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告訴你,嚴厲是最危險的教育
為什麼棍棒之下出不了孝子,為什麼嚴厲教育反而會帶來反作用?
有個孩子回憶說:讀初中的時候,我在學校表現不好,老師一找家長,父母就罵我,有時還打我。每天早晨父母離開家的時候,我還沒起床,父母走的時候都要囑咐一句「別出去瞎玩」。而且,母親經常嘮叨我,有時在氣頭上,什麼難聽的話都說,什麼「不學好」,「早晚得進監獄」,說得多,我也聽得煩了,於是產生了逆反心理,她說東,我偏說西。沒想到,這個孩子就這樣真的「不學好」「進了監獄」。事實上這根本不是母親的本意。母親這種詛咒式的「嚴管」對孩子是莫大的傷害,在普通家庭中也並不鮮見。久而久之,孩子所受的劣性刺激太多了而得不到良性的激勵,身上的問題便得以強化,加劇了孩子的不良心理和行為的產生,甚至「破罐破摔」、背離家庭,直到觸犯法律。
「全國未成年犯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有高達42.3%的孩子表示「恨過自己的父母」,當問及原因是什麼?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不理解我」(50.7%),「不關心我的心理感受」(46.6%);「不讓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45.6%),「經常打罵我」(34%),「強迫我做不願意做的事情」(29.4%),「生活上不管不問我」(28.7%),「父母總鬧矛盾影響我」(25.9%),「我有困難不幫我」(13.4%),「溺愛我」(5.8%),另有「其他」原因(9.1%);對照組普通中學生(925人)恨父母的比例為(24.7%),排在前三位的原因與未成年犯相同。
從孩子恨父母的原因中我們不難看到,處在青春期的孩子自我意識很強,有自己的心理感受,他們渴望理解和尊重。而父母習慣於凌駕於孩子之上,對他們「不理解」、「不關心」、「不讓做」……折射出父母對孩子的權利和獨立人格的漠視。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對孩子的「愛」及其表現在教育行為上的「嚴管」,難以使孩子產生情感共鳴,難免成為「恨」的根源。這也是親子衝突的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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