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十大語文差錯」(一)????「家大舍小令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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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大舍小令外人」
◆立 青
在漢語稱呼語系統中,有「家大舍小令外人」的七字訣,即稱呼自己的親屬用謙稱,比自己輩分高或年長的用「家」,如「家父」「家母」等,比自己輩分低或年幼的用「舍」,如「舍弟」「舍侄」等,稱呼對方的親屬一般用「令」,如「令尊」「令愛」等。
從文獻看,大致從三國時期起,人們開始普遍用「家」來謙稱自己的親屬,但當時並不限於比自己輩分高或年長的親屬。曹植在詩文中就曾使用「家父」「家母」「家弟」來稱呼自己的父親曹操、母親卞氏、弟弟曹整。同樣也是從三國時期起,人們也用「舍」作謙稱,但僅限於比自己輩分低或年齡小的親屬,如曹丕就曾在文章中用「舍弟」來稱呼弟弟曹植,但從未見有「舍父」「舍母」的說法。
這可能與「家」「舍」的特點有關。「家」與「舍」都指「人所居住的房子」,但在古漢語中,「家」是「通指」,即富貴之人與平民百姓的居所皆稱「家」。《說文》:「家,人所居,通曰家。」《詩經·大雅·綿》:「古公亶父……未有家室。」亶(dǎn)父是周的祖先,是貴族,其「家」當然是富貴之家。杜甫《江畔獨步尋花》:「黃四娘家花滿蹊,千朵萬朵壓枝低。」 「黃四娘」是平民,其「家」當然是百姓之家。而「舍」多指窮人小民的住所。馬致遠《夜行船》:「更哪堪竹籬茅舍。」「茅舍」即平民居住的茅屋。「家」既可指富貴之家也可指平民之家,相應地也就既可稱呼「尊長」之親也可稱呼「卑幼」之親;「舍」一般只指窮人之家,相應地也就用來稱呼「卑幼」之親了。這符合古代親屬關係中的尊卑觀念。
這樣一來,稱呼「卑幼」之親的既有「家弟」「家妹」等詞語,也有「舍弟」「舍妹」等詞語,這不符合語言的「經濟性」原則。大致從明代開始,「家」字族稱呼語開始縮小使用範圍,僅用來稱呼家族中的長輩或比自己年長的親屬,而卑幼親屬一般只用「舍」字族稱呼語。有清一代,這種趨勢得到進一步強化。清代梁紹壬在《兩般秋雨庵隨筆》中說:「今人於尊者言家,於卑者不言家。」現在,「家」與「舍」在稱呼語中的指稱功能已完全分化。《現代漢語詞典》:家,「謙辭,用於對別人稱自己的輩分高的或同輩年紀大的親屬」;舍,「謙辭,用於對別人稱自己的輩分低的或同輩年紀小的親屬」。如果再有誰把別人的父親稱作「家父」,那就是誤把人父作己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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