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興為何與孫中山分道揚鑣?

[轉貼]黃興為何與孫中山分道揚鑣?文章提交者:貓眼炯炯如炬 加帖在 貓眼看人 【凱迪網路】 http://www.kdnet.net 孫中山於1914年7月8日在東京重組國民黨,改名為「中華革命黨」。會上,孫中山宣誓就任黨總理,並公布了親手擬定的《黨章》。明確表示一個國家必須只有一個政黨,一個政黨只有一個黨總理。一黨必須專制。黨員必須宣誓,堅決聽從黨總理的安排。孫中山還宣布了一條不容商議的組織原則:「是以此次重組革命黨,首以服從命令為唯一之要件,凡入黨各員,必自問甘願服從文(孫中山)一人,毫無疑義而後可。」《誓約》說:「願犧牲一己之身命自由權利,附從孫先生……..如有二心,甘受極刑。」 新黨成立,黃興及老一批革命黨元老拒絕加入。他們一致反對入黨必須按手印,立誓詞,絕對服從黨總理命令,認為這有背「平等自由精神」原則。 早在30年代初,後來任《大公報》總編輯的著名報人王芸生就在其名著《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中,全文公布了孫文1914年5月11日給日本首相大隈重信的信。這封信有四個要點:     1,中國對日本,可以起到比印度之於英國更大的作用。孫文說:"英國之區區三島,非甚廣大,然人莫不知其國力膨脹日加者,以其得印度之大陸,為母國之大市場,世界列強始莫能與爭。日本之發展已盡,殆無迴旋之餘地,中國則地大物博,尚未開發。今日本如英國之於印度,無設兵置守之勞費,而得中國之大市場,利且倍之,所謂一躍而為世界之首雄者此也。"也就是說,中國可以提供給日本比印度這塊殖民地之於英國更廉價和利益更大的作用。具體說來是內政、外交、軍事、實業、司法等等均靠日本幫助,且"可開放中國全國之市場,以惠日本之工商,日本不啻獨佔貿易上之利益......日本製造品銷入中國者免稅,中國原料輸入日本者亦免稅。"   國民黨掌握政權之目的未達到之前,中國不可能安定。信中的原話是:"夫惟民黨握中國之政柄,而後中國始有治安可言也。"民黨"抱有主義,為求其之必達,生死以之......民黨之志一日不伸,即中國一日不能安"。   日本能助革命黨,則有大利",所以要敢於超越常規,幫助國民黨。孫文坦言"中國革命黨事前無一強國以為助,其希望亦難達到",但"助一國之民黨,而顛覆其政府,非國際上之常例。然古今惟非常之人,乃能為非常之事,成非常之功,竊意閣下乃非常之人物,今遇非常之機會,正閣下大煥其經綸之日也。"

歷史挺會捉弄人:袁氏慶幸力爭倖免的條款,卻被孫文主動送給日本人了。他草擬的《中日盟約》規定:"為便於中日協同作戰,中華所用之海陸軍兵器、彈藥、兵具等,宜採用與日本同式。""與前項同一之目的,若中華海陸軍聘用外國軍人時,宜主用日本軍人。""使中日政治上提攜之確實,中華政府及地方公署若聘用外國人時,宜主用日本人。"而在經濟領域,從事關經濟命脈的金融到礦山和鐵路、航運亦交由日本控制,"宜設中日銀行及其支部於中日之重要都市。""中華經營礦山,鐵路及沿岸航路,若要外國資本,或合辦之必要時,可先商日本,若日本不能應辦,可商他國。"再加上"屬於前各項範圍內之約定而未經兩國外交當局者或本盟約記名兩國人者之認諾,不得與他者締結。"也就是說,以上政治、軍事、經濟上的種種特權是絕對不容其他國家染指的。此外,在外交上中國也不能獨立行事,"中日兩國既相提攜,而他外國之對於東亞重要外交事件,則兩國宜互先通知協定。"考量其實質,這是把中國降為附屬國的盟約。   從頭開始的錯誤,政治人物的忠貞值的懷疑。 在孫中山心目中,他是革命的「唯一(崇高偉大)之領袖」、「革命之導師」、「共和」和「民主」的象徵,黨員若想「再舉革命」,就必須「絕對服從」甚至「盲從」他,「如眾星之拱北辰」,「如江漢之宗東海」(《陳其美致黃興書》),按照他的指揮棒跳舞。孫中山既把自己神聖化,錯估了自己在革命進程中的歷史定位,又低估了黨員群眾創造歷史的自覺性,企圖把個人權威建立在強制黨員絕對服從甚至盲從之上。殊不知革命固然需要傑出的領袖人物,但領袖人物倘若不信任和依靠黨員群眾,而以貴族態度對待他們,就必將一事無成。 對於孫中山的這種態度和做法,黃興等一批革命元勛進行了堅決抵制。 黃興認為孫中山要求黨員宣誓願「犧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權利,附從孫先生再舉革命」,並在署名下加印指模,是不合時宜的,「前者不夠平等,後者跡近侮辱。」(《陳其美致黃興書》)黃興在寫給孫中山和劉承烈的信中,闡明了自己的立場: 弟自抵日以來,外察國勢,內顧黨情,鑒失敗之主因,思方來之艱巨,以為此次乃正義為金錢、權力一時所摧毀,非真正之失敗。試翻中外之歷史,推天演之公例,未有正義不伸者,是最後之勝利,終歸之吾黨,今吾黨既握有此勝算,若從根本上做去,本吾黨素來所抱之主義發揮而光大之,不為小暴動以求急功,不作不近情言以駭流俗,披心剖腹,將前之所是者是之,非者非之,盡披露於國民之前,庶吾黨之信用漸次可以恢復。又宜寬宏其量,受壤納流,使異黨之有愛國心者有所歸向。夫然後合吾黨堅毅不拔之士,學識優秀之才,歷百變而不渝者,組織幹部,計畫久遠,分道進行,事有不統一者,未之有也。若徒以人為治,慕袁氏之所為,竊恐功未成而人已攻其後,況更以權利相號召者乎?數月來,弟之不能贊成先生者以此。……弟自聞先生組織會時,即日希望先生日加改良,不願先生反對自己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義。(《復孫中山書》) 惟興素性迂拙,主義所在,不敢變換手段以苟同。雖以人之如何毀傷,亦不稍為之動。誠如來示所謂「人生以精神貫注而立,大事一線到底而成」,此堪自慰者。至於欲反對自己十餘年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義,不惜以權利相號召,效袁氏之所為,雖愛我如兄,興亦不敢從兄之後。(《復劉承烈書》) 黃興斷言二次革命「乃正義為金錢、權力一時所摧毀,非真正之失敗」,國民黨只要總結經驗教訓,發揚光大「素來所抱之主義」,依靠本黨骨幹,團結「異黨之有愛國心者」,「計畫久遠,分道進行」,必將取得最後的勝利。黃興還表示,「主義所在,不敢變換手段以苟同」,堅持「平等自由主義」,反對袁世凱式的專制獨裁。 黃興信奉盧梭的《民約論》,讚賞其關於權威和自由民主的關係的論述。盧梭認為強力並不構成權利,而人們只是對合法的權力才有服從的義務。真正合法的權威只有一種,即建立在人們自由之上的權威。自由意味著民主。民主的制度是惟一可以既建立權威又不喪失自由的制度。黃興所堅持的正是這樣的民主制度,而孫中山卻拋棄了民主原則,企圖在剝奪黨員自由平等權利、實行專制獨裁的基礎之上樹立個人權威,結果不僅侵害了黨員的平等自由權利,導致黨的分裂,而且損害了個人聲譽和革命事業。正如黃興所說:由於「此不妥之章程」,使「吾黨中分裂,於孫先生名譽有礙,黨務亦因而不能統一,於國家前途亦有莫大關係」(《與梅培的談話》)。 由此可見,孫黃關於中華革命黨組黨原則之爭,實質上是修正和堅持他們曾經共同倡導的「平等自由主義」之爭。 文章提交者:糊適芝 加帖在 貓眼看人 【凱迪網路】 http://www.kdnet.net 為了成功,不擇手段,最後終於找到俄國人,把柴那帶入深淵!

梅屋庄吉:操辦孫中山與宋慶齡婚禮  在孫中山的革命生涯中,曾有一位生死之交,他不僅傾盡全力支援中國革命,而且還與孫中山結拜為義兄弟,這個人就是梅屋庄吉。  梅屋1868年生於日本長崎,15歲時就瞞著父母,一個人偷偷跑到中國,準備干一番大事業。19歲的時候,梅屋前往美國學習攝影,後來到香港開了一家照相館。在香港,梅屋結識了孫中山的老師康德黎。1895年,孫中山從檀香山回到香港,準備進行反清起義,但缺乏經費與武器。在得知這個情況後,康德黎在一次宴會上,介紹孫中山與梅屋相識。孫中山憂國憂民的拳拳之心深深打動了梅屋,梅屋於是對孫中山說:「你發動革命吧,我將以最大努力用資金來幫助你!」   1905年,梅屋將自己的房子拿出來用於籌備中國同盟會,後來同盟會機關報《民報》的創刊與初期運營經費也由梅屋提供。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梅屋不顧自己已經債台高築,急忙變賣家產籌得28萬款項,其中17萬用於武昌起義軍,另外的11萬用於其他革命活動。與此同時,梅屋還派攝影師拍攝辛亥革命的場面,保存了起義的一些珍貴歷史畫面。   1913年,孫中山與宋慶齡相愛,對於這場年齡相差、輩分有別的戀愛,孫中山的同事都不贊成。梅屋在瞭解了兩人的真摯感情後,不僅堅決站在孫中山一邊,而且還積極籌備他們的婚禮。   1915年10月24日,孫中山、宋慶齡的婚禮在梅屋家中舉行。結婚後的第二天,孫中山與梅屋結拜為義兄弟,宋慶齡與梅屋夫人結為義姐妹。  後來,孫中山回國組織政府,但他與梅屋依舊信函不斷。1924年,孫中山在彌留之際,念念不忘梅屋,他問前來探望的日本友人:「煙波亭(梅屋的號)近況如何,前在神戶未曾晤對,甚感遺憾。」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去世,第二天梅屋就收到孫中山兒子孫科的唁電。聽聞噩耗,梅屋悲痛萬分。   1934年11月23日,梅屋因患癌症病逝,享年67歲。在葬禮上,中國政府特意送去青天白日旗和日章旗,以表彰梅屋對中國革命的貢獻。

孫中山與中華革命黨 多年革命鬥爭的經驗,使孫中山日益明確的認識到:革命事業要者有三,即立黨、宣傳、起義。④其中首要是立黨。他堅信,只有以革命黨為根本,才有希望重振精神,拯救革命於危難之際,完成剷除民賊、還我共和的重任。為此,孫中山不顧面臨的種種困難,傾全力於創建中華革命黨的事業之中。 鑒於前車之失,孫中山提出了三條建黨方針:一、改變不服從領袖的心理,絕對服從黨魁命令;二、使以前散漫的組織,變得嚴密起來,團結起來;三、把黨內一切不革命的分子、不純粹的分子排除出去,正本清源。在孫中山的理想中,新生的中華革命黨是一個「有統一的組織,堅固的宗旨,黨員有純潔的志趣」①,朝氣蓬勃,具有旺盛戰鬥力的黨。 1913年9月27日,孫中山親手擬定入黨誓約,在東京「發起重新黨幟」。②他嚴格規定,凡欲加入中華革命黨者,無論其在黨的歷史及資格如何深久,皆須重寫誓約,加按指模,以示堅決。這天,王統、黃元秀、朱卓文、陸惠生、馬素首立誓約,成為中華革命黨第一批黨員。③其誓約全文如下: 立誓人某某,為救中國危亡,拯生民痛苦,願犧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權利,附從孫先生,再舉革命,務達民權民生兩主義,並創製五權憲法,使政治修明,民生樂利,措國基於鞏固,維世界之和平,特誠謹矢誓如左:一、實行宗旨;二、服從命令;三、盡忠職務;四、嚴守秘密;五、誓共生死。從茲永守此約,至死不渝。如有二心,甘受極刑。中華民國省縣(捺指模)中華民國年月日 孫中山特別在誓約中提出,「附從孫先生」及每人加按指模,本意想藉此加強黨的集中統一,純潔黨的組織。他說:「立誓約,訂新章,一切皆有鑒於前車,而統一事權、服從命令為主要。」①入黨者在誓約上打指模是克服異黨入據,以偽亂真的現象,同時也表示加入革命的決心。②但是,由於孫中山片面地總結了二次革命失敗的教訓,甚至錯誤地認為服從他,就是服從他所主張的革命,服從他的革命,自然應服從他。這種思想驅使他固執地改變了同盟會時期民主選舉的組織原則,而且還借用了舊式會黨的落後組織手段。其結果使秘密發展中的中華革命黨染上了宗派主義的色彩,這不但對他黨有討袁之心又有所歸向者,表現為簡單排斥,就連許多昔日風雨同舟的人也難以接受。一些老同盟會員指出,以黨魁統一事權,則近於專制。中華革命黨的發展,因此而受到了嚴重的影響。但是也應看到,孫中山強調樹立領袖的權威,同封建意義的獨裁專制畢竟有著本質的區別。孫中山在革命處於低潮時這樣做,也是用心良苦。正如他自己所說:「那時我沒有法子,只得我一個人肩起這革命的擔子,從新組織一個中華革命黨。凡入黨的人須完全服從我一個人。其理由既是鑒於前次失敗,也是因為當時國內的新思想尚未發達,非由我一人督率起來,不易為力。」③他主動挑起再舉革命的重擔,希望最大限度地發揮領袖的作用。在近似於「專制」的落後形式後面,仍不難看出他為國為民的一片忠心。 孫中山在開始發展黨員的同時,在東京組織了通信機關,以調查亡命客人數,聯絡革命黨人;隨後又成立了「亡命客救護團」,辦理流亡日本黨員的登記、濟助及歸隊工作。亡命客中,尤以下級軍官為多。在失去組織聯繫、四散各方的情況下,時間一長,多數同志衣食無著,借貸無門,時逢冬季大雪,甚至有「不能向火而致疾者」。①孫中山下令擇最困窘者,每人送學生裝二套,按月發給津貼日幣十五圓②,同時致函鄧澤如,請南洋同志籌集資金相助解決。經孫中山等人的努力,多數亡命黨人生活有了基本保障,精神也為之一振。孫中山激勵大家:「猛力向前,應乎世界進步之潮流,合乎善長惡消之天理,則終有最後成功之一日。即使及身而不能成,四億萬蒼生當亦有聞風而興起者,毋怯也!」③ 在孫中山的感召下,越來越多的人增強了再舉革命的信心。他們認識到「革命無領導,怕犧牲,不服從領袖,是斷難成功的」④,大家的認識日漸統一,履行入黨手續的人不斷增多。繼第一批入黨同志之後,1913年10月陳其美、戴季陶等二十二人,11月鄧鏗等五十七人,12月夏重民等一百一十三人,在東京先後入黨。⑤在國內,中華革命黨在大連和上海建立了兩個發展黨員的據點。1913年10月,張人傑(靜江)、蔣介石在上海入黨。12月陳德出等六人在大連入黨。此外,在菲律賓的吳宗明、鄭國梁與在美洲的謝英伯,以及12月途經日本赴美的林森,也相繼入黨。①中華革命黨不斷發展擴充,三次革命的火種從日本逐漸向國內和海外蔓延開來。

當時,國民黨海外支部多還存在。孫中山初意將海外支部也一律改為中華革命黨。1914年初,他發給美洲支部三項指示:一、各埠黨部取消國民黨名目,自後一律須改稱中華革命黨;二、海外國民黨員須一律重新填寫中華革命黨誓約及加蓋指模;三、海外各黨部應即設籌餉局。②後因美洲支部提出,為便利籌餉,須沿用國民黨名義。孫中山接受了這個建議。4月18日,他致函鄧澤如,闡述立黨宗旨,委託鄧澤如在南洋各埠,「本此宗旨,設各埠支部,以張黨勢」。③經孫中山等人幾個月的宣傳活動,流亡海外的革命黨人,聞風傾慕,紛紛聚集到中華革命黨的旗幟之下。至1914年4、5月間,入黨者「先後已得四、五百人」。④為此,孫中山深感欣慰地說:「吾黨分崩之象悉已消滅。」⑤他指示陳其美、居正、胡漢民、田桐、楊庶堪、周應時等人成立籌備委員會,討論組織機構、幹部選舉、黨員大會等問題,為成立中華革命黨總部作準備。 為進一步擴大宣傳,5月10日在孫中山的主持下創辦了《民國》雜誌。胡漢民任總編,朱執信、田桐、蘇曼殊、戴季陶、邵元沖、鄒魯、葉夏聲為編緝。《民國》雜誌發表文章,揭露袁氏「襲民主之名,行帝制之實」⑥的陰謀,並且針對革命黨內一部分人存在的消極情緒,激勵黨員,應「發揮其能力,斬除其惰性,遇艱險而益厲,更喪敗而益前」。①《民國》雜誌社不但是輿論機關,也是中華革命黨人的活動中心。孫中山等人經常在這裡召開會議,討論黨內的重大問題。5月14日,孫中山指示:「本黨幹部未成立以前,組織一籌備委員會。」②16日,孫中山委任的籌備委員會委員柏文蔚、周應時、陳其美、劉承烈、鄧家彥,胡漢民、楊庶堪、居正、侯度生、張肇基、凌鉞、文群、陳揚鑣、張百麟、田桐等,在《民國》雜誌社召開第一次籌備委員會議。6月6日、孫中山在此召集陳其美、田桐、胡漢民等人討論了中華革命黨的幹部人選,初步商定總理及各部部長名單。③21日,在《民國》雜誌社召開了籌備成立中華革命黨的黨員大會。陳其美逐條說明了中華革命黨總章,介紹了各部部長的人選,與會黨員對上述問題也發表了各自的意見。經過半年多的努力,中華革命黨正式成立的條件日趨成熟。 1914年7月8日,中華革命黨在東京築地精養軒舉行成立大會,首由居正說明成立中華革命黨總部的理由和大會宗旨,接著孫中山當眾入盟,宣誓就任總理,並發表了近二小時的演說。他激勵大家「發揮愛國之心,捨棄私心私利,專心為民國謀取福利」。④最後孫中山號召全體黨員:「在第三次革命興起之際,務必團結一致,親愛精誠,統一步伐,以國家百年大計為念,努力奮爭。」⑤經過半年多流亡生活的革命黨人,又重新聚集在一起,聆聽孫中山的演講,無不倍感振奮。隨後陳家鼐、蔡銳霆、田桐、熊尚文相繼發表演說,與會同志也都紛紛表示堅持革命的決心,會場出現一派熱烈的氣氛。大會結束時,一致通過了《中華革命黨總章》。 9月1日,中華革命黨發布成立通告,將重整革命陣營的消息及該黨的宗旨布達於世。總部陸續頒布了七十九次委任令,先後委任了八百三十二名各級幹部①,其中總部各部部長人選為:總務部正副部長陳其美、謝持;黨務部正副部長居正、馮自由;軍務部正副部長許崇智、周應時;政治部正副部長鬍漢民、楊庶堪;財政部正副部長張人傑、廖仲愷。在總部直接指導下,國內十八個省成立了支部。孫中山親自委任了各省支部長,同時派遣黨內骨幹到海外各埠籌建支部。通過他們的努力,先後在海外建立了三十九個支部和四十五個分支部。中華革命黨在海內外組織系統建立後,新黨員也不斷增加,逐漸發展到了一萬多人。

文章提交者:人刀 加帖在 貓眼看人 【凱迪網路】 http://www.kdnet.net 孫中山的治國方略:軍政、訓政、憲政,此路線圖明確指出步驟,在最終民主憲政之前,要由軍政獨裁統一國家,由一黨專制訓政國民,然後多黨憲政。 與始終堅持自己領導的治國方針相差十萬八千里,拿軍政替代其憲政思想,是無知。何況,革命黨分派系實屬正常,在軍政期間組建軍人黨其要求嚴苛,哪裡會像和平時期政黨一樣組織鬆散。孫文的這個治國方略堪稱偉大,雖然其並未實現。慶幸的是,其追隨者實現了憲政理想。

文章提交者:六根清靜 加帖在 貓眼看人 【凱迪網路】 http://www.kdnet.net 《中華革命黨總章》是指導黨員進行革命實踐的綱領性文件。其中對黨的宗旨、進行程序、組織等問題都作了具體規定,集中體現了孫中山在政黨建設方面的探索,有些方面較之國民黨的綱領也有所前進。一、重申民權主義。孫中山在最初闡述三民主義時,把推翻滿清暴政,建立共和國作為民權主義的主要內容。辛亥革命後,孫中山曾沉浸在民主戰勝專制的喜悅之中,以為從此共和國將植根在中國的土地之上。然而,袁世凱「以一姓之尊而奴視五族」的慘淡的政治圖景,無情地改變了他民族、民權二層已達,唯民生未做到的天真想法②,迫使他重新作出為實現民權主義而奮鬥的決定。孫中山在總章中再度提出「本黨以實行民權、民生兩主義為中華革命黨各省主盟人、籌備處長、支部長、司令長官表:註:一、本表只錄第一任支部長。二、資料來源:《幹部委任令》,《革命文獻》第45輯,第213頁;《總務部收信簿第一號》,《總務部機要處文件分發簿》,引自《近代中國》第22期。宗旨」①,這並非是簡單的重複,而是集十幾年革命成功與失敗的經驗,賦予了民權主義更深刻的內容。在總結辛亥革命失敗原因時,孫中山惋惜地指出:「吾人雖革去滿洲皇統,而尚留陳腐之官僚系統未予掃除。」①因此,孫中山在發動三次革命,為實現民權主義而鬥爭時,不僅揭穿了袁世凱獨裁專制的實質及其帝制自為的陰謀,同時還告誡人們,只除去袁世凱一人,並不能完成再造共和的重任,只有同時清除其屬下的全部官僚,才能保證中國不再蒙受此輩邪惡的影響。孫中山的這一思想,加深了民權主義的內在含義,使其有了更現實的社會意義。實現民權主義的根本問題,是掌握國家政權。孫中山在總章中把《同盟會宣言》中所規定的革命程序,重新劃分為軍政、訓政、憲政三大階段,並統稱為「革命時期」,目的在於改變過去「《約法》之治」時造成袁氏篡權,約法卻無能為力,反被袁氏廢棄的被動局面。為避免歷史悲劇重演,總章強調,訓政時期不再以《約法》為依據,而是「一切軍國庶政悉歸本黨負完全責任」。②以此加強黨在鞏固政權時的地位和領導作用。雖然這些規定存在著輕視人民群眾力量的消極方面,但在探索如何鞏固政權,如何實現民權主義的道路上邁出了可貴的一步。二、在思想上,強調恢復同盟會時的革命精神;在組織上,強調黨的集中統一。孫中山認為,國民黨丟掉了同盟會時代的革命精神,致使內部魚龍混雜,組織渙散,不攻自潰。所以,孫中山在重建新黨時特別指出:政黨中最要緊的事,是各位黨員有一種犧牲精神。③當革命處於艱苦時期,立志加入中華革命黨者,「只有犧牲,沒有權利」④。因此,入黨本身就是能否保持革命精神的一次嚴峻考驗。孫中山強調指出:「中華革命黨唯一宗旨,是以革命精神圖主義之實現者」①,誰志願加入中華革命黨,必須明確地表示他是革命黨員,「如果不願意掛革命黨黨員的招牌的人,儘管不進黨好了」②。為此,總章中明確規定:「凡進本黨者,必須以犧牲一己之身命、自由、權利,而圖革命之成功為條件,立約宣誓,永遠遵守。」③只有每個黨員真正具備了這樣的革命精神,才能有效地保證黨內純潔,使新黨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戰鬥力。在組織上,孫中山把革命黨能否統一,看作革命事業能否成功的關鍵。他說:「革命黨能統一,則革命事業已成功過半矣;不能統一,則即使成功,等於第一次,其結果亦必如今日矣。」④為改變前期內部意見分歧的弊病,孫中山規定加入中華革命黨者,「首以服從命令為唯一之要件,凡入黨各員,必自問甘願服從文一人,毫無疑慮而後可」。⑤值得惋惜的是,孫中山從痛苦的失敗中換取的正確認識,卻以絕對服從領袖個人的落後形式表現出來。目的和手段的矛盾,正是孫中山建黨時矛盾思想的反映。孫中山為建立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而奮鬥,但又痛感西方的議會民主在中國難以抵禦舊勢力的衝擊。他無法解決這一矛盾,只有以集權於個人的方式,來強化黨的統一。正如他自己所說:「吾人亦本素所懷抱平等自由主義,行權於建設之初期,為公乎?為私乎?以待天下後世之論定可耳。」⑥誠然,孫中山的這種作法是不足取的,但是在建黨時,他力圖從組織上加強黨的集中統一,也是當時鬥爭的迫切需要,這對於純潔黨的組織,使全黨在統一的指揮下發揮更大的作用,有一定的積極意義,這是應當予以肯定的。三、堅持武裝鬥爭。二次革命失敗,使資產階級革命派深知,欲雪癸丑之恥,竟辛亥之功,只能以武力推翻袁氏的反動統治。孫中山強調「以軍事為先決問題」,把武裝討袁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十分重視建立革命的武裝力量。他說:「國事未定,則吾人須有不可侮之實力,質言之,即是武力。」①《中華革命黨總章》中也明確規定,本黨「以積極武力,掃除一切障礙,而奠定民國基礎」②。為解決中華革命黨的建軍指導思想及一系列軍事問題,孫中山在1914年初便開始編寫《革命方略》。4月初,他把已寫完的《革命方略》初稿,秘密散發給黨內核心人物,並逐條加以說明,徵求他們的意見。③從9月至11月,孫中山在東京召集陳其美、胡漢民、許崇智、戴季陶、廖仲愷等人,開了十七次會議,對《革命方略》進行了逐章逐節的認真討論。《革命方略》分為六篇,其中對革命軍的目的、服制、勛記、餉項,軍政府的組織,軍律,軍法,舉義前後之要務,攻取響應之要點等都作了具體規定。這是資產階級革命黨最完備的一部軍事著作。《革命方略》指出:「推翻專制政府,建設完全民國,啟發人民生業,鞏固國家主權」④,是中華革命軍的最終目標。為實現這一目標,中華革命黨傾全力發動武力討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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