。 要在光明中行,最重要的就是,要借著信心接受並擁抱這光。這就意味著相信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之名,並要出於信心來行事,過一種遵守祂命令,行祂所喜悅之事的生活(約翰一書3:22;23)。行在黑暗中,就是拒不接受光,繼續活在罪中,按世人的生活和「那惡者」撒但的方式生活。人這樣行,就是不愛光,倒愛黑暗(約翰一書3:19-20)。 同樣,約翰還寫到了要行真理(約翰福音3:21;約翰一書1:6)。「行真理」,始於認識真理,相信真理,並且承認真理。我們若日復一日沒有照著真理生活,便表明自己是假冒為善之徒,就是說謊的人,說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雅各書》第1章22節中指出:「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那自欺之人行在黑暗中 我們若說與上帝相交,卻仍是行在或活在以自我為中心的不虔不敬的狀態中,便是自欺,便是過著說謊的生活。我們便活在那黑暗之子的國度中,而不是活在上帝愛子的國度中。我們就沒有重生。 有很多人自欺欺人,以為是基督徒,實際上卻不是。他們常常公然活在罪中,卻長期不認罪。又有的時候,他們被假教訓引離正道,靠感覺活著,喜歡聽人的讚美,或以為自己的善行使他們成為基督徒。這樣就在基督聖潔的寶血之外另立了「救恩之法」,又在救恩產生的敬虔行為之外另立了「敬虔之道」。 我們或許可以自欺,可以騙過周圍所有的人。我們自以為連上帝都騙過了,但我們斷不可能騙過上帝,因為上帝曉得我們是怎樣的人。 那些自稱為基督徒卻不是基督徒的人,乃是在自欺的黑暗中飄蕩。他們從不懷疑自己,也不知自省,就這樣一直欺騙自己,直到死去。到那時,他們才會突然認識到,自己因為恨惡光的緣故一直都生活在黑暗當中,正如耶穌所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翰福音3:19)。所有的人末日之時都要復活,但那些行在黑暗中的人,就像那愚拙的童女,她們醒來的時候卻為時已晚,不能再得救了(馬太福音25:1-13)。 基督徒行走光中 一個擺在所有人面前的巨大困境就是:若上帝是光,並且人非聖潔,就沒有人能見上帝(希伯來書12:14),那我們還有什麼希望呢?難道不是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嗎(羅3:23)?難道我們不是處在那掌管天地之上帝公義的審判下嗎?難道這不是將我們當成墮落的罪人,永遠孤零零地拋棄了嗎? 上帝是光,但上帝也是愛(約翰一書4:8)。這位光明的上帝卻深愛這黑暗的世界。祂找到了一種戰勝罪的方法,就是差遣自己兒子來背負我們的罪孽。耶穌基督因為在髑髏地的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一切的黑暗,為我們打開了一條歸回父家的通路。 我們若想與這位在祂毫無黑暗的上帝一道在永恆中度過,就必須對付並勝過我們的黑暗。耶穌,就是那位光明的上帝,道成了肉身,並在十字架上進入黑暗中,好叫我們借著相信祂將我們的黑暗除去。這樣,祂的光、祂的生命,便成為我們的光和生命。這就是福音偉大的核心所在(哥林多後書5:20-21)。 基督徒借著基督的寶血得與上帝相交(7節)。信祂的人之所以行在光中,乃是因為耶穌成就的一切。我們若行在光中,就屬於「光明國度」。進入「光明國度」的唯一道路,就是要靠賴上帝兒子耶穌基督的寶血,因它洗凈了我們一切的罪。信徒生命中的一切都被基督的死所遮蓋了;一切的罪都被置於祂的寶血之下。 人們談到將自己生命中的某些部分降服在基督之下,正如人生命可以分成許多部分一樣,而上帝每次只對付其中的一部分。但是,你若是基督徒並與上帝相交,那你的整個生命便都借著基督的受死被遮蓋了,而且是永遠被遮蓋了。你一切的罪,過去的罪,現在的罪,將來的罪,都被基督的寶血所遮蓋了。 約翰說,身為基督徒,我們必須認識到這一點。實際上約翰在第8節與第10節經文中接著說,我們今生不是不犯罪,在這裡他乃是指我們所屬的那光明國度。我們到底是借著基督的寶血住在「光明國度」中呢,還是仍活在黑暗中呢?我們是在恩典之下呢,還是仍在罪的轄制之下呢(羅馬書6章)? 當我們漸漸照著上帝實在的樣子得以認識祂,便會更新變換,成為耶穌基督的樣式。我們便因為耶穌基督就是光的緣故得以行在光中。福音不僅會修正我們對上帝的想法,也能改變我們的生命,使我們成為基督的形象。這就是上帝的目的(羅馬書8:29)。你人生的目的是什麼呢?是被塑造成基督的樣式嗎?你所關注的是不是不單要得救,也是要行在光明中,好使我們成為基督的樣式嗎? 弟兄們啊!你若覺得自己與上帝隔絕,就當趕快到基督的寶血這裡來。祈求祂說服你,除了活在光中得與上帝相遇之外,別無它法。祈求祂使你確信,人若活在黑暗中,又在黑暗中死去是何等可怕。斷不要讓你的生命有吉爾伯特·泰南特(1742-1770)的人生結局那樣的記錄。這位身為威廉·泰南特[1]之後,吉爾伯特·泰南特[2]之侄的年輕人墓碑上寫著: 這裡安眠著 吉爾伯特·泰南特 必朽之軀 在醫療領域 卓有成就,受人愛戴 正當盛年,死亡臨到 但他在主里,大有盼望 讀者啊 你若聽到他最後的見證 你必曉得 人若拖延悔改 便是極其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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