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和因律法稱義的根本區別是什麼?怎樣理解十字架的救贖

因信稱義和因律法稱義的根本區別是什麼?怎樣理解十字架的救贖因信入主耶穌而算為無罪的界限:神就是義,凡信入祂與祂聯合得祂生命的人就有了義。義就是算無罪,神的義已經借著主耶穌的血為全人類還清了罪債,人必須相信接受祂已成功的事實,不必付任何代價,就必得救,如同陽光已經普照大地,人必須開窗,讓陽光照進來,又如同電流已經裝通,人必須插上燈泡纔能發光,這是律法之外的恩典。 律法使罪人的過犯顯多,但神的恩典已經勝過了罪,而且帶來了永遠的生命,信徒從律法中重得自由是因為他在律法上死了。律法即是聖潔的,它就顯明了罪,因而罪而非律法成為死的原因 。律法是表明世人在神面前是有罪的,律法不能讓人成為義,而只是讓人充分認識到自己的罪的一種方法 。潔凈是由神來做的工作,神把他的公義給了信徒,並通過信徒再把公義傳給別人。 因信入主稱義是一次永遠的靈的得救,因信入主耶穌,有了新生命,就能遵守全部的律法,乃是高過律法,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總結,基督成全了律法,人不必條條去遵守,只要有內住的基督,就能活出律法。沒有一個人能遵守律法,唯有基督能遵守律法,有了基督生命就有了遵守律法的能力。 亞伯拉罕在未受割禮時相信神的自己,並相信神對他的應許必定成就(創十五6),相信是不付任何代價,得著了神的生命,以後他受割禮作為分別為聖歸於神的記號(創十七9)。割禮就是奉獻自己歸於神,不再屬於世界、撒但、自己,這是信心活出的行為,因信稱義的行為是奉獻自己歸神作為活祭。 信心的根基是神自己,因為祂使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耶穌的死是為了全人類的罪,復活是為了叫我們得著祂的生命而稱義算為無罪,有了這個復活的生命,神才除去我們該受的死刑。這個生命是我們脫離地獄上天堂的通行證。 十字架的救贖? 如果上帝是在十字架上彰顯自己的上帝,那麼,基督徒在哪裡可以認識他,親近他,與他聯合呢?同樣是在十字架上。上帝既透過十字架俯就世人,就呼召屬他的百姓同樣借著十字架進入他的同在。十字架的全部意義──作為福音的中心,一側被全然無能和無條件揀選,另一側被不可抗拒的恩典和最終的保守 所掩護。因為只有當救贖是被這個真理所定義,十字架全部的意義才會顯現。基督的死,是為了救贖一群上帝把祂無條件的愛放在他們身上的毫無能力的罪人。基督的死確保這個呼召,也保守那些祂擔負了他們的罪的那些人,現在和最終的救恩。 其它回答 共4條回答評論 ┆ 舉報

孤寒御風[新手]

區別在於信稱義是由內而發產生的,律法稱義是由外界束縛而來的。有關十字架的救贖是由於聖經中由於叛徒(猶大)的出賣而(相關的原罪等)、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而來的,耶穌接受審判刑法,自身受苦對世人進行了救贖。 這麼說好了,對於「因律法稱義「是被世人看見的,由於外界的標準和限制所拘,稱義的原因是為了本身不受律法懲戒。而」因信稱義「相對的境界較為高尚,是發自本心的信仰而稱義,無目的的。當把這兩種信仰置於無限制的世界時,「因律法稱義」不在有其作用,而「因信稱義」則依然如故。 你好! 很高興在網路中遇到你! 您所提的問題中「因信稱義和因律法稱義的根本區別是什麼?」 「因信稱義」是因著信心。在這種信心當中,包括什麼呢?第一,承認我是罪人,我無法成為義,我只是必死的可憐的罪人;認識這一點,就是信心的第一步。第二,我相信耶穌基督十字架寶血的恩典能拯救我,相信耶穌用寶血洗凈我的罪,使我得以潔凈,並接納我。第三,如果主賜給我聖靈,我相信可以完全按照主的話語去生活。 義是指上帝的義,人是沒有義的。要通過信心得到上帝的義才行。稱義並不是簡單地稱呼我們是義的就結束了;稱義就是使我們變成義的而得到認證,也就是給我們穿上義袍。上帝給我們穿上聖潔的衣服時,必須先脫去我們骯髒的衣服,然後再給我們穿上新的。並不是在我們骯髒的衣服上,套上聖潔的外袍;給我們穿上義袍,並不是掩蓋我們的骯髒。 本文出自: http://www.sostv.net.cn/bible_seminar/list_57.html 關於因信稱義更詳細的解答,理解十字架的救贖? 請登錄:www.sostv.net網站,有非常完整說明,提供更多的視頻講道學習,會給您帶來意外的收穫! 回答:2010-01-24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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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ular[大師]

因信和因律法二者都不可稱義。 唯十字架的恩澤才可得到救贖。 你的一大埋不是教理的問題使我非常迷惑, 你提問的目的和作用為何!? +++++++++ 如果新教的「因信稱義」是真的 那不就是一切罪犯上天堂的通行證?! 魔鬼也信神,非常的相信,比任何人都信 魔鬼能「因信稱義」???? 上傳文件: 不殺人、不強姦、不偷盜,這些不是善意的提醒,這些是行為的準繩

回答:2010-02-14 22:55修改:2010-03-16 10:09

共0條評論...1,區別! 加2: 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律法和真理的關係! 約1: 17 律法本是借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神-〉摩西 - 律法! 神-〉耶穌 - 真理! 兩者都是出於神的, 但是,時代不同!意味著劃分時代! 並且,完全程度不同! 加3: 23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好比: 律法看作幼兒園的話,真理好比小學! 所以,到了能上小學時,就沒必要在幼兒園留級了! ----------------------- 2,十字架的救恩! 路5: 32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罪人要得救,就必須得先洗罪! 洗罪的唯一方法,就是《耶穌的寶血 = 十字架〉約1:29 來10: 11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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