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美國槍械簡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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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火帽擊發說起
回顧整個槍械發展史,在公元10世紀後,中國出現了槍械的雛形。1259年,中國發明了全世界最早類槍械武器——突火槍。之後漫長的半個世紀,槍械緩慢但不間斷地發展著,先後誕生出火門槍、火繩槍、簧輪槍、燧石槍等不同類型的槍械。
在這段時期內,槍械還遠沒有成為戰場兵器的主導者,而僅僅是一種輔助武器。與弓箭相比,當時的槍械裝填發射速度太慢,有效射程近,無法形成有效的火力。槍械製造難度較高,無法批量生產,無法在潮濕陰雨環境使用。火藥更是很麻煩的東西,保存運輸困難。一些歷史學家認為早期火槍的震懾作用遠大於實際殺傷效果。
這些燧發槍長度在1.5米左右,口徑接近20毫米,鉛彈丸重量35克左右,殺傷力巨大。但由於沒有膛線,在100碼(91.4米)的距離上,子彈會散布在幾米的範圍內。
至此,機械工藝的進步已經無力驅動槍械的發展,槍械進步需要的是新的動力——化學。
1799年前後,英國諾福克公爵的弟弟,被譽為全世界「最早的化學工程師」愛德華·查爾斯·霍華德(Edward Charles Howard,1774-1816年)合成了新的化學物質——雷酸汞。汞原本是中世紀鍊金術師鍾愛的神秘物質,近代化學賦予了它全新的實用價值。雷酸汞對震動、撞擊和摩擦極敏感,是最早的撞擊發火劑。
1805年,亞歷山大·約翰·福賽斯(Alexander John Forsyth,1769-1843年)利用雷酸汞發明了槍械撞擊發火裝置。
福賽斯的本職工作是蘇格蘭阿伯丁郡的長老會(屬於基督教新教的一派)牧師,家境殷實,屬於有錢、有閑、有文化、有社會地位的人。在當時的大英帝國,獵鴨和獵狐是上流社會很流行的戶外活動,福賽斯也參與其中。在狩獵野鴨的時候,福賽斯發現燧發槍存在很大的不足。
首先,燧發的可靠性不甚高,燧石不一定每次敲擊時都產生足夠的燃屑點燃火藥,會有15%左右的啞火率。在河岸濕地獵鴨時,由於壞境潮濕,燧發槍的啞火率還會成倍增加,趕上霜霧雨雪就完全沒法用了。其次,燧發槍從扣動扳機到子彈出膛會有一個短暫的延誤。這是因為燧發槍的擊發動作相對複雜,機頭 首先要撞擊L型火鐮片,一方面向前推開火鐮,露出底下的葯室,另一方面敲擊產生火花燃屑,點燃葯室里的黑火藥,通過火門 引燃槍膛內的拋射葯,發射彈頭。即便經過顆粒化,黑火藥的導燃速度依然不夠快,所以燧發槍的擊發延遲還是比較明顯的。野鴨聽到機頭敲擊火鐮的聲音、看到葯室煙火閃耀,立即就會振翅逃跑,等子彈真正發射已經晚了。
福賽斯牧師見識廣博頭腦靈活,意識到了雷酸汞的妙用,幾經實驗,他利用雷酸汞混合物製造了一個撞擊發火裝置,並於1807年在英國申請了專利。
福賽斯發明的擊發裝置頗為精巧,底部裝有雷酸汞粉末,頂部設置撞針,圍繞火門旋轉,倒轉時雷酸汞倒入火門葯室,轉回來後擊錘就可以敲擊撞針,引爆雷酸汞。整個裝置基本上是封閉的,天氣耐候性強。其外觀也很漂亮,像一個香水瓶,因而使用該擊發裝置的步槍被稱為香水瓶槍。
福賽斯是牧師而非槍匠,他的發明思路很好,設計細節卻不接地氣。旋轉傾倒雷酸汞的方法並不特別可靠,射手也不知道香水瓶底還剩多少雷酸汞,還是可能啞火。雷酸汞有腐蝕性,不適於長期存放,裝填和清理雷酸汞都比較麻煩。撞針、彈簧等部件一旦弄髒了就無法正常工作了,需要拆開檢查修復。總而言之,香水瓶槍不適用於戰場複雜環境,沒有受到英國軍方的青睞。福賽斯後來的軍事發明也都不是很成功。
不過香水瓶槍用來打獵還是極好的,在英國攝政時期(1811-1820年間),這種新槍在狩獵運動中頗受歡迎,很多高檔燧發槍被改裝成了香水瓶槍,這給福賽斯帶來了很高的名譽和社會地位。
1810年代,英法兩國的槍匠都認識到了香水瓶槍的不足,約瑟夫·埃格(Joseph Egg)、富朗索瓦·普里雷拉(Francois Prelat)、約瑟夫·曼頓(Joseph Manton),還有英國上校彼得·霍克斯(Peter Hawker)幾乎同時發明了火帽、火管擊發裝置,後續的發明者還有很多人。這些裝置大多是一次性裝填的,適應戰場可靠性和標準化的要求。
最為聞名的火帽發明人是出生於英國林肯郡的美國人約書亞·肖。
約書亞·肖(Joshua Shaw,1776-1860年)和福賽斯的人生軌跡完全不同。肖少年清貧,7歲喪父後便四處打工為生,干過許多工作。到16歲的時候,他的繪畫天賦得以展現,經過多年努力,最終得到認可,成為了肖畫家。肖畫家聲稱自己1814年就發明了火帽,有實證記錄的時間應該是1817年。這個時間可能晚於其他發明人,但肖畫家不斷優化自己的發明,使用銅質外殼的設計簡單實用,雷汞混合物的配方合理,所以廣受歡迎。
前面說過,福賽斯是個有地位重視名譽的牧師。當年拿破崙出2萬英鎊邀請福賽斯去法國工作,身為大英帝國子民的福賽斯斷然拒絕。他把別人利用雷酸汞的新發明看作對自己名譽的威脅,頻繁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專利和名譽。
彼時的專利認定系統遠不如今天這麼專業,只要是和雷酸汞沾邊的槍械發明,法院全都傾向於支持福賽斯。很多發明家丟了專利,不能繼續深入研發。肖畫家一看這架勢,再加上自己在英國藝術界發展也有限,與是一咬牙一跺腳,1817年移民美國,1822年在美國申請了火帽專利。
其實福賽斯的專利1821年已經到期了,對肖畫家不構成嚴重威脅。肖號稱是被福賽斯逼走美國的,一部分美國槍械史學家也支持這一觀點,英國人則認為肖是在英國事業不順,看好美國這個新興的、更容易混的槍械和藝術市場。
美國軍械局慧眼識好貨,1823年前後就開始用肖畫家的火帽改良現有的步槍,並要求美國國會支付肖畫家專利費。但肖畫家在美國的專利之路非常不順,1833年鬧到最高法院才算最終拿到專利。美國國會1846年同意給付約書亞·肖2.5萬美元。也就是說,肖畫家的火帽發明人身份得到了美國最高法院和國會的雙重認定,因此,約書亞·肖是今天公認的火帽發明人。
1830-1840年代,肖式火帽火帽結構簡單,存儲攜帶方便安全,在英法美俄廣泛應用,發明的火炮擊發裝置也被英俄採用。至此,約書亞·肖功成名就,1860年去世後還被追認為富蘭克林研究所成員。
火帽槍較燧發槍有明顯的進步。火帽槍沒有火鐮和葯室,只有簡單的擊砧,擊砧常常被形象但低俗的稱為「奶頭」。銅火帽套在擊砧上,當擊錘敲擊銅火帽時,火帽中的雷酸汞混合物迅速起爆,通過擊砧中間的導火管引燃彈膛里的拋射葯,發射彈丸。
銅火帽解決了800年來黑火藥外露的問題,槍械大幅增強了對潮濕的抵抗力,操作也大為簡化,訓練簡單,射擊效率明顯提升。更重要的是,撞擊擊發和火帽的出現使得槍械可以擺脫了統一的結構構造,槍機和槍膛的結構形狀可以發生各式各樣的變化,因而成為十九世紀歐洲和美國槍械發展的基本動力。
火帽擊發是開啟美國槍械黃金時代的重要基石,而另一個更大的基石,叫做工業革命。(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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