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煒| 我知道籠中雞為何歌唱(14.11.28)
我家附近,有兩家炸雞店,夏天的時候著實火爆了一把,每天晚上都有幾十人在門口排隊。這是韓國電視劇的影響力,大家都要吃一道「炸雞啤酒」。現在天氣冷了,這股炸雞熱潮也過去了。我吃了一次,沒覺得這種所謂韓式料理的炸雞比美國炸雞好多少。要說吃炸雞,美國還是最有歷史淵源的。
有一本小說叫《我知道籠中鳥為何歌唱》,題目中的鳥,當然真的是指鳥,不過,書中也寫到雞,17世紀,在美國南方,牧師總能吃到最大的雞,或者一隻雞最好的部位,這是一種特權,雞又被稱作「牧師的鳥」。最近,西蒙舒斯特公司新出了一本書,作者Andrew Lawle,書名叫Why Did the Chicken Cross the World?: The Epic Saga of the Bird That Powers Civilisation,書名太長,簡單翻譯為「雞霸天下」.
書中考證,英國人1607年將雞帶到了北美殖民地,隨後黑奴也到達弗吉尼亞。那時,雞還不是主流食品,人們吃牛、豬、羊、火雞、鵝、鴿子、松雞、鴨子,鱘魚和貝殼類,還有許多野味。1692年,弗吉尼亞頒布法令,黑奴不得擁有自己的馬、牛及豬,奴隸不得打獵、捕魚、種植煙草。但黑奴能養雞,養雞不費事,不會耽誤這些壯勞力的日常工作。在廣闊的南方種植園,黑奴開始養雞、買賣、吃雞。對他們來說,一盤炸雞實乃人間美味。到19世紀,美國南方形成了這樣的飲食傳統——白人吃牛肉,黑人吃雞。美國內戰前夕,來自中國和印尼的「東南亞原雞」到了美國,這種體型更大的家禽立刻風靡。
世界大戰讓美國雞從後方農場跑到了歐洲前線。胡佛,一戰時的主要職責就是提高軍需品。他鼓勵美國人民多吃雞,把牛肉豬肉送給前方的子弟兵。1918年,美國郵政局准許給小雞辦理「快遞」業務,這一下,孵化業、養雞業在美國遍地開花。在特拉華州的一個小鎮上,有位主婦訂購了50隻小雞,結果她收到了500隻。十年後,胡佛競選美國總統,許諾國民「每口鍋里都有一隻雞」。二戰時,牛肉豬肉實行供給制,美國人只能吃更多的雞,戰爭結束時,雞的消費量上漲了三倍。
但是,養雞業人士很有危機意識,他們知道,戰爭結束人們就可能重新開始吃牛肉,於是,養雞行業集會,家禽科學家霍華德·皮爾斯Howard Pierce,提出了養雞業的「曼哈頓計劃」,這項規劃叫「明日之雞」,他提出,一定要培育出更棒的肉雞,讓雞像火雞一樣有發達的胸部、粗壯的大腿。他成立了「國家明日之雞委員會」,將全美各地的養雞組織都包含進來,農業部官員牽頭。食品商A&P出錢,拍攝了一個宣傳短片,由Lowell Thomas配音,此人的地位大概相當於趙忠祥。委員會還在紐約等地舉辦「吃雞節」,出錢給好萊塢拍了個電影叫「周日之雞」。還搞過兩次全國大賽,養雞戶以受精的雞蛋參賽,雞蛋在同樣的條件下孵化成雞,喂同樣的飼料,打同樣的抗生素,然後稱重,宰殺,評定肉質。1951年,冠軍獲得5000美元獎金,副總統頒獎,現場觀眾達8000人。數以千計的農業教授、養雞專家都參與到「明日之雞」計劃中。
此時的雞,慢慢走向了工業化生產,他們不能在田園中漫步了,都搬到了雞籠中生活,打針吃藥,肉長得快,價格又便宜。1950年代初期,大多數美國養雞戶,也就養200隻雞。這個數量跟古羅馬時代差不多。在「明日之雞」實施之後,一般的養雞場要養上10萬隻雞。一隻能下蛋的母雞原本能活好幾年,但在養雞場里,雞的壽命變成了六個星期。50年代十年間,每磅雞肉的價格也從65美分降到了29美分。阿肯色州的約翰·泰森成立了美國最大的養雞企業,1960年,泰森公司的毛利1千萬美元,到60年代末,毛利達6千萬。
隨著快餐行業的發展,雞得到了更大的推廣,它易入味,好料理。2001年,平均每個美國人吃掉80磅雞肉,是1950年代的四倍。2012年,平均消費量接近100磅。泰森公司的銷售額超過330億美元,每周在60家工廠里出產4100萬隻雞。
你今天晚上,就吃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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