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女人,都會擺正自己的位置
文 |晚情
五年前,我的朋友Y離婚了。
前夫是她的同學,家境比較差,兩人的交往遭到了Y父母的激烈反對,前夫第一次上門時,Y父母把他的帶來的禮物,直接扔了出來,揚言永遠不會同意女兒嫁給他,並且說他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也不灑泡尿照照自己。
Y覺得父母實在太過分了,就算不同意,也不至於這樣去羞辱一個男人,何況家裡窮又不是他希望的。
和其他人不同的是,Y和前夫受到的是雙衝壓力,前夫的父母知道Y父母的行為後,非常生氣,覺得這樣的親家實在是缺乏素質,你可以不同意,但你為什麼要侮辱我兒子?
很多感情父母越反對,彼此在一起的決心越強烈,兩人分別偷了戶口本偷偷去登記了,Y想著自己如此堅決,以後老公一定會很珍惜自己的吧?
雙方父母見木已成舟,不情不願接受了這個事實,但兩家人相互看不慣這一點卻沒有改變。
在這樣的氛圍下,Y和前夫磕磕碰碰地度過了5年,有了一個兒子。
這時候,父母大概是老了,也可能是兩人結婚久了,還有了孩子,關係反而慢慢地緩和了。
可令人唏噓的是,當初雙方父母反對時,兩人一門心思想在一起,如今父母不再反對了,感情反而淡了,Y指責前夫不如以前那樣愛自己,對不起自己曾經的義無返顧,前夫指責Y變了太多,在相互指責的日子裡,前夫愛上了辦公室里新來的實習生。
Y怎能接受這樣的事實,大吵大鬧,兩人幾乎成了仇人,什麼惡毒的話,羞辱對方的話,全部說盡了。
離婚後,兒子歸了Y,撫養費前夫支付得很不情願,兩人常常一語不和繼續吵一架,那時候Y經常跟我說前夫種種惡劣的行徑,我唯有嘆息,當初愛得那麼熱烈的兩個人,分手都分得這麼激烈,不把最後一點情分消磨乾淨,彼此都不消停。
我曾建議Y打撫養費官司,但Y有個執念,認為打官司比離婚更丟臉,所以寧願獨自一個人撫養兒子,也不願意拿回自己應得的東西,我自然也不好說什麼。
這段失敗的婚姻給Y的打擊很大,使她幾乎對男人失去了信心,覺得男人沒一個可靠的,但她同時又不是那種強大到可以忽視年紀,忽視周圍輿論的人。
三年後,她已經三十齣頭了,在身邊人的催促和自我恐懼下,Y開始相親。
第一個相親對象是個35歲的離異男人,沒有孩子,Y和他交往了半年,彼此感覺都不錯,我們都認為Y運氣很好,這個男人各方面條件都不錯,性格脾氣也都挺好的。
但是Y和他分了手,我們問為什麼,Y說:因為孩子。
大家表示理解,畢竟有孩子的女人再婚,一定會考慮到孩子的感受,但Y接下來的話就令我們無語了:我希望我們結婚後,不要再生孩子了,我生過一次就不想再生了,但是他希望再婚後,能再要個孩子,我怕有了第二個孩子,他會對我前面的孩子不好。
站在Y的角度上,她一心替自己的孩子考慮,本也無可厚非,但是剝奪另一個男人做爸爸的權利,好像也說不過去,站在各自的立場上來看,都沒有錯,只能說彼此並不合適吧!
但接下來Y相親的對象,離Y的要求越來越遠,有的未婚男人表示接受Y,但希望Y把孩子送去給她前夫,還有的直接表示不能接受她的孩子,自然,Y和這些人都沒有下文。
閑來無聊時,Y會鬱悶地跟我感慨:「晚情,你說我還能找到合適的男人嗎?我要求也不高,對我孩子好就行。」
我白她一眼:「少來,真要有個對你孩子很好,但其他條件很差的男人,估計你還是不願意。」
今年,是Y離婚後的第五年了,也許是年紀漸大,她自己也焦慮起來,開始積極地參加各種聚會。
不得不說,Y的運氣真的挺好的,在一次聚會時,她認識了一個38歲的男人,對方有個女兒,已經隨前妻出國定居,Y對他很滿意,覺得他成熟穩重,又沒負擔。
可是,沒過多久,她又開始糾結了,說這個男人什麼都好,就是對自己的孩子不好。我問她哪裡不好,她說感覺對方和自己的孩子不夠親近,做不到視如己出。
我很認真地告訴她:本來就不是己出,為何非要強求人家視如己出呢?一個男人,只要不是心地惡毒,故意對你孩子不好,能做到接納和善待,就已經是難能可貴了,視如己出的也有,但是很少,你非要強求這點,估計你這輩子都很難再婚了。
Y不願接受,說我也是受你的影響,不將就自己的人生啊,有什麼錯?我撇撇嘴道:除了不將就,我還寫過很多你的能力要配得上你的奢望的文章,你不能斷章取義,只選取對你有利的那些觀點,要你正視自己的觀點就忽略不計。
Y備受打擊,不願意接受這個事實。
別太高估人性,因為你會失望,就好比Y,認為不顧一切嫁給一個男人,對方從此就會珍惜自己一輩子,男人或許會因為你的義無返顧感動一陣子,但很少有人真的因此感激一輩子的,真正幸福的婚姻,靠的還是婚後的經營和相處,就如我們平時在說的,千萬別躺在功勞簿上睡覺。
離婚後,Y一心要找一個對自己的孩子視如己出的男人,站在Y的角度上,這個要求也很正常,可是從人性的角度上,能實現的可能性卻並不大,明明沒有血緣關係,卻一定要當成親生孩子對待,我想說這種情況出現在知音雜誌和電視劇里的可能性比較大,真實情況是:大部分人對於親生的孩子和非親生的孩子都是不同的,起碼心裡有很大的不同;二來,那些繼父繼母和繼子繼女相處好的,還需要滿足另一個條件,那就是雙方本性善良,都很好的接納了對方,只要有一方有抵觸心理,這關係就很難處好。
不對人性有過高的期望,並不是對人性失望,而是把自己的位置擺正,明明是婆媳關係,就不要強求親如母女;明明不是親生父子,就不要苛求視如己出;明明需要雙方維護的關係,就不要認為對方一生不變。
當你把自己的位置擺正後,也許你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你不會因為對方的行為沒有符合你的預期而委屈從生、勃然大怒,因為沒有過高的要求,所以對方的付出,往往成為你的驚喜,而你也將因為這些驚喜而變得更加柔和感恩,從而吸引更多的人心甘情願為你付出,所謂的幸福,就是這麼來的。
「行有不得,反求諸己。」做到這八個字,你離幸福就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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