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建軍:清末那場沒有旁觀者的憲政運動

黎建軍:清末那場沒有旁觀者的憲政運動時間:2010-05-05 16:02 作者:黎建軍 點擊:814次

  中國最早主張憲政的政治人物應該算是鄭觀應,1884年,鄭觀應上書清王朝,請求開設國會,他認為自己所處的時代已是「立憲時代」,「非立憲國幾不能立於世界。」但他的上書被清政府斥之為「狂妄之方」。由此可見,雖然經過兩次鴉片戰爭,腐朽的清王朝仍然以自我為中心,絲毫沒有從體制上反思自身的意思。

  1898年康梁的維新運動以六君子的被殺而慘淡收場。康、梁也被迫逃亡海外。但康、梁的維新是建立在中日甲午戰爭的基礎之上。在中國人眼裡,被英夷打敗雖不能接受,但畢竟英國人來自萬里之遙,與中國沒有宗主與藩屬的關係。1894年的甲午戰爭,卻讓中國讀書人的自尊心遭受了致命打擊。中國人眼中的蕞爾小國竟然能打敗堂堂中華帝國,足見支撐我們兩千年的價值體系出了問題。所以康、梁以立憲改良為主的維新得到了讀書人的普遍贊同。這種認同也深入到清王朝的各層官僚之中。我們從清人孫仲玙(李鴻章侄婿)的《日益齋日記》中的一段話,可以清楚看出維新運動失敗後,清廷各層官僚對此事的態度:(光緒25年)十二月十二日,詣昌言報館,枚叔,浩成咸在,問傅相作何語,傅相自云:奉懿旨捕康、梁。且曰:如獲此二人,功甚大,過於平發捻矣,吾當進爵。語畢大笑。傅相詢余是否康黨,余答曰:是康黨,相曰:不畏捕乎?曰:不畏,中堂擒康黨,先執余可也。相曰:吾安能執汝,吾亦康黨也。瀕陛辭時,欲為數十年而不能,彼竟能之,吾深愧焉。枚叔等聞皆大笑曰:奇事,康以六品官,而宰相為之黨。未之前聞!故都人多目為康黨。比召對,太后以彈章示之曰:有人讒爾為康黨。合肥(指李鴻章)曰:臣實是康黨。廢立之事,臣不與聞,六部誠可廢,若舊法能富強,中國之強久矣,何待今日,主張變法者即指為康黨,臣無可逃,實是康黨。太后默然。

  不過,1898年康、梁的維新,其重點並不在民主憲政而在富強之道。慈禧也並非不知道康有為的苦心,實是出於擔心大權的旁落。不管怎麼說,維新運動只是對清王朝官員的一次憲政啟蒙,並沒有來得及進入實質的層面。

  時間僅僅過了兩年,到了1901年,經歷了1840年以來的又一個不幸的庚子年後,大清「超女」慈禧不得不在西獰途中,從1901年1月到8月,連發3道上諭,要求大臣們參酌中西政要,就如何改革各抒己見。這樣,我們也可以看到,憲政主張在十九世紀八十年代還是為清廷排斥的激進思潮,到了甲午戰爭後的九十年代,已成了維新運動的旗幟,而進入二十世紀後,憲政就成為晚清最後十年的時代潮流了。

  從君主立憲到民主憲政立憲派始終是憲政運動的源動力?

  任何社會變革,最初的源動力無疑來自於民間,走在最前面的無疑也是民間力量的一些代表人物。1901年6月7日,梁啟超發表《立憲法議》一文,提出了有關立憲的6點要求。在這篇文章里,他把憲法的法律特徵說的很清楚:一是憲法至上,任何國家機關與個人都必須遵守。二是法律之母,憲法是其他法律立法的基礎。更重要的在於,他認為立憲政體,即為有限之政體,君有君權,但君權有限,官有官權,但官權也有限。在他的主張中,改革後的政府必然是有限責任政府,這一政府的權力必需由憲法作出明確的規範和限制。在梁啟超等人不斷推動下,中國民間立憲派的勢力也越來越強大。立憲派推動憲政運動的方式主要有兩條:一是辦報,從輿論上進行宣傳。二是結社,從組織上進行推動。立憲派辦的報紙主要有:1898年12月創刊於日本橫濱的《清議報》,1901年12月因火災停刊,共出100期。1902年2月創刊於日本橫濱的《新民叢報》,1907年8月終刊,立憲派與革命黨的論戰梁啟超就是以此為陣地。1907年創刊於日本東京的《政論》,只出過幾期就停刊。1901年創刊於上海的《國風報》,1911年停刊。以及1902年創刊於上海的《外交報》,1911年1月停刊,1904年3月創刊於上海的《東方雜誌》,1948年12月終刊。這些報刊為中國立憲派的形成與發展,以及中國民間憲政思想的發育,無疑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立憲派的結社運動始於1904年慈禧七十壽辰之際發布的普赦黨人的上諭:除謀逆立會之康有為、梁啟超、孫文三犯之外,其餘戊戍案內各員,均著寬其既往,予以自新。曾經革職者,俱著開復原銜;其通飭緝拿,並現在監禁及交地方管束者,著即一體開釋。而真正的結社高潮的到來有兩個時段,一是清王朝預備立憲上諭令公布之後,立憲團體如雨後春筍般紛紛出現:上海憲政研究會,預備立憲公會,吉林自治會,憲政公會,帝國憲政會,政聞社,廣東地方自治研究社,粵商自治會,貴州自治學社,貴州憲政預備會,湖北憲政籌備會,直隸憲政研究會,福建政與會等。二是在國會請願運動過程中,又有一大批立憲團體出現:漢口憲政同志會,八旗憲政研究會,順天憲政公會等等。在這些立憲團體的推動下,中國的現代政黨開始出現,主要有政學會,憲政實進會,辛亥俱樂部,憲友會等。

  這些立憲團體與政黨以開啟民智,積極參政,追求憲政民主為目標。特別是各省諮議局成立後,立憲派成為當時中國最大的民間力量,他們通過上書請願甚至是街頭運動的方式,始終對清王朝保持著強大的政治壓力,迫使清王朝不斷加快立憲改良的步伐。

  利國 利民利君:官員支持立憲的態度成了清末的時代潮流?

  民間立憲派的活動在很大程度上摧毀了中國二千年傳統帝制在統治上的正當性地位。直至十九世紀九十年代,以王權為中心的傳統帝制無疑仍然保有其統治上的合法性與正當性。但是到了二十世紀的頭10年,這種正當性地位就不存在了。我們從梁啟超1901年的《立憲法議》一文中可以看到,梁主張的是憲法至上而不是君權至上。在他的筆下,君權成了一種有限權力,必須服從於憲法的制約之下。梁啟超的這種主張逐漸成為士紳、知識分子、學生和商人的共識,也就是說,在二十世紀初的政治話語里,專制與獨裁已不再為社會所接受,這是社會變革前夕最具指標意義的轉變。

  這種認識不但在民間,在清王朝的各層官員中也逐漸成為共識。我們說,當梁啟超們在處江湖之遠的民間否定王權專制時,對於統治者的威脅還不足以致命。但絕大多數的清王朝官員也認為專制體制不合時宜,缺乏正當性的基礎時,政治文化的內容必然就會出現轉變了。

  從1901年1月29日光緒皇帝發布上諭宣布實行新政開始,到1911年底清王朝滅亡時止,10年間,清政府各級官員有關主張實行憲政的文章何止成百上千,僅故宮博物院彙集存檔的有關立憲的奏摺就有200多篇。這些奏摺證明了清朝官員不僅支持清廷逐漸施行憲政體制,而且他們本身也是憲政運動的熱烈擁護者和推動者。

  官員們的奏摺大致從清政府的官制、議院、地方自治、法律和司法、教育、財政等方面對應如何立憲,贊成與否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從這些奏摺中我們可以看到,雖然有守舊派官員反對立憲,如御史劉汝驥在其《奏請張君權折》中就公開反對立憲,並有許多聳人聽聞之言:四維不張,十日並出,以不獨紫色鄭聲之淆人視聽,廩廩有毀冠裂冕之懼焉。劉汝驥反對立憲的理由有三:中國根本就不存在君主制;中國實行憲政則有害無益;憲法中國古已有之,不必效法西方。另外如御史王步瀛的《奏改官制開議院投票舉員地方自治之弊折》,內閣中書王寶田《條陳立憲改官制之弊呈》,候補內閣中書黃遠藩《陳請即罷議立憲呈》等,這些奏摺的內容者是反對立憲的。但毫無疑問的是,更多的官員卻是支持和擁護憲政改良的。從這些官員奏摺的內容來看,他們的意見和民間立憲派人士對憲政的看法大都相去不遠。

  當時,無論是《清議報》、《新民叢報》還是《國風報》,梁啟超都在上面發表了大量的文章。這些報刊的讀者群除了士紳、知識分子、學生外,無疑就是清政府中的各級官員。梁啟超的言論在很大程度上引起了官員們的共鳴,或者說,官員們無法表達的一些觀點通過梁啟超的文章表達了出來。而且清末的立憲派人士大體具有這樣的共同特徵:1、出身於舊科舉制度下的紳士階層,有89%以上的人具有傳統功名,不到11%的人不具有功名背景。2、曾在中央或地方政府擔任過職務,多為中級官吏。3、由於時代變遷,部分具有傳統功名的人,隨著轉變,曾進入新式學堂讀書有的還留學海外。4、他們的家庭多數比較富有。5、他們大多數為45歲左右的中年人。

  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也可以得出下面的結論,在當時,絕大多數的官員與民間的立憲派人士具有相同的社會階層背景。加上他們吸取知識的來源一致,所以他們也有著相同的思想意識背景。由此可以看出,在清政府的統治陣營里,官員們支持立憲和贊成憲政原則是毫不足怪的。

  為了達到推行憲政的目的,官員們大力強調以教育作為人民轉變為公民的手段。如曾經留學日本的翰林院庶吉士高桂馨在其《建言興學理財練兵三事呈》的奏摺中,他講到:國家求治,分折言之,千端萬緒,舉之不勝其煩,舍舊圖新,更不必牽連古義以曲為粉飾,故約舉具要,不過興學、理財、練兵三大政而已。上不學無以知行政之要,下不學不能為守法之民,故求教育普及,必心興學為要義。(《清末籌備立憲檔案史料》上冊 219—223頁)

  當時曾管理過京師大學堂6年的南書房翰林袁勵准在其《奏預備立憲須無人不學請廣勸興學折》中,他認為:畢年以來,科舉廢,捐納停,然後之習科舉者,自舉貢以至諸生,皆為分籌出路,其因停捐以後求仕不得者,則又力圖保舉為進身之階。如此而欲無人不學,為他日立憲之預備,是欲南轅而北其轍也。可否請旨停止各項出路,及各項保舉,並飭下吏部、學部變通優獎民立學堂章程,凡輸貲興學畢業後考驗合格者,除學生按奏定學堂章程獎勵外,其輸貲興學又躬身其事管理合法者,量其學堂之階級,計其學生之多寡,核其經費之巨細,分別酌給京外各項實官,庶使全國之人,非涉獵於學界者,無由蹴幾於政界。十年後,民立學堂堂愈推愈廣,強半具有國民普通之程度,則立憲之人格漸次增高,乃能上下同心,內外一氣,不致徒託空言矣。(《清末籌備立憲檔案史料》下冊 980頁)

  在這些奏摺中,他們都擔心國民素質不高會導致立憲水準過低。與那些動輒借口民愚而不宜立憲的人不同,他們不但支持立憲,而且提出能使立憲得以順利進行的方法。

  很多被認為是反對立憲的官員其實是擔心在施行憲政的過程中,由於人為因素導致相反的結果,所以在他們的奏摺中,顯示出更多的理性與穩重。如監察御史趙炳麟就主張,立憲必須在官民之間建立起高的道德標準。他引用禮記和朱熹的觀點來說明,綱紀是治理家國的根本,所以一家有一家之綱紀,一國有一國之綱紀。他的主要用意在於要求建立一個強大的中央集權政府,以加強對地方官的控制。一旦這些地方不敢擅自營私,那麼就可以養成人民的公德,然後立憲才可以推行。他強調用人唯才的重要性,因而也毫不猶豫地要求嚴懲貪官污吏。更為宏觀地,他引用古代法學家管仲的話,來說明以法律為手段,法律重則君尊,法律輕則君卑,君卑則國危的道理。如果能夠養成人民的守法心,立憲就可以推行。

  其實,對於憲政的本質,很多官員還是看的非常清楚的。黑龍江巡撫程德全在其奏摺中就說過,立憲政體利於國、利於民、利於君,唯獨不利的就是官。也就是說,憲政體制確立後,做官的人將會受到來自其上的君主與來自其下的人民全新規訓的管束。他在自己《奏陳預備立憲之方及施行憲政之序辦法八條折》中,對此的論述非常精闢:立憲事,論內閣之擔負責任則利於君,論國民參與政權則利於民,論政體之齊一人心則利於國,獨不利者官耳。蓋眾目相矚,事理畢彰,欲徇私則既畏譏彈,欲貪婪則更多顧忌。(《清末籌備立憲檔案史料》上冊 254頁)

  雖然官員們大都明白施行憲政對自己並無多少利益,但從當時的史實來看,他們還是廣泛接受了立憲的主張。從這點也可以看出,清朝末年,腐朽的專制極權政體更加讓人看不到希望。另外,中日甲午戰爭給中國人心裡造成的傷害,也使官員們具有希望國家強大的共同心理。

  對於當時的立憲運動,不光是民間有很高的期望值,清政府的官員們大多也都懷著比較正面的憧憬。對立憲所做最動人的描述,來自福建布政使尚其亨,他說,憲法者有限制之義,人與人交際各有限制,不得侵犯他人之自由,國與國交際各有限制,不得侵犯他國之自由。一國共守之法曰憲法,萬國共守之法曰公法,其義實相通焉……況所謂限制者,非國君棄其權,自由者,非國民任逾其檢閑,實有法律以範圍之。限制者,限制其法律之外,自由者,自由於法律之中,各保主權,各享利益,上不凌下,下不犯上。始也上下一心,共守此法以成政,繼也上下一德,共保其國於治安。

  所以:至於憲法之實際,唯廣(教)育以開民智,理財政以厚民生,開會議以通民情,公裁判以伸民氣,保商、惠工以操利益之勝算,製造、開採以資利用於無窮。海陸軍隊以御外侮,警察、官吏以靖內亂,請求醫藥以除災疾,交通舟車以便行旅,郵政、電報以通消息,歌舞、遊覽以舒抑鬱。裕其學識,足其財用,則民有禮而知恥,教養兼施,保衛周至,則民樂利而日進,是皆造國民之品格,使進於不可侮辱之境者也。(《清末籌備立憲檔案史料》上冊 260—261頁)

  這是一幅多麼美好的憲政民主政治的畫卷!從這裡我們也能真切體會到,當時的官員對憲政民主體制的理解已經進入到何等高深的境界。在他們的內心深處,又是多麼盼望這種政清人和的社會能夠早日到來。在清政府的官員中,已經出現了一種全新的政治話語,那就是權利與義務的觀念。他們認為這些觀念不僅適用於民眾、官員,同樣也適用於皇帝。所以在20世紀初的10年里,憲政民主已成為清王朝官員的共識,成為名副其實的時代精神。

  袁世凱等朝廷重臣摸准了憲政這塊石頭?

  清政府眾多官員對立憲的態度自然會影響到那些朝廷的重臣。而在這些大吏中,公開支持立憲的人就有袁世凱、張之洞和孫寶琦等。非常有意味的是,隨後建立的中華民國又與這三個人有著非比尋常的關係。張之洞雖然在1909年就去世,但辛亥革命最早的槍聲卻在他的轄區內響起,而且他所創辦的兩湖書院等新式學堂,造就了一大批清王朝的掘墓人,他的幕僚趙鳳昌在民國建立的過程中也居功至偉,被後人譽為中華民國的產婆。孫寶琦則於1911年響應武昌起義,宣布山東獨立,後來又兩任民國國務總理,在他的任內,一直主張遵守憲法,以責任內閣自居。而袁世凱更不用說,武昌起義後,他勸退清帝,主張南北議和,對於中華民國,他實有締造之功。

  袁世凱應該是繼曾國藩、李鴻章之後清王朝最具份量的高舉革新大旗的人物。1901年11月,被當時的美國《紐約時報》稱為「遠遠走在他這個時代的前面」的李鴻章病逝於北京賢良寺。10天後,慈禧把李鴻章留下的空缺給了袁世凱,不僅慈禧認為袁世凱是李鴻章最佳的衣缽傳人,連美國《紐約時報》也相信,袁世凱會把大清的改革持續下去,從以後袁世凱的表現來看,《紐約時報》的判斷無疑是正確的,但慈禧的判斷卻證明她不過是一個中國女人而已。

  清末的改革運動,在清王朝的皇城內袁世凱無疑是最主要的源動力。袁世凱認為,自己對中國歷史最大的貢獻是廢除了延續1300年之久的科舉制度,對於這一點,那怕是再反對袁的歷史學家,恐怕都無話可說。早在光緒29年的1903年3月,袁世凱就連銜張之洞一起上奏《請遞減科舉折》,他們認為科舉是影響學校教育的主要因素:其患之深切著明,足以為學校之的而阻礙者,實莫甚於科舉。蓋學校所以培才,科舉所以掄才,使科舉與學校一貫,則學校將不勸自興,使學校與科舉分途,則學校將有名無實。為什麼會如此呢:利祿之途,眾所爭趨,繁重之業,人所畏阻。學校誠期有定,必累年而成材;科舉之詭弊相仍,可僥倖而期獲售。因此,是科舉一日不廢,即學校一日不興,將士子永遠無實在之學問,國家永遠無救時之人才,中國永遠不能進於富強,即永遠不能爭衡於各國。況科舉之為害,關係甚重,今縱不能驟廢,亦當酌量變通,為分科遞減之一法。《中國近代學制史料》第1輯上冊,第104-106頁。

  1905年9月2日,袁世凱又與盛京將軍趙爾巽、湖廣總督張之洞、兩廣總督岑春煊和湖南巡撫端方會奏《請廢科舉折》。他們認為:臣等默觀大局,熟察時趨,覺現在危迫情形,更甚曩日,竭力振作實同一刻千金。而科舉一日不停,士人皆有僥倖得第之心,以份其砥礪實修之志。民間更相率觀望,私立學堂者絕少,又斷非公家財力所能普及,學堂絕無大興之望。就目前而論,縱使科舉立停,學堂遍設,亦必須十數年後,人才始盛。如再遲十年,甫停科舉,學堂有遷延之勢,人才非急切可成,又必須二十餘年後,始得多士之用。強鄰環伺,豈能我待。欲補救時艱,必自推廣學校始。而欲推廣學校,必自先停科舉始。擬請宸衷獨斷,雷厲風行,立沛綸音,停罷科舉。

  這一次,袁世凱、張之洞等人的奏摺被清廷立馬採納,1300年之久的科舉制度終於壽終正寢。

  對於科舉的廢除,5天之後的1905年9月7日《時報》作出強烈反應:盛矣哉!革千年沉痾之積弊,新薄海臣民之觀聽,驅天下人士使各奮精神才力,咸出於有用之途,所以作人才而興中國者,其在斯乎?

  而英國人《泰晤士報》駐北京記者莫理循則說:中國能夠不激起任何騷動便廢除了建立那麼久的科舉制度,中國就能實現無論多麼激烈的改革。(《清末民初政情內幕》上,473頁)

  科舉的廢除極大的刺激了新式學校的發展,學生數量也激劇增加。1905年以前,在校學生不到26萬人,但兩年後,人數就超過160萬。到辛亥革命爆發時,學生人數已達300萬人,是科舉廢除前的12倍。為了保住這一成果,使清王朝不至於走回路,當時江蘇省教育界人士曾上奏朝廷請明旨降諭不要恢復科舉,在奏摺中有這樣的內容:一言蔽之,科舉思想務富少數人之學識,以博少數人之榮譽,而仍在不可知之數。其思想也,但為個人,非為國家也。學校思想務普及全國人之知識,以鞏全國人之能力,而不容一夫之不獲。其思想也,視吾個人即國家之一分子也。科舉之義狹,學校之義廣,科舉之道私,學校之道公。(《光緒三十年江蘇教育總會上學部請明降諭旨勿復科舉書》)

  新式學校的發展為正在興起的立憲運動提供了人力上的保證,那些就讀於新式學校的學生是憲政思想最好的宣傳員。

  對於當時的立憲潮流,袁世凱也決不是一個旁觀者。1904年7月,立憲派的主要旗手張謇主動給絕交20年的學生袁世凱寫信,希望他象日本人伊藤博文那樣在中國主持立憲。袁世凱經過一天的猶豫後,聽從了老師的勸告,準備隨時上奏慈禧,主張預備立憲。1905年7月,他聯合張之洞、周馥奏請實行立憲政體,並請派大臣出洋考察國外政體。同時,袁世凱也在自己的轄區推行憲政。1906年,袁世凱委派天津知府凌福彭等籌設天津自治總局,作為直隸城鄉最高的自治領導機關。8月,天津自治總局成立,下設法制、調查、文書、庶務四科。他命令每州縣選派「舉、貢、生員或中學堂以上畢業者,家道殷實、勤於公益之紳商」,分批進入總局附設的自治研究所,學習地方自治制度、選舉法、戶籍法、經濟學、法學、財政學、政治學等管理國家必備的知識,培養自治人才。

  為了讓民眾加深對地方自治的認識,袁世凱委派學習過法政又深諳土風的直隸人高振望、趙宇航、步以韶為宣講員,分赴天津屬府城鄉,進行宣傳,宣講近代地方自治基礎知識,並編譯《法政官話》《自治講義》,每月各一次,分發到各屬張貼,要求切實達到「家喻戶曉、振聾發聵」的功效。經過一年多的宣傳、組織與籌備,1907年6月,天津開始按照選舉規章選舉議員。8月18日,天津議事會及議長、副議長等被隆重選出。這個議事會是中國第一次「普選制」試運行。這個樣板被層層複製。1911年,天津的州縣大體都成立議事會。

  一般認為,象袁世凱這樣的朝廷重臣的奏摺其實是當時社會輿論的一種被動反應,但袁世凱肯定也看到了官員們對立憲改良支持和擁護的態度。也許張謇的信並不是打動袁世凱的真正原因,但各層官員廣泛參與立憲運動之中,所上的奏摺對立憲的論述也越來越多,使袁世凱不得不看清這其實已成為一種時代潮流。一貫謹慎小心,摸著石頭過河的袁世凱最終打消自己的顧慮,在以後的時間裡,他成了清王朝官員中革新運動的旗幟性人物,他的很多奏摺不但促進了立憲的發展,也改變了中國歷史的進程。不管現在的史學家如何評論袁世凱,我覺得都還處在非常不充分的階段。

  從新政到憲政被逼無奈的清王朝?

  1898年,康梁提出變法圖強的主張,但維新運動只堅持了100天即告失敗。然而1901年1月,慈禧就宣布施行新政,到了1905年,又宣布準備實行憲政,這其中時間的跨度只有兩年,清王朝的變化怎會如此之大?原因無外乎兩個:1900年的辛丑之亂,1904年的日俄戰爭。

  對於1900年的辛丑之亂給清王朝帶來的影響,《東方雜誌》曾有文章指出:及乎拳禍猝起,兩宮蒙塵,既內恐輿情之反側,又外懼強鄰之責言,乃取戊已兩年初舉之而復廢之政,陸續施行,以表明國家有維新之意。1901年1月29日,清廷發出上諭,聲稱三綱五常雖為萬世不易之理,但政府的統治方法則應順應時勢加以改革。在嚴峻的現實面前,「大清超女」慈禧也不得不承認,再不改革,腐朽的清王朝恐怕只有死路一條了,而這道上諭一發出,滿清王朝也就走上了一條維新改革的不歸路。

  日俄兩國一開戰,袁世凱就料定日本必勝。1905年6月4日,他會同張之洞以及兩江總督周馥聯名上奏,請求立憲。7月,慈禧不得不表態:立憲一事,可使我滿州朝基永久確固,而在外革命黨亦可因此渦滅,候調查結果後,若果無妨礙,則必決意實行。1905年底,五大臣出國考察成行,1906年7月,考察大臣回國,得出的結論是:東西洋各國之所以強盛,是因為採用立憲政體之故,中國之所以落後挨打,是因為採用專制政休之故。因此,他們認為除採用立憲政體之外,蓋無他術矣。而那份擺在清廷御前會議上的《考察各國憲政報告》連同五大臣的彙報材料,無不出自立憲派領袖梁啟超之手。關於這件事,梁啟超在給好友徐佛蘇的一封信里,曾經講到過:近所代人作之文,凡二十萬言內外,因抄謄不便,今僅抄得兩篇,呈上一閱,閱後望即擲返。此事不知能小有影響否,望如雲霓也。(諸文中除此兩文外,尚有請定國是一折亦為最要者,現副本未抄成,遲日當以請教。)頃新歸百事積閣,須以一禮拜之力,方能了之,故現在未能約公來談,屆時當相約也。(此文請萬勿示一人,閱畢望即用書留寄返。)又同書徐佛蘇跋注說:此函系乙已年發,所謂此文萬勿示人者,系梁先生代清室某大臣所作之考察憲政之奏議也。所請余告秘事者,即當日某督有奏請立憲及赦黨人之秘奏也。(《梁啟超年譜長編》353—354頁)

  本來慈禧或許只想以新政換取大清王朝的強盛。但改革的閘門一旦打開,就如一股洪流,其勢已不由慈禧所能掌控。加之1904年日俄戰爭以俄國人失敗而告終。在當時的中國人看來,這場戰爭不光是日俄兩國之戰,更是憲政與專制之戰。張謇認為:日俄之勝負,立憲專制之勝負也。今全球完全專制之國誰乎?一專制當眾立憲尚可幸乎?張謇把矛頭直指大清,在全球已都是憲政國家的時代,孤立的專制王朝大清難道能躲過滅亡的命運嗎?當時,要求立憲的呼聲,已經「洋洋遍全國矣。」(《東方雜誌》第11號)在一般國人眼裡,憲政成了一個包治百病的神醫,什麼樣的社會難題只有靠立憲後才能解決。由此可以想像,當年國人對憲政的渴望,已到望眼欲穿的境地。1906年1月出版的《東方雜誌》的一篇署名為覺民的文章《論立憲與教育之關係》,就對上述國民情緒表露無遺:自日本以區區島國,崛起東海,驅世界無敵之俄軍,使之復返其故都而後,世之論者,咸以專制與立憲分兩國之勝負。於是我政府有鑒於此,如夢初覺,知二十世紀之中,無復專制政體容足之餘地,乃簡親貴,出洋遊歷,考察政治,將取列邦富強之精髓,以葯我國垂危之痼疾。盛哉斯舉,其我國自立之權歟,吾人莫大之幸福歟……蓋專制者君主之護符,而憲政則人民之甲胄也。

  在這樣的潮流面前,1906年9月1日,慈禧公布了《仿行立憲上諭》,清廷明詔宣示預備立憲後,官方與民間都頗受鼓舞,於是急不可耐地請求速開國會以救時艱。到了此時,憲政的觀念在晚清已立於不拔之地位了。而清王朝也在這種潮流的追趕和壓迫之下,不斷加快立憲的步伐。

  到了宣統時代,滿清皇室里已無人反對立憲了,他們所爭的,無非是推行憲政的時間表而已。有人主張急進,有人主張緩行,但沒有人主張不行。

  建立民主的立憲政體宋教仁的革命黨也融入時代大潮?

  在清末所有的政治力量中,對憲政民主理念最缺乏了解的就是孫文領導的革命黨人。蔡元培先生是最早的同盟會員之一,他對革命黨人的看法是,同盟會有四項宗旨,但絕大多數的革命黨人只知驅逐韃虜而不知其它。所以在當時的革命黨人里,瀰漫的是排滿情緒。黨人朱執信以筆名蟄伸寫的一篇文章《論滿州雖欲立憲而不能》中說:吾今正告天下曰:中國立憲難。能立憲者唯我漢人,漢人慾立憲,則必革命,彼滿州即欲立憲,亦非其所能也。所以他在最後說:革命者,以去滿人為第一目的,以去暴政為第二目的。(《民報》第1期)

  有這種觀點的絕不僅僅是朱執信一人。同盟會元老之一的柳亞子也曾以亞盧為名寫有一篇《中國立憲問題》,他在篇首開宗明義:十九世紀歐洲民政之風潮,越二十世紀而入亞洲。震雷一聲天地昭蘇,陽春一轉萬綠齊茁,自由平等之名詞,始映於我邦人之腦膜。於是遍四萬萬人中所謂開通志士者,莫不喘且走以呼號于海內外曰:立憲!立憲!!立憲!!!其說也,吾深恥之……嗚呼,我今日同胞之前途,唯自殺與自立二者耳,請自擇之。於立憲乎何有!於立憲乎何有!(《江蘇》第6期)

  激進的革命黨人的聲音在晚清最後10年里,絕不是時代的主音。特別是1908年《欽定憲法大綱》頒布,1909年9月各省諮議局成立後,革命黨人的聲音已越來越微弱。

  1905年至1907年,立憲派與革命黨分別以《新民叢報》與《民報》為陣地,進行了長達15個月的論戰。論戰的核心問題就是要不要暴力革命。革命黨人認為只有用暴力革命推翻清王朝,才能實行立憲。而立憲派則認為暴力革命將會導致社會下層的動亂,暴力革命的結果只會是極權專制的產生而決不會走向憲政民主。從今天的角度看當年的論戰,立憲派對中國歷史,當時的國情以及國家未來的走向的了解要比革命黨人透徹很多。1906年,清廷頒布仿行憲政上諭後,梁啟超曾主張停止論戰,改為和平發言,但卻遭到孫文、胡漢民等人的拒絕。關天這件事,立憲黨人徐佛蘇與革命黨人宋教仁都有文字記載。

  孫文雖然拒絕了梁啟超停止論戰的提議,但不久,他所領導的陣營卻出現了分裂。先是焦達峰、劉揆一等人另組共進會,然後是與梁啟超論戰的主將章太炎同陶成章一起反出孫文為首的同盟會。而一直與孫文若即若離的宋教仁,也在1907年3月1日,正式向孫提出辭呈,離開同盟會總部,與孫分道揚鑣了。宋教仁在他的日記中寫道:蓋孫文素日不能開誠布公,虛心坦懷以待人,作事近於專制跋扈,有令人難堪處故也。(《宋教仁日記》343頁)

  共進會成立後,主要在兩湖地區發展,脫離了同盟會的政治主張後,共進會鑒於當時憲政主張已成時代潮流,一般民眾嚮往的乃是怎麼樣把中國建成一個立憲國家。因此。他們也因時制宜,把同盟會的「平均地權」改為「平均人權」這樣的口號,居然在兩湖地區得到廣泛的發展。1911年3月,共進會的首領劉揆一更是在《民立報》上發表聯合漢、滿、蒙、回、藏組織民黨,申言:吾之所言,非革命主義而為變政主義。(《聯合漢滿蒙回藏組織民黨見書》《民立報》1911.3.21)

  遠離同盟會的宋教仁於1910年底自日本回到上海。到上海後,他被聘為民立報的主筆,也就是從那個時候起,國人才開始了解到宋教仁的治國主張。宋教仁在民立報上發表的《日本內閣更迭感言》中提出:蓋立憲政治以代表國民公意為準則,而最適於運用此制者莫如政黨政治。

  自然,回到國內的宋教仁也親身體會到當時立憲潮流的巨大震憾力,特別是身在上海這樣立憲勢力強大的地方,推行憲政成為最激動人心的口號。因此,在組織同盟會中部總會之時,宋教仁在中部總會章程中明文規定:本會以推翻清政府建立民主的立憲政體為主義。這一政綱與同盟會的政綱有了明顯區別,當然也是因時因地制宜,採取現實觀點,以適應當時的環境。

  到了1911年的晚清,雖然已是山雨欲來,但各種政治力量匯聚的時代潮流也已指向一個共同目標,那就是民主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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