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社會能否沒有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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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了嗎?傻眼了吧?

●據說春天到了,父母的逼婚之心更躁動了。

●在今天的中國,結婚到底是為了什麼?為什麼上世紀70年代的女人可以不穿胸罩不結婚不生小孩,而2016年的中國,27歲的女孩仍然會因不堪父母逼婚而跳樓?

今天書評君跟大家分享台灣作家蘇友貞的文章,她在文中闡述她的觀點認為,婚姻是一種反人性的為穩定社會而存在的制度,一夫一妻制是一種權力制衡的機制。她反對婚姻,是為了維護愛情。而當代社會完全可以擁有除了一夫一妻婚姻制之外的多種親密關係形式。文章不代表書評君的立場(??),不過,作家提出的問題值得我們一起思考,從一個新的角度來看待我們已經「習以為常」的婚姻制度。

你怎麼看待這個問題?婚姻制度是否反人性?是否反愛情?可以留言給書評君,跟大家交流你對這個問題的想法。

不結婚的大多數

文 | 蘇友貞來源|上河卓遠文化(shbooks)

鄰居的女兒蘇珊和她的男友比爾,從高中起就要好,兩人住在一起快五十年了,還是如膠似漆,但他們就是不肯結婚。原因無他,只因為蘇珊對婚姻制度有著本質上的仇視,她認為婚姻與愛情根本無關,只是為維持社會規範而設立的一種制度。所以她常聳人聽聞地說,婚姻只能貶低她和比爾之間的愛情,好像彼此不能確定對方的感情,還需要用州政府開的證明,像契約一樣地把彼此綁在一起。蘇珊和比爾在沒有婚姻約束的情況下,愛則聚不愛則散,竟如此廝守了半個世紀,大概也證明了他們之間自發與真實的愛情(兩人並不是必須在一起,而是想要在一起)。在蘇珊的價值觀里,愛情只能是這樣的,其他的形式都只能算是妥協。

比較開明的朋友聽了蘇珊的故事,都暗自佩服她的勇氣,雖然同意她的想法,多數人卻無法將這樣的理念付諸實踐。保守的朋友聽了蘇珊的故事,極端地不以為然:「啊!典型六十年代嬉皮的想法。」蘇珊和比爾的確成長於六十年代,當然受了那個年代在兩性關係上叛逆思潮的影響。但是不管給蘇珊戴什麼樣的大帽子,在對婚姻追根究底地質詰後,我們似乎也不得不同意她部分的立場。只要願意暫時放下傳統的框架,而對婚姻制度稍作思索,多數人都不難看出婚姻與愛情之間的巔顫關係,如蘇珊所說的,婚姻與愛情之間,其實並無必然的關係存在。

《Against Love:A Polemic》

作者:Laura Kipnis

版本:Vintage 2003年9月

我最近讀到的一本書,就用了二百多頁的篇幅論證蘇珊的立場。這本書出版於2003年,書名是《反愛情:一則辯證論法》(Against Love: A Polemic,Pantheon,2003)。作者克普尼斯(Laura Kipnis)任教於西北大學的社會學系。她循序六十年代桑塔格(Susan Sontag)所寫《反詮釋》(Against Interpretation)的脈絡,用了比桑塔格更為銳利與機智的方式,對傳統婚姻制度提出各種控訴(就如桑塔格對堅持「意在言外」的閱讀姿態所做出的撻伐)。不過這書名初看之下,卻有誤導的嫌疑,作者要反的是婚姻,而不是愛情。而要反婚姻的最大理由,是為了維護愛情,因為依照作者的說法,婚姻乃是摧毀愛情的最快速與最有效率的殺手。但「反婚姻」(Against Marriage)卻不能成為一個好的書名,不僅因為在音韻上不中聽,且在意義上引發了女性主義抗暴宣言的聯想,太過平俗。「反愛情」的震撼效果就大多了。所以,書名中的「反愛情」比桑塔格的「反詮釋」有著更為曲折的意義。此中的「反」並不是作者的態度,而是她對婚姻的控訴,也就是說婚姻最大的罪行,就在於它是與愛情背道而馳的。

和蘇珊一樣,克普尼斯也認為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與愛情毫不相關,純然只有維護社會安穩與秩序的功能,所以只是一種權力制衡的機制。願意安分遵循婚姻規則的男女,可以用他們結婚的行為換取到社會的籌碼:包括社會地位、稅務的福利、與子女生活的穩定等等,所以婚姻在實質上是一種權力的授受,是權力階級以收買的方式,鼓勵有利社會安定的行為。因為只是一種社會機制,所以必隨社會的演變而有更移,婚姻制度因而沒有恆常的意義。從前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結婚時要發誓服從丈夫,七十年代以前,不同族裔甚至不能合法地在美國結婚等等。也因為這因時因地制衡的權宜性,婚姻失去了必然與絕對的道德內容,而不能作為道德的準則。規範(或是習俗)不等於道德。所以把不結婚只同居斥為不道德的指控,並沒有真正的道德意義,那只是一項違背「習俗」的行為而已。

《反愛情》一書的作者不僅認為婚姻在本質上無關愛情,而只是穩定社會的一種制度,她甚至認為婚姻是違反人性的,因為婚姻的要求,完全與人類對愛情的憧憬背道而馳。對於異性,人天生有著強烈的對新鮮感的慾望,因而永遠有著探索其他可能的饑渴,要求一對愛侶(不論他們在某一時刻里多麼相愛)終生心無旁騖地廝守一處,就等於對他們宣布情感終生監禁的判決。為要履行傳統婚姻的制約,人們必須在情感上做某種程度的自我麻痹,而也正因為情感上的麻痹對社會的穩定是有好處的,所以婚姻制度才能達到它穩定社會的功能。但在情感生活的實現上,婚姻卻是最不合理的牢獄,使人必須在情感上處於半死不活的狀況。

那麼我們敢不敢想像一個沒有婚姻制度的社會是什麼樣子呢?它是否真是保守人士所深恐的天下大亂?如果每個人都像蘇珊和比爾那樣,合則聚不合則散,這個社會是否終將破散流離?但破散流離是否就一定比情感的僵死要糟糕呢?事實上,自從離婚不再是一種禁忌之後,我們在短時間內看到了離婚率的激增。這是否也是婚姻制度本身不合理的旁證?雖然保守人士認為離婚率的高漲所揭示的是道德的普遍淪落,故企圖藉由不同途徑將之強化,《反愛情》一書的作者卻相信,多數人不能白頭偕老的理由,無關道德,而是由於婚姻制度先天的不合理,所以她一再強調,愛情的精髓是它的自發性,需要「努力」才能維護的,就早已不是真正的愛情了。

其實,蘇珊與克普尼斯教授的意見,並不見得是離經叛道的極少數,最近一則熱門的新聞,印證著她們的論點已逐漸普及。2005年美國人口普查結果報告中的一項統計數字,成為最近幾個星期中最被談論的新聞,也是《紐約時報》網站上最被傳播的故事:在2005年,有婚姻存在的家庭首次降到了百分之五十以下。也就是說,美國半數以上的家庭,都無傳統婚姻的核心。雖然在四十歲到六十歲的人口中,婚姻人口仍占多數,但在YZ新世代群里,同居而不結婚卻已成了大多數人的選擇。也許在眾多社會禁忌終於解嚴後,新生代才能開放地思考婚姻制度真正的意義,結論使他們普遍對傳統婚姻提出了質疑,於是他們不願像他們的父母那樣乖乖地服從就範。

除了哲學與思維上的叛逆外,現今社會的新結構,也促使著婚姻之外的兩性關係成為可能。女性就業人口激增是其中最大的一個因素。由於經濟獨立,婚姻不再是女性安身立命的唯一出路,而有了另尋較為合理安排的動力。在男女有同樣經濟能力的現代,婚姻已失去了它的經濟意義。唯一僅存的禁忌,只剩下未婚對子女可能造成的傷害。所以考慮下一代的福祉,成為多數年輕人選擇結婚的唯一理由。但是,在離婚率高漲的今日,多數子女最終仍要面臨父母離異的狀態,這唯一約束的消失,亦是指日可待了。

也許有越來越多的男女,像蘇珊及比爾一樣,追求著情感的實質滿足,而不僅是婚姻生活的安穩。為了真實與自發的愛情,他們情願不要婚姻所能給予的安全與保障。老一輩的人,可能要因結婚率的低迷與離婚率的高漲,而悲嘆人心不古,或以為現代的年輕人不如他們快樂。事實上,結婚率或離婚率都不是可靠的快樂指數,或情感生活的標杆。一個保守的社會可以極力標榜它極低的離婚率,但我們都深知,那並不代表快樂:陷在不快樂的婚姻中而不能離去的人,在情感上並不見得都是快樂的;有著累累離婚記錄的人,在情感上也並不見得就是比較不快樂的。

《當王子愛上女巫》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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