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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人談檢察工作,好貼!對咱們的擇業、工作很有...

司法局永不見天,公安一天不如一天,檢察院一手遮天,法院無法無天,紀委天外有天. 我做過檢察官,也做過紀委監察官,在法院與律師所里實習過,親戚是公安,司法局有朋友在,可以說對法律人的生活多少了解一些.做法律的人,能當法官是終極的,當不上的話,檢察官和律師也是不錯的選擇,畢竟都是從事法律職業,其中檢察官要清貧些,律師剛起步要困難,但是經歷一個時期,只要悟性不太差,也都會好起來的.紀檢工作升職還不錯,也基本與法律關係不大,除了案件檢查室外.司法局可以說是個不太有必要的衙門. 我是05過司法考試的,畢業一政法院校,也通過組織部選調,也多次考過各種公務員考試,最難忘是海關第一時因為身高被淘汰,沒辦法, 許多事是沒選擇的,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三分人事,七分天命.做自己能做到的, 不為自己無法控制的憂愁,好的生活態度就是根本. 檢察院的工作業務比法院清閑,安全,但是收入不怎麼樣.提拔上不如黨的機關,權力不如法院與實權公安部門,什麼都是居中,正好符合中庸之道,所以很太平, 不必心跳過日子,不必天天勞心. 下面這篇文章是內網的,轉貼給立志從事檢察事業的同志.   最近在這裡看到一些檢察機關新錄用人員的諮詢和疑惑,也有對檢察機關一些不太真實公正的評價,所以打算作些簡要的介紹。   一、選擇部門   通常進單位參加工作以後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分配到哪個部門。對法律專業科班出身的人來說,應當首選偵捕訴等四部門,其次是民行、調研、後勤,最次之是其他綜合部分。   在基層,首選公訴和批捕,反貪次之,瀆偵再次之。   在市院,首選公訴,批捕、反貪次之,瀆偵再次之。   在省院,首選反貪,瀆偵次之,公訴,批捕再次之。   如果是最高檢的話   那一定是老江湖了   就不用我再廢話了   背景說明:   1,在縣院,批捕、公訴的權力較大、案件數量較多、社會接觸面較廣、適用法律罪名較全面;反貪案件較多,但技術含量不高,查處阻力較大,人際關係較複雜,新人進去通常都是做看人、記錄、唱「黑臉」等苦活累活,光三班倒就夠你受的,還經常被省市院抽去辦案點,有時一去就是幾個月,你還談不談對象了?還想不想搞點娛樂生活了? 2,在市院,公訴是最主要的業務部分,絕大部分惡性重大殺人案件和重要的職務犯罪案件(指貪污賄賂一類)都是由市院起訴,甚至包括省部級及以上幹部。所以我敢說市院的公訴人是全國整體業務素質最高的檢察官群體。   市院反貪部門主要偵查縣處級和部分廳局級幹部,這也是中國數量最為龐大覆蓋面最為廣泛的官僚群體,所以接觸面也是很廣的。(這和公訴的不同主要在於反貪的接觸面是社會,而公訴的接觸面在於法律領域)。但建議新人最好不要一開始就進反貪,先在公訴、批捕等部門鍛煉幾年再去反貪或許是最佳選擇。   市院批捕部門受理案件較少,接觸的主要對象是公安(自偵部門提捕的案件他們沒啥決定權,都是檢察長說了算)。    在省院,反貪部門主要偵查廳局級幹部,有時也有交辦的大案。這也是中國數量比較龐大覆蓋面比較廣泛的官僚群體,所以接觸面也是很廣的。新人進反貪後,查辦案件基本無當保安之危險,且辦案人員業務素質普遍比較高,跟在後面容易學到東西。      公訴呢,因為絕大部分惡性重大殺人案件和重要的職務犯罪案件(指貪污賄賂一類)都是由市院起訴,因此基本無直接受理的案件。主要工作就是進行數據調研,協調請示案件,查查下面辦案質量,搞搞活動,搞點司法解釋等。     省院批捕部門受理案件比公訴多,接觸的主要對象是省級公安部門和下級檢察院批捕部門。主要工作是批捕省公安廳移送過來的案件,幫下級院把把關,數據調研,查查辦案質量,搞點司法解釋等。         年輕人進監所,不是干內勤就是駐所。   駐所就是上班地點不在院里,而是直奔看守所。   工作主要就是檢查看守所有無違法行為(如超期羈押等)   每天若干次進號子巡視   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舉報等。   還要找犯人談心,做思想工作,   那是老同志們適合的差使。      至於綜合部門,建議法律專業畢業的新人別去。   大學四年,讀個文憑不容易,千萬別荒廢了專業。   我曾經在研究室干過三個月,研究室共三個人,工作主要是編寫情況反映、調研文章等。主任負責簽發,副主任負責撰搞,我負責編排、校對、勘誤、列印、裝訂、蓋章、分發。    說白了,我那差事沒一點技術含量,你從大街上隨便逮一小學生都能幹的工作,幹個10年20年還是一樣。    在人事部門,主要搞檔案、搞工資、搞老幹部,搞共青團婦,考察(純屬走形式)。    辦公室,主要是替領導起草講話稿,編編文字材料,以及其他一些三不管的雜事,和法律專業粘不上一點邊。    技術部門,主要是法醫、文證鑒定、電腦網路。/那都是專業性工作,學法律的去了也白搭。 我一師兄很慘的   91年畢業的本科生   一參加工作就在辦公室負責蓋章和管理卷宗檔案。   一干就是十幾年   卷宗檔案一塊除了年終結案時忙些,平時基本沒事。   同志們   你們想像一下一個風華正茂的年輕人的工作就是十幾年如一日的揮手啪地一下蓋個大紅公章。這會是怎樣的感覺?   不過他的蓋章工夫也是如火純青了,我也只能用「嘆為觀止」四字來形容了。   他的辦公條件是很好的   一人一間專用辦公室   是最早裝空調的(卷宗檔案防熱防害所必須的,比檢察長辦公室裝的都早)   平時不用動一點腦筋,除了蓋章外基本沒事,非常非常清閑,所以也早早的就發福了。   新人同志:你願意走這條路嗎? 二、剛參加工作後要注意的若干問題  1,任何時候做事都要勤快,尤其是在公訴、反貪這些工作較忙的部門。第一印象很重要,如果領導、同事對你第一印象很糟的話,很可能這輩子在他眼裡你都翻不了身了。   2,不要隨便發表意見。你在大學裡學的那些東西在實踐中能有三分之一用得上的話就算很不錯的了。理論和實踐是兩碼事,法條那是最基本的常識。更重要的是司法解釋,沒事的時候多看看常用法規彙編(檢察機關自己編的,不是學校的那種),給人留下勤奮好學的好印象,。   3,千萬不要看小說、玩電腦。不要吹牛,不管你是哪個名牌大學出來的。   4,機關不是學校,不要指望有人會手把手的教你,一切知識和經驗都要靠你自己平時的積累。   5,通案時不要隨便搬法條,不要隨便表態,做好你的記錄就行了。案件複雜之處往往不在案件本身,而是在案件之外。即便是「同意承辦人意見」之類的含糊話也不要輕易說,有時候某些人說的話並不是他的真實意思表示。    6,不要道聽途說,管好自己的嘴巴。單位就那麼幾個人,消息傳遞的速度可能遠遠超過你的想像。   7,不要輕易評價別人,不要在別後說人壞話。   8,同樣的也不要輕易誇獎某一個人,至少在你搞清楚在場的人裡面沒有被夸人的死敵在內之前,記住這一點很重要。說出去的話就是潑出去的水,「禍從口出」是千古不變的真理,有時侯一句話會讓你付出畢生的代價。   9,不要很快的接近一個人,也不要很快的疏遠一個人,在機關里交知心朋友不容易,建議在工作滿三年後再加以考慮。同事不是你的女友,他們的消失與否是不以你意志為轉移的,所以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輕易得罪人。   10,當某些檢察官讓你幫忙起草起訴書一類的東西時,建議你推辭掉。不要以為這是對你的器重,其實這可能是對你的又一次筆試。起訴書是檢察院最重要的法律文書之一,沒有十成的把握就不要輕易落筆。一旦出了洋相可能成為無數同事茶餘飯後的笑柄。 三、司法考試       1,司法考試是重中之重,新人們要切記。通過考試,則進可攻,退可守,你的身價也自然會水漲船高。    2,如果遇到好點的上司,應該會得到足夠的時間用於複習備考;如果遇到蠻不講理的,很可能會在複習其間叫你加班。這時候你就得把「尊重領導」的慣例拋到火星上去。你通不過考試,領導再怎麼挎你都沒用,無法晉陞,這是道硬檻;如果你通過了,不一定會立即任命,但早晚會任命。   3,等你理解了上一條,可以參考我的做法:上班其間一律把手機關掉。如果是住在家裡,建議在複習其間一切電話讓家人先接,如果是找你加班的,就說你出去了。這時候不要怕得罪人,因為沒有人會因為這個事開除你。    4,司考面廣量大,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你的努力很你的分數是成正比的,不要有投機取巧、走捷徑、猜題、碰運氣等想法。   5,參加司考要求本科文憑,通常走到這一步的,基本都經過十幾年寒窗苦讀,擠過千軍萬馬獨木橋,已經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學習方法,別人的成功經驗不一定適合你,要對自己有信心,切不可盲目模仿他人。 四、擺正心態      (一)與公安、法院的比較  1,有很多人都有這樣一種感覺:檢察遠不如公安、法院。常聽到的有「金公安、銀法院、可有可無檢察院」,「大公安、小法院、沒爹沒娘檢察院」。其實差別是肯定有的,關鍵是你怎麼看的問題。其實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公檢法三家各有利弊。   2,檢察與公安、法院的差距主要表現在兩方面:收入和權力面。 檢察的優勢在於:清閑、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飯碗安全)。以本市為例:同等資歷的交警工資要比檢察多200-300元左右。但如果讓我和交警換的話,我肯定不願意,交警每天站馬路,曬得跟黑炭似的,要吃多少灰塵、油煙,就為多拿那兩三百塊錢?我們這的交警最多干到35歲,其後都調到其他部門去了,誰受得了啊那苦啊?我們黃金周都放全假,他們通常只有三四天。  長話短說:   以我個人為例   我的辦公桌上時常會放著某些警察和法官的卷宗材料   這種心理感覺是那兩個行業所沒有的   三者之中   警察挨罵最多   法官次之   檢察官最少  3,檢察的聲音沒公安和法院的響亮。的確,最近幾年「司法獨立」的口號越來越響,但基本是司法獨立===法院獨立,似乎忘了另一個司法機關:檢察(這可是法律明文規定的)。總體來說,檢察是兩頭不討好,角色定位不明確,甚至有人提出要「撤消檢察院」。我的看法:檢察的低調是公認的,但結果呢?高法在搞司法解釋方面拋開檢察,結果雙方都玩完,權力被人大收去了。退一布講,即便檢察院撤消了,成立所謂的廉政公署、律政署之類的,相關職能部門和相關人員仍然會繼續行使相關職權,只是換個牌子、換套制服罷了,而且權力只會比以前更大。所以新人們不必擔心此事。   (二)與煙草、供電、電信、衛生、學校等壟斷行業的比較    不可否認,上述行業的收入和福利待遇是檢察的若干倍。但我始終認為這是不合理的現行制度所造成的畸形怪胎,大家想必還記得曾經風光一時的糧食、物資系統吧?現在的下場就不用我多說了,地球人都知道。畸形的東西不會長久,而法治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的必然的發展趨勢,我敢斷言:司法機關的待遇和地位(當然還有素質)必將穩步提高。   再者說了,你在那些單位能坐警車么?畢竟在當今特權意識較濃的中國,警車還是帶有特殊含義的。我常坐破普桑出差,路上不管遇到啥寶馬、凱迪拉克之類的,還不得乖乖讓路?(如果你批評我有特權意識,我承認但現實就是如此,OVER)。   (三)與外企、海歸、有高幹背景的官商事業有成的企業家、高級知識分子(教授學者一類)、高收入娛樂戲子的比較    不可否認,這群體當中有許多優秀人才,抓住了機遇,創造了成功的人生,對他們我是尊敬的,但嫉妒和羨慕就免談了,畢竟他們的付出和辛勞是我們坐機關的人所不能比的。 那些高幹子弟,誰讓人家有個好爸好媽呢,你們就認了吧,人從生下來就是不平等的。    至於那些靠脫衣、罵街、賣肉等手段成名發財的,我的態度是鄙視和不屑,將它們和檢察相比較簡直就是對後者的侮辱。 五、為人處世之道   這方面我也在摸索之中   相關言論僅供參考   1,善待新人。當若干年後,你也成為「老同志」了,請善待新人,當你捉弄、欺騙新人時,請想想你當初剛踏入社會時的情景;   2,善待律師。通常來說,肯接普通刑事案件的律師大都不是事業有成、腰纏萬貫的「大律師」,很可能正在為生存而掙扎。在這個強大國家機器重要組成部分的公檢法面前,這些律師是不折不扣的弱勢群體,請善待他們;   3,善待受害者。因為工作關係,也許你們會接觸無數的殺人案件,會見過無數的受害者親屬,也許會因此而麻木不仁。但對對方來說,喪親之痛也許是一生中一次,卻會在心理上留下終身的創傷。記得我第一次去刑場監督執行時,沒敢吃早飯,怕吐。結果卻一切正常,回來後吃了一大碗刀削麵加兩個荷包蛋。我一直認為自己屬於理智、冷酷的那種人,但在接待受害者家人時,我從不怠慢、推諉,有的是從外地農村來的,我也會自己掏錢給他們買份盒飯。   4,善待部分弱勢所謂的「犯罪分子」。 案例一:   甲個體開照相館,全部家當是一台電腦和一台照相機。老婆無業,兒子讀小學。案發當日上午,城管數人上門催受收200元「管理費」,甲表示家中無錢,請求寬限幾日。僵持許久,城管限定下午3時為最後期限,後離開甲家去吃飯。甲為人老實、木鈉,易衝動,有言語障礙。下午3時,城管又來催款,雙方發生推搡糾纏,城管強行搬走電腦,甲拿起家中一把水果刀捅其中一人胸部兩刀,致使其當場死亡。甲隨後被拘捕。   本案有幾個情節:   1,城管沒穿制服;   2,沒出示過證件;   3,酒後執法(當日中午飲酒);   4,有數名鄰居證實糾纏中城管先動手打人的的;   綜上所述,我提出個人意見:   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罪不致死。   提審時,甲說的兩段話讓我和同事很難受:    1,那天中午,他自知下午無錢交納,已存了必死之心,所以在電腦上寫下遺書,並去買了一份五塊錢的盒飯。他說,那是他近三個月來吃的最好的一頓飯。    2,關進看守所以後,他心情很放鬆,吃得下,睡得著。以前在家時整天為生計絞盡腦汁,反而焦慮、失眠。      我工作這些年來,也辦理過若干案件,但從未為案件上的事吃過一頓不該吃的飯,沒收過一分錢黑錢,沒收過一件禮品但那次我破例收了他家人一包香煙,很普通的那一種/。   怎麼說了   那也算是自己心理的一種默士的承諾吧   畢竟法律是死的   人是活的     一審判處無期   雖然後來迫於某方面的壓力   領導指令抗訴   最終二審改判死緩   但畢竟命保住了   當然   這裡面也有我個人所做的一些「工作」      案例二:   本市辦理過一起十幾人的東南亞某國籍的女子詐騙案(俗稱放鴿子)。其中一女子很年輕,高中文化(在她家鄉算是高學歷了),相貌也不錯,嫁給本地農村一大齡殘疾農民。提審時,我問她:嫁給這樣一老頭,值得嗎?她說:我很滿意,在這裡,能吃得保,有衣服穿,丈夫和家裡人對她也很好,縣城比她們國家的省城繁華多了。   我聽後無語。閑聊中她說起他哥哥曾是軍人,邊境戰爭時死於解放軍槍下。我問她恨不恨中國?她說:當然恨啊,但是打又打不過你們,說又說不過你們,又啥辦法啊?最後還是要偷渡來中國結婚,因為你們中國人有錢啊。   我還能說什麼呢?   我能做的只是回來後請院領導出面   和看守所那邊協商   給她們加了些衣服、被胎   她們國家的氣候和本地相差懸殊   氣溫一到零下她們就收不了了   此外就是聯繫本地外事部門 待判決一下就立即遣送回國   最後一個案子我就不再說了   反正我可以保證那個犯罪嫌疑人絕對值得同情   也同樣罪不致死   但最終被槍決了   我也無能為力。   5,善待司機、門衛、打字員、清潔工這些編外人員。他們乾的工作很多、很臟、很累、很單調枯燥,但收入可能只有你的一個零頭,而這一切確可能僅僅是因為兩個字:編製。他們當中的一些人,能力可能並不在你之下,只是因為經濟原因無錢讀大學,也許是因為沒有門路而無法轉正,但這並不代表他們就低人一等,所以,也請善待他們。 6,當你的上司因為某些原因敵視你,給你穿小鞋時,你可以考慮換個部門。如果暫時無法離開上司的權力範圍,我建議你主動將矛盾在一定範圍內公開化。因為無論從地位、資歷、權力、人緣方面來講,你都不是他(她)的對手。如果你一味悶聲的話,只會死得更慘。公務員不同於外企,不可能經常跳槽,當矛盾不可避免時,狹路相逢也是不可避免的。做人要厚道是對的,但也不可有婦人之仁。將矛盾公開化可以把損失降到最低點,畢竟大家都明白:一個新人是不太可能主動和領導過不去的。BBS上也是一樣,今天上來看到韓小邪網友和前管理員海中浮萍之間的糾紛帖子,在這種事情上,你們可以參考韓網友的做法,積極爭取群眾和輿論的支持。 一代偉人毛主席說過:有人的地方就有左中右之分。在任何一個單位,小團體都是普遍存在的。要想做到「黨而不群」幾乎是不可能的。我反對孤立自己,但也不贊成拉幫結夥、黨同伐異。如果有可能的話,儘可能的保持中立。但現實有些團體中往往不給對方任何選擇的餘地,比如說象美國那樣:你不是我的朋友,就是我的敵人。   對這種事各人有各人的做法,我的做法是:你不給我選擇的餘地,我也不會給你有選擇的餘地。總體來說,一直遊離於團體之外是不太現實的,畢竟社會是人的社會,關係是人之間的關係,集體的力量永遠大於個人的力量,幾乎絕大部分晉陞、測評、考察、任免等程序你都需要藉助於他人的幫助。但不可一味的鑽營小團體,小團體通常不是只有一個,各個小團體之間也會相互傾軋,這會消耗你的很多精力。這事自古以來就有,以後還會長期存在,目前還沒有徹底解決的良法,只能靠自己去把握分寸了。     這一條我再補充幾句:   (1)不可行兩刀三刀之事。不管你屬於哪一幫哪一派,都要有最起碼的道德底線,趁火打劫、落井下石、煽風點火、反戈一擊等勾當千萬不能幹。就象「狼來了」的故事一樣,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你瞞得了一次,瞞不了兩次,等真相大白時,你換來的只有鄙視。   (2)不可做「漢奸」。擅長出賣別人的人總會被別人出賣的,擅長出賣別人的人也永遠不會得到別人的信任。就象抗日戰爭時期的偽軍一樣,到頭來不是被日軍處決,就是被共軍殲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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