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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為了講述》| 馬爾克斯的最後一部書

書房說

《活著為了講述》是馬爾克斯系列作品的第17部,也是他的最後一部書。

《活著為了講述》

作者:加西亞·馬爾克斯

譯者:李靜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年:2016-4

《活著為了講述》是馬爾克斯系列作品的第17部,也是他的最後一部書。因為晚年記憶力的衰退,馬爾克斯原本計劃寫的三卷最終只完成了一卷。

早在寫完《百年孤獨》之後,馬爾克斯就一直提到他的回憶錄,也許突然襲來的回憶和關注讓他早就萌生了述說的念頭。愛、音樂、死亡、家庭和尊嚴佔據著馬爾克斯所留戀的那個魔幻即為日常和現實的世界。詩意而耐人回味的文字如泉水般一汩汩湧出,馬爾克斯生命中那些神奇的時刻,富含啟發飽含人生智慧的旅程帶領我們懷著最初的好奇去重新發現一個小鎮、一座遊盪著無數魂靈的豪宅、一列火車、香蕉種植園、河流里宛如史前巨蛋的亂石、秋海棠長廊、冰塊、馬戲團。

馬爾克斯通過這本自傳向我們細細講述了身為作家的他和他的作品從哪裡來、他的童年記憶、家族故事、求學經歷、記者生涯,那片神秘、動蕩、喧鬧而又充滿魅力的大陸以及他生命中的那些摯友。同時,我們也能通過馬爾克斯的個人經驗對拉美的歷史有所了解,對我們自身所處的現實有所思考。無論歷史經驗,還是個人經驗,我們都與拉美大陸有著很多的相似。所謂的魔幻現實也在我們周圍不斷上演。

首發式現場

4月13日,《活著為了講述》的首發式在北京塞萬提斯學院舉行,作家徐則臣與馬爾克斯授權中文版《百年孤獨》的譯者范曄在現場分享了他們對於馬爾克斯這部作品的看法。

◤徐則臣:1978年生於江蘇,北京大學中文系畢業,著有長篇小說《午夜之門》《夜火車》《耶路撒冷》。小說集《跑步穿過中關村》《天上人間》。散文隨筆集《把大師掛在嘴上》《到世界去》。作品集《通過烏托邦的歷程》。部分作品被譯成德、韓、英、意、日、俄、法等語言。

◤范曄:馬爾克斯授權中文正式版《百年孤獨》譯者,任教於北京大學西葡語系,西班牙語語言文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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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自傳中的馬爾克斯和以前認識的馬爾克斯有什麼不同?

Answer:

◤范曄:我們不要指望可以在這本書里看到更真實的加西亞馬爾克斯。有一句話我們非常熟悉,「要想了解一位作家,你應該看他給別人寫的傳記」。

對我來說,閱讀這本自傳最大的感覺,首先是非常遺憾,他要是接著寫就好了,去巴黎以後就沒了。後面還有非常精彩的故事,比如他在巴黎的經歷。他在歐洲第一次看到下雪,在家鄉的時候從來沒見過下雪。他們幾個從南美來的人非常興奮,在巴黎街頭唱歌、跳舞,歡慶見到人生中第一場雪。包括他怎麼見到他的第一位法譯者,一共印了1200冊,基本上都回收化為紙漿了,沒賣出去,這些是很有意思的細節,聽他自己講述是非常令人神往的。可惜我們再也看不到了。

◤徐則臣:跟他個人的作品相比,《活著為了講述》這部作品看起來更放鬆。馬爾克斯的確是那種在文筆上、技術上的法度特別森嚴的作家。你在他的小說里,基本上找不到毛病。不管是長篇,還是短篇,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可以用完美這個詞來評價,我覺得毫無為過。而且是少有的在長篇、短篇、中篇都極其完美的作家,這樣的作家極其難找。

但是,他的小說因為法度森嚴,也是因為他的那種雕樑畫棟式的寫作方式,很多人覺得進入起來稍微有一點困難,或者是寫得過於華美、富麗。一直看一本小說,會有滿桌子都是紅燒肉的感覺。有些作家,在年輕時特別喜歡馬爾克斯,到後來開始疏遠馬爾克斯。疏遠的原因是什麼?他們說太完美了,完美到開始讓你拒絕的程度。而他的自傳可能就不存在這個問題,看起來特別日常,敘述起來特別放鬆,很自然、很從容。如果說你在小說里感受到的馬爾克斯的確是文藝之神的話,完美到神的話,看《活著為了講述》的時候,他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人。看他的傳記的時候,馬爾克斯真的有了人味兒。因為你看起來舒服,就像鄰家的淘氣包跟你講他經歷的很搗蛋的一些事。

首發式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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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如何理解母親在馬爾克斯心中的形象和地位?

Answer:

◤范曄:從一點就可以看出來,我們今天一張口就是馬爾克斯如何,馬爾克斯是他媽媽的姓,他父親的姓是加西亞。所以很多前輩說不應該叫他馬爾克斯,應該叫他加西亞馬爾克斯,因為直呼一個人的姓不是特別尊重。所以我們現在已經約定俗成的稱他馬爾克斯,還會稱他「老馬」。當然,叫他馬爾克斯不是他的意願。他在中國的境遇,無形中暗示了他的媽媽多麼重要,以至於我們今天都稱呼他媽媽的姓。

◤徐則臣:我在看自傳的時候,一開始覺得他的外婆特別像《百年孤獨》的烏爾蘇拉,雖然個子不高,感覺像的小腳老太太,但能量巨大、精力無限,而且特別長壽。所有男人幹不了的事,全由她們操持,感覺像帝母的形象。但是,看到最後,我覺得烏蘇娜(音)的原型很有可能是他媽媽。他媽媽特別好強,嫉妒心很重,但大事上從來都特別清楚。裡面有些細節,他爸經常在外面瞎搞,婚前瞎搞,婚後也瞎搞,有一堆私生子。他媽媽會壓著自己的一肚子火,她跟馬爾克斯說「我不能讓跟我的孩子有血緣的人散在外面」。這對一個女人來說真是非常不簡單的一件事情,而且他們自己好像就生了11個孩子,還有一堆私生子,還把每一個都拉回來,這是典型的大家庭。

在這個大家庭里,假如這是一本小說,他爸爸的形像其實是飄飄忽忽的人,一會兒在這兒,一會兒在那兒,是十分不靠譜的理想主義者。一會兒在這兒開藥店,一會兒在那兒開藥店,成功的極少。對於這樣的人,極需要一個母親。對馬爾克斯一生起到重大決定的,除了他爸讓他去波哥大上中學,其它大部分決定都是他母親最終拍板。這樣一位母親在家庭里的作用特別特別巨大。對馬爾克斯來說,這完全是精神依賴,是精神上的靠山。我們說的「在家靠娘,出門靠強」,這比較安全。馬爾克斯自己也說,這個世界上最重要的不是男人,而是女人。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他母親很重要。

首發式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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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馬爾克斯在自傳正文寫到「生活不是我們活過的日子,而是我們記住的日子,我們為了講述而在記憶中重現的日子」,童年記憶對身為作家的馬爾克斯有著怎樣的意義和影響?

Answer:

◤徐則臣:馬爾克斯在這本自傳里寫到很多童年的東西,是非常豐富的。汪曾祺曾經說過「人越往後過,他的回憶是近是模糊,遠是真」。近期發生的事情很模糊,怎麼也想不起來,而童年的事情想得特別清楚,歷歷在目。我不知道在心理學的角度上怎麼解釋,但從寫作的發生學上來看,舉我個人的例子,我寫北京,我也會寫其它地方,我會把小說背景放在其它奇奇怪怪的地方,但所有地方發生的故事都能在我的小時候看到的一個人經歷的一件事身上找到原型。他的小說里經過誇張的變形的移植的,但最終都能找到根源。

我記得好像是福克納說過類似的話「你一輩子就是在寫你自己的童年」。大家可能覺得你的童年身在一個小地方,經歷的事不多、視野不開闊,生活是很局限的」。我覺得不是這樣。童年對一個人來說真的是一張白紙,你看到什麼東西,基本上就在這張白紙上印下了。莫言也說過樂觀的話,好像小的時候你去放牛,只跟著一個動物在一塊,看到藍天白雲、青山綠水,你覺得生活很貧乏。其實不是這樣。對一個小孩來說,一頭牛、一朵白雲、一棵樹就是另外一個交流對象。這個交流對象的深入程度比我們見到另外一個人談三天三夜得到的東西還要多。

從這個意義來說,我覺得童年的確非常重要,童年也是寫不完的。很多人在寫的時候,只是改頭換面。每個作家都要依賴自己非常豐富的,尤其是比較坎坷的、比較艱難的童年。

在另外一個意義上,故鄉也是一個作家的童年。因為你的童年在故鄉展開,你的一輩子都在故鄉。故鄉是永在的參照,而童年就像故鄉一樣,是你一生中以後任何事情的參照。這件事經歷過,還是沒經歷過,還是似曾相識,往回找,基本上都能找回到自己的童年。作家一輩子都是在寫童年,作家一輩子都是在寫故鄉。不管做多大的變形、多大的處理。

看這本小說的時候,剛剛范曄老師也說同樣一件事、同樣一個意思,它有很多表達方式。不管是相近,還是相反,如果往前追,都能追到這裡,都能找到原型。

◤范曄:把故鄉和童年等同起來是很有意思的。等於童年是時間上的故鄉,故鄉是地理上的童年。

《百年孤獨》中,馬爾克斯不止一次說最初的緣起之一是他頭腦里有一個形象。大家知道,作家寫作的習慣不一樣。有些作家是從一個概念、一個想法開始寫作的;有些作家是通過一個圖像、一個場景的剪影開始寫作的。有人評論《百年孤獨》是馬爾克斯有一個想法、有一個概念,按今天的話來說是有一個「腦洞」。至少在《百年孤獨》的例子上,馬爾克斯說他是從一幅圖畫、一個場景開始寫作的。這個場景恰恰是一個老頭牽著一個小男孩的手,一起去看冰塊、看馬戲團。這個老人的步履稍微有一點蹣跚,脊背還是挺得很直,因為以前是軍人。小男孩還躍躍欲試的,充滿了憧憬,想看到更奇妙的東西。這樣剪影式的畫面引起了他17年的醞釀和18個月的寫作,最後寫成這樣一部小說。

說到跟童年緊密相關的故鄉,我也去過阿拉卡塔卡,覺得不太真實,真的去過嗎?我聽哥倫比亞的朋友說變化很大,跟他們以前去的也不一樣。他就住在巴倫吉亞,開車是兩個小時的距離,他們也很少去。誰去哪兒?除了蚊子多、塵土多,沒有別的東西。去了以後,他們感覺變化也很大。

但是,我覺得好像有些東西沒變。那是一個特殊的空間,好像時間的流逝速度跟別的地方不一樣。這也證明了徐老師的論點,童年時的時間流逝跟長大的時候不一樣。馬爾克斯的故鄉也是這個感覺,很多東西是沒有變化的,你低下頭,據說是史前巨蛋一樣的白色大石頭,我確實看到了。我低頭看,真的發現地上有巨大的大螞蟻爬來爬去。開車的路上確實看到很多香蕉林,準確來說應該是香蕉海,是一望無際的。現在已經衰落了,比不上聯合國果品公司那個時候的盛況。但是,依然可以看到,依稀可以想像當年的盛況,很多東西還是沒有變化。

更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他故鄉的人,整個哥倫比亞和加勒比沿岸的人的特質確實讓你感覺不一樣,跟你在波哥大、麥德林這樣的大城市的感覺不一樣。他們跟我說覺得自己跟波哥大這些大城市的人沒什麼共同點,覺得自己跟古巴人特別像。他們是比較愛說、愛鬧的,而不是像波哥大人比較嚴肅、比較高傲。

有一個細節的印象很深,我們早上出發去阿拉卡塔卡之前,一起去吃早飯。他們說咖啡的味道簡直就像加博寫的詩一樣。什麼意思呢?就是有點水,加水加的有點多。他們對加西亞·馬爾克斯有非常深厚的感情,但這並不意味著要把他放上神壇,照樣可以開玩笑。加西亞·馬爾克斯從小就是詩歌愛好者,很多西班牙黃金時期的詩歌他都可以倒背如流,從小也是想成為詩人。他的很多老師也是很好的詩人,他也發表過詩作,結果自己的才能有限,後來就改寫小說。大家完全不吝於拿這一點對他開涮。他還加了一句「這句話不是我說的,是帕斯說的」。帕斯也是西班牙的大詩人。

《活著為了講述》別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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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在作家的成長道路上的關鍵因素有哪些?

Answer:

◤徐則臣:我突然想到一句話,童年是給我們的人生立法的一個階段。自傳裡面有一段,他從波哥大待了幾年回到故鄉,突然發現故鄉變小了,所有的東西都小了一號。我對這一點的感覺特彆強烈。因為我現在每年回老家,都會考慮一下我小的度量衡衡量世界的尺度跟現在有什麼關係。我發現故鄉的很多東西,我記憶里的東西跟現在之間產生了巨大的偏差。這種偏差導致了你對世界的好奇心和表達的慾望。這一點跟馬爾克斯提到的很多都相似,尤其是他提到故鄉,提到他看到弟弟妹妹。

馬爾克斯成為著名的作家的確是經歷了很多艱難困苦。但是,說實話,我們每個人都經歷過很多的艱難困苦,甚至經歷的比他要多,最後他還是成功了。很多人經歷了艱難困苦也沒有成功。

具體到馬爾克斯,他當年整天看書,這麼一個瘋狂閱讀、瘋狂創作的人,對馬爾克斯當時來說是其樂無窮的。他絕對不會覺得看書是非常艱苦的事,肯定不是苦熬的狀態,而是會覺得很開心。我們今天再回頭看這麼偉大的人物,日子過得真是不容易。難道真的是偉大的作家就應該每天錦衣玉食的活到現在嗎?馬爾克斯自己也說他真的感謝他的童年、少年時代的貧苦經歷給了他這個世界上最豐富的經歷。

◤范曄:我個人不太傾向於把馬爾克斯塑造成一個苦出身,通過艱苦奮鬥、歷盡千辛萬苦,最後修成正果的這樣一個比較勵志的形象。我覺得這有一點太簡化了。看他的傳記和訪談,他寫作的最大動力是喜歡。你不讓他干就不行。他確實過了很多苦日子,但支持他的是太喜歡了,非要幹這一行不可。所以很多東西對他來說也不稱為苦,讀書對他來說不是苦差事。他有很多幸運,其中一個就是他有很多好朋友。他有一次養病的時候,朋友們給他寄了一個大包裹,是一箱子書。他說看到這一箱子書就明白了,這不是為了培養一個文學愛好者,而是為了他成為一個作家。無論是在酒吧里、咖啡館裡,還是妓院里,這些人真的可以高談闊論文學。他們不是為了顯擺,也不是為此而羞恥,而是真喜歡。就像他們談論足球和其它東西一樣,這是他們非常喜歡的話題。他的身邊有一些朋友,才華不遜於他,只不過有些人不寫,或者只寫了很少,因為種種原因沒有成名,或者他寫的小說恰恰沒有進入出版界的視野。因為他有這個機緣,而且有朋友的幫助。

對他來說,最大的成就感未必是在斯德哥爾摩領獎的一刻,而可能就是他在巴倫吉亞的一個小酒館裡寫了某一個小說片段念給朋友聽,朋友說「加博寫得不錯」。我覺得這可能是他一生中成就感爆棚的一點。獲獎之後大家的種種頌揚之詞未必可以增添他的幸福指數。

我也不是太贊成要有一個苦難的童年才能成為好的作家。我覺得這種話比較似是而非,太容易舉出反例了。加西亞馬爾克斯他們家也不是很窮,跟他同時代的墨西哥的富恩特斯家裡太有錢了,他爸爸是外交官,絕對是不遜於馬爾克斯。博爾赫斯家裡窮嗎?不窮,但不能否認他很好的文學價值。我個人作為一個文學讀者,臉皮厚的時候也寫一點東西,我覺得最大的動力還是興趣,還是喜歡這個東西。

馬爾克斯的十七部書:

四大長篇:

《百年孤獨》

《霍亂時期的愛情》

《族長的秋天》

《迷宮中的將軍》

六小長篇:

《沒有人給他寫信的上校》

《一樁事先張揚的兇殺案》

《苦妓回憶錄》

《枯枝敗葉》

《惡時辰》

《愛情和其他魔鬼》

短篇小說集:

《禮拜二午睡時刻》

《夢中的歡快葬禮和十二個異鄉故事》

《藍狗的眼睛》

《世上最美的溺水者》

訪談錄:

《番石榴飄香》

演講集:

《我不是來演講的》

自傳:

《活著為了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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