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做一個足夠好的媽媽?
曾經我特別渴望擁有一個足夠好的母親,但是事與願違;後來我特別渴望自己成為一個足夠好的母親。然而沒有榜樣,沒有崗前培訓,初為人母時面對一個嗷嗷待哺的孩子時我「無從知曉」如何去做一個足夠好的母親,內心有太多的不確定、恐懼、彷徨。
感謝我的孩子,讓我有了強烈的學習如何做個足夠好的母親的動機。也感謝我自己,在自己最狼狽不堪的時候,捨得花錢去接受個人成長的團體治療,學習到如何成為一個足夠好的母親。
1尊重孩子的權利
孩子有自己基本的、不可剝奪的權利要吃飯、穿衣、住房、受保護。但是除了這些物質上的權利以外,他們還有權得到情感上的撫育,有權使自己的感情得到尊重,有權受到有利於培養自尊心的對待。
記得上大學的時候,有一段時間生活中連續遭遇了幾件挫折事件,導致心情特別低落。思考再三決定打電話跟母親尋求撫慰,母親接到電話的第一句話就是「是不是又缺錢了?」,當時聽了母親這話,眼淚刷一下流了出來,帶著哭腔問「除了錢,我還能不能要點別的?」。母親沒有做任何回答,著急去忙手頭上的農活去了,把我姐叫過來應付我的電話。
很多母親常常會很關注滿足和尊重孩子物質上的需求,而對孩子情感上的需求卻過度忽視。
孩子也有權要求父母以適當限制自身行為的方式對自己進行引導,也就是說他們有權犯錯誤,有權在不受肉體和感情虐待的前提下受到約束。
孩子也有權成為孩子,意思就是說他們有權在貪玩調皮、隨心所欲、不負責任中度過自己的童年。
2給孩子成為他自己的自由
在我們生命的第二和第三個年頭,便開始想要獨立了。我們不情願接受拉屎撒尿的訓練,忘情地使用著我們的「兩條小腿」。我們擁抱「不」這個字眼,因為它使我們多少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而是只不過是一種默認。我們拚命想培育自己獨特的身份,建立自己的意志。進入青春期,試圖擺脫父母的過程便達到了高峰,此時我們已經敢於以積極的姿態審視父母的價值觀、趣味和權威。在一個理性穩定的家庭里,父母是經得起這些變化所造成的相當一部分焦躁情緒的。他們多半盡量寬容孩子身上嶄露的獨立性,如果嚴格說來不是在鼓勵這種獨立性的話,「這只是人生的一個階段」成為通情達理的家長表達自信的標準用語,這些家長沒有忘記自己的青少年時代,意識到孩子的反叛只不過是情感發展的一個正常階段。(摘自《中毒的父母》)
我很慶幸在我家孩子第一個逆反期前,就看到了這段文字。兩歲多一點的她,在我要幫她穿衣服、喂飯等關於自己的事情的時候,就開始說「我自己來」。雖然她穿衣服穿得很費勁,飯常常一小半進肚子里,一大半掉落到地上、衣服上、桌子上,但是她依然不允許我們幫忙,堅持自己來做。我也曾質疑自己什麼事情都放手讓孩子「自己來」這種保護孩子自主感的方式,會不會把孩子慣壞了,她會不會得寸進尺?當她開始出現對我的話說「不」時,我也有過「這麼小就這麼固執不聽父母話,長大了可怎麼辦?」的擔憂。
看完《中毒的父母》後,我深刻得懂得了「不聽話是孩子的天性,並且對孩子的心理成長和自信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因為每個孩子是通過不聽話這種方式變成獨特的自己」。慢慢的我在孩子調皮時,能夠去忍耐,我告訴自己「小兔崽們的天性就是如此」。在孩子說「不」時,能夠不恐慌、不擔心孩子這麼小就想要去挑戰我做母親的權威了。而是感嘆「小傢伙長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了」。
如今兩歲七個月的小姑娘,在爸爸忍不住在關於她的事情上幫一把的時候,她會說「不用啦,謝謝!我自己可以,我已經是大姑娘了」。有時候卻又會主動要求我們幫忙。「我自己可以」意味著對自己能力的信任,婉言拒絕和要求幫助意味著做出自己的選擇。看到孩子的自主感和自信心能有如此的發展,我很欣喜,也為自己當初能夠承擔風險的去信任孩子而感到慶幸。
這段話也提醒我:需要秉承「與時俱進」 的心態養育孩子;更需要有一種不斷修鍊自我的緊迫感,只有母親內心足夠有力量,才能承載起孩子不斷變化所帶來的焦躁情緒。
同時也讓我意識到一個足夠好的母親會願意承擔風險,鼓勵孩子去做、去嘗試、去探索、去掌握、去體驗失敗,從而長成為他/她自己。
但是讓孩子成長為他自己並不意味著縱容孩子為所欲為,面對孩子的不合理要求我們依然需要溫柔而有力量的拒絕;在孩子行為越軌時,我們需要智慧的加以引導。
3給與孩子真正的愛
愛不僅僅是感情,它也是一種行為方式。
很多母親很容易用語言表達對孩子的愛,而無法將真正的愛融入到與孩子的互動行為中;取而代之的卻是運用鞭子加棍棒或者是辱罵和抱怨去表達對孩子的「恨鐵不成鋼」的愛,這種愛無法滋養孩子,只能激起孩子的憤怒和恐慌。
馬歇爾·盧森堡說:愛的行為是不會折磨你,讓你失去平衡或者引起你自責的情緒的。愛並不傷人心,而是讓人精神愉快,愛的行為培育了你的情感健康。當有人向你表示愛的時候,你會感到自己在為別人所接納、關愛、看重和尊敬。真正的愛造就的是溫暖、愉悅、安全、穩定和內心平靜的感覺。
然而很多母親給孩子帶來的愛卻是讓人深感自卑、愧疚、甚至窒息。
我的母親常常說「我是家裡花錢最多的一個人,為了我,她操勞辛苦了大半輩子」;她常常在我耳邊提起「我的父親原本是教師,因為超生我而丟掉了這份工作,以致她原本『過著輕鬆的中年生活和愜意的老年生活』的願望泡湯」;她常常笑話我從小就脾氣大、潑辣,好多事情不願聽取她的意見。或許她從來就沒有想過她的上述言語給我帶來的影響。我常常覺得非常自責,自己不應該來到這個世界,因為我的到來給父母親帶來了那麼多的辛酸。也常常覺得非常愧疚,工作以後也沒能改善家裡的生活狀況,不能把父母接到身邊過上舒適的生活。我總覺得自己是個不孝的孩子,親戚生病了也未能給錢治病。一直以來我內心總是被自卑、抑鬱等情緒所折磨。母親的那種『犧牲她自己成全我』的愛,讓我如同背負千斤重而喘息不過來,心生怨恨卻又因此愧疚不已。
維吉尼亞·薩提亞在《如果你愛我》中說:犧牲你自己來滿足我的需要/那並不能讓我幸福快樂/自我犧牲里沒有滋養/有的是期待、壓力和負擔/若我沒有符合你的期望/我從你那裡拿來的/便不再是營養/而是毒藥/它製造了內疚、怨恨,甚至仇恨。4允許孩子恨自己
社會主流文化常常過度頌揚親子之間的愛,如今的網路文化卻又過度關注親子之間的「怨和仇」。打開網頁常常會看到要麼親媽打死親生孩子,要麼親生兒子虐待年邁多病的父母。
而實際上愛和恨就如同道家所說的陰和陽一樣。沒有恨的愛是不存在的,而恨的背後是對愛的深深渴望。
對於大多數母親來說,意識到自己對孩子的恨往往有些困難,因為這和主流文化相悖。
然而這種恨卻是真實存在的。恨孩子不聽話,恨孩子讓自己精神上、肉體上受累。例如吃飯的時候,孩子不是老老實實的坐著吃飯,而是在凳子上亂動,結果不小心從凳子上掉落下來。那個時候母親可能順口說出「活該,誰讓你亂動呢」。孩子亂髮脾氣,怎麼哄也哄不好,那一刻我想大部分的家長最想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暴揍孩子一頓,以解心中之怒氣。
如果我們做母親的能在意識層面上,承認自己對孩子的恨,那麼我們就無需通過對孩子的語言或身體暴力來發泄這種恨。我的母親自始至終覺得自己對孩子只有愛,沒有恨。然而這種在意識層面上被壓抑和否認的恨,往往通過行動或語言加以表達。所以她常常為了孩子好,為了教育孩子,對孩子實施辱罵、批評、指責等暴力。不罵不成器,是她育兒的核心理念。
一個母親如果能夠用心去感覺自己對孩子的厭煩、憤怒等等恨的情緒。將這種恨的情緒視為一種信號,告訴自己:我現在已經被孩子榨乾了,我需要滋養我自己了。從而我們可以暫時捨棄孩子,給自己放個假,好好的放鬆一下或者獨自享受一下生活:例如請老公幫忙照看一天孩子,或者把孩子託付給家裡的老人。如此以來,我們就無需對孩子大發脾氣了。
對於大多數父母來說,我們期待孩子能夠愛我們,就如同我們愛他們一樣;期待等我們年老了他們能夠照顧我們,就如同當初我們盡心儘力的照顧他們一樣。
然而在親子互動的過程中,我們會發現孩子對母親往往是既依賴又敵對的,這才是一種真實狀態。如果做母親的只允許孩子依賴自己,而無法忍受孩子跟自己敵對。孩子一開始可能會極力反抗,但是為了獲得母親的愛,孩子慢慢變得否認自己內心真實的感受,否認母親對自己的傷害。最後很可能通過抑鬱情緒或者軀體上的病痛來表達。
我的母親是那種注重家長權威的家長,所以她不允許孩子對她產生「壞」的感覺,更不允許孩子跟她表達「恨」。如果孩子跟她表達「恨」,她會給孩子扣上「忤逆」、「忘恩負義」的帽子。長大後的我們對她的愛常常顯得很疏離、很義務,這表現在她的三個孩子對回家這件事情從不感冒。捫心自問,大部分時候,我是因為擔心母親指責我、怪罪我而想起給她打電話。
恨沒有被表達,愛就沒有存在的空間。不允許恨存在的愛,是一種形式上的客套的愛。所以容忍有關孩子的一系列矛盾情緒是成為一個足夠好的母親的重要方面。
如今我家的孩子兩歲七個月了,在我沒有滿足她的要求時,她會很生氣地對我說「我討厭你,壞媽媽」。然而即使在她「恨」我的時候,當看到我喝水嗆到的時候,也會很貼心的幫我拍拍後背。所以恨並不代表愛的蕩然無存,親密關係中往往是愛恨並存的。
5懂得愛自己
我們的文化太過頌揚一個母親的自我犧牲精神,一個女人如果犧牲自我去愛自己的孩子常常被標籤為「偉大」。然而實際上這種犧牲自我的愛,往往隱藏著交易色彩,它的潛台詞就是「我為了你犧牲了一切,所以你必須得聽我的話或者為我負責」。這常常是很多成年子女對父母深懷愧疚感的重要原因,也是諸多家庭中婆媳矛盾的重要根源。很多家庭中的兒子為了回報母親當年「犧牲自我的愛」,不得不在成年以後,繼續做個聽話的孩子。這個時候妻子就憤怒了,因為她想嫁的是個獨立而成熟的男人,而不是一個繼續「含著母親奶頭」的男孩」。
一個懂得愛自己的母親,更能勝任做一個給孩子「真正的愛」的母親。有人曾說「你越是留意自己內心的聲音,就越能聽到別人的聲音」。如果我們越能敏銳地察覺並照顧自己的感受和需要,我們才越有能力傾聽他人的感受和需要。
懂得愛自己,意味著懂得體察自己內心的感受和需要,並為之負責。我們越知道如何愛自己,就越能為自己的情緒負起責任,從而避免將自己的情緒轉嫁到孩子身上,讓我們的孩子成為我們情緒的奴隸。
維吉尼亞·薩提亞在《如果你愛我》中說:請你愛我之前先愛你自己/愛我的同時也愛著你自己/你若不愛你自己/你便無法來愛我/這是愛的法則/因為/你不可能給出/你沒有的東西/你的愛/只能經由你而流向我/若你是乾涸的/我便不能被你滋養/愛自己不是自私/犧牲自己並不是愛的表達方式。因此一個懂得愛自己的母親,更能培育出胸懷大志,同時敢於「遠走高飛」的孩子。因為這樣的母親培育出來的孩子內心沒有愧疚,沒有負擔和牽絆。他深信他的母親能夠照顧好自己,在有需要的時候會向他提出明確的請求,而不需要他提前去想到甚至因此不能遠行。
6愛孩子的父親
當我還是孩子的時候,我的母親常常在我耳邊數落父親,甚至現在依然如此。每每這個時候,我極其痛苦。我搞不清楚母親為什麼要那樣貶低父親,那可是我的父親啊,我一半的基因是來自那個人啊。
最近我家孩子常常建議我「媽媽,你不要說我的爸爸,他是你的好朋友」,「媽媽,你不要跟我爸爸吵架,你應該好好照顧他」。有幾次我跟孩子爸爭執得特別厲害,我家孩子就來回的安撫我們,希望我們不要再吵架了,但是當時我怎麼也停不下來。於是我只能跟孩子說「寶貝,請給我們一點時間,讓我們好好把各自的觀點表達清楚,想法和意見完全說出來後心裡才能舒服」,孩子很無奈的答應說「那好吧」。事後我問孩子「爸爸媽媽吵架的時候,你是不是很害怕很擔心」,孩子很用力的點頭。
很多時候,尤其是吵架的時候,簡直掐死老公的心都有。心裡想如果不是為了孩子,我才不願意忍受他的臭脾氣。很長一段時間,我也一直把孩子爸當工具一樣的使用。希望他多幫我照看孩子,多做家務。最近發生的一些事情,讓我深切地感覺到雖然孩子爸有很多缺點,但他一直是那個以行動說話的人,用實際行動去照顧孩子和我,給與我們吃穿住行的基本保障,同時用行動支持我去自我成長和發展我自己的事業。
最近我又參加了一個自我成長的小組,這次自我成長的一個主要目標是學習如何更舒服的跟我老公相處:如何面對他的憤怒;如何真正的關心他。
如果我能達成上述目標受益的首先是我自己,順帶受益的還有我的孩子和孩子爸,潛在受益的還有我孩子的孩子……
7允許自己不完美
初為人母,大多數人都很擔心自己在照顧孩子方面做得不完美,總是期待能夠給孩子最好的。而這種渴望成為完美媽媽的願望常常會導致我們在育兒過程中「太過用力,以致身心俱疲」,最終沒有心力去給與孩子健康成長所需要的愛。
心理學家梅希說「在積極的、互惠的關係背景之中經歷的令人受挫的體驗,是無創傷的,可以推動心理的發展」。如果母親偶爾的不完美在孩子能夠忍受的範圍之內,而這種不完美將成為孩子正常發展的一部分,並不會阻礙其正常發展。
一直以來,直到工作一年後我依然覺得母親是一個完美的母親,勤勞、善良、無私、聰明。只是大學畢業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幾乎一點也不想我母親。腦子裡常常出現一個很奇怪的問題就是:母親是啥?我有過母親嗎?那個頭髮蒼白、瘦弱的老婦人到底跟我是何種關係呢?
或許在我的內心,從來就沒有形成一個客觀而真實的母親形象,有的僅僅是在腦海里建立了一個如同課本上所描述的偉大、無私、勤勞的完美母親形象。然而我的感受告訴我這樣的母親我沒有真正擁有過,雖然我也曾努力的去建構母親的這種完美形象,去否認去壓抑那些與母親互動過程產生的壞的感覺,將所有的這些壞的感覺的來源歸咎於我自己。
直到我自己做了母親,直到我也出現了完美媽媽情節,直到我再次因為「完美媽媽」導致夫妻關係緊繃,自己也幾近崩潰後:我才覺悟到這只是一個嬰兒的幻想,一個無法付諸現實的夢,一個想要改造世界的夢。
就如我曾經寫過的一篇文章《完美媽媽們:請少做一點,情緒少一點》所說的:我們需要去允許自己不完美,承認自己的不完美,協助孩子建構一個真實的母親形象,一個真實的世界。如此以來,孩子才能從「好」和「壞」的兩個極端走出來,意識到媽媽身上有讓他感覺舒服、安全的特質,也有讓他感覺糟糕、害怕的特徵。
通俗的說:一個足夠好的母親,不擔心自己在孩子心目中不完美,而是會很坦然而坦誠的告訴孩子「媽媽也有犯錯誤的時候,也有偷懶的毛病」。這樣以來孩子無需將親子互動過程中產生的不愉快完全歸咎於自己,也能更加輕鬆的做自己,因為他的母親告訴他「媽媽是不完美的,我也可以不完美」。
一個能夠允許和接納自己不完美的媽媽,也意味著能夠允許和接納孩子的不完美,尤其是接納孩子的不足或所謂的「缺點」。因為在這樣的母親眼裡,真實和完整才是最重要的。
8修復自我的創傷
聽到一句讓人毛骨悚然的話: 大自然是很有耐心的,你所有不願治癒的,都會傳給你的孩子。
我的母親在她生下來不久之後就被託付給她的姥姥照顧。終於等到她快能夠照顧自己的時候,她的父母也就是我的姥姥姥爺終於回到了我母親身邊。但是給她生了四個體弱多病的弟弟妹妹給她照顧。我的姥姥常年卧病在床,我母親於是就成了代理媽媽,替代她的母親照顧四個弟弟妹妹。為了能多幹家務活多砍柴,姥爺不顧及我母親的反對終止了母親的學業。直到結婚後我母親依然在照顧她的原生家庭。這樣的一種成長經歷讓我母親內心鬱積了太多的委屈、憤怒、挫敗感、自責。然而這些情緒母親因為「孝」字,無法跟她的父母進行表達,而是全帶到了她現在的家庭。她常常因覺得我父親不關心她而委屈,常常因為一點小事對老公和孩子大發雷霆。而如今的我也是如此,經常會覺得委屈,會因為一點小事對我老公大發雷霆,會過度承擔。
為了修復自我的創傷,我頂著各種壓力參加了一個自我成長的小組治療,去閱讀各種自我療愈的書籍。慢慢的我逐漸變得不再過度承擔;認清自己情緒的真正來源,對該發火的人發火;尤其是能寬容的對待我的孩子,允許孩子跟我表達不滿,跟孩子承認我自己也有不對的時候。
心理諮詢中有句話叫:諮詢師能走多遠,才能帶領來訪者走多遠! 在諮詢過程中,諮詢師能帶進諮詢關係中最好的資源就是自己。在育兒中也是如此:媽媽能走多遠,才能帶領孩子走多遠。母親自己的人對了,她的世界也就對了,那麼她的孩子肯定也錯不了,所以作為一個母親最重要的是認識自己,不斷地自我成長。
作者:寧麗,心理諮詢師,現為全職媽媽,主要致力於自我成長、療愈和父母的關係、育兒、夫妻相處等方面的研究,長期進行亞隆團體心理諮詢的系統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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