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印象-李離伏劍
來自專欄肖靖歷史札記
喜歡易中天教授所講述的先秦諸子系列,讓人很是神往先秦士人的思想世界與精神風骨。在那個大爭之世,士人們精神自由,人格獨立,不對當權者卑躬屈膝,自信而張揚,可以說是中國文化史上的一個盛世。
而有關先秦士人的風骨,最近讀史記的循吏列傳,其中李離這個人物又讓我深刻領悟到了先秦士人的風骨。
晉文公手下有一個法官叫做李離,在一次案件的審訊中,因為誤聽了下級的彙報而誤判別人死刑。李離作為一個道德高尚的官員,內心深受煎熬,於是便自己把自己關押起來,並給自己下了死刑判決。
文公聽說之後,急忙趕來見李離,懇切說道:「官位有尊貴與低賤的區別,懲罰也有輕重之分,先生是一國的法官,而要受死刑,這難道不是處理得太過嚴重了嗎?何況先生是聽了下級官吏的錯誤報告,主要罪責也應該在他身上,並不是先生您的罪過。」
李離回答道:「我身為管理案件的長官,合理聽取陳述,做出抉擇,判斷案情的是非曲直,是我的責任,小吏又怎麼能夠越級承擔屬於我的責任?何況我拿的工資要比他們要高,我也沒另外將這些工資分給他們過,那麼他們憑什麼來承擔我的責任。現在既然是我不能分辨導致冤案的產生,而要我將責任分給他們,我沒聽說過天下間有這樣的道理,我也於心不忍。」
文公說:「你既然堅持認為是自己的過錯,那麼我是你的上級,以先生的邏輯,那寡人我也有罪了。」
李離回答道:「李離之所以自認為有罪當死,是因為國家的法律規定了誤判要受刑,誤判人死刑,那麼判決人也應當死。君上您認為我這個人善於審查案件,才任命我李離當法官。現在是我李離有負君上的信任,君上您又有什麼罪過呢?現在按照國法,我誤聽誤判,就應該受死。」說罷,不管文公如何勸阻,毅然拔劍自刎。
李離因為自己犯下了過失而自刎謝罪,哪怕是國君特赦他,他也拒不接受。這種以生命捍衛法律,以生命踐行法律的行為,的確令人肅然起敬。
同時,也可以看出,李離是一個胸懷天下社稷蒼生的人,他不貪一己之私慾,慷慨殉道,以表達法律之威嚴,法律之無私。從而也就促進了人們對法律的信任,這對國家的長治久安無疑是有意義的。從這方面來講,李離對文公是盡忠的良臣,對百姓是公平的官長。
千載之下,我們讀到李離捨身殉法的事迹,仍然是神往不已。
願中國多一些李離這樣的官員,則中國之幸,百姓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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