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解讀:中國兒童特應性皮炎診療共識(2017 版)

2017 年第 11 期中華皮膚科雜誌發布了《中國兒童特應性皮炎診療共識(2017 版)》,與 2014 年發布的《中國特應性皮炎診療指南》相比,新版共識文件增加了哪些新的知識點呢?筆者總結了以下 10 個要點:

1. 患病率繼續升高

  • 2014 版指南顯示我國城市兒童中特應性皮炎(Atopic dermatitis,AD)患病率由 2002 年的 2.78% 升高至 2012 年的 10.2%;

  • 新版共識提到該數字在 2014 年的一項大樣本調查中已升高至 12.94%,表明隨著城鎮化程度的不斷提高,AD 的患病率有不斷升高的趨勢。

  • 2. 正確看待過敏原檢測

    新版共識更詳細地闡述了可能加重 AD 的變應原:

    1. 最重要的吸入性變應原是塵蟎,花粉是季節性加重的因素;

    2. 牛奶、雞蛋等食物過敏可能是嬰兒期 AD 的誘因,但半數以上在 5 歲前緩解;

    3. 特別指出了鎳過敏在 AD 患者中的普遍性。

    在忌口方面,應正確地解讀過敏原檢測結果,臨床表現和過敏史的指導意義更大,避免過度忌口而影響營養攝入。

    3. FLG 基因突變的作用

    遺傳易感性、免疫反應和皮膚屏障功能是 AD 發病機制的 3 個重要方面,其中皮膚屏障功能主要表現為角質層原始結構異常,與編碼絲聚蛋白的 FLG 基因突變相關,在我國 AD 患者中,該基因突變的頻率為 26%~31.4%。

    4. 典型表現的動態變化

    兩版指南均闡述了 AD 典型表現的動態變化:

  • 從嬰兒期至兒童期,損害好發部位由頭面部逐漸發展至軀幹、四肢伸側,然後又逐漸轉至肘窩、腋窩等屈側部位;

  • 損害的基本特徵由急性期濕疹表現,逐漸過渡至亞急性或慢性期改變。

  • 5. 重視特應性標誌和不典型表現指導診斷的意義

    鑒於 AD 診斷標準的敏感性和特異性並不很高,特應性標誌和不典型表現可作為臨床醫生的重要診斷依據。新版共識採用兩個表詳細闡述了這兩部分內容,並附上了基於國內一項大型觀察性研究的發生率。

    在我國,AD 的患者最常見的不典型表現包括毛周隆起(59.6%)、眼瞼濕疹(50.0%)、耳廓/耳後/鼻孔下裂隙(47.3%)和口角唇炎(26.1%)。最常見的特應性標記為干皮症(79.2%)、Hertoghe 征即眉毛外側部分稀疏或消失(39.0%)和掌紋征(15.0%)。

    6. 國外診斷標準在我國的應用價值有待驗證

    當前,國內診斷 AD 仍主要採用 Hanifin-Rajka 標準和 Williams 標準,尤其是後者簡便易行。

    新版共識承認國外指南在我國 AD 患兒中的診斷價值缺乏大樣本驗證,有專家提出制定中國兒童 AD 的診斷標準,但目前尚不成熟,正在驗證階段。

    7. 潤膚有益但並非絕對

    兩版指南均強調了潤膚在 AD 治療中的基礎作用。

    新生兒期儘早使用保濕劑可減少和推遲 AD 的發生。對於 AD 患兒,應足量多次使用潤膚劑作為維持期治療,每日至少 2 次。

    但新版共識指出,含花生或燕麥成分的潤膚劑可能增加致敏風險,在發生感染時單獨使用潤膚劑而無有效抗炎治療,將顯著增加病毒和細菌播散的風險。

    8. 藥物治療

    (1)外用糖皮質激素安全性良好

    在兩版指南中,外用糖皮質激素均為 AD 的一線治療,根據強度不同,外用糖皮質激素可分為弱效(如氫化可的松乳膏)、中效(如丁酸氫化可的松乳膏和曲安奈德乳膏)、強效(如糠酸莫米松)、超強效(如鹵米松和氯倍他索乳膏)。

  • 初治時應選用強度足夠高的製劑(強效或超強效),炎症控制後逐漸過渡到弱、中效製劑;

  • 兒童應選擇弱中效製劑,或用潤膚劑適當稀釋乳膏,面部或外陰部位採用弱效激素。肥厚性皮損可封包治療;

  • 在使用潤膚劑後 10~15 分鐘外塗糖皮質激素軟膏有助於提高滲透和減少用量;

  • 新版共識特彆強調了合理外用激素的安全性,應教育患者父母不能濫用,也無需過分恐懼。事實上,未獲得控制的 AD 繼發感染的風險更高。

  • (2)抗組胺葯/抗炎症介質藥物可能有益

  • 舊版指南指出,對於瘙癢明顯或伴有睡眠障礙、蕁麻疹、過敏性鼻炎的患者,可選用第一代或第二代抗組胺葯,以及其他抗過敏和抗炎藥物包括血栓素 A2 抑製劑、白三烯受體拮抗劑、肥大細胞膜穩定劑等;

  • 新版共識更明確指出嚴重的 AD 患者或伴有嚴重瘙癢或蕁麻疹的患者可給予第二代抗組胺葯,>6 個月的急性發作期 AD 患兒如有嚴重睡眠障礙可給予第一代抗組胺葯。但應注意預防中樞神經系統不良反應,特別是抽搐。

  • (3)控制炎症就是預防感染

    新版共識指出,在無明顯繼發感染徵象時口服抗菌藥物無效,有明確感染時可短期使用抗菌藥物。外用激素或鈣調磷酸酶抑製劑能減少金葡菌的定植率。

    (4)系統使用免疫抑製劑須謹慎

  • 兩版指南均對系統使用糖皮質激素持謹慎態度,不建議使用;

  • 新版共識對使用環孢素、硫唑嘌呤、甲氨蝶呤等免疫抑製劑持更加保守的態度,僅從超說明書用藥和風險獲益比兩個方面對用藥風險加以提醒,而未再詳述具體用法用量。新版共識對使用生物製劑持反對態度。

  • 9. 光療的適應症更為嚴格

    新版共識指出光療作為 AD 的二線治療,主要用於治療慢性、瘙癢性和肥厚性損害,不用於急性期。將全身光療的年齡限制由 6 歲以下提高到 12 歲以下避免使用。

    10. 小結

    總體上,兩版指南/共識的主要內容和立場基本一致。相比較而言,新版共識考慮了國內外的人種/種族差異,更多地採用了國內的研究數據,力求更貼切國內實際情況。在闡述各種治療選擇時,增加對醫療安全的考量,體現了在臨床決策中重視風險-獲益平衡的思維。

    本文首發自兒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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